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方面论文(2)
农村养老方面论文篇2
浅谈农村养老与青年孝道
农村养老是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农村养老状况如何,直接影响老年人幸福、和谐农村建设和农村稳定发展。了解农村养老的现实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是改善和发展农村养老事业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更深入具体地了解当前我国农村青年养老的基本现状,并进一步从养老角度分析农村青年孝道。本人于2010年1月一2010年3月做了一次小规模的实地调查。所调查的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州市王坟镇,该镇地处青州西部,是典型的山区。大多数农民家庭收入不高,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和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养老方式也是居家青年养老为主。
一、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实际调查询问方式,先后在王坟镇的四个村进行了现场调查询问。了解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养老方面的基本状况,形成有效资料250份,这些资料是比较完整可靠的。由于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文化程度一般较低,因而均以走访问卷访问的方法来取得资料。
二、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数量
在所调查的4个村130户中,共有250位老人。其中有40户有1位老人,占老人总量的16%;68户有2位老人占总量的54.4%;14户有3位老人,占16.8%;8户有4位老人,占12.8%。
(二)文化水平
一般地,农村老年人口文化水平较低,特别是女性老年人更是如此,这一点在此次调查中表现得相当明显。老年人有78.5%从未上过学,而高达97.6%的女性老年人从未上过学,在调查的女性老年人中仅有3人读过点书,这显然与她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密切相关。
(三)身体状况
在所访问的250位老人中,有91位目前身体比较健康,占36.4%;有100人身体状况一般,占40%;25人身体状况较差,这类老年人约占10%;其中女性老年人身体明显不如男性老年人,女性比较健康者仅为34人,占13.6%。老年人身体状况好坏显然直接影响到其自我养老的可能性和家庭养老的负担。
(四)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从收入水平来看,农村老年人平均月收入水平在1000元以上的占5.3%,主要是家住农村的各类退休人员,他们有固定的收入,收入来源较稳定;月收入水平在500~800元的占13.4%,月收入水平在800~1000元的占7.6%,月收入水平在500元以下的占73.7%,这表明,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五)老年人与青年子女的居住方式
在所调查的250位老人中与青年子女住在一起的有56人,占总数的22.4%;老人自己住,子女不在身边的有74人,占总数的29.6%;老人自己住,子女经常去看望的有49人,占19.6%;老人自己住,子女不能经常看望的有58人,占23.2%;老人住敬老院的有13人,占5.2%。
可见,农村老年人一般是愿意和子女在一起住,以便于老人和子女相互有照应。有的是为子女孝顺,老人和子女在一起生活幸福。但还有的是因为老人生活比较困难,自己不能自理或者有其他的原因不得已与子女住在一起。也有一些子女对老人不孝顺,不能很好的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不给老人必要的经济保障和生活物资来源,使老人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还有一些青年子女长期不看望老人,使老人精神上感到空虚绝望。这些状况,不仅与农村中青年一代经济上独立后心态及观念发生了变化有关,也是老年人与青年人代际矛盾与冲突在家居方式上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一种文化习俗。
三、老年人的养老状况
(一)老年人自我养老状况
从老年人经济来源看,有高达58.2%的老人是以自己劳动收入为生。但是,在此次调查中,250位老人中仅有10人每月拥有固定收入,其中6人有退休金,2人为国家优扶对象,除此之外的老年人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当然,在独居或与配偶共居的25户老人中,他们中的84人自己参加生产劳动获得部分必需的生活资料,占33.6%;在与未婚子女共居的45位老年人中,他们由于还要抚养尚未完婚的子女,因而全部都需要参加家庭劳动,甚至外出打工,因而他们在经济上同样是以自我养老为主。
(二)老年人青年子女供养状况
l.经济供养
在130户250人中,青年子女能够负担老人经济生活来源的有37户,占28.5%;自己因经济压力大,无力承担老人生活中的经济来源的有72户,占55.3%;子女可承担一部分生活来源的有21户,占16.2%。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青年经济收入低而且无保障,再加上许多农村青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压力过重,难以负担和保障老人的养老支出。还有一些青年子女,因为道德观念丧失,视老人为负担和累赘,即使能够承担,也不承担养老责任。也有多个子女的,甚至相互推卸责任,使老人经济生活上陷入困境。
2.生活照料
在所调查的农村老年人中,独居和与未婚子女共居的172位老年人中,有53位老人的己婚青年子女能够经常给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占30.8%;56位老人的已婚子女不定期提供一些生活服务,占32.6%;其他的63位老人的子女偶尔为老人提供一些生活上的照料,占36.6%。但是,独居或与配偶共居的老年人以及与未婚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年人,他们受到已婚青年子女的生活照料相对较少。由于成年已婚子女不在身边,一旦老人需要生活照料,有配偶的往往只能由他们的配偶来护理,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往往他们的配偶的身体状况也令人堪忧。而与己婚青年子共居的老人,虽然能得到相对较好一些的生活照料,但由于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与年轻人不一样,因而在生活服务需求上时常会与他们的儿女辈在观念上和在时间上发生一定的冲突。
