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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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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是大范畴的宏观概念,而教育管理则属于微观概念,教育管理要通过模式优化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教育管理论文范文一:教育管理学的研究述评

  摘要:

  教育管理不仅反映了不同时代教育活动运行状况的要求,更是特定历史背景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伦理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学者们为了更好地认识与研究教育管理呈现出的现象,运用相应的科学研究方法,旨在研究教育管理改进方法与途径的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知识增长迅速,各分支学科皆有不少成果问世,近年学科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然而,从目前我国教育管理学这一学科的发展进程,以及研究过程中取得的科学成就来看,教育管理学学科研究与发展方面确实是有一定问题的。

  关键词:

  教育学;我国教育管理;述评

  教育管理学是带有非常强烈的综合属性的。首先运用相应的科学研究方法,来认识和领会教育管理中的现象,从而研究出教育管理改进道路与方向的一门社会科学。就目前我国学者研究的事实来说,关于教育管理学学科性质有双重说法,一是侧重在教育学属性,二是看重学科的管理学属性。目前我国将其划归进管理学这一门类,分属于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之下,这就明显表现出了一种逐渐弱化教育学属性,而开始注重公共管理学属性的趋势,这不但是我国教育管理学目前发展比较现实的选择,也是整个业界教育管理学研究的发展方向与趋势。

  纵观20世纪50年代以来教育管理学的一路发展历程便可以看出来这样的事实,教育管理学的成长与社会科学的总体进步总是密切相关的。就是因为这个大的环境影响,才逐步形成了跟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及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行政体系框架。随着各类不同观点的出现,教育管理学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了新一轮再造工作,在走向更加平和、更加开放、全面的社会科学影响下,教育管理学已慢慢步入整体综合的体系建设,显示出全面发展的取向。“改革开放”结束之后,也是各类学科恢复发展的初期,不管是教育管理学的相关研究,还是教育管理学的学科建设及发展也都由此步入了另一崭新的历程。80年代初期,教育方针不断成熟与完善,在几年短短时间内,教育管理学就有一系列著作迅速出版。80年代中期,学者们对于外来理论的大量接受和领会,使得我国教育管理学自身基础非常薄弱,缺乏相对的学科独立性,也难以对教育管理现实作出合理的解释与针对性的指导。

  到了九十年代,随着我国的蓬勃发展,这个阶段的教育方针更加完善、成熟。在1995年,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此法明确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在1994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不仅讨论通过了“基础教育将实行国家宏观指导下,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还提出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由此,我国正逐步形成了不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顺应,还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现状相对应的教育行政体制框架。到1999年6月,国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可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放宽了对学生年龄的限制,开始着眼于终身教育体制的建立,从此教育制度逐步走向符合规律、全面、科学的道路。

  2003年,在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指出科学发展观,后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了我国教育改革、一系列教育政策的制订、颁布、施行的指导原则。以人为本成为教育政策的主导价值观,教育管理与其他的管理不同,实质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换言之,教育管理应该是民主的以人权为中心的管理。目的并不是效率,而是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的存在,保证组织成员对所处的工作环境有一定影响力。

  众所周知,教育管理学是由教育学与管理学叠合而成的学科,存在争议的就有以下两方面,有人坚持认为教育管理学是教育学性质,是教育学的一门分支,有人则认为带有管理学成分,应分属于管理学门下。所以不同的学者及研究者,对这一问题表示出的看法与观点也不完全相同。在正规资料的一些文件或者设置的图表中,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而在一些高等师范院校,将其放在教育学院系、教科所或研究院这类研究机构内。两门学科既相关联又有不一样的地方,虽然从语言逻辑角度来看,不同的学科概念结构之间具有相同的属性。教育管理虽其名曰学科,其实只是一种专业,或者说一种字面上类似于学科的专业,大家多是把教育管理作为人才培养的专业,而没有从学科与专业的整体建设发展上进行规划。教育管理学科的诞生,固然是由其内在的发展与壮大所致,但是与社会的积极需求,与实际教育管理活动的需求密切相关。

  由于教育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各种现状及存在的各类问题,正是教育管理学专门所研究的对象,所以,教育管理要试图超越传统的综合学科界限,利用多学科的优势,立足于教育领域,从全面综合的眼光审视和解决教育问题,也应该尝试对“动态性复杂”进行解决。因此,不管是社会需要还是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为了改变实际中“管理”与“教育”背道而驰的状况跟境地,我们大家都应该发展建设管理跟教育相联系的教育管理学,力求为该学科增添一定的教育“气息”,也“运用教育思想”探索已知未知的管理问题,毕竟教育管理学最初的产生就是为了更好的教育而进行的科学管理,不是因为管理才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萧宗六.学校管理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2]张新平.教育管理学导论[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3]褚宏启.张新平.教育管理学教程[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4]黄崴,黄锋.关于教育管理学科体系建构问题的探索[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5-9.

