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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同行评议制度有效性的反思

谢海波分享

 论文关键词:同行评议 影响因素 完善机制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审视和反思我国实行的同行评议机制,对其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方法,以提高同行评议机制的有效性。
  同行评议的英文表述为Pee:Review。“Peer”指同资格、同能力的人,“Review”意即鉴定性地或审慎地审阅或检查。同行评议制度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科研评价机制,被广泛运用于成果评价、职称评审、项目资助、论文发表、机构评估等科研评价活动中,在遴选优秀成果、优化资源配置、把握科研方向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对推动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是世界科学界普遍认同的一种评价制度。但是,同行评议机制并非无懈可击。随着应用的推广和深入,其自身的缺陷越来越凸现,伴随着赞誉的同时,评议结果和质量也遭到学术界质疑。
  同行评议作为一个评价机制.其本质是评议主体自主地对评价客体所作出价值判断。同行评议虽能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自主性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主观臆断的危险。同行评议作为一种科学评价方法被引入我国时间不长,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在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究其根源,主要集中于评议专家和评议机制这两个方面。
  一、评议专家方面
  评议专家作为评议主体,所得出的评议结论是对评议对象作出价值判断,体现着评价质量。然而.由于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使得评议专家的行为失范,同行评议失去效力。
  1、主观因素。由于评议专家的兴趣爱好、意志品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主观因素的差异,即使是相同的评议对象。对其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可行性评估都会存在分歧。此外,评议专家对评议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把握尺度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使得专家对不同的评议对象采用不一致的标准和尺度,造成评议的不公正。
  2、知识结构。评议专家对评价对象作出科学评估的基础在于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经验。根据知识结构的不同,同行专家可分为大同行和小同行。与评议对象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较为一致或相近的专家属于小同行专家;与评议对象虽然属于同一大学科,但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没有相互联系的专家属于大同行专家。小同行专家由于知识结构接近评议对象,理解和认识到评议对象的创新内容及研究意义和成果的价值,能对评议对象作出客观的评价:大同行专家由于知识结构的缺陷,可能对评议对象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
  3、研究范式。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T·S·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范式”(Paradigm)概念,并把范式看作科学共同体所认可的一系列规范,既包括共同采用的符号,共同认可的理论、概念、方法规则,以及具体的解题范例,也包括共同的信念和其它的心理因素。在研究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研究范式是稳固的,不易转换的,且旧范式与新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因此,如果运用旧的范式评价新的思想和观点及新的理论.将会影响和干扰评价,不能客观评价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的价值,甚至扼杀新思想和新观念。科学发展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
  4、马太效应。美国学者罗伯特·莫顿对“马太效应”作出了解释:“对已有相当声誉的科学家做出的贡献给予的荣誉越来越多.而对于那些还没有出名的科学家则不肯承认他们的成绩”。马太效应容易导致法国科学院“四十一席位”现象的产生,使名人们在同行评议的竞争中占居优势。根据同行评议的规则,评议的结果应取决于评议对象的质量,跟被评议人无关。但是,由于马太效应的影响,知名科学家的项目或成果易被评议同行认同,水平普遍被拔高,而没有知名度的科学家的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则容易被低估,甚至被忽视。同时,来源于著名院校或知名学科点的成果和项目也受益于马太效应。
  5、人际关系。中国是人情大国,人情网相互交织,庞大且稳固。评议专家又富有“人情味”,在评议过程中要照顾到师生、同学、亲戚、朋友等关系,“重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现象较为严重。人情和关系干扰评议专家客观判断,使得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同行评议沦落成讲人情,论关系的丑剧,扭曲了学术评价的本质。
  6、利益关系。同行评议有效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所有评议专家都必须大公无私的。专家并非“圣贤”,易受到利益的驱使。专家不仅代表个人利益,还代表集体利益、单位利益。专家的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利益,还包括社会利益、学科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一些专家未能坚持评议原则,只顾利益关系自设评议标准。对于利益一致者,专家不自觉地降低评议标准,抬高其参评的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对于利益冲突者,专家会刻意拔高评议标准,压低其参评的项目和成果的水平。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使得同行评议成了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的黑色交易。
  二、评议机制方面
  评议机制作为同行评议的程序和制度,约束和规范着专家的评议行为,是评议公正性和客观性的有力保障。然而,我国的同行评议实施时间较短,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的弊端。
  (一)缺乏专家评选机制。在我国学界的各种评审活动中,没有统一的专家遴选制度和科学的遴选标准,各级评审机构自定规则和标准遴选专家。评审机构一般依据学历、职称、学科、资历、名气等外在因素遴选专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由于专家遴选制度中忽视学科结构的,使得同行评议中出现外行评价内行的怪现象,影响评审的客观性;由于忽视了对专家的道德素养的考察,使得在评价过程中常常出现暗箱操作、黑色交易的学术不端行为,影响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由于忽视了专家评价能力的考察,使得创新性、前瞻性的成果被扼杀,影响了评价的科学性。
  (二)缺乏监督机制。现行的评议机制中,评议专家在评议过程中拥有自主的评议权。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无节制地泛滥,严重影响评议的公正性。评议专家的零责任也使得专家的权力和责任失去平衡.在评议过程中可以“毫不吝啬”地发挥自己的权力。普遍流行的匿名评审制度一方面可有效防止人情关系、利益关系对评议的干扰,但另一方面也很好地将专家置于黑箱中保护起来。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据武汉大学的邓晓芒、赵林、彭富春三位博导披露,在湖北省社会科学(1994—1998年)的评奖过程中,“评奖主持人和个别评委利用职权,在哲学社会学组把一场严肃的评奖活动变成了一场一手遮天、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的丑剧”就是评议监督失效的例证。
  要提高评议的质量和影响力,必须加强机制建设,找准着力点,从机制上修正、补充、改善同行评议机制,规范和约束评议专家的行为.增加同行评议的可信度,使之更有成效。

