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当前我国殡葬改革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近年来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退还耕地,我国推行土葬改火葬的殡葬改革。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论文篇1
《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和粤府办[2003]81号以及2004年4月在深圳召开的全省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稳步推进了殡改工作的开展。
自1998年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以来,我市殡改工作成绩显著。1999-2004年我市遗体火化率连续六年保持100%。《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出现的新坟均已清理完毕,“三道两区”内15万个历史旧坟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非“三道两区”的旧坟已清理41.4万个。我市唯一的经营性公墓——市福荫园公墓目前已开发了14个墓区,墓位2.2万穴,墓位销售达到九成。镇区公益性骨灰楼有9个已投入使用。全市成立市、镇两级殡葬执法队伍25支,执法人员267名。
一、建章立制,夯实殡改工作基础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2001年10月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为实现和巩固火化率100%成果,加快“ 三道两区”内历史旧坟的清理工作以及确保新坟不冒出来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长办公会议及市委扩大会议批准,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山市殡葬管理办法》、《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明确了各镇区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和要求。为使殡改措施更细致,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我市制定出台了涵盖清坟、骨灰楼建设、遗体骨灰处理等方面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具体有《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实施方案》、《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关于下拨清坟专项补贴经费的通知》、《镇区骨灰楼建设资金补贴方案》、《关于殡改优惠措施及焚化骸骨的情况说明》、《关于落实我市无名尸处理专项经费方案的通知》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稳步推进了殡改工作进展,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殡改工作目标和任务。《中山市死亡人员遗体处理规定》,规范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遗体处理程序,明确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职责,对遗体接运、保存及火化环节进行规范管理,防止遗体非法偷葬或错烧遗体。五是大部分镇区对遗体火化每具补贴300-1000元,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殡改工作。
二、加强管理,巩固殡改工作成果
为巩固和维护殡改工作成果,我市采取了一些扎实有效的措施来加强遗体、骨灰、骨殖管理。一是建立镇区殡葬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由镇区民政办定期将本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的火化、骨灰寄存、是否有乱埋乱葬等情况向市殡葬管理部门汇报,市殡葬管理处则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核查。二是规范骨灰管理,逐步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科学化。为有效防止遗体、骨殖火化后的骨灰二次装棺(塔)土葬,对自觉实行殡改不保留骨灰的,殡仪馆免收骨灰处理费用。对选择到公墓、骨灰楼安放的凭有效骨灰寄存证明由镇村给予相应补助。对少部分丧属把骨灰取回家中安放的,镇(区)殡改执法队亲自上门核实并做好登记工作。同时积极推行骨灰植树、撒海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处理骨灰方式,促进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地发展。三是根据镇区人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制定了全市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市政府专门下拨600万元骨灰楼建设补贴资金,资助镇区建立公益性骨灰楼(堂)。目前,各镇区已投入资金近7000万元,建成骨灰格位12万多个,坦洲、黄圃、大涌、神湾、火炬开发区、沙溪、南区、横栏、三角等9个镇区的骨灰楼已投入使用,小榄、古镇等2个镇区的骨灰楼正在加紧建设,阜沙、南朗等镇区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投入使用的骨灰格位3万多个,切实解决了群众清坟的后顾之忧。四是制定《中山市死亡人员遗体处理规定》,规范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遗体处理程序,明确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职责,对遗体接运、保存及火化环节进行规范管理,防止遗体非法偷葬或错烧遗体。五是大部分镇区对遗体火化每具补贴300-1000元,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殡改工作
