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讨论会(2)
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讨论稿二
讲规矩、有纪律的内涵是什么?
1.讲规矩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规矩是什么?在一些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已经被党纪处分了,甚至被移交公检法了,还在以“不知道”为自己辩护,说当时犯错误是因为不知道有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这显然不是一个合理的、能立得住脚的理由。
我们在党内的生活,任何一步都要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规矩是什么呢?第一个是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最大的规矩。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就知道怎么做一个党员了。
第二个是国家法律。国家法律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实际上,遵守了纪律也就是遵守了法律,因为纪律一般是严于法律的。老百姓和普通民众应该遵守法律,但是对于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还要高。在日常生活中,纪律和国法都是党员应该遵守的,都是党员的规矩,也都在我们讲的“讲规矩”的范畴之内。
第三个就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也是党内重要的规矩。有些规矩是写在文本上的,有些规矩是写在墙上的,有些规矩是没有文字形式、不言自明的,比如党的优良传统。像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这些既是我们的作风,也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的规矩。像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这些也是规矩。同时,我们还要形成一些工作惯例。比如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在形成路线的时候,往往要联系群众,要走群众路线,要开展群众工作,这也是我们党的规矩。所以,讲规矩的范围非常广,首先要讲党章,其次要讲国法,除此以外,还要讲一些不言自明的规矩。
2.讲什么纪律?
习近平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所谓刚性的,就是原则性的、不容谈判的、不容妥协的、不容讨论的。邓小平曾讲:“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那我们今天讲的纪律主要是指什么呢?主要是指两项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准则》和《条例》给我们的党员划定了一个行为区间。比如,《准则》是一个道德高线。这个高线并不是特别高,但是也不低,党员不“踮起脚”、不“跳一跳”是够不到的。高线和低线给我们的党员干部划定了一个行为区间,党员就只能在这样一个区间里活动。当然,这个区间有一个开口,有一个闭口。所谓的“开口”就是对上能不能比《准则》要求的做得更好,这是开放性的;所谓的“闭口”就是对下能不能比条例规定的标准更低,这是一个闭口。如果突破了《条例》,那必然要受到党纪的处分。
所以,《条例》和国法之间是普通群众的行为区间,国法以下是我们的敌人,是我们专政的对象,而党员就要在《条例》和《准则》的区间里面活动。
3.纪律和规矩之间的关系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它是写出来的,是明确规定的,一些未明文列入规矩的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分两种:成文的纪律——比如两项法规;不成文的纪律——比如工作条例、优良传统等。但是它们都属于规矩。
纪律是一种刚性的约束,是不能突破的。规矩是刚性和软性的合集,它的范围更大一点。规矩既包括党章党规、国法这样的硬性约束,也包括党内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软性的、未成文的内容。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规矩的范围更大一点,纪律的刚性更强一点,这是两者之间的关系。
那么,我们党内的规矩有哪些?首先,最大的规矩,也就是总规矩,就是我们的党章,党章下面有准则和条例。党章、准则和条例都是由中央制定的。在他们下面还有一些其他的规矩,比如说规则、规定、细则、办法等。像中央“八项规定”这些都是另外一个层次的规矩。当然,还有一些不言自明的、无法用条文来展示的党内生活的规矩、党内政治的规矩、组织方面的规矩等。
党员讲规矩、有纪律的具体要求就是要坚持“四个意识”,即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此特别强调一下,看齐意识要向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看齐。
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讨论稿三
党员如何做到讲规矩、有纪律?
