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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是真的吗?具体什么内容?

庄宇分享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结合石油石化学科和专业特色,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对石油石化学科领域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者名单必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方为有效)。

  2.对所报类别的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相关学科特长或实践创新能力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自主招生面向全国范围招生,接收考生个人申请,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32人。

  专业类别分为理工一类、理工二类、经济管理类,每一类别包含若干专业,所有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考,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

  2.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报考理工一类,高考选考科目须为化学;报考理工二类,高考选考科目须为物理;报考经济管理类,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均可。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12:00——4月5日17:00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不收考试报名费。

  1.考生只允许从我校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选报一项,若两项兼报,学校默认为考生参加自主招生报名考试。

  2.报名系统中,考生根据个人兴趣在同一专业类别中选报3个志愿专业。

  3.考生须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逐页由本人签字、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其扫描件连同符合报名条件1要求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或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系统提交。

  个人陈述报告要求:500字左右,重点阐述感兴趣的专业领域和原因、进入我校之后的设想等。

  论文、专利和不符合报名条件1要求的其它竞赛获奖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二)邮寄初审材料

  截止时间:2019年4月5日,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经中学校长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含个人陈述报告)。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符合报名条件1要求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以及高中阶段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或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和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荣誉证书等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中学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校长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加盖中学公章邮寄至我校,截止时间:2019年4月5日。

  报名截止后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修改和补充,请认真组织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材料和纸质报名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论文、专利和不符合报名条件1要求的其它竞赛获奖不作为评分依据。

  2019年4月30日,初审合格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网站http://bkzs.cup.edu.cn/f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最终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我校不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

  (二)确认考试

  2019年5月15日-5月22日,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学校选拔考试,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6月5日-6月14日,确认参加我校考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四)报到审核

  2019年6月15日8:30-12:30,考生本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指定报到地点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到地点等请关注本科招生网《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到和考试安排》。

  (五)体育测试

  报到当天14:00-17:30进行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未达标者不能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建议考生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时如遇风雨天气,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选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019年6月16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面试分组抽签确定,重点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七)资格认定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八)专业认定

  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在同一专业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九)结果公示

  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高考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根据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具体规定,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专业志愿须填报已认定专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优惠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模拟投档线下20分(或折算)之内,且高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浙江省、上海市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七、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本科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领导工作,下设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和自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实施和监察工作。

  (一)学校在自主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核过程采取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对于初审合格名单、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三)学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

  (四)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考生和中学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入学后学校还将进行新生复查,对于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本科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bkzs.cup.edu.cn/f

  电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九、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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