三、规范收费,减轻群众办丧负担
为配合殡改工作的开展、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我局积极与物价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了全市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所有殡葬服务单位的收费须经民政局审核同意,报物价局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按规定收取。
市殡仪馆本着“保本微利、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坚持较低廉的收费价格,让利于民,体现了实行火葬“省钱、省事、省心”的好处。如:推出了485元的全套式服务收费(包括火化费、运尸费、遗体处理费、骨灰代处理费)。对丧葬用品的价格作出适当调整,多次降低常用的火化纸棺、骨灰盒(盅)等丧葬用品的价格。实行四项减免优惠措施:免收加班费;减免五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火化费用;清坟中迁移出来的骨殖免收火化费;不保留先人骨灰的,免收骨灰处理费。2004年,市福荫园公墓对墓碑销售、加工、安装经营权进行招投标,两家公司取得了为期两年的墓碑经营权,此举开创了全省公墓墓碑经营管理的先河。实行招投标后,墓碑价格均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同时,市公墓管理处限定了墓碑、配套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的价格,共有15款(每款两种不同材质)墓碑供群众选购,价格从555元到15630元不等,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各镇区骨灰楼也能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物价标准,明码标价,收取合理的成本费。
由2001年开始,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开始实行全额“收支两条线”制度,除了按省规定收取的火化、运尸、骨灰寄存等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须上缴财政局外,其它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的销售收入,每一分钱都于当日上缴市财政专户,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畴。殡仪馆、公墓每年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财政预算上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定后拨给。另一方面,市财政局出台了《经营服务性收费征收激励办法》,对市殡仪馆、市公墓管理处等单位的超收收入部分进行核定,并按适当比例给予返还。“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杜绝了殡葬服务单位的滥收滥支现象,堵住了腐败的源头,调动了殡葬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依法行政,加强殡葬行业监管
我市现有25支殡葬管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267人,执法经费440多万元由市、镇(区)财政全额划拨,为殡葬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市殡葬管理处是市级殡葬执法队伍,参照公务员单位管理,配有7名专职工作人员。为加强殡葬执法队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该处将服务程序及业务流程图在网上公布,并建立市、镇(区)执法队的联系沟通制度,定期到各镇区进行巡查,镇(区)执法队也及时将辖区内殡改工作情况上报该处。
在殡葬执法过程中,各级殡葬执法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火化违规土葬遗体23宗,查获棺木300多副,制止、拆毁新建水泥坟墓30多座,处理假冒殡葬专用车数辆。随着我市殡葬工作的深入开展,从2001年起,殡葬执法工作从偏重查处违规殡葬行为逐渐转移到全面提高殡葬行业服务质量上,对喃呒佬、仵工等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实行造册登记,教育和引导他们改行另谋出路。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不定期对丧葬用品市场检查,收缴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为使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人员精干、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殡葬
五、以人为本,顺利完成清坟任务
