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内外当前世界经济形势论文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目前国内外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国与国之间的形势进一步加深。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整理的2017国内外经济形势论文,欢迎大家阅读。
2017国内外经济形势论文篇一:《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
摘 要: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循环、资源化”为原则,以“低开采、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多联产、洁净化”为方向,从多个层面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而于此同时,构建相应的政策体系,如:财政政策、价格政策、产业政策等也是尤为必要的,有效的政策体系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必要保障。
关键词:国外循环经济 国内循环经济 政策研究现状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条出路,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原则,从源头上节约资源;在使用中促进产品的反复利用;从生产和消费中回收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循环经济的顺利推进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在政府通过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指导下,各类企业与社会参与而实施的,因此完备的政策法规是推进循环经济顺利实施的内在的动力因素,实施成功与否与政策法规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对国内外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进行研究与分析,得到一些有关循环经济政策的启示。
一、国外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现状
(一)德国
德国循环经济政策研究主要是围绕废弃物领域,为促进污染物的减少和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德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激励政策来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垃圾和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中。
1.税收政策。德国政府于1998年制订了“绿色规划”,对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在国内工业领域和金融投资中纳入生态税,2000年开始实施该税制。生态税是对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和使用对环境产生有毒有害材料生产的产品新增的税种。生态税的引入可促进各企业改进工艺、设备和技术,有利于政府通过经济措施引导生产商的行为。还有其它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加大设备折旧率,免交销售税等。
2.抵押金返还政策。抵押金返还政策主要是针对消费领域制定的,对消费者购买含有包装和容器的产品,在购买时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包装和容器使用的押金,在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消费者把包装和容器退还给商店就可取回抵押金。德国政府在《包装条例》中规定,如果被消费的容器如液体饮料等的容器,是不可回收利用的,则消费者在购买时必须为每个容器额外支付0.25欧元的押金,当容器容量超过1.5升时,需多付0.5欧元。在《饮料容器实施强制抵押金制度》中规定,在德国境内任何人购买饮料时,都必须要为每个容器额外支付0.5马克的押金。以上所制定的条例、制度都要求消费者把使用后的容器和包装按要求返还到购买处,押金才能予以退还。
3.废弃物收费与处理政策。德国废弃物处理费的缴费主体主要是城市居民和生产者。对居民收费,主要是按户收取、也有计量收费,按不同废物和废物不同量收取费用。对生产者收费,主要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要求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迫使生产者对其使用的落后生产技术予以更新改造。对居民和生产者收取的垃圾费增加了对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今后垃圾处理积累了资金。
废弃物处理是一项投资巨大、全民参与的事业,仅靠政府的投资无法使这项活动顺利进行。德国政府广泛吸引私人经济投资参与,逐步推动废弃物处理的市场化和产业化。DSD双轨回收系统有限公司就是废弃物处置的成功典例。
4.财政补贴。德国政府很重视环保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规定对各类环保设施的兴建给予相当于其投资费用1%的补贴;对节能设施建造与改造给予其投资费用25%的补贴率。
(二)日本
日本在推进循环型社会过程中,制定了各种资金投入和税收制度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
1.融资政策。日本政府对于从事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工艺改造、新设备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从日本政策开发银行享受政策贷款利率。
非赢利性的金融机构可为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项目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并给予各种税收优惠。
2.税收政策。税收政策主要有优惠政策和退税政策。政府对各类环保设施,在其原有折旧率的基础上再增加14%~20%的特别折旧,加大设备折旧率。对废弃物如废塑料制品、建筑废物和废木材等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设备或装置,政府也有所规定,该设备或装置在使用年度内除了享受正常的普通退税外,还享受特别退税,标准是按取得价格的14%。对公害防止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
3.预算政策。对从事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的各企业给予补贴,补助费占研发费的1/2左右;对于民间从事实用先进技术研究的企业给予2/3的补贴,金额最高上限为1亿日元。对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工艺流程和设备的企业给予补助,费用占其生产和试验费用的1/2。对企业引进合理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给予1/3的补贴,金额最高上限为2亿日元。
4.公众参与政策。日本政府在建立循环型社会过程中非常重视公众的参与,政府规定媒体要承担宣传循环经济、提高人民节约意识的社会责任。通过其它各种手段,如把循环经济纳入学校教育中;动员市民开展垃圾收集活动,尤其是废旧电子产品、电池等的回收,提高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公众减少对过量、奢华包装产品的消费,进行适度消费和正确购物,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延长一次性用品和不可再生资源产品的使用期限;向公众发放有关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资料等进行宣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产品的节约使用、废弃物的回收中,以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
