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修辞角度分析象征和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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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比喻和象征都是增强表达形象性的艺术手段,它们能够让深刻变得显露,隐晦变得明朗,平实变得典雅,化无形为有形,化抽象为具体。所以,在文艺创作中,象征手法和比喻手法往往因为相似而被融合在一起,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关键词:象征 比喻 异同
在最初的一些修辞学着作中,我们很难发现对“象征”这一辞格的定义和评论。但对比喻却有详细和准确的论述。因为在古代文体中,象征更多地被运用在寓言故事中,寓言这种文体遮盖了我们对象征的研究。随着文学体裁的多样化和语言的口语化,写作手法也有所更新,许多研究者开始关注象征这一辞格。
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将比喻称作“譬喻”。并将其列为材料上的辞格。认为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说话和写文章时就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象征在《修辞学发凡》中却没被列入辞格之内,陈望道认为象征不属于辞格。
直到王希杰的《汉语修辞学》才将象征和比喻都列到联系辞格的一类里。定义比喻,又叫譬喻,俗称打比方,就是根据联想,抓住不同事物的相似点,用另一种事物来描绘所要表现的事物。如:
(1)月亮挂在天上,星星眨着小眼睛,象一群顽皮的小孩子,挤在妈妈的身旁。
王希杰将象征列到了修辞格中:象征就是不直接描绘事物,而根据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借助于联想作用,虽然只说乙,但可以使人联想到甲。例如红色象征热情,鸽子象征和平。
吴士文的《修辞讲话》则又将象征和比喻列到特殊性辞格一章里。说某一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相似点,就故意用另外事物来描绘它的形象。这种修辞方式叫“取比以明”,简称“比喻”。故意用具体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事理,以表达真挚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这种修辞方式叫“以物征事”,简称“象征”。吴士文对象征的认识比王希杰对象征的认识稍显深刻一些。
通过以上的列举我们发现,修辞学的经典作品中也缺乏对象征的系统论述。
一、对象征、比喻辞格的认识
(一)象征的定义和特征
用句子做材料,象征事物的某种本质属性,这种辞格叫象征。象征和比喻一样,包括三部分。通常格式是:象征本体、象征客体、象征词。常用的象征词有“象征、表示、意味、标志、预兆”等。象征的客体和象征词一般省略。象征是文艺创作中托意于物、藏意于象的一种表现手法。它通过描写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来表现与之相似或相近的某种抽象概念和思想感情。创作者将具体的形象描绘出来,大部分形象都描绘得有声有色,让读者体会其中真意。象征的本体意义和象征意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通过艺术家对本体事物特征的突出描绘,会使欣赏者产生由此及彼的联想,从而领悟到艺术家所要表达的含义。
(二)几个常见的象征类型
象征赋予自然事物以人文特征或者以自然事物来承载人文特征。如用“兰花”来承载人类特有的“清纯”气质,兰花从而符号化,成为“清纯”的化身。松树象征坚韧是同样的道理。
1.人文历史规定性的象征。如古代民族图腾,国旗,国徽;银河象征夫妻分离,希特勒象征法西斯统治等。
2.文化积淀、文化共识、约定俗成的象征。如狐狸象征狡猾,红玫瑰象征爱情;中国传统文化中红色象征喜庆,有的民族以白色象征哀悼,有的民族以黑色象征哀悼。
一般来说,来自于自然界的象征关系,带有较大的普遍性。
(三)比喻的定义及特性
上文已对比喻有所解释。为了描写甲事物,用与甲事物本质属性完全不同,但在某方面有相似点的乙事物来打比方。如:
(2)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白居易《暮江吟》)