  [5]陈学军.话语生产与实践生长:我国教育管理学的两种论证思路[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6,(6):10-13.

  教育管理论文范文二:社会教育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摘要:

  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之外一切有组织的教育,国民的终身教育必须借助社会教育的一切要素得以实现,因此,对社会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就构成了日本教育管理的一个特色。日本社会教育管理主要包括社会教育法规管理、社会教育行政管理、社会教育财政管理、社会教育团体与人员的管理等。通过社会教育管理的实施,可以实现对社会教育事业的规划、指导、组织与援助,并明确社会各界的教育责任与分担。这种对社会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经验,为我们推进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

  社会教育;社会教育管理;日本经验

  日本是世界上社会教育管理发展最为典型的国家。自近代以来,日本的社会教育管理和学校教育管理共同构成日本教育管理的“两架马车”,承担着文明开化、教育国民、提高民智、推进终身教育的重任。对社会教育事业进行管理已经成为日本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和传统。在日本,社会教育管理有行政地位,社会教育有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社会教育管理有专门的教育法规和财政。国家有社会教育法、社会教育组织、社会教育管理团体、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等。国家对社会教育事业的组织与管理是教育行政的重要职责。为了全面了解日本实施社会教育管理的传统,学习其进步的社会教育管理经验,本文试就日本的社会教育管理作一简要介绍。

  一、日本实施社会教育管理的经验

  二战以前的日本,社会教育管理是以对社会教育活动的所有领域都进行监督、支配和控制为中心的国家主义行政管理,突出政府在社会教育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这一时期的社会教育管理受军国主义影响和支配,并为其侵略战争服务。二战后,日本社会教育管理受社会与教育发展的影响,逐渐以法律取代敕令、以地方分权取代中央集权、以指导建议取代命令、以限定性干预取代无限制的全面介入为特色。社会教育管理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比较突出,即社会教育法规管理、社会教育行政管理、社会教育财政管理、社会教育团体与人员的管理。

  (一)社会教育法规管理社会教育法规管理就是通过法规的形式确定国家与社会教育关系状态,明确社会各界的教育行为规范,对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社会教育的作用与活动作具体规定与说明。按社会教育法规的形式,战后日本社会教育法规主要有:《社会教育法》(1949年6月10日,已修订20余次),《图书馆法》《博物馆法》《青年学级振兴法》《体育运动振兴法》《关于整备终身学习振兴措施的推进体制的法律》等。

  在《社会教育法》中关于社会教育管理的法律规定具有如下特点。

  1.规定了《社会教育法》的宗旨和《社会教育法》中“社会教育”的定义。即《社会教育法》以明确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在社会教育方面的任务为目的。关于社会教育的定义,《社会教育法》中认为,“本法律中所谓的社会教育不包括以学校教育法为根据、作为学校教育课程所进行的教育活动,主要是对青少年和成人所进行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含体育和文娱活动)”[1]。

  2.规定了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社会教育任务。即制订《社会教育法》的目的是规定国家及社会团体必须依据本法律设置、营运和奖励社会教育,通过各种社会教育设施、机构与活动,“努力创造环境以便全体国民能够利用一切机会和一切场所,自主地根据实际生活需要,提高文化与教育水平”[1]381。

  3.规定了国家对地方公共团体的援助。为了完成规定的任务,强调“国家应根据本法律及其他法令的规定,在预算的范围内对地方公共团体进行财政上的援助与调剂”[1]381。

  4.规定了地方教育委员会的社会教育事务。《社会教育法》对市镇村教育委员会和都道府教育委员会在社会教育方面的事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有:援助社会教育工作;公民馆、图书馆、博物馆、青年之家等社会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指导与调查;有关青年学级的开设、运营与奖励事宜;有关社会教育设施的设置和运营所需要物资的提供和调剂事宜;有关学校为社会教育开设讲座及其奖励事宜;有关社会教育讲座、讨论会、讲习会、讲演会、展览会和其他社会教育活动举办及其奖励事宜;有关体育、文艺、美术、戏剧、音乐等活动的举办及其奖励事宜;有关社会教育资料的出版发行及散发事宜等。

  5.规定了社会教育主事与社会教育主事助理的设置、职务、资格、讲习、研修等事宜。要求地方教育委员会的事务局设置社会教育主事和主事助理。其社会教育职务是“社会教育主事对从事社会教育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性建议和指导,但不得进行命令和监督”“,社会教育主事协助社会教育主事的工作”[1]383。