(三)美国
美国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也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循环消费政策。循环消费主要是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同一件商品对一个消费者失去了价值,但同时却对另一个消费者有利用价值,因此消费者之间可以实现产品的有偿转让来实现循环消费。主要是通过网络在政府规定或支持的商业网站进行旧货交易,也可同慈善机构、定期举行的甩卖活动进行旧货买卖。
2.能源政策。美国主要是通过财政手段来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政府拨款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抵税优惠。政府部门带头使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产品。对于生产节能型家电的企业提供抵税优惠。鼓励研发和使用新型的采用可再生能源车辆,以节约石油资源。
(四)其他国家
除以上三个国家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也有相应的政策体系。
荷兰的废水、废弃物处理收费政策,固体废弃物处理厂由政府投资建立,每处理1公斤垃圾规定收费0.16荷兰盾。
瑞士政府规定,企业在使废弃的塑料瓶回收率达到75%,才能获准广泛生产与使用塑料瓶。在全国各地设立专门的回收箱分别对废罐头盒、废电池回收以作它用。
韩国的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指“废弃物预付金制度”,即生产单位依据其产品将出售数量、按比例向政府预付一定的数量的资金作为押金,政府再根据其最终废弃资源的情况,确定返还押金的比例。还有瑞典、丹麦等各国都有与其发展循环经济相配套的政策体系。
二、国内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于循环经济政策的研究也较多,主要是基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节约。学者们在财税政策和立法专项方面的研究较其它方面多。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从国家、企业、社会层面推动循环经济的试点企业和园区等不同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从而最终希望在全社会推行循环经济,学者们研究主要概括如下。
1.财税政策。财税政策是发展循环经济的理想的政策手段。财税政策主要是根据市场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政府通过制定财税政策可以主导市场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财税政策可用来鼓励对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有意义的科研开发、设备更新、工艺改造等经济活动。财税政策主要有:绿色购买政策、财政补贴、税收政策等。学者们对现有的税收提出改革性建议,主要有:扩大征收范围;设立资源消费税;实行差别税率;提高污染物排放税;资源税的征收应转变为事前行为;细化税收的优惠政策如:免征关税,税收抵扣,加速折旧等。
2.产业政策。要解决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就必须坚决改变过去的分散发展的产业布局政策,积极推进企业积聚化、延伸产业链、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3.技术政策。循环经济技术政策主要有清洁生产技术政策、废弃物处理技术政策、污染物治理技术政策,总之是要保证所有产业内的资源都能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
4.价格政策。提高初始资源价格;提高废弃物排放成本;降低废弃物再生利用成本;降低循环经济的交易成本和市场开发成本。这些价格政策的出台可以促使资源利用率提高;废弃物减少;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率提高;更多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环保产业、清洁产品的开发。
三、启示
纵观国内外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可以发现循环经济的政策可归结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社会公众参与性政策,政府的规制性政策和利用市场运作的市场性政策。
1.规制性政策。规制性政策主要是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和控制手段主导市场行为,政府的这些命令和手段对市场具有指导和驱动作用,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动力。这些命令和手段一般有法律法规、禁令、规划计划等,且操作单一化。循环经济的规制性政策大多是以立法形式制定,主要有综合法、基本法和专项法,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
2.社会公众参与性政策。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循环经济的推进除了依靠政府外,还应该把重点放在市场性政策和参与性政策方面,公众参与的影响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将循环经济纳入学校教育中,从小进行宣传教育;规定媒体必需承担宣传循环经济的社会责任;组织民间团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知识手册与材料,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及时公布一些在生产中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绿色产品和发展落后的企业,进行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便于公众及时了解信息,适时进行监督。宣传公众主要是在消费方面,防止过度消费,购买适度包装的产品,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在日常的垃圾收集中进行分类,尤其是对废旧资源的回收与分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产品在群体之间进行循环利用,避免其过早成为废弃物。最终促使公众通过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养成节约资源、减少垃圾以及环境友好的适度消费模式。
3.市场性政策。市场性政策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税收、收费、补贴和价格等政策。
税收政策有税收减免和优惠、生态税收等政策,主要表现为对企业从事循环利用设备生产的免征销售税;对进行废旧资源处理的企业给予普通退税和特别退税优惠;对用再生能源生产产品和节能型产品的企业给予税收抵免等等。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进行清洁生产,以达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收费政策,主要是要对废弃物和污染物征收处理费。对企业和消费者依据不同规定收费,对生产者来说延伸生产责任制,对产品废弃物回收处理负责,按照企业排污量、污染程度进行收费;对消费者按户按人口按量等标准收取。最后积累污染物和废弃物处理的资金,并可广泛接纳社会私人经济以承包、服务协议等多种形式参与这项措施。