通过比喻,一弯新月像一张弓,月亮时圆时缺的特征更突出,给人以鲜明的印象。另外,有些道理,也用浅显常见的事物作喻体来说明。
比喻辞格运用灵活简便,通常以句子的形式存在,由喻体、本体和比喻词组成,暗喻和借喻中还可以省略比喻词和本体。喻体和本体之间一般有比喻词。如用“像、似的、是、仿佛”等连接。本体和喻体有主次之分,喻体只是一种增强形象性的手段。在本质上,比喻属于同义表达形式的选用修辞范畴。凡属于比喻这一辞格的句子都可以通过句式的变换,转化成平实陈述的句子。
二、象征和比喻的共同点
正因为象征和比喻在形式上极为相似,所以容易引起混淆,从而造成误判和误用。象征和比喻都是用一种事物来说明另一种事物。如:
(3)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比喻)
(4)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了一惊;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象征)
例(3)用“燕雀”比作“庸人”,用“鸿鹄”比作“陈涉”。例(4)用“红白的花”象征革命的前景和希望,表达人们对革命者的崇敬与怀念之情。象征和比喻都由三部分组成,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省减。比喻可以省略除喻体外的其它部分,象征也可以省略除本体以外的其它部分。
三、象征和比喻的区别
(一)属性不同
象征更多地被看作文艺创作的表现手法,比喻是修辞学中的辞格之一。二者的这一根本区别确定了其性质和使用范围:象征属于文学范畴,比喻属语言范畴;象征的使用范围小,只限在“文学”范围内,比喻的使用范围大,涉及“文学”在内的一切语言现象;象征只用于表示有关人类品质或人类组织的性质,一般适用于抒情作品,比喻可以用于表示任何事物的性质。一般的比喻,其喻体分散在全篇文章中。象征不同于比喻,它比一般比喻所概括的内容更为深广,有的作品中的艺术形象,甚至全用象征手法表现出来。
(二)两者之间同中有异
虽然象征和比喻都以相似点为基础,但象征的客体和本体之间的相似点没有直接联系,要通过读者的联想把它联系起来。如《XX长江大桥纪念碑碑文》:“它象征着和平,它象征着幸福,象征着劳动的光辉。”象征通过暗示,通过特别的表达来刺激、诱导人们去联想,从而明白其中的道理。
(三)象征和比喻中的三要素之间的关系不同
象征的本体和客体是两种不同类的事物,是借此寓彼,比喻的本体和喻体必须是同类的两种事物,它是借此喻彼。象征中可以用具体的本体表示某种抽象的事物,但在比喻中必须是具体表示具体,抽象表示抽象。如:
(5)百合花,那是我们的爱情的象征。(巴金《春天里的秋天》)
(6)在此却是雪未化尽,鸟儿已成群的来了。最先的便是青鸟。西方人以青鸟为快乐的象征,我看最恰当不过。(冰心《寄小读者﹒山中杂记》)
象征的客体与本体之间要求“神似”,比喻的喻体和本体之间则要求“形似”。
(四)象征和比喻的表现方式不同
象征是以物示义,即不把意思直接说出,而让读者去理解。比喻是以物比物,比喻的对象一般是让人看得见,听得见或摸得着的一种具体事物。象征是通过某一具体事物表达一种概念、思想和感情,它贯穿在一个句群、一个段落甚至整篇文章中,是含蓄深沉的。而比喻则是打比方,仅是为了使要说明的事物更加鲜明生动,局限在一个具体的句子中。比喻一般在全篇文章中不占主要地位,它并不是文章的主要题材,象征则贯通全段落或全文。
(五)象征和比喻的艺术效果不同
运用象征这种艺术手法,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形象化;可使复杂深刻的事理浅显化、单一化;可以延伸描写的内蕴、创造一种艺术意境,以引起人们的联想,增强作品的表现力和艺术效果。比喻一般在全篇文章中不占主要地位,它并不是文章的主要题材,它运用灵活简便,旨在增强形象性和生动性。
象征和比喻同用在文学作品中,我们根据其修辞效果,将其看作修辞格,但在某些作品中却得将象征和比喻区别开来。正因为这样的联系和区别才使文学创作异彩纷呈,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准确地进行辨析从而灵活地运用。修辞之间也存在着辞格之间的兼用现象,有时辞格之间的界限并不明确,这还需要对辞格进一步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1]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张志公.修辞概要[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3.