  6.规定了社会教育团体的定义,社会教育团体与国家、文部大臣、教育委员会和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规定了社会教育委员的构成、职务以及与公民馆运营审议会委员的关系。指出社会教育有关团体是以开展社会教育有关事业为主要目的的团体。文部大臣和教育委员会可以应社会教育有关团体的请求,对其给予专门的技术性指导或建议,并确保社会教育有关事业所需物资方面的援助。

  7.规定了公民馆设置的目的、事业、运营方针、设置、职员、补助、指导、终止、奖惩等事宜。指出“公民馆是以为市镇村及其他一定地区域内的居民,开展各种有关适应实际生活的教育、学术及文化事业,从而谋求提高居民的教养,增进健康,陶冶情操,振兴文化生活,增进社会福利作贡献为目的”[1]387而设置的。

  (二)社会教育行政管理通过社会教育行政组织对社会教育法规中规定的社会教育事业的实施进行管理、指导和援助。日本社会教育行政组织分为国家社会教育行政组织和地方社会教育行政组织,各有其事务分担和职责。

  1.国家社会教育行政组织。文部省是日本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在文部省内设有直接主管社会教育的部局,1988年7月1日以前叫社会教育局,当时局内设四门课:社会教育课、青少年教育课、学习信息课、妇女教育课。1988年7月1日以后,改名为终身学习局,在原来四门课的基础上,增设了“终身学习振兴课”和“专修学校振兴室”。各课事务分担和职责简要叙述如下。

  (1)社会教育课。规划、联络和协调有关社会教育的事业,提供、收集和处理有关社会教育的信息资料等。

  (2)青少年教育课。提供、收集与处理有关青少年教育方面的信息资料,组织各种青少年教育活动,处理各种青少年教育机构与设施的事宜,指导、建议和援助各种青少年团体、组织,规划各种青少年教育活动等。

  (3)学习信息课。规划、联络、协调与援助有关社会教育信息的提供,并提出建议等。

  (4)妇女教育课。负责妇女教育,提供信息,提出建议,制订规划,指导活动等。

  (5)终身学习振兴课。规划、协调、指导、建议、援助有关终身学习的社会教育活动,推进全民终生学习的发展等。

  2.地方社会教育行政组织。地方的各级教育委员会是管理和执行社会教育行政组织和事务的机关。各级教育委员会设置有社会教育事务局,直接管理所辖社会教育事务。在事务局里有专职的社会教育主事和主事助理,负责对社会教育给予专门的技术指导和提出建议。

  (三)社会教育财政管理社会教育财政,一般是指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确保执行社会教育行政所必须的财源,并对之进行管理和执行作用之总体。社会教育经费是社会教育事业运行与发展的保证。日本社会教育经费包括两部分:一是社会教育行政费,即为社会教育行政的组织与运营所使用的经费,一般由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承担;二是民间开展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教育活动所用之经费,它由私人和民间团体负担。社会教育经费有八个领域,包括公民馆费、图书馆费、博物馆费、青少年设施费、体育设施费、其他设施费、文化遗产保护费、教育委员会活动费。社会教育财政负担原则上是按国家及市镇村的行政划分或运营责任之多寡来决定。

  (四)社会教育团体与人员管理社会教育团体是指以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为目的而结成的团体。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日本社会教育团体众多。因此,管理、组织这些社会教育团体以及通过这些社会教育团体来实施和组织各种社会教育活动成了日本社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国家对社会教育团体,法律上规定禁止国家及地方对社会教育有关团体施加不正当的支配。国家和地方应采取促进、奖励、指导、建议等方式来管理社会教育团体的活动。社会教育指导者是指对社会教育活动进行援助、促进、指导和管理的有关人员。可分为社会教育行政机关指导者、社会教育设施指导者、社会教育学习指导者和社会教育团体指导者等。

  二、日本实施社会教育管理的启示

  日本近代社会教育学家吉田熊次曾总结道:“德、法、英之有今日,非由于学校教育之力,实有赖于彼邦社会教育者甚大,若不注意及此,而只重视学校教育,国家终难自强。”[2]我国自近代开始向日本学习社会教育,在法令上接受和使用“社会教育”这个名词始于民国教育部设立的社会教育司。蔡元培主张设立社会教育司,其目的是为了提倡成人教育和补习教育,以管理学校教育以外所有的教育事业[3]。从当时社会教育司执掌的事项来看,社会教育管理具有鲜明的对策性和公益性。

  随着社会教育的发展,社会教育管理已经远远超出了“教育管理”这个范围,据国民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统计,截止1931年,被认定的社会教育管理事业竟达六十多种[4]。从社会教育管理的特征来看,社会教育管理具有教育性和对策性。教育性是指社会教育管理是一种教育管理事业,对全体国民都具有教育的意义,发展社会教育管理有助于“民智”的开启、知识的普及和民德的提高;对策性是指社会教育也是一种社会管理事业,它直面各种社会问题,并以其广泛的教育机构、设施与活动,辅助这些问题的解决。