为全面推动“三道两区”内旧坟清理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专门划拨800万元清坟补贴经费,对清坟群众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镇区也拨付经费,迁坟每穴补贴50-150元、上缴棺木每副补贴500元、将先人骨灰安放到骨灰楼(堂)每具补贴50—200元。清坟工作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妥善处理殡葬执法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例如,谁家刚好生小孩,或者有人过生日不方便迁动的,经友好协商,与家属签订协议,可适当延迟迁坟时间。另外重点把握好两个原则:一是就地处理的原则。
引导坟主深埋骸骨,不留坟头,就地处理,以减轻群众负担。对必须迁移的坟墓可由坟主将骸骨(骨灰)迁往合法的公墓或经火化后寄存于骨灰楼(堂);骸骨的火化必须运到殡仪馆进行,不得就地焚化污染环境;对逾期不迁的坟墓,由各镇区组织清坟专业队按“挖上不挖下” 的原则,平坟头,移走露出土面的墓碑或在原坟面挖坑放置好并用泥土掩埋,不挖走骨殖。二是分类指导的原则。落实好民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特殊坟墓处理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93号)及广东省《关于处理涉及华侨祖坟和保护重点侨务对象祖墓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粤府办[2003]81号)等文件精神。对纳入清理范围的重点侨务工作对象的祖坟,需要保留的,由其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经市侨务局、民政局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予以保留。近两年,审批保留了如墨西哥驻华大使李子文先生的祖墓、沙溪镇阮氏、黄圃镇黎氏、韩氏等重点侨务对象祖坟共27座。对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和古墓群及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墓地,就地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这些举措维护了华侨同胞的合法权益,较妥善地解决了重点侨务对象祖坟的问题,使侨胞切实感受到殡改工作人性化的一面,得到了广大侨胞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没有发生华侨、侨眷投诉或上访事件,进一步调动了侨胞支持家乡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力求做到殡改工作和争取侨心工作的双赢,有利于“三道两区”内清坟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广泛宣传,倡导葬礼葬法改革
我市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葬礼与葬法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骨灰植树、撒海等不占地、少占地的骨灰处理形式,以鲜花、网络拜祭先人的文明祭祀方式逐渐被群众接受和采纳。
每年殡改宣传月活动和清明、重阳等传统祭祀节日,我市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体以新闻、专题、特写和典型人物事例推介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殡改宣传工作,使禁止土葬、实行火化、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殡改氛围,保证了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2000年起,连续五年成功举办了大型骨灰撒海植树活动,参加群众近 2000人次,处理骨灰1000多宗,群众反映良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加强葬礼改革,各级殡葬管理执法队伍依据《中山市殡葬管理办法》,对我市的丧葬活动进行巡查和监控,查处违规殡葬行为。严禁在住宅、公共场所进行丧事祭祀、法事活动及安放花圈、抛掷烧纸;杜绝利用丧葬活动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惩处造谣惑众,诈骗钱财的行为。随着葬礼改革的深入开展,引导了群众文明治丧,革除丧葬陋习,减少辖区内大操大办丧事的现象。
我市的殡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广泛宣传,而且有资金保障。目前,全市实现了无新坟冒出来、无骨灰二次土葬、无兴建非法公墓、无乱收费现象殡改工作目标。我市的殡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镇区殡葬管理执法队的人员编制未能解决、殡葬执法主体不清、甄别华侨祖坟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好作风,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将中山市的殡葬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殡葬改革工作论文篇2
《中部农村殡葬改革的阻力》
摘 要:本文基于豫东S县的实地调查,对中部农村殡葬改革的抗拒类型及阻力因素进行了分析。调查发现,传统思想观念虽仍有一定的阻碍作用,但其影响力已经明显减弱,而家庭决策结构、农村殡葬“亚文化”以及政府忽视农民的殡葬改革福利是当前农村殡葬改革的三个重要阻梗。据此文章提出政府今后宜从殡葬福利、民众认同、执行机制等方面完善殡葬改革方案。
关键词:农村殡葬改革;政策阻力;亚文化;福利性政策
一、殡葬改革调查点S县Y村概况
