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社会现象分析思考论文
在社会学的北京定义下,社会现象是指所有与同物种共同有关的活动产生、存在和发展密切联系的现象。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热门社会现象思考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热门社会现象思考论文篇1
浅谈“房中房”现象社会学分析
摘要 :“房中房”是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出租的一种居住现象。“房中房”存在着强烈的负外部性影响,政府进行整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政府的强行整治行为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房中房”问题,并且还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住房租赁市场的“市场失灵”等。只有针对根本问题,即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现存出租房源不足问题进行整改,才能使“房中房”现象得到彻底的解决。
关键词:“房中房”;负外部性;整治
一、引言
“房中房”是介于商品房和“城中村”的中间产品。它的租赁对象是既买不了商品房,又达不到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的社会“夹心层”。“房中房”存在着建筑的安全隐患和一些相应的负外部性影响,因此各地政府在从法律或行为上进行了“房中房”的整治,例如上海市政府对“房中房”的另类问题“群租”进行了一系列的严惩和整治行为,广州市政府也在2009年5月底开始了主城区的大规模的“房中房”整治行为。从广州“房中房”整治来看,政府起到了很好的管制作用,但是随着“房中房”整治脚步的接近尾声,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开始浮上水面,如“房中房”整治引爆单间需求,业主与求租者以及政府之间的博弈,群租现象的涌现,“城中村”整治的新一轮困难,二手房租金的不正常上升等,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主要就“房中房”出现的原因,整治“房中房”的必要性,重点对整治“房中房”产生的遗留问题及其问题解决对策等进行分析,以期能有效解决“房中房”整治过程中的纷争,从根本上解决“房中房”问题,使其实现社会公平。
二、“房中房”现象整治的必要性
“房中房”存在着一些隐患,归纳起来其隐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为违法改建室内结构,人口居住拥挤而产生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等隐患,二是“房中房”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影响,如环境卫生、邻里纠纷等隐患。
“房中房”是业主为了牟利,将原本三室一厅或二室一厅的标准套房隔成三个甚至四五个单间出租给房客的房间,这样会导致原本设计不承受承重墙的楼板或梁承受承重墙,影响了建筑物的结构,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房中房”现象同群租现象一样,存在着严重的负外部性影响,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或多人的自愿行为在未经第三方情况下强加于或给予他们的成本或收益。
“房中房”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给整幢及其相邻建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又因为“房中房”擅设卫生间,导致楼上“房中房”,楼下惨遭殃,“房中房”居住人口拥挤,人员混杂,给相邻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以及整个小区带来了较大的公共卫生的损耗,这些都是在小区物业及相邻人员非自愿的情况下被强迫接受的损失,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的表现。
“房中房”带来的许多问题都是因为“房中房”的负外部性影响,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房中房”虽然暂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安身之所,带来了表面上的社会和谐,并为一些业主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却因此滋生出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如外来人口和本地居住人口矛盾的扩大化、出现依赖“房中房”收入而不从事社会生产的“米虫”、整个小区的安定与和谐等等,从另一个其一直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安全角度出发,“房中房”的整改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房中房”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政府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在致力于“房中房”的整治,如上海市政府一直在大力改进群租现象,广州市政府也于2009年开始大力整治“房中房”,彻查小区里出现的“房中房”,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相当的惩罚措施。虽然政府在整改“房中房”上出了很多政策,也相应的起到了一定的改善社会环境及治安的作用,但是在政府进行整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在整治过程中没有提到救济问题,从而引发对租住“房中房”人口的社会排斥现象。从城市化的角度来讲,“房中房”的整治是城市化进程中必要的一部分,“房中房”的整治能解决其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避免因其负外部性影响而导致城市居民的逆向选择,形成城市中心的空心化,使城市土地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房中房”的整治则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排斥问题。
社会排斥主要是指: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个人或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社会主流关系网络之外,不能获取正当的经济、政治、公共服务等资源,导致他们能力削弱与机会丧失,以致处于边缘化困境的一种过程和状态。社会排斥的维度包括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关系排斥和制度排斥。而在“房中房”整治过程中忽视救济问题的结果是出现了经济排斥中的消费市场排斥。经济排斥是指个人和家庭未能有效参与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它主要表现为劳动力市场排斥、消费市场排斥和土地排斥三个方面。
