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雁过拔毛式动员部署会心得体会
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导致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集体资产流失,群众负担加重,百姓利益受损。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必须构建反腐败斗争上下联动新格局,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过拔毛腐败专项整治心得体会总结范文。欢迎借鉴。
2017雁过拔毛腐败专项整治心得总结
为全力推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民政局专项整治办按照上级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调度、深入督查,确保省民政厅、市纪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一是细化方案重操作。根据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局监察牵头落实日常工作。4月初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出台了《长沙市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时间步骤、工作要求,下发了专项整治进度表、月报表及机关处室专项资金自查表,并在省民政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基础上将老龄事业补助资金、社会组织使用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纳入此次整治范围。局纪委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民政实际下发了《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报自查自纠责任承诺书、民政专项资金来源表、拨付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发现问题明细表等工作表格,进一步明确了自查自纠阶段的责任、数据上报、情况汇总及督查进度等工作,并在民政门户网上开通了专项整治举报邮箱。
二是整体调度明责任。局纪委专题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听取市局机关各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各区县(市)民政局纪检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方案内容及时填报数据,认真组织自查,天心区民政局采取动态信息比对、电子转账方式将民政资金直接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上,强化了动态管理、实时监督,浏阳市民政局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调研促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岳麓区民政局通过现场比对的方式,加强对民政资金发放安全的监管。督促市局机关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小组成员职责,对部门资金类别、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全面自查,优抚处根据局纪委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汇编优抚政策,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治工作,民间组织管理局结合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使用福彩公益金监管,局纪委对区县、机关处室结合业务实际开展特色工作、落实市局专项整治办的创新举措在会上予以了充分肯定。
三是深入基层剖案例。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高度重视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局纪委率领局监察室、救助处、浏阳市民政局纪委、普迹镇政府分管领导、纪检部门及社会事务所针对市纪委通报的案例进行了调查,深入走访了古寺村民政对象郑申旗家,了解低保金发放程序落实情况。结合这一案例,对相关低保户、古寺村村务公开、基层低保政策宣传及监管进行了走访,针对可能发生问题中的环节进行了现场剖析。同时,督促社会救助处健全走访调查制度,改进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核查方式,切实防止在低保五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领域出现虚报冒领民政专项资金的问题。为提升民政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局纪委于8月组织局属各单位纪检负责人、纪检专干及各区县(市)民政局纪检负责人、监察室主任8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会,并结合民政实际编印了培训教材,邀请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纪委党风室、法规室、案管室等负责人进行业务辅导,确保民政纪检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认真监督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是督查调研促落实。对全市民政系统专项整治采取“一听二看”的方式(即听取被督查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了解前期工作进度、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查看近年来受理举报问题情况、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情况;查看专项整治行动在基层开展情况,查处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调研抽查,走访了芙蓉区、天心区、浏阳市、望城区23个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听取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调查、了解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民政部门对市局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情况,并通过电话抽查和上门走访民政对象,了解专项整治活动在基层推进和落实情况,围绕市纪委通报的涉及民政雁过拔毛问题进行剖析,研究整改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反生,确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全面检查抓实效。制定了《市民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列出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资金分配明细和风险点,明确以问题为导向的督查要求,并设计了《专项检查走访表》、《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在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后,8名局班子成员带队,10月份对全市对42个乡镇(街道)的基层站所及相应村(社区)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填写了《专项检查走访表》或《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进行现场交办,并由监察室汇总,后续追踪整改动态,确保整改到位。
六是梳理总结堵漏洞。我们落实市委、省厅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精神,11月底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讲评会,听取各区县(市)民政局专项整治办工作开展情况及对市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区县(市)民政局归纳专项整治前期工作,找准问题差距,切实查找、甄别问题;并强调在专项整治工作收尾阶段,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坚守职责、善始善终,梳理发现的问题个案,查找工作漏洞,健全民政资金监管制度。
2017雁过拔毛腐败专项整治心得总结
根据省、市农机局和县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就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 成立机构。县农机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负责人李林任组长,纪检组长陈百友、副局长周中杰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陈百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股、科教股等抽调4人集中办公。
2. 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了《祁东县农机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并抓紧组织实施。
3、全面动员部署。局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使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都了解“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并对各乡镇农机站、农机推广中心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
4、开展工作督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了督查方案。我局由局纪检牵头,组织人事、科教、机关支部等部门从5月23日开始到25日止,用三天时间,对全县25个乡镇农机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发现大部分乡镇站都能够按照县局制定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抓紧落实,积极推进,认认真真填写有关报表资料。
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
重点整治了县农机局有关股室队、推广中心,乡镇农机站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从各单位自查自纠上报的情况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在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方面没有发现问题。
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全县农机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发放问题。重点查处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虚报套取、冒领抵扣和收受贿赂等问题。农机购置补贴2013年为发展我县黄花菜产业虚套黄花菜烘干机补贴28万元,20xx年部分果蔬烘干机也存在补贴偏高现象。
2. 项目资金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查处县局有关部门和乡镇农机部门在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问题。从各单位自查自纠上报的情况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在项目资金方面没有发现问题。