1.提高规矩和纪律的意识,加强自律
首先是自律。我们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际上也是加强自律。首先要有纪律,然后我们才可以讲其他。新一届党中央在管党治党方面,将加强自律的思想贯穿其中。比如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始,都是强调自律。从中央政治局开始做起,自上而下推行。自己想要求别人做的事情,自己首先要做到自律,治党的思路是这样,落实规矩和纪律的方面也是这样。
增强规矩和纪律意识就是要破除“无知者无畏”的思想误区。那么,怎样才能够树立和提高规矩和纪律意识?首先要“学”,就是学习规矩和纪律。怎么学?就是在文本上学、在实践中学、向其他优秀的同志学。第二个是在知道的基础上进行“思考”,要思考规矩和纪律的深意。对于这些规矩和纪律,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经过理性的思考,我们对纪律和规矩理解会更加深刻,把握得也会更加准确,执行起来的成本也会大幅度降低,因为没有很多思想的隔挡。第三个是要“践”。所谓“践”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用规矩和纪律律已,不要超出规矩和纪律规定的范围。而且经过实践的过程也能够提高思想认识。我们都知道,认识来源于实践的,并经过实践加深认识。“学”“思”都是间接的认识,“践”是一种直接的认识。第四,要“悟”。在执行规矩和纪律的过程中完善它,这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我们可能会发现,规矩和纪律的某些方面还需要改善,甚至还需要修改,这就是“悟”的范围。
那么,具体的做法就是,第一,要树立坚定的政治理念和信念。如果政治理念和信念树立好了,就有助于我们提高规矩和纪律的意识。我们党是“两个先锋队”,“先锋队”就要领着大家向一个目标前进。因此,我们对前进的目标要有坚定的信念。只有在这个坚定的信念下,我们才可能约束自己、规范自己,才可能讲规矩、守纪律。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怎么样把党团结起来?一要靠理想,二要靠纪律。理想是前提,没有理想就谈不上纪律,就是松散的,就凝聚不起来,而没有纪律只谈理想也是空谈。
第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心血,既是自律的体现,也是自律的保障。我们党的党员很多时候是靠党性来加强自我修养、自我约束的。
第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点就是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除此之外,加强和提高规矩和纪律意识还需要慎独、慎微。慎独,就是在监督力量还没有达到的时候,我们独处时怎样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在独处的时候还能够做到讲规矩、纪律,这就是共产党员的修为,还是一个大的修养。慎微,就是针对一些微小的事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才能够服人。这个“微”很重要,很多误入歧途的领导干部,实际上都是从一些微小的事情中开始的。这些微小的事,刚开始做的时候觉得不重要、没关系,结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个“微”容易导致“破窗效应”。就是说今天砸了一个小洞,明天可能就会砸一个大洞,后天可能砸一个更大的洞,长此以往,就陷入万劫不复、骑虎难下的境地,所以“微”也很重要。在微小之处、在细微之处讲规矩、有纪律,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树立好这个意识,这个意识更多地体现在微小的地方,细节决定成败,微小的地方才决定我们的意识到底强不强。当然,还要慎初、慎终、慎言、慎行、慎欲、慎友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慎”之。在“慎”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把自己的规律和纪律意识都提高。这是我们讲的第一个。
2.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
我们不仅要通过党章、党规、党纪把自己立好了,同时还要严守他律。就是我们要自己律自己,自己不断地提醒、反省,还要有外在的他律。这个他律就是我们讲的要遵守这些规矩、规则。目前,我们讲的最重要的规则就是两项法规。第一个就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很简单,只有八条,前四条针对普通党员,后四条针对干部。实际上,干部要做到八条。
第一,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一条非常重要,因此《准则》中把它作为第一条列出来。
实际上,公与私是廉与不廉的分界线。我们都知道,腐败在本质上就是公权私用的问题。公权私用就是腐败。而我们讲的公私分明,实际上就是要求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公权要公用,私权要私用。不能公权私用,那是腐败。当然,私权公用那是学雷锋做好事,是我们提倡的。对于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讲,公私分明,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地做到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是比较高的要求了。
第二,要从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甘于奉献,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也是我们党一直特别强调的。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讲了两点,第一点就是戒骄戒躁,第二点就是艰苦奋斗。艰苦奋斗是共产党员的本色,共产党员要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1949年,在解放全国的前夕,在将要进入大城市工作的前夕,我们党告诫全体党员,要坚持艰苦朴素,要戒骄戒躁,明确地提出艰苦朴素是我们党的本色和优良传统。在《准则》里又一次强调了,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还要坚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这实际上是把我们中国古代对个人修养的几个标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纳入了进来。不少领导干部误入歧途,都是从家庭生活出问题、对家庭的控制出问题开始的。我们都知道有一个词叫“坑爹”,就是由于管理不严格,很多领导干部的孩子出了问题,所以导致自己也随之陷入到一个腐败的漩涡里面去。所以“齐家”也是非常重要的,《准则》里面特别提到要廉洁齐家。