其中,消费市场排斥是指个人或家庭购买不起或经济拮据而被限制使用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广州市政府在2009年“房中房”整治中仅仅强调了拆除“房中房”,却没有强调其在拆除“房中房”之后所应该采取哪些补救安置措施,如必须离开“房中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等,这就导致一些低收入人群被迫离开原本能负担的“房中房”,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来负担房租增高的二手房租赁市场,从而被排斥在主流的二手房标准套房租赁市场外。
其次,政府的“房中房”整治行为造成租房市场的“市场失灵”。一般情况下认为,当存在垄断、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时,就会导致市场失灵。市场按照价值规律调节价格的波动,达到其主动调节的效率。政府的“房中房”整治工程是一项符合民意的工程,但是随“房中房”整治的深入和拆除面积扩大,会形成住房租赁市场的垄断,特别是单间出租市场的垄断。大部分商品房开发的是大户型,小户型的稀缺和有限性容易造成住房租赁市场的畸形发展。
四、政府在“房中房”整治过程中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1、加快租赁市场建设,增加经济小户型租赁房供应量。“房中房”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小户型出租房供应量的稀缺,此次进行“房中房”的整治可能在短时间内能够达到租房市场的次序稳定,租房市场的规范化,但是根本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小户型或单间的出租供应量仍然满足不了其旺盛的需求量,在长期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中房”现象仍然会再次应运而生。所以,“房中房”的整治是暂时的,从根本上讲,政府在整治的同时,应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鼓励开发商开发小户型的房子,或扩大公有出租房的领域。
2、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在谈到社会保障的时候,林毅夫指出,不要把社会保障仅当成一种消费,要把社会保障当作一种投资。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一个居民是否拥有良好或者说社会所认为的最基本合格的居住条件,会严重影响其道德水准、社会行为规范,乃至对当地社区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个人的社会行为规范水平和当地社区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对周围社区,对当地社会,都有着直接的外部性作用。政府在进行“房中房”整治的行为,即宣布着对于这些外来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不认同,从某一方面来讲,剥夺了他们最基本的住房权。而当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仅仅是针对有城镇户口的人群,这样大大降低城市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不利于城市化的进程。政府应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将一部分的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为其提供廉租房或住房津贴,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在城中村,由于村集体性质的特殊性,即其不但是单纯的经济组织,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担负着村民的生老病死,所以导致了急功近利的开发在城中村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村集体未来保持其收入的持续增长,在物业租金无法随着时间增长的前提下,只能选择增加出租面积来增加村集体的经济收入,这样村集体会想尽办法来将农用地转变为临时建设用地,兴建大量临时建筑,这样忽视了城中村的环境和社会效益,使城中村的居住条件更加恶劣,就自然迫使更多的流动人口不得不租住相对而言条件好一些的“房中房”。政府在整治“房中房”的同时,要加强对城中村的改造,因为城中村其特使的职能和承担的功效,只有改善了城中村的住房出租环境,才能从另一方面解决“房中房”的需求量问题。
五、结语
“房中房”现象不仅仅是一个业主与邻居纠纷的问题,更反映了我国经济型住房租赁市场的不足,在进行其整治的同时,不应忘了要针对其根本问题即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薄弱环节进行解决。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房源供应问题,同时从法律层次上来保证住房租赁市场的公正有效,才能从根本上长期有效地解决“房中房”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孟星.住房群租与房改缺失.北京:城市问题,2008.11.
[2]刘长飞.社会排斥视角下的农民工城市就业问题研究.济南:东岳论丛,2008.9.
[3]黄佳豪,齐玉龙.西方社会排挤理论研究回顾与借鉴.北京:科学社会主义,2008.5.
热门社会现象思考论文篇2
试谈闪婚现象透视和社会学思考
内容 摘要:
闪婚的出现是对过去家长制、男权思想、从一而终的思想的冲击,是人们有了选择自己生活方式自由的一种表现,更是 社会 进步的一种表现。。闪婚这种社会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城市化和文化变迁是关键因素。闪婚在 中国 社会转型期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一味否定是不明智的,要积极的加以引导,以便趋利弊害。
关 键 词:闪婚 城市化 文化变迁 社会进步
3秒钟可以播报半条新闻;8分钟可以泡好一杯方便面然后吃完;13小时纳斯达克指数可以翻降数倍……在有限的时间内,你还能做什么?“闪婚一族”说———3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8分钟足以谈一场恋爱,13小时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继“爱情速配”后,又一种情感快餐的“闪婚”成为 现代 都市一种新兴现象。让我们看如下有关闪婚现象的几个案例:
个案一:相识七天定终身
在北京一家咖啡厅内,李海洋因走错座位认识了小寒,他们在接下来的3个小时的交谈中共同的感受是:相见恨晚!
