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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自主招生相关流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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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招生进入大学还是有不少考生选择学习深造的方式,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了2019年广东省自主招生相关流程安排,欢迎阅读!

  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为确保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实施方案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在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在录取办法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招收普通高中生(含现代学徒制)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办法,以及招收中职生(含现代学徒制考生及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的"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考核办法,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普通高中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明确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要求,且要求不得低于普通高考报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明确拟录取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要求;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须明确招生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考生必备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要求(包括证书名称、等级、颁证单位等);明确拟录取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要求。开展现代学徒制专业招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同时明确招生招工具体方案及实施办法。

  二、 组织报名

  (一)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有关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等工作。2018年12月完成高考报名并已获取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可直接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务必在补报名期间按要求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后方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1.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按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要求于2月下旬到就读学校(原高考报名点),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的市(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自行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填写报名信息,采集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到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的高考报名点或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2.拟报考现代学徒制但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的企业在职员工,须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中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并在高考补报名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考生,允许其跨市借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招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组织考生进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2019年3月27日至31日为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含封面及内页)。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

  3.现代学徒制考生除根据生源类型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外,同时还须按招生院校章程要求提供本人与试点院校及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学考+网测""学考+校测"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验证。4月2日前,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考生报考的高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未在报名期间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审核。

  1.招生院校对"学考+校测"报名考生"学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编报专业信息时设置"学考"分数最低要求。报名系统根据院校在计划编制系统中设置的"学考"分数要求自动验证考生资格。

  2.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审核中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或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与就读专业,以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中职考生,招生院校还须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并经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审定考生免试或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

  4.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的院校还须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要求审核现代学徒制考生与招生院校、合作办学企业的劳动合同(协议)等材料。

  各试点高职院校在完成网上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后,须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分类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考+网测"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先缴纳考试费后进行"网测",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4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高职自主招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三、组织体检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现代学徒制考生的考核方式由招生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试点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4月13日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高职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3天,高职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4月18日前,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素质考核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试点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章程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 "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4月20日,招生院校对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2019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4月下旬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结束后,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必须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在4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各试点高职院校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各有关高职院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月上旬

试点高职院校申报高职自主招生类型,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月下旬

试点高职院校在高职自主招生网上计划编制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gzb)设置招生专业信息

试点高职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网上编制系统(网址:http://www.ecogd.cn/gklqzb2019)上报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月下旬

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对试点高职院校上报的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进行核定

2月上旬

试点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经核定的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月下旬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3月27-31日

考生根据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选择“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通过系统自动验证报考资格后缴费、预约观看视频,进行“网测”后填报志愿;选择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4月2日前

试点高职院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4月4日前

所有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网上缴纳考试费。对于在文化素质(基础)考核合格后再公示“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名单的院校,获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根据院校要求再次登录系统缴交“职业技能”考核费用

4月10日前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4月13日

面向中职考生招生的试点高职院校组织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试点院校也可根据生源及院校实际情况在同一天安排“职业技能”考核或“校测”)

4月18日前

试点高职院校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基础考试入围要求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的考生名单

4月20日

试点高职院校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

4月21日

试点高职院校公示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成绩

4月24日

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普通高中考生“校测”成绩、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4月29日前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4月30日前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9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通知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9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院校招生专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各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本校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应用性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学制,根据生源类别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各试点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与计划进行录取,不得擅自调整。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原则上在成绩公布前调整完成。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培养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招生办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其他自主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含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含现代学徒制中职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

  (三)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报考基本条件

  1. 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 学前教育专业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3. 取得教育基础综合证书(B级及以上)或保育员、育婴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证书。

  三、考核方式

  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试点高职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由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根据专业培养需要,高职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基础)和职业技能考核。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在3月27—3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等七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填报志愿及按照选择的考核方式或填报的院校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下同)。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院校的规定填报1至2 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职院。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院校规定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

  2019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机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除现代学徒制考生外,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专业拟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2019年对应的术科统考成绩不得低于满分值的40%。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其他自主招生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规定:1.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3.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评价模式

  试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考核为基础,结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参加省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经报考的高职院校根据国家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核实资格、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上述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由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试点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试点院校做好考生宣传发动工作。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在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并据此开展工作。自主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院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各试点高职院校要针对不同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做好自命题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试点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试点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各试点高职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厅职业发展与终身教育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试点工作结束后,各试点高职院校须于5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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