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头中考今起报名

发布时间:2014-12-16

  针对非汕头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5年中考报名有如下规定:1.其父母在汕头市同一区县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同一区县;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汕头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4.随迁子女具备汕头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下称“第一类考生”), 可享受汕头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汕头市中考,但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受一定限制〔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所报考区县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县教育局确定)以及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
  相关链接
  符合条件可享照顾
  在汕头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照顾享受与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包括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3.在汕头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4.父母一方有汕头市常住户籍(本市户籍跨区借考考生,其父母一方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户籍者,可参照执行);5.经汕头市人社局确认的引进人才的子女;6.已在汕头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7.台湾同胞子女。
  (编辑:柯小军)
上一篇:山西三名高三学生结伴拦路抢劫减压
下一篇:北京2015年高招美术统考设三考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