第三天,小寒收到了李海洋的一封 电子 邮件《30年的记忆》:我一直怀着一份神圣的期待,期待着“缘来就是你”…… 她的心被打动了。
第四天晚上,李海洋生病了。小寒立刻开上车,在深夜里敲了10多家药店的门,终于为海洋买到了药。看到小寒手里捧着七八种治头痛的药,感动不已的海洋第一次拥抱了小寒,轻轻地说出:“我真的非常爱你。”
第七天,在他们相遇的那家咖啡厅,海洋用开玩笑的口吻试探道:“我们结婚吧?”小寒毫不犹豫地回答:“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敲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
个案二: 13小时———从陌生人到夫妻
“我们结婚吧!”“好啊。”“你是说真的?”“如果你是真的,我就是真的。”
新郎和新娘,一个28岁,一个26岁,两人在卡拉OK聚会中相识,然后他送她回家。本来,这或许只会是段通俗恋爱故事的开始,可是等到第二天再次见面,他却直截了当问了开头的那段对话。“如果你是真的,我就是真的”,这是她的回答。于是第三天的中午,两人办理了正式结婚手续。从第一天晚上到结婚,相处不过13个小时。
个案三:相识几天就同居,不到半年就结婚
今年26岁的双燕,她是今年五一刚结婚的,可现在离婚两个字已经被提上了她和老公的议事日程。
双燕和罗尘是在中国交友中心网上相识的,时间是2003年的最后几天。相识后每天晚上10点之后罗尘就给双燕来电话,两个人一聊就到凌晨两三点。一周的电话热聊之后,两人决定见面。这次见面没有“见光死”,而是 发展 为闪电式同居,然后不到半年就结婚。
当代中国社会正由封闭的传统农业社会向开放的 工业 社会转型,由计划 经济 向市场经济过度,这必然带来婚姻观念的变化与婚恋行为的多元化,新的婚恋文化静静的荡击着传统的婚恋模式。恋爱低龄、离婚率上升、婚外恋增多、未婚同居及婚外性行为等使爱情、婚姻与生育由原先的统一而今日趋分离,闪婚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正在我国都市悄然兴起,并流行成为一种 时尚 。
所谓闪婚,它指的是男女双方在极短的时间内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是有别于“一见钟情”、“一夜情”的一种实质性婚姻模式。与传统的婚姻相比,它的特点在于“快”,既从认识,相爱到结婚都是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进行的,如案例中甚至只认识十三个小时就结婚了。都市生活紧张的节奏,生存的压力,对人们习惯的生活发出了挑战。人们面对社会转变会不知所措,期望抛弃繁文缛节,对待婚姻的主张是:剪短过程,快出结果。那么,简化后的爱情究竟是浓缩的精华,还是绚丽的空壳,这倒是个值得考虑的 问题 。
一、类型
闪婚的类型很多,但是,一般来说闪婚可以分成如下几种类型:
其一,感情冲动型。经过几天甚至更短时间的接触,男女双方“感觉不错”,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完成了一系列情感与 法律 上的程序,携手走进了婚姻的神圣殿堂。
其二,心灵空虚型。或者因为感情受过创伤,或者由于有过婚姻失败的经历,一些人在心灵异常苦闷迷惘、感情无处寄托的时候,如果遇到合适的“疗伤”对象,必定会“一拍即合”,加入到“闪婚”的队伍中也就不奇怪了。为了满足暂时的感情需求,把婚姻当成了可以挥之即来的“止疼药”。
其三,利益速配型。有专家认为, 目前 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快,社会竞争愈加激烈,人们承受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随之增加,为了谋求更加稳定富足的生活,为了改变现状、为了车、房和绿卡,有些人就通过闪婚的办法来快速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
其四,从众型。从众是个人在社会群体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转变原有的态度,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所谓“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就是从众的最好写照。因为人们认为跟随潮流总是安全的,不担风险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喜欢采取从众行为,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减少内心的冲突。那么多人都闪婚了,我也闪婚呗。这也是一种典型的闪婚类型。
二、原因(一)
闪婚行为之所以在中国都市悄然兴起,是城市化的结果。城市化是人口、地域、社会经济关系、生活方式由 农村 型向城市型转化的 自然 历史 过程。而单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城市化的过程是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聚集、扩散的过程。城市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发源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产生了向城市集聚的观念和行为。受城市内在拉力和农村外在推力的双重 影响 ,人口不断地向城市集中,由此产生了新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产生了新的社会观念和社会行为①,而闪婚行为就是新的社会观念和社会行为的表现之一。
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化接纳了闪婚行为,客观上为闪婚行为起了催生泛化作用。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城市具有竞争性。
