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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民主制度的缺陷弊端论文

文桦分享

  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人民概念由民主和民众组合而成的社会政治秩序和规则,但是民主制度也有一些缺陷。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美国民主制度的缺陷相关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国的民主制度缺陷论文篇1

  《浅谈美国的民主制度缺陷》

  谈及美国,必然会谈到它的民主制度,它包括三权分立,两党制和公民的自由权等方面。的确,美国让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等政治哲学层面的理念第一次转变为为现实,并且在此基础上带领美国人民成为现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实现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美国梦。

  不过,即便如此,美国的制度也远非完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从世纪之交的美国大选,后患无穷的伊拉克战争,举步为艰的医疗改革,到不断暴光的官员腐败等等这些事例,都真实反映了美国政体中存在的弊病。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反思,似乎历来以稳定标榜自身的美国政治体制对时代发展的适应能力也越来越力不从心,政治体制在某些方面的变革计划也被放到了国会的提案之中。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将试图从三权分立,新闻媒体的监督,利益集团的参政等几个侧面为例来论证美国式民主的一些问题。

  1.三权分立:效率与稳定的抗衡?

  为了防止权力失控膨胀,制度设计者们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政治哲学家的分权思想引入美国,使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部门彼此联系分立并彼此制约。但是三权分立原则在具体施行过程中的制度设计要远比理论层面上复杂得多。设计者必须充分考虑各种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设计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一方面要保证立法,行政,司法之间的相互牵制,哪一方都不能将自身的权力无限扩张,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它们之间能够合作,不至于因过分制衡而阻碍政策的顺畅运行。

  美国的制度设计将这两方面都考虑在内,力图最大限度的调和制约与合作之间的矛盾。例如,美国宪法赋予国会以立法权,其他两部门不得干涉,但与此同时,总统拥有对法案的否决权,联邦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这样的安排使得行政和司法部门在不妨碍立法独立的前提下事实上参与了立法过程并起到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进行监督的作用。但是,事实上,权力的分配不可能是均等的,当权力总量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之时,各部门就存在着争夺权力的博弈,这使得美国政治在“大国会”与“大总统”之间摇摆。

  很多时候,这一钟摆现象造成各部门该制约时不能发挥积极作用,该协作时效率又不高的功能错位现象。这些现象反映了制度中的漏斗,一旦被有意的加以利用,影响将是巨大的。在制衡失效方面有很多例证。美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双重身份代表,一旦权力不能受到有力的限制,其影响力甚至能和专制君主相提并论,如果不是更大。布什总统显然很善于发现和利用制度中的漏斗为己所用,在任命官员,财政投入,军事国防等各方面推行自身的主张。至于合作的低效率,更是不胜枚举。在外交领域,权力的失衡就更加明显了。对此,美国学者比较隐晦的评价说“美国总统几乎主导着美国对外事务的大政方针,而国会被看做实现美国国内多元化民主价值的政治平台”

  1中国学者则更加直截了当的评价“一旦涉及外交事物领域,国会所扮演角色几乎千篇一律被描绘成无足轻重的沉默羔羊 ”

  2 当然,近年来国会逐渐和总统争权,想要在外交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趋势也是明显的。不过其效果往往是负面的。在国际交往中,美国的双重外交体制在很多时候导致外国的不信任,削弱了美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威尔逊总统怀着满腔热情呼吁国际联盟的建立,却因为国会反对而不能加入其中。总统签署的很多双边,多边协议都得不到国会批准使得总统外交的效力大打折扣。在国内,以最近金融危机为例,国会与总统的分歧使得美国应对危机的反应不够迅速,终于加重了危机的破坏程度。

  美国的民主制度

  《历史的终结》一书作者,曾高唱民主与市场经济凯歌的弗朗西斯.福山先生最近也开始重视中国式的“负责任的权威体制”发展模式,认同集中体制的高效性和巨大的动员能力。加之作为新保守主义势力的代表,福山先生对“美国目前在强调武力推行民主过程中走火入魔3”的批评体现出美国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对自身政治体制国内、外交两个层面的反思。

  2.新闻媒体:监督的有效渠道?

