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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多边外交政策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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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多边外交政策论文篇二

  《中国的多边外交》

  [摘要]对于意图实现和平发展的中国,多边外交在其对外战略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参与到国际多边事务之中,多边外交实践逐渐展开,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政府对多边外交的重视程度总的来讲是呈上升趋势的。多边外交逐渐成为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中国;多边;多边外交

  [作者简介]尤洪波,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国际关系学系讲师,在读博士生,广东广州510275

  作为一个和平发展中的大国,多边外交在中国对外战略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国的多边外交这一重大课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多边外交

  多边外交自古就有。二战以后,多边外交发展非常迅速。对于多边外交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多边外交是指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体系进行的外交活动。它可以在政府间的层次上进行,也可以在非政府间的层次上进行”。也有学者认为,“多边外交,指两个以上的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在多种领域开展的国际合作、交往、协调的行为和方式”。还有学者认为,“多边外交是指数个行为体通过建立国际组织、缔结国际条约、举行国际会议等所开展的各个领域的合作”。从以上不同的界定中可以看出,多边外交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多边外交是与双边外交相对应的概念。其二,多边外交的行为主体在数量上必须超过两个。其三,多边外交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国家,但是也包括其他各种行为主体。

  二、中国多边外交的四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1年中国重返联合国。第一个时期是新中国多边外交的起步时期。在这一时期,美国拉拢其他西方国家对中国采取全面的遏制政策,在外交上孤立中国,在联合国支持蒋介石集团,使得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无法得到恢复。美国的敌视和孤立政策显然对中国开展多边外交造成了不利影响,中国被排除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会议之外。但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多边外交依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1949年11月,中国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亚澳工会代表会议,这是新中国诞生后举行的第一次国际会议。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多边外交实践是出席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1954年4月至7月,为了解决朝鲜停战以后的遗留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在日内瓦召开了由五大国和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由朝鲜战争参战各方出席的关于朝鲜问题的日内瓦会议,在美国的阻挠下,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但是,美国试图把谈判破裂的责任推给中国的企图未能实现。五大国和老挝、柬埔寨、北越、南越出席了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美国对英国和法国谈判代表团施加压力,要求两国在谈判过程中提出令中国、越南和苏联无法接受的建议,意图通过这种方式使谈判破裂。由于中国代表团的出色外交活动,加上英法和美国在印支半岛的利益上有着很大区别,会议最终达成了日内瓦协议。日内瓦会议在中国多边外交历史上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中国实现了走向世界的第一次大突破”。

  1955年4月,亚非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召开。周恩来提出了著名的“求同存异”的原则,使得会议避免陷入无意义的争论之中,为会议的成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周恩来在会场内外积极开展外交活动,消除了很多亚非国家对中国的误解和疑虑,改善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亚非会议是中国和阿拉伯国家走向合作的一个分水岭,使得中阿关系获得突破性的发展,“开启了中阿建交的大门”。会议期间,中国与巴基斯坦的关系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巴基斯坦明确宣布,将不会参加任何针对中国的军事行动。而在1954年9月,美国组建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组织,其“主要矛头是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巴基斯坦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巴方的表态是对美国建立遏制中国的战略包围弧线的一个打击。

  第二个时期是1971年中国重返联合国至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这是中国多边外交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1971年第26届联大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该决议的通过“纠正了联合国的一个重大失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中国很快派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参加了联合国各主要机构的工作。但是,这时候中国对于联合国的作用认识得不够,仅仅把联合国视为一个发表意见的讲坛,对于联合国的一些工作采取了不支持的态度,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上的态度。随着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恢复和中美关系的改善,中国恢复或参与了很多国际组织的活动。但是受制于中国国内的政治因素,中国的多边外交实践依然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三个时期是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至1989年西方对华制裁。自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之后,中国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心态参与各种国际组织。中国不仅参加了裁军谈判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政治组织,参加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和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等国际经济组织,还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际刑警组织等一些专门性国际组织。

  第四个时期是1989年至今。1989年以后,在西方国家的制裁压力下,中国采取了“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外交政策,对外交往更加理性务实。为了化解西方的压力,中国对多边外交更加重视,多边外交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明显加强。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参加的国际组织分别是美国的70%、印度的80%、世界平均值的80%。截止到1996年,中国参加了51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同一时期,日本、法国、英国、美国和俄罗斯的数字分别是63、87、71、64、62个。

  三、中国多边外交的两个层次

  关于多边外交的层次,学者们并未达成一致共识。一般来讲,多边外交应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战略性多边外交。第二个层次是制度性多边外交。

  在第一个层次,中国多边外交战略的正式出台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广泛参加各种国际会议组织,开展积极的多边外交活动,努力增强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有学者运用计量分析和语意分析的方法对1986-2005年共20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多边外交”的文字表述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发现我国政府对多边外交的重视程度是在不断加强的……总体趋势是不断上升的。反映出多边外交在我国‘全方位’外交工作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这个研究结果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在第二个层次,中国的多边外交实践越来越趋于制度化和机制化。中国参加了大量的、多领域的国际会议,同时也参加了全球性或者地区性的国际组织。此处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对中国在其中的多边外交实践进行简略的论述。

