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艺术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意义
林涵分享
摘 要:本文首先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新媒体艺术的概念界定、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现象三个方面展示了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然后从现象出发,论述了新媒体艺术之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出了新媒体艺术对复兴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的意义,并强调了其对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体验经济与美学经济的推动作用。最后,总结了新媒体艺术在未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地位。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文化创意产业;体验经济;美学经济
一、引 言
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达》骄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号》创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纪录。在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角逐中,《阿凡达》获得三项大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该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种制式,在中国国内,不仅出现了连夜排队抢票的景象,在一些没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组团去附近城市只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达》的“壮举”。这样的疯狂和痴迷,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绝佳魅力。
新媒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态、状态,二是增强了信息传送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三是实现了高科技、多技术、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体艺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载体,以现代艺术为内容,以大众传播科学理论为纲领,将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技术将科学与艺术的高度融合,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并且,以此对文化艺术本身和文化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生成主要来自以英国为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文件,因此带上了浓重的地方色彩,各自的概念界定往往与其国家本身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认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具有全球普遍认同意义的概念目前还未产生。我国近年来发布的官方文件,包括《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仍未采纳“文化创意产业”这一说法,而是保留了过去的称谓“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澳大利亚创意与创新重点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和项目主管、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知名文化创意产业学者约翰·哈特利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描述一方面在于创意艺术,这主要表现在个人才能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产业即质量因数,这两方面的结合。它是近些年来在新知识经济范围内的信息通讯技术,就是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语境下,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中提供城市消费者交互式运用的概念[1]。
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领域领军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以新媒体传播方式为主导,以艺术文化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传播为支撑,以文化经济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国家、行业、技术领域交叉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2]。以上二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区别文化产业的认识中,都强调了新媒体技术和网络等新传播方式这类要素的创意地位。
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也不尽相同。英国将其分为13类,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交易、工艺品、时装设计、电子出版、时尚、互动休闲软件、影视、音乐、表演、电视广播。 美国依旧版权分为4类:核心版权产业、交叉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支撑产业。联合国则分为传媒、卡通、电影、娱乐、网络游戏、旅游、文化、网络信息、音乐、戏剧艺术、艺术博物馆等。
(二)新媒体艺术的概念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认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为新媒体艺术最明显的特征。它的表现形式包括:影像及互动装置、虚拟装置、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动画动漫、影视广告、网络游戏、数码艺术设计、数字插画、CG静帧、数字特效、DV、数码摄影等。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非常多,但共通点就是被大众所接受的途径以及作品的直接互动,通过人的触摸、空间移动、声、光、电等的效果,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联系、融入、互动、转化、展现这五个阶段。首先必须有人与装置之间的联系,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通过与系统和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艺术作品与人的意识之间的转化,最后展现出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效果。
将当代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较,其发展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它已不再仅仅依赖个体艺术家的才华和灵感,而是依赖整个艺术创作体系、艺术传播过程及方式、艺术媒介手法与参与方式等的全面创新。图像时代、消费时代以及“数字化生存”是新媒体艺术发展的现实语境。
首先,图像成为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资源,对许多人来讲,甚至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科技时代的图像主要集中于用声、光、电为载体的多媒体种,而不再集中于平面中的图像、文字等这类静态印刷物中。“当代艺术及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听觉的感官艺术文化,而不再是平面的印刷文化,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事实。”[3]
其次,当今世界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商品的价值已不只是其使用价值,人们消费商品,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内心需要的符号消费、仪式消费等,消费也成为艺术活动的基本方式。艺术经纪人出现后,处于艺术家和群众之间,他们了解并熟悉艺术家,懂得艺术欣赏,自身又赋有很强的营销能力,清楚明白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他们富有经验,可以通过消费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