  一个好的制度得以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离不开监督这一环节。在美国,新闻传播媒体被形象的称之为第四权力。美国宪法的第一条修正案就是关于保护新闻和出版自由的,足见新闻媒介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由于体制上的保障,美国媒体有着充分的言论自由,很多电视节目都敢于对政府的政策措施大胆直言,甚至对当政者进行直接批评。然而,是否可以由此说美国的媒体完全站在客观的立场对政府作为进行监督呢?答案是否定的。

  显然,媒体做不到完全的价值无涉。即使是不做任何评论的新闻节目,其播报内容选择本身也带有了主观色彩,对观众的关注点起到导向作用,进而决定国会的议事日程。此外,媒体往往与政党支持挂钩。虽然媒体获得了足够的自由,美国的传统媒体几乎由ABC,CBS,NBC三大广播公司完全掌控4,加之CNN,FOX两家网络传播媒体,构建起新闻行业的主体。而这几家公司都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以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为例,在这一美国人民心目中最大的民主盛世进行过程中,各大电视台也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全力以赴对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宣传,而不惜不顾事实的抹黑另一方。

  电视是美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对美国人的行为甚至价值观都存在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举一个较为极端的例子,由于竞选期间收看不同电视台的节目就可能导致选民手中那张神圣的选票上的名字不同。这就涉及到了代议制民主的一个困境。在对候选人情况不能完全知晓的情况下,究竟什么才能让选民判断出谁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显然在美国有相当一部分人以舆论的导向为最重要的参照标准。

  另一方面,不管媒体被怎样称赞为社会的良心监督政治体制的运行,作为盈利机构,其首要目的是利益最大化。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里,各大媒体公司为了收视率往往刻意播出刺激人眼球的节目,而逐渐脱离普通人的真实生活。层出不穷的官员丑闻,犯罪案件不是加强了民众对政治的关注,反而是对政治越来越失去信心,造成对政治的冷漠态度。美国各种选举的投票率在所有西方民主制国家中位列后端。近些年来,开始有学者意识到对媒体的过分信任导致的问题。

  如果说在内政方面,美国的媒体还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那么在外交方面,媒体则毫不犹豫的与政府保持了一致的立场,构筑起一道意识形态的铜墙,塑造着美国人的对外认知。在这个充满优越感的国度,民众对外界一直知之甚少,仅有的一点认知,多半也是来自于媒体丑化了的他国形象。从某种程度上,美国媒体在外交方面配合政府实行了“愚民政策”。这对增加多元文化国家的政治凝聚力固然有好处,但剥离了民众知情权的外交宣传,将民主理念置于何处?

  3.利益集团;民意表达与利益整和的有效渠道?

  利益集团是多元民主所推崇的一种民众参政方式。不同于一般民主制简单多数原则,多元民主观点认为为保证自由和个人财产所有权,必须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在一个复杂的多元社会中,个人直接参政是不可能的,只能以其所在组织或机构的成员的身份出现,因此允许不同利益团体表达自己的诉求是民主的体现。最终的决策将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相互妥协的产物,这就保证了政策的公平性。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活跃的利益集团的竞争是否真的既防止了多数暴政又防止了少数暴政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各个利益集团也是由官僚体制模式组织起来的,每个利益集团都有自己的领导,一般是那些社会杰出人物,很少是普通民众。可以说,“美国的社会现状是知识界,媒体界,城市精英,自由派的声音压倒一切”

  5这种组织模式实际上使政治精英垄断了接近政府权力的途径。各种利益集团的存在反而减少了普通民众直接反映自身意志的机会。其次,各利益集团间的实力是不相等的,因此在角力过程中并不能保证公平。尤其是涉及到经济利益的竞争上,往往那些实力雄厚,在总统竞选中能够提供大量“政治献金”的组织能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这是政党政治的一大弊端,而美国大量的院外集团游说现象的存在加剧了这一弊端。