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关键词:象征 比喻 异同
在最初的一些修辞学着作中,我们很难发现对“象征”这一辞格的定义和评论。但对比喻却有详细和准确的论述。因为在古代文体中,象征更多地被运用在寓言故事中,寓言这种文体遮盖了我们对象征的研究。随着文学体裁的多样化和语言的口语化,写作手法也有所更新,许多研究者开始关注象征这一辞格。
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将比喻称作“譬喻”。并将其列为材料上的辞格。认为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说话和写文章时就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象征在《修辞学发凡》中却没被列入辞格之内,陈望道认为象征不属于辞格。
直到王希杰的《汉语修辞学》才将象征和比喻都列到联系辞格的一类里。定义比喻,又叫譬喻,俗称打比方,就是根据联想,抓住不同事物的相似点,用另一种事物来描绘所要表现的事物。如:
(1)月亮挂在天上,星星眨着小眼睛,象一群顽皮的小孩子,挤在妈妈的身旁。
王希杰将象征列到了修辞格中:象征就是不直接描绘事物,而根据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借助于联想作用,虽然只说乙,但可以使人联想到甲。例如红色象征热情,鸽子象征和平。
吴士文的《修辞讲话》则又将象征和比喻列到特殊性辞格一章里。说某一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相似点,就故意用另外事物来描绘它的形象。这种修辞方式叫“取比以明”,简称“比喻”。故意用具体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事理,以表达真挚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这种修辞方式叫“以物征事”,简称“象征”。吴士文对象征的认识比王希杰对象征的认识稍显深刻一些。
通过以上的列举我们发现,修辞学的经典作品中也缺乏对象征的系统论述。
一、对象征、比喻辞格的认识
(一)象征的定义和特征
用句子做材料,象征事物的某种本质属性,这种辞格叫象征。象征和比喻一样,包括三部分。通常格式是:象征本体、象征客体、象征词。常用的象征词有“象征、表示、意味、标志、预兆”等。象征的客体和象征词一般省略。象征是文艺创作中托意于物、藏意于象的一种表现手法。它通过描写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来表现与之相似或相近的某种抽象概念和思想感情。创作者将具体的形象描绘出来,大部分形象都描绘得有声有色,让读者体会其中真意。象征的本体意义和象征意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通过艺术家对本体事物特征的突出描绘,会使欣赏者产生由此及彼的联想,从而领悟到艺术家所要表达的含义。
(二)几个常见的象征类型
象征赋予自然事物以人文特征或者以自然事物来承载人文特征。如用“兰花”来承载人类特有的“清纯”气质,兰花从而符号化,成为“清纯”的化身。松树象征坚韧是同样的道理。
1.人文历史规定性的象征。如古代民族图腾,国旗,国徽;银河象征夫妻分离,希特勒象征法西斯统治等。
2.文化积淀、文化共识、约定俗成的象征。如狐狸象征狡猾,红玫瑰象征爱情;中国传统文化中红色象征喜庆,有的民族以白色象征哀悼,有的民族以黑色象征哀悼。
一般来说,来自于自然界的象征关系,带有较大的普遍性。
(三)比喻的定义及特性
上文已对比喻有所解释。为了描写甲事物,用与甲事物本质属性完全不同,但在某方面有相似点的乙事物来打比方。如:
(2)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白居易《暮江吟》)
通过比喻,一弯新月像一张弓,月亮时圆时缺的特征更突出,给人以鲜明的印象。另外,有些道理,也用浅显常见的事物作喻体来说明。