再次,MIT著名教授尼葛洛庞帝笔下的“数字化生存”时代已经日渐成熟,科技的发展引起传媒形式的变化,艺术的多媒体化以数量越来越多、类型越来越新颖的大众文化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标志。通过媒介,文化艺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效率更高。而且,媒介融入了艺术的创作的整个过程,真正可以成为艺术中的一部分。艺术传播与媒介技术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带来的语境的分离和重构,也让人们从根本上重新认识了艺术创作对生活的传统观念的反应。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文化创意产业;体验经济;美学经济
一、引 言
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达》骄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号》创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纪录。在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角逐中,《阿凡达》获得三项大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该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种制式,在中国国内,不仅出现了连夜排队抢票的景象,在一些没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组团去附近城市只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达》的“壮举”。这样的疯狂和痴迷,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绝佳魅力。
新媒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态、状态,二是增强了信息传送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三是实现了高科技、多技术、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体艺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载体,以现代艺术为内容,以大众传播科学理论为纲领,将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技术将科学与艺术的高度融合,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并且,以此对文化艺术本身和文化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生成主要来自以英国为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文件,因此带上了浓重的地方色彩,各自的概念界定往往与其国家本身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认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具有全球普遍认同意义的概念目前还未产生。我国近年来发布的官方文件,包括《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仍未采纳“文化创意产业”这一说法,而是保留了过去的称谓“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澳大利亚创意与创新重点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和项目主管、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知名文化创意产业学者约翰·哈特利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描述一方面在于创意艺术,这主要表现在个人才能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产业即质量因数,这两方面的结合。它是近些年来在新知识经济范围内的信息通讯技术,就是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语境下,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中提供城市消费者交互式运用的概念[1]。
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领域领军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以新媒体传播方式为主导,以艺术文化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传播为支撑,以文化经济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国家、行业、技术领域交叉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2]。以上二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区别文化产业的认识中,都强调了新媒体技术和网络等新传播方式这类要素的创意地位。
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也不尽相同。英国将其分为13类,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交易、工艺品、时装设计、电子出版、时尚、互动休闲软件、影视、音乐、表演、电视广播。 美国依旧版权分为4类:核心版权产业、交叉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支撑产业。联合国则分为传媒、卡通、电影、娱乐、网络游戏、旅游、文化、网络信息、音乐、戏剧艺术、艺术博物馆等。
(二)新媒体艺术的概念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认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为新媒体艺术最明显的特征。它的表现形式包括:影像及互动装置、虚拟装置、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动画动漫、影视广告、网络游戏、数码艺术设计、数字插画、CG静帧、数字特效、DV、数码摄影等。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非常多,但共通点就是被大众所接受的途径以及作品的直接互动,通过人的触摸、空间移动、声、光、电等的效果,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联系、融入、互动、转化、展现这五个阶段。首先必须有人与装置之间的联系,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通过与系统和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艺术作品与人的意识之间的转化,最后展现出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效果。
将当代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较,其发展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它已不再仅仅依赖个体艺术家的才华和灵感,而是依赖整个艺术创作体系、艺术传播过程及方式、艺术媒介手法与参与方式等的全面创新。图像时代、消费时代以及“数字化生存”是新媒体艺术发展的现实语境。
首先,图像成为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资源,对许多人来讲,甚至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科技时代的图像主要集中于用声、光、电为载体的多媒体种,而不再集中于平面中的图像、文字等这类静态印刷物中。“当代艺术及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听觉的感官艺术文化,而不再是平面的印刷文化,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事实。”[3]
其次,当今世界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商品的价值已不只是其使用价值,人们消费商品,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内心需要的符号消费、仪式消费等,消费也成为艺术活动的基本方式。艺术经纪人出现后,处于艺术家和群众之间,他们了解并熟悉艺术家,懂得艺术欣赏,自身又赋有很强的营销能力,清楚明白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他们富有经验,可以通过消费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
再次,MIT著名教授尼葛洛庞帝笔下的“数字化生存”时代已经日渐成熟,科技的发展引起传媒形式的变化,艺术的多媒体化以数量越来越多、类型越来越新颖的大众文化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标志。通过媒介,文化艺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效率更高。而且,媒介融入了艺术的创作的整个过程,真正可以成为艺术中的一部分。艺术传播与媒介技术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带来的语境的分离和重构,也让人们从根本上重新认识了艺术创作对生活的传统观念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