第二个就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条例》里面,关于他律,有几个纪律是需要我们铭记的。第一,是政治纪律。不能发表危害党的言论,不能破坏党的团结,不能损害中央的权威,不能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实施,这些都是政治纪律。第二,是组织纪律。什么样的行为是犯了组织纪律呢?比如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还有违反组织工作的原则等,这些都是违反组织纪律。第三,是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违规从事盈利活动,违反工作生活的规定待遇,违反占有使用公款的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还有权色交易等都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第四,是群众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就是侵害群众的利益,漠视群众的利益,侵害群众的知情权,也属于违反群众纪律。第五,是工作纪律。包括党员的失职行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私自泄密的行为以及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这些都属于工作纪律的问题。第六,是生活纪律。比如生活奢靡、违反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以及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近几年流行的所谓的“小三反腐”,反腐对象都是违反了生活纪律的领导干部。所以我们讲的六大纪律和八条准则,都是他律。
3.敢于律他
律他是一个比较高的规定,要同不守规矩、不守纪律的现象做斗争。
在党章的第一章党员中的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就有这样一个内容,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同消极腐败做斗争,就是说我们要用所学的纪律、规矩去律他,去要求别人。当然,这个前提是我们自己要做得到,同时我们也要别人做得到,这是我们共产党员的一个义务。要同违反规矩、违反纪律的现象以及个人做斗争,这也是讲规矩、有纪律的一个重要的、必然的要求,而且这一点要求是比较高的。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中的老好人、和事老,或者是视而不见、独善其身的人挺多的,而敢于律他的人则比较少,所以在这一方面还需要严格党章的规定,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的现象做斗争。这是我们讲的义务。如果每个人都能把这个义务履行好,在律好自己的同时,能够勇于律他,相互之间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那我们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就会提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也会得到比较好的遵循。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实际上和律他是有关系的。律他并不是简简单单地由专门的机构——比如说纪委——来执行,还要由我们的党员来执行。比如说,纪委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第一种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也就是说要把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甚至消灭在未出现之前。这是监督执纪的最好形态。在医学上有几种治病的状况,叫做“治已病”和“治未病”。治病的最高形态不在于“治已病”。所谓“治己病”,就是已经病了,医生把它治好了。治病的最高形态是“治未病”,就是在还没有发病的时候,就把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者是已经发病了,但还处在一个很微小的状态下,就把它及时地消灭。及时的治疗也是一个比较高明的方法。所以我们在监督执纪里提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就是在纪律快要被违反的时候给提个醒儿,要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避免我们的干部和党员走向歧途,这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
以来,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查处了上百名中管干部,还有很多厅局级和处级,以及好多“苍蝇”级别的干部。从一个角度来讲,查处这些干部是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的表现。但是,对我们的干部队伍来讲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党组织为了培养这些干部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还有资源,因此干部被查处也是我们党的重大损失。所以,监督执纪要从微小处做起,要从严格处做起,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干部不要变成“病树”“烂树”,要让他成为一棵“好树”。
第二种就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就是当病稍微发出来的时候、犯点小错误的时候,给点警告、给个处分、记个过,这样的党纪处分应该成为大多数。把这样的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实际上是对我们的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记个过、警告一次、提个醒儿,给一个改正的机会,让党员干部还能够重新做好。
第三就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我们讲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和“讲规矩、有纪律”有密切的关系。
“讲规矩、有纪律”就要讲在微小处、讲在“未病”处,这样才有更好的效果。对于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者来说,“讲规矩、有纪律”已经没有多少效果了,所以我们讲规矩、有纪律要从微小处、要从前端做起。
今天,我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为什么要讲规矩、有纪律,讲规矩、有纪律的内涵和怎样把讲规矩、有纪律贯彻好。“讲规矩、有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体现得都非常明显。未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我们还要坚持好、维护好,并且发扬光大。当前,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复杂、任务艰巨,但是,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我们的党员就越应该守纪律,越应该讲规矩。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够不断地冲破艰难险阻,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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