生活节奏加快,生存竞争加剧,使都市男女疲于奔命,不断助推“闪婚族”的壮大。他们无力再去追求马拉松式的恋爱方式,而转向追求一种快餐式的婚姻方式,即婚姻“麦当劳化”了。闪婚当事人又是怎样看闪婚的呢?一位三十多岁的闪婚者的说法最有代表性:我没时间去跑恋爱“马拉松”!工作要搏、事业要搏、要去揾钱供楼供车……太多的事情要做了,真没时间去恋爱!一合眼缘,我就决定吃爱情快餐、搭婚姻快车……
二,城市具有包容性。
异质性是城市的最基本的特征,城市居民在这种人口密集异质性很高的社会环境中,慢慢的产生了一种包容的态度,也就是见怪不怪。这有利于新发现、新发明首先在城市里立足,形成百家争鸣、求同存异的局面。城市的包容性又使城市居民能够认识不同的观念,接纳不同的生活方式。城市居民思想观念开放、生活方式更加前卫,造就了一个包容的社区环境,使的这种闪昏行为得到理解和认可。
三,城市具有冷漠性。
不可否认城市是社会文明的产物和象征,然而人们在享受城市文明提供的便利与舒适的同时,又不得不忍受着它给人们带来的种种压力和重负。特别是城市化的发展,使得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变的欲来欲表面化。使的人与人之间缺少了心灵的沟通和情感的交流,人情变的越来越冷漠,因此,许多青年男女闲暇的时候往往感到孤独郁闷,遇到一个心仪的对象,生怕被别人抢走。对这些人来说,“闪婚”就是为了“躲闪”个人生活周围的孤独寂寞,用结婚的形式来填补某种心理真空地带。
四,城市具有信息获取快捷性,即闪婚还与媒体的信息传播有关系。
社会的每一项重大变革,都伴随着信息传播的痕迹。信息传播融入社会大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改变着社会大众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②从前些年的电视相亲、速配,到现在风靡全球的“八分钟约会”、还有一些明星,主持人的闪婚现象经过电视、报纸、 网络 等媒体的信息传播而广为人知,成了许多年轻人 学习 效仿的榜样,毕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更加壮大了闪婚一族。未来几年内,闪婚可能会成为年轻人婚恋方式的主要方式之一。
三、原因(二)
闪婚行为还与整个社会文化发展息息相关,文化变迁是闪婚产生的思想根源。文化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东西,即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物质文化的变迁主要表现在新生产工具的 应用 、新的 科学 文明与创造等,非物质文化的变迁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组织制度等非物质的“人工制品”的发展。
一方面,从物质文化变迁的角度看。物质文化的发展使的结婚男女不再把经济条件放在首位。传统婚姻的一大作用是缔造一个经济联合体,从而更好地保障夫妻及双方家庭的生活。随着生活物质的极大丰富,年轻男女都各有独立经济来源,因为经济地位的独立使他们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情,比如说买什么东西全凭个人喜好,婚姻也如此,不用过多考虑其他的因素,旨在自己的感受,婚姻已经变成一种很个人的行为。
而在以前,如果婚姻的双方有一个没有工作,那么她(他)就不会轻易快速地决定是结婚还是离婚,因为如果仓促决定结婚后发现不合适想要离婚就很有可能丧失生活来源,因此这就很好理解为什么闪婚会在现代社会出现并且流行。他们不再把经济条件放在首位,而是把‘情’放在了第一位,对婚姻的感情含量要求越来越高,使婚姻变得更为单纯。过去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已经不复存在,"爱",已成为缔结现代婚姻最大的理由,再加上这是个讲究"速度"的 时代 ,于是"闪婚"有了存在的"土壤","闪婚"成了一些年轻人证明真爱的一种方式。
另一方面,从精神文化变迁的角度看,精神文化的发展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传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婚姻观多定义为责任,而现代的婚姻观则更多的是定义为感情而非责任,只要两个人感情好就可以结婚,结婚变得越来越简单了。过去两个人结婚讲究的是门当户对,结婚不仅是两个人,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过去从相爱到结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现在这个过程也在缩短。现代人选择闪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离婚比以前容易多了。夫妻双方觉得不合适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勉强在一起。现在只要达成协议就可以离婚,不必像过去那样要拖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解决。主要还是现代人的婚姻观念转变了,以前都希望能白头偕老,现在两个人不一定要过到底。这些都是导致闪婚的重要原因。
四、结束语
在中国出现闪婚现象有一定必然性,它体现了个人有更多的自由选择,这种自由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经济自由、个人意志自由、生活方式自由等等。现在的年轻人自己完全可以为自己作主,社会也变得更宽容,离婚不再被看得那么重,相应的,结婚也就不再被看得那么重,结婚、离婚完全成为个人私事,不再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年轻人只要感情迸发,只要自我认定合适,就可以闪电结婚。闪婚的出现是对过去家长制、男权思想、从一而终的思想的冲击。这种新的婚姻形式的出现正是人际关系多元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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