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
赵娟丽分享
【论文关键词】西部农村 养老保障 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农村并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实。认为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高,农村居民收入低,家庭无力全部负担养老保障所需费用。因此,要大力发展西部农村经济,为西部农村养老保障莫定基础;要构建以国家财政投入为基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形成以国家财政投入为基础、当地财政投入为补贴、个人缴纳为提高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而缓解西部农村养老的压力,保障农民老有所养。
一、西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分析
二十一世纪初,“老龄化”问题全球凸显,我国尤为严重。在我国,六成多的老龄人口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农村不仅老年人的绝对数量大,而且农村老龄化的程度高于城市。据调查统计,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只享有全部社会保险费的11%,而占全国人口30%的城镇人口却占用了全部社会保险费用的89%”。由此显示,城市不仅人口基数小而且占有的养老保障资源远远大于农村,城市养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而农村“老无所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养老问题堕待解决。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西部的情况更为严峻。
1、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高,需要供养的人数多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西部地区农村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均值为6. 03 %,部分地区如四川、重庆等已高达7. 84%和8. 15 %;老年抚养比均值为9. 2%,其中广西已达12. 1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西部农村的老龄人口大部分还没有达到7%的比例,但是与西部农村经济的劣势相比较,西部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已经非常严重而且正在接近老年型社会。据预测,甘肃将在2006一2010年进入老年型人口社会,西部地区将在2015年左右全部进入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影晌就是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迅猛增加,这就使得西部农村供养老年人的负担增加。
2、西部农村居民收入低,家庭无力负担养老保障所需费用
首先,西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农村收入低,无力支付养老所需费用。以甘肃省为例,据统计,2007年甘肃省农村居民纯收入为2328. 92元,而甘肃省农村家庭人均支出为2017. 21元。这些支出仅用于日常必须的生活开支,农村居民养老负担及其严重。其次,西部农村目前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而自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实施以来,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核心家庭”出现且成为发展的主要趋势。西部大部分农村形成了“四二一”的家庭结构,这意味着一对中年夫妇不仅要负担未成年子女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而且还要供养四位老人。家庭规模和代际层数的减少,使得供养老年人的人数绝对减少这就削弱了传统农村养老保障的供养基础。这对西部农村家庭来说,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将是难以承受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家庭养老显得力不从心。
3、西部农村养老方式单一,养老保险参保比例低
首先,农村集体养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五保”是对无人养老,不能保障自己晚年生活的老年人,由集体负担其晚年生活所需。然而西部集体经济弱小,致使集体养老在西部覆盖面极小。家庭养老仍是西部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其次,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实行)》规定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浦,国家仅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原则,使得资金的筹集重任转加到农民自身。对于西部落后的农村来说,人均收入低生活压力大,很少有闲散的资金可以用于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据统计2002-2005年,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人口参保比例仅占全国的17.1%、17.9%、16.3%,15.8%,这与庞大的西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相比,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极少。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农村并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实。认为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高,农村居民收入低,家庭无力全部负担养老保障所需费用。因此,要大力发展西部农村经济,为西部农村养老保障莫定基础;要构建以国家财政投入为基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形成以国家财政投入为基础、当地财政投入为补贴、个人缴纳为提高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而缓解西部农村养老的压力,保障农民老有所养。
一、西部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分析
二十一世纪初,“老龄化”问题全球凸显,我国尤为严重。在我国,六成多的老龄人口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农村不仅老年人的绝对数量大,而且农村老龄化的程度高于城市。据调查统计,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只享有全部社会保险费的11%,而占全国人口30%的城镇人口却占用了全部社会保险费用的89%”。由此显示,城市不仅人口基数小而且占有的养老保障资源远远大于农村,城市养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而农村“老无所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养老问题堕待解决。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西部的情况更为严峻。
1、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高,需要供养的人数多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西部地区农村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均值为6. 03 %,部分地区如四川、重庆等已高达7. 84%和8. 15 %;老年抚养比均值为9. 2%,其中广西已达12. 1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西部农村的老龄人口大部分还没有达到7%的比例,但是与西部农村经济的劣势相比较,西部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已经非常严重而且正在接近老年型社会。据预测,甘肃将在2006一2010年进入老年型人口社会,西部地区将在2015年左右全部进入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影晌就是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迅猛增加,这就使得西部农村供养老年人的负担增加。
2、西部农村居民收入低,家庭无力负担养老保障所需费用
首先,西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农村收入低,无力支付养老所需费用。以甘肃省为例,据统计,2007年甘肃省农村居民纯收入为2328. 92元,而甘肃省农村家庭人均支出为2017. 21元。这些支出仅用于日常必须的生活开支,农村居民养老负担及其严重。其次,西部农村目前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而自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实施以来,我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核心家庭”出现且成为发展的主要趋势。西部大部分农村形成了“四二一”的家庭结构,这意味着一对中年夫妇不仅要负担未成年子女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而且还要供养四位老人。家庭规模和代际层数的减少,使得供养老年人的人数绝对减少这就削弱了传统农村养老保障的供养基础。这对西部农村家庭来说,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将是难以承受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家庭养老显得力不从心。
3、西部农村养老方式单一,养老保险参保比例低
首先,农村集体养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五保”是对无人养老,不能保障自己晚年生活的老年人,由集体负担其晚年生活所需。然而西部集体经济弱小,致使集体养老在西部覆盖面极小。家庭养老仍是西部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其次,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实行)》规定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浦,国家仅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原则,使得资金的筹集重任转加到农民自身。对于西部落后的农村来说,人均收入低生活压力大,很少有闲散的资金可以用于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据统计2002-2005年,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人口参保比例仅占全国的17.1%、17.9%、16.3%,15.8%,这与庞大的西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相比,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