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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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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干部作风,根据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小编整理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津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延津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5月12日

  延津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以“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治理“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以“抓落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主导,以“明责、述责、评责、问责”为主线,以严肃查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倡导“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氛围,以问责推动重点工作、以问责提升工作效能、以问责提高服务质量,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富裕、文明、生态、开放”新延津,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监督范围: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

  问责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中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失职渎职问题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三、问责的重点领域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产业强县、科技兴县、环境立县三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各类庸政、懒政、怠政核查问责事项责任追究工作,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16年,全县在全面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问责活动。

  (一)重点项目建设领域。重点对全县重点项目的建设责任、建设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环境、资金拨付、政策落实、问题协调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产业集聚区,各乡(镇)政府

  (二)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重点对乡(镇)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人员到位、资料移交到位并按期发放新证。着力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强征强迁、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资金和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各乡(镇)政府

  (三)精准扶贫领域。重点对扶贫资金项目落实不到位、建档立卡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资金滞留严重,项目审批时间过长、报备不及时,项目招投标不及时,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验收不及时,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全、管理不善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四)教育领域。重点对贯彻落实“全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县招生、办学、收费问题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学校招生考试、联合办学、教学安排、学籍管理、规范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高招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五)卫生计生领域。重点对深化医药卫生机构改革、卫生计生系统机构改革、新农合资金和公共卫生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卫生计生民生工程资金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失职渎职行为;对全县医疗机构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吃“回扣”问题;对违规非法接受捐赠和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各乡(镇)政府

  (六)环保领域。重点对县环保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解决偷排、偷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于在“环保月”活动中,发现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从严处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督促乡(镇)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对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建设、执法装备和检验仪器设备配备等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和执法装备、检验仪器设备配备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各乡(镇)政府

  (八)交通运输和公安领域。重点对交通运输领域落实综合执法体制不力、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乱作为、不作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资金分配等方面不给好处不办事、不找熟人办不成事等问题。对公安交通执法秩序和落实户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执法不透明、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执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各乡(镇)政府

  (九)城市公用事业领域。重点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十)安全生产领域。督促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行政村(社区)安全监管人员。对重点隐患整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罚代管等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各乡(镇)政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紧密结合实际,选取重点领域,精心组织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切实做到紧抓重点与攻克难点相结合、督查问题与督办解决相结合、执纪问责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方法步骤

  1.明责阶段(2016年4月25日—5月15日)。通过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向群众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晒权力、晒职能,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述责阶段(2016年5月15日—6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定位,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述责活动,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于自查自纠的,视情节予以减轻处理或者免于责任追究。

  3.评责阶段(2016年6月25日—9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并依据评议结果,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县政府适时组织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综合评议活动,综合评议结果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

  4.问责阶段(2016年4月1日—11月20日)。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问责。对于被问责的个人和单位,要着重从四方面撰写剖析报告:一是直接责任人,要着重从敢不敢、会不会、想不想等方面剖析自身原因,明晰努力方向。二是负主要领导责任人,要着重从工作安排是否具体到位、领导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沟通协调是否充分、以上率下作用是否发挥等方面剖析自身原因,提升领导水平。三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着重从制度建设上是否利于干事创业、用人导向上是否利于敢作敢为、氛围营造上是否利于敢闯敢试等方面剖析原因,着力营造“敢为”的氛围,着力提高“会为”的能力,着力建立“想为”的机制。要着重从日常监督管理查找原因,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监督漏洞,推动工作落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问责不是目的,通过问责要切实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力求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工作措施

  各相关单位于每阶段活动结束前一周内,将相关材料和总结报送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门户网站等处,设立举报箱,受理本单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开设“部门联动,剑指四风”网络举报、曝光专区,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采用图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即时举报。

  2.建立督查交办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工作台账,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督查任务清单化管理。要实行常规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常规监督检查每周分重点分领域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交办,对于徇私舞弊、故意隐瞒问题线索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对于督查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落实。

  3.建立问责通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问责事项,要坚持办案标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创新问责方式,选取典型案例,邀请办事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参与问责全过程,问出“病因”,分清责任,找到“病灶”,开出“药方”。对于典型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找熟人办不成事案例,要及时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被通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作出检查和整改承诺。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手机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问责年活动开展情况、群众办事感受情况等。通过问责年活动的开展,坚决查处、曝光、通报一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风政风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把问责年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4.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工人、农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切实做到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监察机关要通过明察暗访、异地互查、办事体验、模拟办事等不同形式和方式,了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主动发现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对于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接受质询,公开整改承诺,接受监督。

  5.建立调查研究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向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推广先进经验,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工作水平,努力使作风建设活动成果制度化、规划化、常态化,为延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6.建立挂牌整改机制。对于同一单位半年内被查实3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由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该单位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牌子。被挂牌的单位“一把手”要在新闻媒体公开作出整改承诺;挂牌后3个月之内,相关问题整改处理到位且未再发生新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给予摘牌;3个月未能摘牌的,单位“一把手”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一年之内摘不了牌或累计3次被挂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凡被挂牌单位,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方案,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明责、述责、评责、问责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用好督查问责抓手,聚焦突出问题,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强化监督执纪,推动部署落实。县监察、督查部门,要正确处理督查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督查问责是手段,推动工作是目的,始终把推动工作作为衡量“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尺度。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领导批示、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发挥系统优势,及时核查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宣传力度,利用电台、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县电视台要开辟活动专题、专栏。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专题专栏上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谈认识、谈做法、谈工作规划。要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努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倡导想为的氛围,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附件:1.延津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参与民主评议的重点部门名单

  2.延津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武装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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