  从学科以及专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在日本社会教育管理学或称为社会教育行政学,均是社会教育学科群中一门十分重要的学科。在师范大学社会教育学专业,均开设社会教育管理学或社会教育行政学,甚至还有社会教育行政学硕士学位课程、博士学位课程等。通过对日本社会教育管理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发展社会教育事业以及对社会教育事业进行管理是一个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教育管理活动。

  现代社会发展表明,只依靠发展学校教育或用学校教育的形式来发展其他教育,其作用是有限的。随着各种专业知识的增长,社会对人教育期望的提高以及成人学习能力的增强,社会中各种非正规教育形式在蓬勃发展。所以,现代教育管理的内涵必须扩大,教育管理的方式与形式也必须丰富,这样,社会教育事业及其管理就成为当代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容回避与忽视的课题。在提倡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日益成为教育改革指导思想的形势下,社会教育事业与管理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课题,世界各国都以不同的方式发展社会教育,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趋势。

  如义务社会教育观念的产生,要求政府积极兴办社会教育事业;社会教育制度具有独立教育功能;运用有效方法,办理各种社会教育事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合流等。中国社会教育理论、事业与管理需要回答的问题很多。我们仅从对日本社会教育管理的学习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以为我国社会教育事业与管理的发展提供几点建议。

  (一)重视社会教育管理理论的研究社会教育管理应该成为教育管理研究领域一个重要的课题,要发展社会教育管理理论,应探讨社会教育管理的概念、依据、原则、方法、途径等。构建社会教育管理理论体系,应探讨社会教育管理与学校教育管理、社区教育管理、家庭教育管理的关系,通过大教育观来实现各种教育管理的整合,发挥教育管理的整体功能,为构建学习化社会、推进终身教育的实现提供理论储备。

  (二)用社会教育管理的理念规范社会各项工作的教育效能,增加社会活动的各种教育因素社会教育管理突出强调社会制度、社会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教育作用的发挥,强调社会所有活动都应该考虑教育功能,增加教育因素。因此,社会各界开展的社会活动要体现教育价值,要有积极意义。同时,社会要大量开展公益性社会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实现教育目的的社会化与大众化。

  (三)广泛发展社会教育事业,增设社会教育机构与设施社会教育事业在我国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当代社会教育事业与文化事业、宣传事业、公益事业应该共同发展、融合发展。在今后乃至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应该广泛发展各种图书馆,各种主题博物馆,各种科学馆、艺术馆、文化馆、展览馆等;同时鼓励、奖励社会各界发展民间博物馆、教育馆、收藏馆等;兴办各种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等。

  (四)促进社会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教育与学习的合作,发展单位教育社会各界应该实行广泛横向教育合作,发展各种学习型组织,单位之间应该进行各种教育与学习往来。社会更多地组织各种教育比赛、学习大赛,确立学习日、学习年等节日性的活动,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整个社会处处应是学习场所,时时都有学习之机,人人都是学习之人。

  (五)发展各种学校推广教育,充实青少年的校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实行开放式办学,大力实行推广教育。学校应该成为当地社会教育中心,学校教育资源社区应该共享。同时,社区应发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广泛参加社区教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校外教育。

  (六)制订社会教育法或终身学习法建设学习化社会的需要,要求加紧制定社会教育法或终身教育法、终身学习法,依法律的手段促进终身学习、全民学习。依法律的手段规定社会各界的教育责任,规定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推进终身学习的奖励制度和担当职责,通过教育行政制度推进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实施。

  (七)国家、社会机关与团体应谋求社会教育经费的专门化,通过专项社会教育经费来推进社会教育事业社会教育与终身教育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教育事业。发展社会教育、推进终身教育需要教育经费的支持与奖励。国家、社会机关与团体应该通过设置专项社会教育经费的做法来促进社会教育发展,逐渐增加社会教育经费的比重,通过奖励手段鼓励社会各界对社会教育事业的投入。

  三、结语

  社会教育管理是一个急需规范和创新的社会管理领域。从世界范围来看,自社会教育管理的理论产生以后,各个国家都根据自身的需要给予社会教育管理以极大的关注。日本自明治时期推行社会教育以来,直到今天,社会教育管理仍然是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在编著的《学会生存》中强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有着更重要的教育作用”。“未来的教育必须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内,社会的一切部门都从结构上统一起来”[5]。这些包含着丰富社会教育管理思想的论述,为发展社会教育管理提供了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地思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梁忠义.当代日本社会教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4:381.

  [2]吉田熊次.社会教育的设施及理论[M].上海:上海中华书局,1935:2.

  [3]高平叔.蔡元培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707.

  [4]王雷.中国近代社会教育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382.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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