3. 侵害农民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是否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我们重点清查了涉农收费环节,全县农机系统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收支两条线”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除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但20xx年以前也存在着在办理耕整机的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取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1、关于2013年虚假套取黄花菜烘干机购置补贴问题。2014年2月18日-28日,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财政部《关于转请检查群众举报祁东县虚假套取黄花烘干机购置补贴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派出检查组对我县黄花菜烘干机购置补贴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2013年12月20日 省农机局下发了《关于祁东县黄花菜烘干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公告》,责令我县迅速处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退还重复补贴28万元,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深刻的检查报告。市、县纪委对有管辖权的相关工作人员迅速立案查处,严格追责,2014年3月6日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展开立案调查,分别给予时任县农机局局长李小阳行政警告处分、时任县财政局副局长石龙生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市纪委、监察局也于2014年9月3日给予了时任祁东县委、副县长彭建元行政警告处分。
2、关于部分果蔬烘干机补贴偏高问题。去年我县申报的果蔬烘干机,主要是湖南盈峰光能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5HG-30型和耒阳市普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5HD-30型,总共申报82台,已补48台,未补34台。今年年初按照省局意见,我局对20xx年申报的果蔬烘干机,全部重新进行了清查核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产企业以小套大,补贴明显偏高。为此,我们冻结了34台果蔬烘干机的资金结算,等待省局安排处理。
3、关于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的收取问题。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大多数购机户都能自愿加入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交纳保险费,但对于购买小型机具如耕整机购机户,尽管保费小,但普遍不愿意接受。根据自愿的原则,20xx年取消了在办理耕整机的农机购置补贴中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的收费项目。
4、关于对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收费问题。20xx年对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收费,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尽量做到免费办理,免费服务,同时争取财政支持,解决工作经费。
四、今后工作措施
1、加强思想认识。把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纠四风,治陋习”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变为自觉行动。
2、加大监督力度。除在公示栏和公布墙上进行不定期公示有关补贴资金和项目外,还在《祁东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举报电话,局监察室设立投诉受理点,接受社会投诉,发现问题,及时督查解决。
3、抓好整改总结。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督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
4、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体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坚决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违反购置补贴政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2017雁过拔毛腐败专项整治心得总结
为加强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根据《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桂阳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桂阳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肖华军任组长,欧阳起湘、陈帅东、刘爱华、谢志学为副组长,李承武、李涛、谭天易、陈书法、罗勇、江日丽、雷永奇、邬志红、罗军月、邓爱社、欧一宣、呼红飞、唐斌、刘富厦、刘小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察室,由刘爱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动员部署
4月20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并部署了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在会上,局纪委书记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党总支书记局长肖华军对本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文件精神学习,广泛宣传,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二是强化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党总支书记为全局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纪检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股室的专项整治负主责,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专项整治工作负专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人人有责。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对照县委、县纪委两个专项整治的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专项整治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有保留、整改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迅速制定方案
4月20日,“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们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公路管理局局“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桂路党[20xx]15号),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查处2013年以来,公路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至12月底结束,分部署启动、清理核查、督查督办、总结规范四个阶段进行。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查处和纠正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二是扶贫开发领域等;三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四是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等;五是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
四、自查自纠情况
4月下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今年对我局2013年—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交通扶贫资金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等项目资金分配开展了自查工作,对是否存在向群众违规筹资摊派,是否存在在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乱收乱罚索要卡要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整治截留、私分、套取、骗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或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审批和发放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主要涉及车船燃油补贴和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二是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公路建设过程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三是办理群众事务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问题。逐一排查问题,对公路工作过程和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自查全局2013年—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立项2082.37万元,己拔4017.29万元。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其中自查自纠中发现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抽查欧阳海乡下山村、团结圩乡洋塘村、樟市镇京口村均未见招投标相关资料;从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拨付村级资金17万元等问题。
五、整改情况
1、关于从2014年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拔付村级资金问题。经查,公路局从2014年养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新农村建设援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渠道下拔到各村委会,各村委会用于道路建设、维护等资金开支。为加强对各科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县政府已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办,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欧阳海乡S214-下山村李家山公路路况较差,道路养护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该路段的管护主体为乡镇和村委会,属行政村日常性养护公路,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元/公里养护资金,由乡镇和村委会负责具体养护工作。现我们已责成欧阳海镇政府和下山村委会履行养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养护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道路养护,确保道路通畅和路面平整完整。同时,今年县财政又安排了130余万元的养护补助资金用于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确保条条公路有钱养,条条公路有人管,管理能到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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