  此外,利益集团,特别是工会等非盈利性,旨在促进公众福利的组织对本团体的过分保护也会造成一系列过犹不及的后果。例如,始于60年代的平权运动,是对日益增多的妇女运动和黑人运动的回应。这一政策旨在照顾少数种族和女性,让他们在历史中遭受到的痛苦用现实利益加以补偿。具体的措施包括扩大学校,公司等录取黑人和妇女的比例。这一政策的出台,当然得到了美国公民的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这一政策实际上造成了一种“逆向歧视”

  6,即对于除了这部分人外的大多数人来说,此政策使他们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再比如美国的工会,作为保护工人权益的社会组织,美国存在着大大小小无数个工会组织,例如汽车工人工会,清洁工工会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工会编制成了一张网,将工人有机联系起来。但是出于对民主的珍视和对弱视群体的保护,美国人对工会的纵容使其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工会出于对工人基本权益的保障,不断要求提高工人的工资水平,以至于塑造了一个高工资率,低效率的工人群体。

  美国的劳动者竞争力不足,美国传统制造业的衰退都与工会对工人的过度保护有关。当一个群体的利益被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时,原本对民主捍卫的初衷也就随之消逝了。在具体的政策选择是,究竟是应该遵循“机会平等”还是”补偿性平等”是民主面临的一大挑战。美国政治运作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反映了选择时的困境。

  美国的民主制度论文篇2

  《试论美国式民主制度的成因》

  摘要:美国式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其独特的移民政治文化、开国初期制宪者们的政治觉悟以及殖民地时期的契约劳动、自由经济具有密切关系,因此,它的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不可模仿性。

  关键词:美国式民主;政治文化;契约

  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起来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民主意义。又经过无数调整与变革,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国家管理体制,其中许多构成要素与变革经验,对我们不乏启示与借鉴作用。但如果就此认为美国式民主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制度,是所有的国家必须模仿的榜样,还有点儿言过其辞。因为美国式民主所以发展到今天这种状况,是有其背后原因的。本文试图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

  一、美国的移民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的影响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居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主要族裔群体,而且,美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自认为是“熔炉”,“美国是上帝的坩锅,一个伟大的熔炉,欧洲各种族得到冶炼和重铸。德国人和法国人,爱尔兰人和英吉利人,犹太人和俄国人——都来投入上帝的坩锅中吧!上帝在制造美国。”在移民狂潮的吸引下,向往独立、追求民主、勇于创新、敢于探险等具有上述性格的人来到了北美大陆,聚集在一起,在新的起点上开始了新的命运。

  (一)个人主义与集团主义

  富兰克林最初提到了实用精神,就是提倡个人主义道德。他认为中世纪的封建教会道德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防碍了资本主义的自由成长,而个人主义正符合资本主义自由贸易的自由主义的经营方式。美国人相信个人竞争,承认每个人都有权利来满足个人的意愿,个人奋斗的目标就是获得成功。因此,美国人把这种价值取向又称为个人主义价值观念,认为个人竞争,满足个人是美国人占主导地位的行动哲学。这种个人主义反映在政治制度上就是有意的造成多重性制度。美国的民主制度设计不是以效率为目标,而是以保障自由为目标。

  共和国离不开关心公共利益和以参与公共生活为幸福的公民的存在,他们把责任与承诺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一种集团精神。早在清教徒的圣约思想中,就意识到理想的、垂直的、与神之间的圣约重要性。如果做不到这些,就意味着圣约的破裂,上帝将会惩罚人们,如果人们做到了团结、相互关心,上帝就会实现他的赐福应许。因此,美国著名学者R·贝拉说,“提到一种超政治的权威,提到高踞政府之上,其目的成为判定政府的标准且惟有以其为根据政府只存在的正当性方能得到证明的上帝,便成为美国政治生活的一个永恒的特征。”