S县位于豫东南平原,是典型的农耕区,国家级贫困县,2011年全县总人口117万人,该县有浓郁的入土为安丧葬习俗。2012年上半年,课题组成员运用结构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访问该县乡镇民政干部、丧葬用品管理员、火化师、____堂主、寺庙主事等相关人员,共计49人次。为了更深层了解中部农村殡葬改革的阻梗,课题组在该县选择了一个较为典型的Y村进行深入调查。Y村是S县的远郊村,现有人口700人,以务农和外出打工为主要收入,经济水平处于全县中等。本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4份,有效回收率为94%,并收集了2004—2011年底殡葬改革之后的31个死亡案例。
二、殡葬改革政策在 S县Y村的推行状况
S县1997年被省政府规划为火葬区,2004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火葬政策。2005-2007年,S县火化率一度在所在市居先进位次。2007年共火化遗体约6040具,火化率达到90%。但是,近几年由于“以罚代法”、“私自深埋”现象逐渐普遍,火化率急剧下降。2011年火化遗体约2500具,火化率降低到37.87%。殡葬改革的核心要求有两个,一是遗体火化,二是骨灰集约安置。由于政策执行的重心主要在第一点,因此,即使是遗体火化的死亡案例中,相当大比率的骨灰也并没有集约埋葬。基于S县调查能够发现,农村抗拒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
1.骨灰装棺土葬
骨灰装棺土葬是指遗体火化之后,仍然使用传统的木棺装载骨灰,举办传统葬礼仪式,将木棺埋进祖坟,并在地上保留大坟头。与传统土葬相比,这种方式只是增加了一个遗体火化的环节。殡葬改革在S县推行的前3年,火化率一度高达90%,但是由于S县没有公益性墓地,县殡仪馆免费寄存处离家太远,并不方便农民的祭祀,加上县政府对骨灰的处理缺乏有效监管,农民依旧按照传统的丧葬方式将骨灰装棺土葬。S县在2004-2011年的殡葬改革期间,几乎所有火化后的骨灰都装棺土葬,仅以Y村为例,殡葬改革期间的11具遗体骨灰(包括异地死亡火化的3例在内)全部装棺土葬。
2.遗体私自深埋
遗体私自深埋是指死者家属在死者去世的当夜把遗体裝棺葬于祖坟或自家农田,深挖墓坑,不留坟头,外以作物、秸秆作为掩饰。它和传统土葬的不同之处在于不占耕地资源,举行只有家庭和家族的主要人员参加的简单告别仪式,并对外声称死者外出探亲访友。此方式风险较大,被发现之后要“起尸火化”,会严重影响亲属的心情,而且不能光明正大的举办丧事,也不方便祭祀,因此采取这种方式的家庭并不多见。2004-2011年间,Y村遗体私自深埋的仅有2例,而且在政策放松之后又出现了坟头隆起的现象。
3.回归传统土葬
传统土葬的回潮始于2008年,2011年达到高峰。传统土葬能够回归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殡葬改革执法与监督的基层干部与农民达成了一种基于金钱的共谋关系。回归土葬最先由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采用,他们通常采用“演戏”达到目的,比如“把遗体用灵车装载,装作运去殡仪馆,掩人耳目。当然,提前要买一个假的骨灰盒或纸盒,一个假的火化证”。后来,传统土葬成为普遍现象,只要向基层干部缴纳2000-3000元(与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即可,交过钱之后也不再做戏,光明正大的土葬。2004-2011年,Y村采取“以罚代法”的有12例。根据调查还发现,这并不是一个特例,而是S县及周边市县的普遍情况。
三、农村殡葬改革的阻力分析
1.传统思想观念的阻梗
⑴火化接受率提高,“入土为安”重视度下降
殡葬改革之初,农民心理上极端不适应,尤其是一些老年人。当时,人们的殡葬知识十分匮乏,听信了“火化之前要剖腹”、“男性骨灰盒里出现女性首饰”等传言,致使农民对火葬充满恐惧和反感。但随着殡葬改革的推行,人们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的转变。和殡葬改革初期相比,对于遗体火化的政策赞同率有明显提高,持不赞同意见的人大幅度减少。调查显示,村民持“非常赞同”和“基本赞同”的比例为34%,持“非常不赞同”和“基本不赞同”的为22%,选择“无所谓”的为44%。此外,近一半的人放弃了对“入土为安”的认同,其中有20%的人选择进公墓集中埋葬,80%的人选择火葬之后骨灰存放纪念堂的方式。
⑵祖宗祭祀回归“缅怀”本位,“灵魂不死”信仰减弱
中国封建社会实行世袭制,子孙可以继承祖宗的功劳而享受荣华富贵,农民的生存与发展也依靠祖上留下来的基业,因此,祖宗崇拜思想根深蒂固。但调查显示,81%的村民认为自己现在的收入和祖先灵魂护佑没有直接关系,祭祀只是一种缅怀。葬礼的隆重程度的衡量标准趋于边缘化,而生前是否孝顺占于主位。对应俗话“死了献一斗,不如活着给一口。”与此同时,农民对“灵魂不死”的现象也有了客观的认识。根据Y村的调查,有50%的人不相信“有灵魂”,22%的人半信半疑,只有28%的人明确表示“相信灵魂”的存在。从年龄上看,60岁以上占57.14%,40-60岁占35.72%,40岁以下仅占7.14%,这表明灵魂信仰在中青年中的影响力已经极其微小。
⑶平坟复耕仍有压力,支持骨灰堂建设比例极高
当前,大多数农民赞同平坟政策,但仍有14%的人表示“不赞同”和“非常不赞同”。反对者认为,尽管平坟可以节约土地,但不能以牺牲祭祀需要为代价。三代以内亲属属于至亲,感情较深,希望平坟复耕工作可以分阶段实施,保留三代以内坟墓,以便农民祭祀。此外,在必须执行遗体火化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建公墓和骨灰堂的人总数高达92%,其中支持建设骨灰堂的占78%。可见,农民的思想认识也有现代性和先进性的一面,前提是火葬政策改革确实有利于提高农民福利,并且被农民所认知。 2.家庭社会关系决策网络的反作用
在Y村,丧事活动也确实需要整个家族的社会关系资源支持,比如治丧、出殡等环节仅靠一个家庭的力量难以操办。家族无疑要比家庭拥有更多的资源。家族可以给家庭资源支持,但也可能带来压力。如Y村小学校长李某父亲去世,当时政策执行比较严格,因其是国家公职人员,家属如果逃避火葬会受到严重处罚甚至会开除公职。尽管李某非常担心受到处罚,但迫于来自家族的压力,最终动用自己、表姐以及堂弟的关系网络逃避了火葬。