补贴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对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设备研发的企业和个人以直接性补贴、间接性补贴、投资、贷款、奖励、优先支持股票上市等形式进行鼓励,以促进市场主体企业积极参与到循环经济的活动中,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模生产的目标。
总之,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是在政府的指导与驱动下,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从而形成规制性政策、参与性政策和市场性政策的政策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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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内外经济形势论文篇二:《国内外CBD总部经济发展比较》
摘要:本文通过对发展总部经济和CBD发展总部经济的国内外情况分析和比较,阐明了国内CBD作为商务中心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为国内重点城市CBD发展总部经济,壮大首都经济实力和实现经济国际化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总部经济 CBD总部经济 比较
总部经济是基于企业价值链和比较优势理论,以经济区域中心的城市为基础,通过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跨国公司和外埠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中心、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等形式的“总部”,形成总部的集群布局,在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形成合理的价值链分工的同时,通过向周边地区、全国乃至跨国界的地区实施资金、生产、贸易、人才和信息的集中运作,形成合理的价值链分工的经济活动的总和。
国外总部经济发展情况
总部经济是跨国公司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内涵和突出标志。根据联合国统计,20世纪90年代,世界上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总部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就占同期全球跨国投资额的1/3。此外,跨国公司还是国际资源要素的集约配置极、各类有形无形贸易的驱动极和高新技术的开发极。
从目前世界(财富)500强企业的情况来看,国外总部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是纽约、伦敦、东京,另外大阪、巴黎等中心城市的总部经济情况也不错。东京拥有世界(财富)500强的总部数量最多,达到69家,如果加上作为东京都市圈的大阪,共有90家世界(财富)500强的总部设在了这两个城市。纽约只有25家,这在几个国际中心城市中不算突出,从数量上看与美国入选世界500强最多(2001年世界(财富)500强中美国有185家入围,日本有104家)的地位并不相称。法国的巴黎和英国的伦敦分别有26家和23家世界(财富)500强总部。
从五城市拥有世界(财富)500强分行业的情况来看,考虑到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巨大作用,显然纽约、伦敦和东京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更为突出,而东京则无论是在制造业(38家)、金融业(16家)还是电信(2家)、零售(3家)以及作为总部经济城市辅助支持行业的印刷出版(2家)、广告(1家)、运输(5家,包括邮递包裹、铁路、航空)等行业的发展都更强大、更全面。因此,可以说东京的总部经济发展是这五个城市中(也是世界上)最好的。而纽约则显然更侧重于金融行业的发展,以银行、证券和保险对现代经济控制力来形成和维持其作为总部经济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力。而大阪则更像是东京都市圈里的单独功能性城市(制造业)。因为大阪拥有的世界500强中,制造业有9家,占43%;其他类的5个都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多元化经营企业集团,如果将它们划归制造业的话,则制造业在大阪的重心地位将更加明显(占入选500强企业数的2/3)。
国外CBD发展总部经济的情况
以跨国公司和金融财团为主体的总部经济,离不开CBD作为区位空间的支撑。纵观世界上成功的CBD,如纽约的曼哈顿,巴黎的拉德方斯,东京的新宿等,往往都是大公司总部聚集地。以曼哈顿为例,仅华尔街就集中了几十家大银行以及上百家大公司的总部,使得曼哈顿成为世界上著名的总部基地和金融中心。跨国公司和金融财团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者,他们的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将世界上重要的金融中心连为一体。而CBD作为金融中心的重要窗口,首当其冲地成为跨国公司和金融财团的总部和区域总部的承载者。根据世界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发展规律,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数量的多寡,是CBD能否成为国家级及至世界级CBD的重要因素和标志。
高度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CBD,又是加速总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如纽约的曼哈顿、巴黎的拉德方斯和东京的新宿等,都是世界著名的重要商务区,也是其总部经济的聚集地。从某种意义上,国内外大型跨国公司总部及区域总部的数量及其本身的经济实力、金融实力决定了对世界或地区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国内CBD发展总部经济的情况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市在注重国外国内两方面引资的过程中,充分营造了它们作为区域乃至全国经济中心的地位,从而具备了“总部经济”的特征,成为国内“总部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几个城市,而北京则显然是国内总部经济发展最好的城市。
外国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设立总部的首选是北京和上海,尤其是北京。北京虽然在吸引外资的投资的项目数、总金额及平均项目投资强度等方面不如上海,但北京在地区总部、投资管理两个指标上都优于上海,这表明决策和控制,而在上海的投资则更重于生产和制造(这显然与上海雄厚的工业基础是密不可分的)。
相比之下,世界500强在广州和深圳的投资项目更多是从生产和销售的角度出发的,就是生产和销售方面的投资这两个城市都还是远远落后于北京和上海。在地区总部和投资管理乃至研究开发等方面与北京和上海的差距就更大了。而且,在广州和深圳,尚未投资但已经设立办事处的世界500强企业为数不多,说明这两个城市在以后吸引世界(财富)500强前来投资的后劲不足。
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北京和上海在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大大优于国内其他城市;第二,外国跨国公司进入中国首先瞄准的是北京和上海,北京和上海在今后仍将成为外国跨国公司的投资热土;第三,作为我国的首都和全国的政治中心,北京在吸引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要优于上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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