 1.完善专家遴选机制。评议专家对同行评议的实施至关重要,遴选合适的专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知识结构。同行评议的基础在于评议主体的遴选。同行有大同行与小同行之分,选择与评议对象相适应的同行专家对确保评议质量至关重要。确定一个专家是否小同行专家必须从“研究领域”、“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三方面判断。选择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与评议对象相同或相近的小同行专家是保障评议质量的前提条件。
  (2)学术水平。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其评议水平不一定高,但学术水平不高的专家,其评议水平一定有限。专家的学术水平反映在获奖级别、承担科研项目的层次、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以及本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和发展动态的熟练掌握、学术声誉和学术地位,其中最能反映专家学术水平的是学术代表作。
  (3)科研道德修养。不仅要注重专家的学术水平,也要重视专家的道德修养。高尚学术品格和道德素养专家具有较高的道德自律性,能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人情关系和利益关系,在评议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学术态度,做出公正的评价。
  (4)评议水平。专家评议水平的高低体现在其评议质量上,评议质量可以用离散率、命中率和成功率的高低来衡量。离散率主要反映出专家个体与专家群体认识上的差异性;命中率反映专家判断的准确性:成功率反映专家判断的前瞻性。通过这三种指标定量衡量专家的评议水平,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将不符合条件的专家剔除。
  2.实行匿名集体讨论机制。在评议方式上,目前仍然流行的是匿名制,也称“盲审”,而且要求双向匿名。匿名制可以有效遏制人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同行评议的干扰,对提高评议公正性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对消除专家的知识背景、研究范式、思维方式所造成的影响上收效甚微。如果将信息技术手段加入评议过程中,推行集体匿名讨论制,同行评议的质量会有所提高,具体实施的方法为:为待评对象建立聊天室,评议专家以待评对象为主题展开实时或非实时讨论,求同存异,使评议结论逐步达成一致;通过上传的方式展示自己的论据。充分论证待评对象的意义、价值与创新;评议过程中专家都是匿名的,不得透露自己身份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管理员有权撤销其评审资格;对于存在很大分歧的问题,专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解决,等等。通过这种匿名讨论的方式,利用同行专家之间信息交流和沟通.减少专家主观倾向对待评对象造成的消极影响,从而提高评议有效性。
  3.实行专家轮换制。专家在评议中拥有很大的学术权。专家并非“圣贤”,难免会受人情关系、利益关系、主观倾向等的影响。如果一个专家长期拥有评议权,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己的学术圈子,滋生学术腐败,异化学术本质。所以.有必要推行同行专家轮换制,同行专家任期每届两年,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任期结束时,按照相关的遴选规则和程序,重新评选评议专家。轮换制能打破利益关系、屏蔽人情关系,提高同行评议的有效性。
  4.注重评价证据呈现机制。评议结论是依据评议证据经过缜密的评议推理对评议对象作出的价值判断。根据评议证据和评议推理能够勾勒出专家的评议思路,使专家思维过程外显化。同行评议应强调评议证据呈现,坚持依据评价证据作出评价结论,同时,要在评价结论中充分阐述评价理由,展现评价的推理逻辑。这种机制有利于评议同行之间的交流,促进评议过程的透明化,使得评议结论一目了然。推理逻辑清晰缜密、评价证据充分的评议结论是科学、合理的,而缺乏评价证据和评议逻辑混乱的评议结论只是专家的主观臆断。
  5.完善监督机制。目前比较普遍的监督方法是公示评议结果。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加强监督的力度,我们要进一步增加评议的透明度,实现“阳光评议”,让“阳光”照射评议过程的每个步骤、细节和内容。实行同行评议过程中,我们要公开专家遴选标准和步骤,公开评议的标准和程序,公开评议过程和评议内容,公开专家评价证据和评价推理逻辑;公示参评成果和评议结果,广开监督渠道,受理好每项投诉等等,使得同行评议的整个过程公开化.每个细节和内容都在有效监督之中,有效地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提高评议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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