  (二)多元主义与契约精神

  美国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容纳和整合外来文化的过程。美国的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而印第安文化并没有成为主流文化,美国的主流文化是外来文化与文明在在全新的大环境中酿成的,其文化的原精神具有鲜明的欧洲性,但绝非欧洲文化的翻版。美国文化是开放的文化,其间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追寻到世界各种文化的因子。在这里,“融入”绝非完全失去原有的特性,从而消失了自己,而是在保持自己的传统与文化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北美大陆,使自己成为北美大陆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美国没有封建主义的羁绊,美利坚及时地从英殖民者手中解放出来,加之地处两洋之间的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等,美国多元文化得以迅猛发展,现代美国神话才得以诞生。

  多元文化必然带来各民族间的分歧,而国家的稳定必然要求人们思想认识上的统一,于是社会契约思想在美国得以上演:由自由独立的十三个州的代表坐在一起,起草复杂的纵横制衡机制,构建照顾人民权利和州权的立宪国家,然后和平地说服一个个州投票认可——在增加了确保人权的修正案后。这几乎就是在历史中唯一一次大规模地、成功地上演活生生的“订立社会契约”事件。

  二、美国制宪者们的政治觉悟

  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独立之后,各自形成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非一个真正的统一的国家。但是随之而来的社会动荡、通货膨胀及1786年爆发的谢司起义,使联邦政府一无钱,二无兵,束手无策。这种情况引起当时美国的政治精英们的忧虑与思考。在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推动下,各盟国的代表决定集会讨论如何建立一个统一的、强大有力的中央政权的问题。在这些人中值得一提的有以下几人:

  独立战争时担任北美陆军总司令的华盛顿被推举为会议主席,他是作为弗吉尼亚的代表出席会议的,时年55岁,正当年富力强。他尽管讲话不多,但对维持会议的正常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长者富兰克林来自宾夕法尼亚,当时已是81岁高龄,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享有盛名。他善于用充满哲理又幽默诙谐的语言打破僵局,在调和不同意见的分歧,促成最终达成妥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学习哲学、历史和希伯来语。1776年弗吉尼亚宣布独立时他才25岁,就参加了起草弗吉尼亚宪法工作,并开始研究宪法和法律问题,后成为大陆会议代表,出席制宪会议时也只有36岁。汉密尔顿是作为纽约的代表参加会议的,年仅30岁,他原从西印度群岛来到北美,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华盛顿的秘书,《邦联条例》通过不久,汉密尔顿就极力主张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

  总之,这些人才华过人,富有创造精神,思想敏锐,其中许多人做过律师,熟谙法律,对启蒙时代以来的政治思想和法律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洞察邦联政府的积弊,积极主张修改《邦联条例》,制定新宪法。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美国制宪者们在制定宪法时,很清楚他们自己是当权者,他们制定的宪法实际上是制约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深知“人人都不是天使”,重重的权力束缚是他们自己强加给自己的,这种精神在当今也不能不令人感慨。

  三、殖民地时期的契约劳动、自由经济

  在独立战争之前,北美应属殖民地是以公司殖民地和契约殖民地为主要形式的。1606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由英王詹姆士一世特许成立,目的在于开发北美东海岸北纬34°至41°之间的殖民地,其股东都是伦敦人。公司成立不久,1606年12月就派出了120名殖民者,分乘3只船前往北美。1607年5月,他们到达弗吉尼亚,并在詹姆斯河口建立了詹姆斯镇,这里就成为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殖民地。1620年,一批在荷兰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号”船来到科德角(今马萨诸塞州普罗文斯敦),于圣诞节后第一天在普利茅斯地方上岸,他们在抵达北美大陆之前,由41名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一份契约,其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定公正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奠定了未来殖民地的政治基础。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也被看作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政治契约。这种契约劳动不大可能形成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即使美国南部的经济是奴隶制种植园经济,它也不同于古代的奴隶制经济,因为,这些庄园的产品也是面向世界,畅销海外。这样的一个经济基础,对美国的政体设计具有深远的影响。

  美国式民主既是美国先哲们精心设计的产物,也是北美殖民地当时所处历史条件的必然结果。美国的社会发展历程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它的政治制度也具有不可模仿性,所以,试图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美国民主,终究是徒劳无益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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