3.精神安慰
在调查的有子女老年人中,无论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如何,他们都希望不在身边的己婚青年子女经常回家探望他们,老年人希望既能享受到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又能克服孤独感,得到精神上的安慰。针对老年人的家庭权威状况,调查中,235位有子女老人认为自己在子女中享有绝对权威的有50人,占21.3%;认为自己在子女中没有权威的有123人,占52.3%;而认为自己在子女中享有一定权威的有62人,占26.4%。因而,虽然青年一代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但家庭伦理重心转移,老年人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儿女孝敬程度及家庭和睦程度关系到老年人的精神感受。
(三)老年人对青年养老状况的感受
从调查中可以看到,有48.5%的有子女老年人对自身目前的物质生活水平感到可以接受,感到物质生活条件较艰苦的有45人,约占18%,其余的86位老年人基本上处于温饱线左右,占34.4%。而对于受照料程度,约1/3的老年人感到满意,感到不满意的老人有25位,占10%,137位老人对于是否受子女照料及子女照料程度感到无所谓,占54.8%。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老年人对照料需求量较大,且对照料的方式与时间有特殊的要求,因而青年子女无法使老年人完全感到满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有配偶的老年人需照料时多由自己的配偶来照料他们,故对子女是否照料、照料得多还是少感到无所谓。
调查表明,250位被调查老人有71人经常会有空虚孤独感,占28.4%,其中主要是无子女老人、丧偶老人和独居老人。而事实上,老年人自身是非常渴望“老有所乐”的,非常渴望社会参与,他们寄希望政府能为老年人提供一些条件,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四、农村养老过程中存在的青年孝道问题及对策
(一)青年孝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经济发展与人口流动使青年子女有孝心而无孝力
第一,农村老人生活来源过于单一。第二,农村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自理能力下降。第三,农村青年子女数量减少。第四,农村青年妇女参加工作。第五,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
2.青年子女道德观念的沦丧
第一,老年人子女多,子女相互推卸责任。第二,婆媳关系不和睦。第三,以不继承家庭财产为由逃避赡养义务。第四,轮流居住被儿女当成累赘。第五,女儿出嫁,老人无人赡养。第六,子女外出务工经商打工,留守老人空巢,无人赡养,更无人慰藉。第七,老人丧偶另娶(或另嫁)后失去生活能力的,其子女不承认赡养关系。
3.社会体制的影响
第一,户籍制度向城市倾斜造成农村生产力落后,农民贫困,种地的收入勉强能维持生活,很难积累财富。等到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时,只能依靠子女。第二,农民没有任何社会保障,这也是农村养老的沉重负担,农村老人一旦患重病根本无力医治,只有在家等死,子女有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教育投入的城乡差距造成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普遍低下,农民的观念落后。
(二)改善和提高农村养老状况的对策思考
1.政府方面
第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当地就业。第二,新时期加强政府的保障功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第三,以法律的强制性去规范和约束农村的青年孝道养老行为。第四,加强农村青年孝道养老教育。
2.社会方面
第一,成立老人协会、文艺宣传队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第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精神环境营造的监督作用。第三,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作用。
3.家庭方面
第一,良好的教养方式,良好的父母关系与和谐的家庭氛围对新青年孝道养老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意义。第二,父母要重视言教,更要重视身教。大力弘扬传统孝道养老,必须加强农民家庭青年的孝心孝道教育。第三,确保“孝道”在日常行为中得到落实,进而形成良好的家风。
4.个人层面
第一,老人的自我养老。第二,加强对农村青年妇女的孝道养老教育。第三,农村青年孝道意识的自我提高与自我发展。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中国农村的生活.上海:商务印书馆.2005.
[2]乐章.风险与保障:基于农村养老问题的一个实证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5(9).
[3]黄艳.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顾动机探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6).
[4]谢慧娟.城市化进程中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分析.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5).
[5]孟子.孟子・梁惠王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李迎生.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过渡模式”设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