  1 联合国。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开始参与联合国主要机构的活动,但是,中国的参与程度有限。在维和问题上,中国基于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对此长期持怀疑态度,甚至拒绝缴纳维和费用。按照联合国的规定,若一个会员国长期拖欠会费,则有可能被停止投票权。但是,由于中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所以很难对中国采取这样的做法。为此,联合国大会专门通过决议,允许中国可以暂时拖欠。自1986年起,中国开始交纳维和行动摊款,同时一次缴清以前的全部拖欠款项。1989年,中国首次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在裁军和军控问题上,中国态度积极务实。中国认为各国不论大小均应享有参加裁军谈判的平等权利,但超级大国对全面禁止、彻底销毁核武器与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实现真正的裁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990年代,中国先后签署了一系列重要的国际条约,如《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中国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看法。中国一贯赞成对联合国进行改革,并对联合国秘书长在联合国改革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支持。

  2 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而“上海五国”机制发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以中国为一方和以俄、哈、吉、塔四国为另一方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2004年,该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正式成立,标志着其“成员国的合作正向着全方位和机制化的方向发展”。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多边外交的一个突出成就,因为它是“第一个中国作为主要奠基人而发起的地区性合作组织”。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参与组建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最成功的多边外交实践。因为“一方面,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周边的地缘政治环境,标志着在最近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中国首次在‘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方向上处于十分有利的态势,并在中亚地区开始成为主导性力量之一。另一方面,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还标志着中国外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从过去被动地加入现存的国际体系,开始转为主动地参与构建新的地区合作框架”。上海合作组织毕竟是一个存在时间尚短的国际组织。因而,有学者提醒,若要避免重蹈历史上许多国际组织迅速衰落的覆辙,必须从多方面“吸取教训”,“学习那些成功的多边组织的经验而采取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

  3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进行了广泛与密切的合作,多边外交相当活跃。这里以禁毒方面的合作作为说明。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毒品形势相当严峻。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禁毒合作方面建立了多种卓有成效的多边合作模式。除了“东盟+中国”禁毒合作机制之外,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建立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MOU)。1993年10月,联大第48届禁毒特别会议期间,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共同签署《禁毒谅解备忘录》。1995年5月,中国、缅甸、泰国、老挝、越南、柬埔寨及联合国禁毒署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又称MOU高官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2005年5月,在柬埔寨暹粒举行的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高官会暨部长级会议。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代表等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新的《东亚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和进一步加强本区域禁毒合作的《暹粒宣言》。其二,中老缅泰禁毒合作机制。2001年8月28日,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后发表的《北京宣言》对四国在禁毒方面的合作发挥了指导作用。2002年1月16~18日,中、老、缅、泰四国禁毒合作工作会议在泰国清迈召开。四国一致决定,加强对湄公河这条黄金水道的毒品防范和打击能力,完成对湄公河的联合考察。这是“中老缅泰禁毒合作机制”成员国联合进行的第一个合作项目。根据上述两次会议达成的共识,2003年7月,四国禁毒部门成功地实施了湄公河禁毒联合考察,收集了湄公河沿岸最新毒品形势资讯,确认毒品问题的高危地区,开展情报交流,评估缉毒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制定了加强各方合作、提高执法效能的具体工作建议和行动计划。目前,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卓有成效的禁毒合作机制已经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主要表现在毒品种植面积的减少、产量的下降和毒品缉获数量的增加。然而,当前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所面临的毒品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在双方的禁毒合作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只要毒品的生产和消费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清除,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禁毒合作就会继续下去,并且将得到不断的深化。

  4 中国与东盟。通过与东盟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可以使得中国有效地在该地区推行其多边外交。中国除了与东盟建立“10+1”机制之外,还与东盟、日本、韩国开启了东亚区域合作的进程。“10+3”首脑非正式会晤机制的建立巧妙地避开了东亚区域合作中的某些障碍,促进了相关各国的合作,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2003年10月,中国与东盟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成为东盟的第一个战略伙伴”。

  5 六方会谈。冷战结束以后,美朝关系开始恶化。美国怀疑朝鲜试图研制和开发核武器,因而对其施加强大外交压力,要求后者接受特别检查。朝鲜则进行军事动员,同时决定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了解决朝核危机,经过多方协商,“六方会谈”机制于2003年8月27日开始正式运作。该机制的参与国家是美国、中国、朝鲜、俄罗斯、日本与韩国六个国家。中国在六方会谈中大力斡旋,积极推动,有力地促进了会谈的成功,使会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05年9月19日,第四轮六方会谈通过了共同声明。声明重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朝方承诺,放弃一切核武器及现有核计划、早日重返《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回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美方确认,美国在朝鲜半岛没有部署核武器,无意以核武器或常规武器攻击或入侵朝鲜。韩方重申其依据1992年《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不运入、不部署核武器的承诺,并确认在韩国领土上没有核武器。1992年《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应予遵守和落实。朝方声明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其他各方对此表示尊重,并同意在适当时候讨论向朝提供轻水堆问题。六方承诺,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处理相互关系;通过双边和多边方式促进能源、贸易及投资领域的经济合作;共同致力于东北亚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

  四、小结

  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参与到国际多边事务之中,多边外交实践逐渐展开。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政府对多边外交的重视程度总的来讲是呈上升趋势的。多边外交逐渐成为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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