3.殡葬“亚文化”产生的舆论压力
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农村是一个制造社会舆论的公共场所,村庄内部有着自身的内在逻辑和众多类型的亚文化。在S县Y村,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被看作是一种英雄行为,逃避政策能彰显其社会地位和能力。殡葬改革推行以后,“是否成功逃避火葬”成为衡量其家庭和家族社会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Y村出现运用关系成功逃避火葬的事例以后,其他死者家属迅速效仿。当“以罚代法”成为普遍现象的时候,是否缴纳罚金和罚金数目也是证明自身社会地位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文化逻辑导向下,送礼土葬、托关系少交钱就成了一个普遍的选择,很多人被动地参与其中。
4.改革方案忽视农民的殡葬改革福利
经过长期的政策宣传和近十年的强制推行,96%的村民都认识到传统土葬的弊端:分散埋葬占地面积过大,对耕作也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大规模的机械化耕作,增加劳动负担。仅有4%的村民认为“无所谓”。事实上,这4%的村民耕地里没有坟地,耕作中没有受到影响。目前,对于殡葬改革政策,81%的人认为,火葬不仅没有节约耕地反而增加了农民负担。因为遗体无论火化与否,最后都是要装棺土葬的,因为S县没有公益性墓地或骨灰纪念堂。可见,殡葬改革政策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是农民不赞同遗体火化政策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农村殡葬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1.加快完善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殡葬改革公平执法
目前我国的殡葬改革政策,基本散见于《殡葬管理条例》及其它一些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之中,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此外,亚文化的产生正是基于政策执行的不公平所致。殡葬执法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级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殡葬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其个人和家庭的殡葬失范行为,以及为别人提供便利、“以罚代法”等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现殡葬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也有助于提升农民对政策的支持率。
2.加强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增强村民的政策认同
农民殡葬观念已经朝向现代化、开放的方向变革。但是,他们的态度还不太稳固,对火化还是有些忧虑和担心,需要通过殡葬科学知识的宣传加以加强。在宣传内容上,可以结合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当地村民的先进思想,逐步普及骨灰堂建设,辅助一定的引导、奖励措施,实现“地下、地面”到“地上、立体”葬法,实现一步到位,避免“公墓”到“骨灰堂”的第二轮殡葬改革。
3.完善殡葬改革配套设施,提升农村殡葬改革福利
改革措施要满足农民的真正需求。政策的设计要求满足政策对象的需求,让政策对象认同政策的目标和手段,这样的政策才能顺利、成功推行。殡葬政策改革首先要完善配套设施,让农民在移风易俗的改革中,以自由的限制或约束换取政策福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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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论文篇3
《论我国殡葬改革发展的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殡葬改革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殡葬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当前殡葬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着手,继而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我国殡葬改革发展的对策,以此对我国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成就、推进殡葬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殡葬;改革;发展对策;研究