比喻辞格运用灵活简便,通常以句子的形式存在,由喻体、本体和比喻词组成,暗喻和借喻中还可以省略比喻词和本体。喻体和本体之间一般有比喻词。如用“像、似的、是、仿佛”等连接。本体和喻体有主次之分,喻体只是一种增强形象性的手段。在本质上,比喻属于同义表达形式的选用修辞范畴。凡属于比喻这一辞格的句子都可以通过句式的变换,转化成平实陈述的句子。
二、象征和比喻的共同点
正因为象征和比喻在形式上极为相似,所以容易引起混淆,从而造成误判和误用。象征和比喻都是用一种事物来说明另一种事物。如:
(3)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比喻)
(4)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了一惊;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象征)
例(3)用“燕雀”比作“庸人”,用“鸿鹄”比作“陈涉”。例(4)用“红白的花”象征革命的前景和希望,表达人们对革命者的崇敬与怀念之情。象征和比喻都由三部分组成,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省减。比喻可以省略除喻体外的其它部分,象征也可以省略除本体以外的其它部分。
三、象征和比喻的区别
(一)属性不同
象征更多地被看作文艺创作的表现手法,比喻是修辞学中的辞格之一。二者的这一根本区别确定了其性质和使用范围:象征属于文学范畴,比喻属语言范畴;象征的使用范围小,只限在“文学”范围内,比喻的使用范围大,涉及“文学”在内的一切语言现象;象征只用于表示有关人类品质或人类组织的性质,一般适用于抒情作品,比喻可以用于表示任何事物的性质。一般的比喻,其喻体分散在全篇文章中。象征不同于比喻,它比一般比喻所概括的内容更为深广,有的作品中的艺术形象,甚至全用象征手法表现出来。
(二)两者之间同中有异
虽然象征和比喻都以相似点为基础,但象征的客体和本体之间的相似点没有直接联系,要通过读者的联想把它联系起来。如《XX长江大桥纪念碑碑文》:“它象征着和平,它象征着幸福,象征着劳动的光辉。”象征通过暗示,通过特别的表达来刺激、诱导人们去联想,从而明白其中的道理。
(三)象征和比喻中的三要素之间的关系不同
象征的本体和客体是两种不同类的事物,是借此寓彼,比喻的本体和喻体必须是同类的两种事物,它是借此喻彼。象征中可以用具体的本体表示某种抽象的事物,但在比喻中必须是具体表示具体,抽象表示抽象。如:
(5)百合花,那是我们的爱情的象征。(巴金《春天里的秋天》)
(6)在此却是雪未化尽,鸟儿已成群的来了。最先的便是青鸟。西方人以青鸟为快乐的象征,我看最恰当不过。(冰心《寄小读者﹒山中杂记》)
象征的客体与本体之间要求“神似”,比喻的喻体和本体之间则要求“形似”。
(四)象征和比喻的表现方式不同
象征是以物示义,即不把意思直接说出,而让读者去理解。比喻是以物比物,比喻的对象一般是让人看得见,听得见或摸得着的一种具体事物。象征是通过某一具体事物表达一种概念、思想和感情,它贯穿在一个句群、一个段落甚至整篇文章中,是含蓄深沉的。而比喻则是打比方,仅是为了使要说明的事物更加鲜明生动,局限在一个具体的句子中。比喻一般在全篇文章中不占主要地位,它并不是文章的主要题材,象征则贯通全段落或全文。
(五)象征和比喻的艺术效果不同
运用象征这种艺术手法,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形象化;可使复杂深刻的事理浅显化、单一化;可以延伸描写的内蕴、创造一种艺术意境,以引起人们的联想,增强作品的表现力和艺术效果。比喻一般在全篇文章中不占主要地位,它并不是文章的主要题材,它运用灵活简便,旨在增强形象性和生动性。
象征和比喻同用在文学作品中,我们根据其修辞效果,将其看作修辞格,但在某些作品中却得将象征和比喻区别开来。正因为这样的联系和区别才使文学创作异彩纷呈,但前提是我们必须准确地进行辨析从而灵活地运用。修辞之间也存在着辞格之间的兼用现象,有时辞格之间的界限并不明确,这还需要对辞格进一步研究分析。
参考文献:
[1]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张志公.修辞概要[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3.
王希杰.汉语修辞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