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孟子“仁义”伦理思想略论(2)
王兆响 贺方刚分享
二、养气之论
孟子提出了“心一气一形”一体化的身心修养论。首先是心性的修养,《孟子·尽心上》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程颖注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自理而言,谓之天;自察受而言,谓之性;自存诸人而言,谓之心”。善心、善性、善理,实为一也:善理为道德精神,善性为道德特质,善心为道德实体。心、性、天的同一,在王阳明思想中得到忠实的阐发,他将孟子的“尽心”解释为“尽性”,因为他认为“性是心之体”,“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
心性修养是道德修养的始基、根本,由心向外扩充,养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套孙丑上》)气与义、道是浑然一体的,是意蕴丰富的道德精神和道德气质。“集义”是就自心上的修养功夫,“义”是内在于心的,王阳明释“集义”为“致良知”,恢复人与生俱来而具有道德判断力的察赋。《孟子·尽心下》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可见,孟子之“气”是一种伦理精神,是道义精神或仁义精神。
“践形”是孟子道德修养论中的重要一环,心、气的修养是内在的功夫,“践形”是道德修养通过身体的外在显示。《孟子·尽心上》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所谓“践形”是指人经过一番努力后,人的道德精神可以充分体现人的身体。“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眸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尽心上》)这是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所以“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这也是君子应当追求的境界,由此,为君子定制了一个超然的道德理想。
孟子学的养气论是“内圣”之学,与“外王”互相联结,前者是思想前提,后者是必然结果。钱穆指出:“孟子性善论,为人类最高之平等义,亦人类最高之自由义。人人同有此向善之性,此为平等义。人人皆能达此善之标的,此为自由义”。由性善的普遍性过渡到君王性善的特殊性,从先验的理论推出实然的结论,孟子性善论的主要目的在于论证善政的可行性,致力于凭依道德力量建设一个统一、和谐的社会。
三、仁政学说
孟子的仁政理论是伦理与政治的有机互动,发展了西周以降“敬德保民”和孔子“为政以德”的观念,建构了伦理一政治的理想主义范式。
第一,“民为贵,社极次之,君为轻”的政治主张,使人君的主体性消融在人民的主体性之中。从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立场来看,孟子是17世纪的黄宗羲乃至20世纪的孙中山以前,最能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发言的思想家。将古代“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思想,以及孔子由书教中所导出的“天下为公”的思想作进一步的发展,而提出了不仅政治的一切是为人民,并且人民可以决定一切的“王道”政治,在思想上开辟出中国进人民主的大道。……他特别重视人民的物质生活,认为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才是政治上一切施为的根本。《孟子·滕文公上》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
第二,“制民之产”的民生设计。孟子认为施仁政“必自经界始”(《孟子·膝文公上》),仁政的根基首先在于经济的基础。先“正经界”,治地分田,实行井田制,再“制民之产”以富民。孟子描绘了这样一种生活愿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一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膝文公上》)其设计不仅是经济的,而且以伦理之幸福为最终归旨,进人一种“黎民不饥不寒,头发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的境界。
第三,善教。“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他认为,好的政治措施不如好的教育更有效。善政只能使人民敬畏,善教才能使人民衷心拥护。作为劳心的统治者,只有受过一定的教育和实践锻炼,才能有渊博的知识和做好政事的本领,才能制定符合国情的政策。对于劳力的被统治者,既要“教民稼稿,树艺五谷”,又要进行“仁义礼智”教育,把儒家孝梯忠信等道德观念通过教育推行于天下,使之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从而稳定社会秩序。
四、义利观
义利之辩发端于春秋时期,主要有三种思想倾向:一是以义为本,居利思义,思义为愈;二是事利而已,趋向唯利去义;三是言义必及利。孔子沿着以义为本的趋向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观,奠定了儒家道义论的基础。
第一,去利怀义。由于封建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的推崇和宣扬,使之成为孟子及其以后儒家义利观的主流,并被应用到不恰当的程度。孟子认为“君臣义”是相互的,到后来君臣关系就演变成单向的了,臣对君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可言。作为臣民的个人利益完全掌控在君之手中,伦理之“义”蜕变成了臣民的精神栓桔。那么,去利怀义在什么情形下才是合理的呢?孟子有一段名言:“鱼,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在双重肯定的前提下进行取舍的。首先,利和生命,对我都是合理的,但当二者与义发生冲突时,应该舍利取义,甚至舍生取义。孟子认为,人对道义的追求应该高于对利益的追求,并不是说义和利、义和生命都是水火不容的;只是二者的矛盾不以牺牲一方不能解决时,才需要选择道义,这种选择才具有合理性和精神崇高性。正因为如此,舍生取义才能成为中华民族的基本民族精神之一。
第二,先利后义。从唯物论哲学看,契合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人只有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生活的需要,才能从事其他科学、艺术、宗教、道德等活动。这是马克思指出的一个被人们忽略的显见的基本事实。《孟子·梁惠王上》云:“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奚暇治礼义哉?”此义呼应管仲提出的:“仓察食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软民》)。
第三,以利说义。孟子游说诸侯、劝导民众的方式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讲仁义是因为它有用,大则可以得天下,小则可以满足个人的求利、求名、求自尊的欲望。“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姿下》)人都想求名利,求富贵,要达到这些目的,只有“义”才是最正确、最宽敞、最稳妥的道路。
第四,先义后利。“谨库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优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国君与民同乐同优,关心人民生活,是“义”,只要以“义”对待民,可以水到渠成地收到“王天下”之利。
综上所述,孟子的思想从整体上来把握,从其内在逻辑看,性善论、仁政思想、义利观和道德修养论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这几个方面以“性善论”为理论基础,以“内圣外王”为主线,以仁政为实现“外王”的方略,以道德修养论为实现“内圣”的基本路径,从而构成一个系统性很强的思想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