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同步调整”,这待遇是要凉了吗?
最新出台的有关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政策与之前相比疑似有倒退,教师还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吗?对收入高的教师,“同步调整”可能低于工资涨幅的预期;而对于收入低的教师,“同步调整”则将教师工资保持在公务员待遇之下。下面小编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9年2月23日教育部官网刊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有关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实施方案》就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的关系做了规定: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
不过,这一提法与2018年1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疑似有出入。
《意见》中要求“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最新文件中“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按照字面含义理解,只能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随着公务员工资增长而增长,但并不保证两者处于相同的水平线。
似乎政策层面在一年间发生了改变。
看来,一年前提出的“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的说法,在落实过程中又出现了调整。
不过,在中小学范围内,一般教师的“保障性”工资即使与公务员工资看齐,恐怕也就是每月2000元—5000元之间。
作者根据华图教育网(http://ah.huatu.com/2018/0508/1274045.html)有关国家公务员工资列表,选取了非领导人员的职务工资(固定值),至于从科员到厅局级正职的级别工资,选取了每个职务的中间级和中间档,两者之和基本可以反映出国家公务员工资状况。
在“低薪养廉”的体制下,连资历最深的中小学校长(厅局级正职八级11档)的工资也还不到9000元。
参照这个标准,大部分普通教师工资条上这“4位数”,还不到新税制的起征点。
如果考虑到地域、校际差异,“同步调整”似乎更有失公允。
在经济发达省市的重点中学,教师待遇很可能已经超过了公务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通学校,教师工资则要低于公务员。
这样一来,对收入高的教师,“同步调整”可能低于工资涨幅的预期;而对于收入低的教师,“同步调整”则将教师工资保持在公务员待遇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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