我国的殡葬事业是在新中国建立以后,伴随着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发展起来的。在1956年4月27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提议“所有的人身后都火化”,并且在“自愿死后遗体火化”的倡议书上签名,从而揭开了我国以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的序幕。50多年来,由于各级党和政府的努力,我国推行的这种从土葬到火葬的殡葬改革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剑,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这场殡葬改革,目前也遭到了人们的质疑。面对我国老龄社会的到来,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的殡葬业仍需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好地协调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使整个社会处于和谐状态。因此如何推进我国殡葬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了当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传承的殡葬习俗
从我国几千年来的殡葬习俗看,其葬法千差万别,祭奠丰富多彩,这主要缘于历史演变和社会经济的差异性、自然条件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一般来说,每一个民族都有他自己的宗教信仰、人文伦理和“殡葬文化”。
在藏族,土葬是他们常用的一种葬法。早在3000多年前,藏族就建立了墓葬的习俗。佛教传入后,这种葬俗一直延续到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崩溃,直到后来出现了天葬、塔葬等丧葬形式。在四川、云南、甘肃的部分藏区,土葬用于普通老百姓。石棺葬在西藏比较久远,据考古发现的石棺墓葬最古老的距今已有2500-3000年。它们大多数集中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南部和东南部。寄棺葬是流行于甘肃舟曲县藏民们的主要丧葬习俗。二次葬流行于四川甘孜的某些藏民区,在这些地区人死后,第一次用的是火葬,火葬后再行天葬,用糌粑、酥油等物和骨灰拌合在一起,做成团状用以饲鹰,这种就是所谓的天葬。
在彝族,古代行火葬,明清以后逐渐改行土葬,至今在云南省元谋县、永仁县的彝族村寨仍保留有火葬习俗。苗族岜沙人被世人誉为苗族文化的活化石。岜沙人崇拜太阳神,崇拜树神,过年过节要祭古树,而且实行树葬。因而在岜沙村只见满目树木却见不到坟墓。除了汉民族实行传承土葬外,还有满、朝鲜、蒙古、拉祜、普米等少数民族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都采用土葬或以土葬为主或部分采用土葬,可以说土葬是我国各民族最普遍采用的丧葬方式。
对于汉民族来说,天葬和火葬看来很不人道,所以无人采用。从古到今,“葬”的本意可理解为掩埋,故土葬就有了入土为安的感情色彩和心理安慰。虽说众多民族都行土葬,但民族习俗不同,葬法也不同,如有用棺椁的,有不用的。有讲究厚葬的,也有提倡速葬薄葬的;有捡尸骨和骨灰重葬的等等。
二、我国殡葬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我国火葬当成方向和目标的殡葬改革过程中,虽说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观其目前的现象,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环境破坏问题
火葬是采用物理化学方式来处理遗体,就我国现有的火化技术而言,火葬不仅耗费资源和能源,而且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难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耗费大量的资源和能源
我国是一个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资源占有量并不富裕,而普遍采用的火化技术却消耗了大量的柴油、电能。就现有的火化技术,每火化一具遗体平均需耗油15公斤左右,平均耗电3kw左右。不仅如此,火化还把大量可为人类所利用的人体生物能白白烧掉了,部分有用的人体器官也一并烧掉。此外建火葬场需要耗费大量的国有资金。最保守地说,建一个小型殡仪馆得投资3000万元,得占用10亩土地。如此看来“十五”期间我国新增殡仪馆220个,则共花费国家资金66亿元,共占用土地2200亩。更为严重的是火化不等于火葬,在广大农村火葬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90%都二次装棺土葬,城市居民则将骨灰盒土葬,用大理石、水泥等砌成墓地。这样看来,从传统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不但没有达到节约土地和森林的目的,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
(2)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就我国目前的火化水平来说,尸体借助燃油高温焚化后,转变成两大部分物质,碳化后的骨灰(灰份)和含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恶英(POPS)类等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二恶英是严重致癌物。这种火化释放出来的大量有害气体,给全球气候变化带来了负面影响。同时火葬还破坏生态。我国传统殡葬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遗体的全部火化且不保留骨灰,但考虑到民众的“入土为安”的心理,现今往往借用公墓这种处理骨灰的过渡方式来埋葬骨灰盒。这种习俗让城市居民往往将公墓保管骨灰的过渡方式认定为最终方式。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深化,现代装骨灰的骨灰盒和由砖块、水泥、大理石等材料建成的墓穴已经为民大量采用,这种材质不仅无法自然降解,而且不断蚕食着人类有限的生存空间,带来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和环保问题。
2.社会物质浪费问题
(1)占用大量土地
如今人们大兴造坟之风,坟墓已从椅子坟向圆式陵墓发展,规模之大、工艺之精,是外地望尘莫及的。如温州市乐清县方斗岩村一位农民修了一座豪华的“冥乐园”,葬祖孙三代,墓碑上刻有诗句云:“三世畅谈天伦乐,二老相伴一穴眠”,“七五计划宏图展,十亿人民欢乐天”。据统计前些年温州市每年在青山绿水之间要冒出新坟3000座,占用90万平方米的山坡地,加上要修复祖坟,每年要丢掉100万平方米土地。以至温州流传着一首新民谣:温州有三贵,“地皮贵,海蛰皮贵,抬棺材的肩皮贵”。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在土地与生态的问题日趋严重的今天,这种死人不断夺去活人土地的现象,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均土地少、人均耕地更少的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2)浪费大量钱财
现在社会上的殡葬消费和祭奠消费存在着极大的浪费现象。除了必要的殡葬耗费之外,每年还有大量的金钱,包括现金,木材、石料、水泥、纸张、布匹、能源等财富因殡葬活动而白白地浪费掉。关于丧葬奢靡之风,媒体多有报道,某县一位死者的丧事用花圈两百多个,仅此一项就浪费金钱4000多元。温州市文成县某村一位九十四岁的老太太死去,她的三个儿子请了两个放铳人,在自己家门口朝天放土铳辟邪,据说仅鞭炮就放了近千元,当场炸伤六人,出殡队伍绵延几里,其中有一支乐队,两个大唱班,一个铜鼓队,一路锣鼓升天,好不热闹。中午设宴45桌,这一顿饭就花六七千元。
三、我国殡葬改革发展的对策
实施殡葬改革的初衷是为了破除丧葬陋俗,节约土地资 源,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如何更好的推行殡葬改革,其主要措施如下:
1.民政部门及媒体积极正确引导
殡葬改革的前奏曲就是要人张旗鼓地宣传其对人类的危害和新葬法对人类的好处。宣传殡葬改革的重人环境意义、社会意义、伦理意义和经济意义,用环境经济学的观点为老百姓算一算环境经济账,用社会经济学的观点为老百姓算一算社会经济账,用福利经济学的观点为老百姓算一算福利经济账。民政部门及媒体要在习俗改革方面抓住典型,按照民俗自身的发展规律加以积极的引导,良好的民风在新的社会里是不难建立起来的。
2.加强政府立法力度、积极倡导绿色殡葬
根据目前殡葬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从长远看必须加强政府的立法,从绿色环保的角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政府可通过法律规范、制度引导、资金扶持结合起来倡导绿色殡葬。一是在立法层面上,调整现行殡葬改革方针,修改《殡葬管理条例》,实行殡葬模式多元化,逐步确立以集人文关怀、生态保护和不占土地、节约丧葬费用为一体的绿色殡葬为主,辅以火化的殡葬改革新体制。二是在制度层面上,加强对绿色殡葬的管理和指导。三是采用绿色殡葬的公民家庭以适度的财政补贴作为扶持。如2007年7月,河北省迁安市以由市财政负担为条件,倡导使用价值100元以下的一次性卫生纸棺。
3.实行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俗
(1)树葬
树葬是在公墓区内或不在公墓区,生者为死者植一棵树,在树前挖一个深坑,将骨灰直接埋入树下的泥土中,树前留下编号,以便纪念。树葬的优点在于骨灰直接入士,不用骨灰盒,既不会造成环境后患,又成为树木的营养物,真正做到了“入士为安”;骨灰复归泥土,也可成为生态系统中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网点之一,它既符合生态循环再生的基本原理,又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世代轮回”观念,同时光秃秃的山坡上出现片片绿色,让亲人的骨灰滋润树木长大,“化作春泥来护林”这种安葬形式有利用节约资源,对绿树成长有好处,对社会也有益。
(2)电子坟墓
电子坟墓是在互联网上将已故者的资料留存,供亲人在网上凭吊。如今祭奠这项人类最古老的行为在信息化的时代里、在互联网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利用电子坟墓祭奠亡灵已成新潮。我国的网上祭祖、网上殡葬服务已陆续推行。2001年1月上海市首家为市民提供丧事活动指南的“上海殡葬网”正式开通。北京八宝山等殡仪服务业已开设网上服务,建立了自己的数字化纪念堂,将去世人的容貌、生平等存入网上灵堂,到了清明时节甚至在平时,市民就可以从专门的网站上调出亲人的名字,在网上“灵堂”上拜祭。虽然电子坟墓实物是不存在,但是利用电子坟墓祭扫能够节省时间和路途,便于生活节奏日益紧张的人们祭奠,尤其为行动不便等客观条件不允许者祭奠亲人提供方便。
(3)网上扫墓
清明节前夕,人们纷纷到公墓为逝去的亲人祭扫墓地,通过烧香、点烛、烧纸钱、烧冥物等传统方式以寄托哀思。这种方式不仅造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甚至引发火灾。随着电子坟墓的建立,可采取网上祭扫。此方式依托互联网高技术平台,是一种超越时空限制的文明祭扫方式,我国一些地区已设立了这项服务,值得大力提倡。网上祭扫的方式包括:献歌、献花、点烛、上香、祭酒、悼词等。这种祭拜方式文明、环保,是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
四、结论
总之现代火葬有害无益,很不值得提倡,它既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又不符合环境伦理道德。殡葬改革是丧葬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宣扬新殡葬文化,积极推广生态型新丧葬,促使新殡葬文化完全融于大自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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