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职业道德方面论文范文
伴随着媒体市场的风起云涌,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例如有偿新闻、媒体低俗之风、新闻炒作等现象使新闻职业道德受到极大的挑战。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闻职业道德方面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新闻职业道德方面论文范文篇1
浅析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及评价
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是保障社会平稳运行和发展的手段,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也不例外,道德约束与道德评价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控制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概念
所谓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新闻传播职业的新闻人,在长期的职业实践和新闻传播中所形成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关系的总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在新闻出现后人类在实践中,由于工作需要而总结出来的,是源于最早期的一些社会关系。职业道德的形成标准主要参考几个方面,首先,依据相关的宪法和法律。例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其次,参考有关的新闻政策和社会规则。例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职业道德规范是检验新闻人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及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构成了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约束与评价的具体内容。
二、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
(一)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约束的作用
1.管理作用。
道德约束对于新闻传播职业的重要作用首先体现在管理上,道德约束相对于行政和法律等冰冷的硬性管理,道德约束的管理更具有温和性和间接性,更容易使传播者和被管理者接受,完善道德约束的奖赏机制能够调动个人的积极性,是提高新闻传播职业素质的重要手段。
2.认识作用。
道德约束的认识作用是通过对社会现实的真实展示,引导新闻传播职业的正确舆论,不断完善社会发展的机制,提高社会道德的境界。首先,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对新闻人起到一定的制约意义,对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弊端敲响警钟;其次,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为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3.调节作用。
道德约束的调节作用是指使用道德评价体系来纠正或者指导人们的行为、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这一约束作用具有广泛性,是针对社会发展和新闻传播中存在的复杂问题的最有效的制约和调节。调节作用包括对新闻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的一种改善,使之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到以更加符合,能够引领社会前进的风气。
(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约束的目的
1.促使新闻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道德约束能够从根本上约束新闻人的行为,促使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形成积极开放的社会舆论环境,新闻工作者作为新闻传播的主体,对传播传统文化、构建优秀文化和提升全民族的素质具有重要的责任。例如,对“人民公仆”、“最美妈妈”、“坚强男孩”等新闻的充分报道,目的就是为了引导一种正确的社会舆论,使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2.引导新闻人坚持真实的新闻原则。
新闻传播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如实报道新闻,为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坚持新闻的真实原则是新闻传播事业与生俱来职责,而道德约束在一定的程度上就防止了新闻失实现象的出现和发生,因此引导新闻人坚持真实的新闻原则也是道德约束的重要目的之一。例如,曾经轰动一时的“最美女孩”的新闻事件,一个女孩在路上亲自为乞丐喂饭,一时感动了众多观众,但事后经证实,此新闻是假新闻,照片是摆拍而成的。道德约束能够对假新闻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从而促使新闻人坚持真实的新闻原则。
3.鼓励新闻人发扬优良的社会作风。
道德约束的另一目的是为了发扬优良的社会作风,《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明确提出了“发扬优良作风”,通过道德约束能够鼓励新闻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抵制社会上的各种诱惑,不断地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能力,成为专业性的新闻工作者。
三、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评价
道德评价,是人们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依据社会的善恶标准和道德原则,通过个人的心理活动或者社会舆论等形式去衡量自己或评价他人的行为。它是评价新闻传播职业是否合格的重要形式,是发挥道德约束作用的重要手段。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的形式:
1.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中功能最强大的一种形式,是指社会生活中的集团、阶级和个人,根据一定的价值原则和道德标准,对特定的群体和个人的行为及道德做出最基础的价值判断。主要分为媒介传播和口头议论两种形式,社会舆论评价对社会不道德行为具有强烈的谴责作用,可以迫使不道德行为的主体发生改变。
2.生活习俗。
生活习俗是道德评价形式中最具有广泛性和认可性的一种,生活习俗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一种习惯性的和稳定性的道德评价。生活习俗一般是大众共同认可的,因此具有很强的执行力,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习俗也需要发生改变,一些保守、消极和落后的生活习俗并不适合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
3.信念想法。
信念想法是个人自觉的、内在的道德评价行为,个人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所形成的对事物的看法,主要来源是自我的评价,例如,自我满足、自我谴责、自我安慰等,这种道德评价形式的最大意义在于,能够推动个人走出向更高的精神境界,从而带动社会的道德发展,内心科学的信念和想法的获取需要通过教育或培养逐步形成。
四、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的特征
1.自觉性。
在现代新闻传播的过程中,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媒体传递信息肩负着崇高的社会责任,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评价与法律管理相比,具有明显的自觉自愿的特点。其特殊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是建立在社会各界的评论和大众的信任之上的。例如,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患白血病的女孩,因家庭贫困,而无法做手术,经新闻报道后,无数的好心人为女孩捐献了善款,这是一种自觉性的道德行为。
2.普遍性。
新闻传播职业的传播内容是面向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就此评价层次而言,有行业评价、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等;评价主体有组织机构评价、非组织评价等;评价内容有正面激励和负面批评以及监督等。因此,其新闻道德评价具有广泛、灵活和多样的普遍性。例如,曾在《东周刊》报道的刘嘉玲被虐裸照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最终媒体老板在舆论压力下向明星道歉,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社会评价的自觉性起引导和决定作用。
3.倾向性。
新闻事业体现着社会、集团的一定利益和价值,道德评价同样带着强烈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是由个人或者团体的性质和背景所决定的。在我国媒体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道德评价倾向于正面的报道,例如,我国著名的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其评选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治坚定,艰苦深入,廉洁奉公;业务精专,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其倾向性更与我国的社会舆论应该是保持一致的。
结 语
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工作者的思想和行为是以道德约束和道德评价为底线的,而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评价则会根据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它并不是永恒的,其特质也决定了新闻人的特质,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新闻真实客观的核心要求是一定不会变的。
参考文献:
[1]翟彦妮:《从记者的角色认知角度浅谈新闻传播伦理评价》,《传播与版权》2013年第4期
[2]赖晓红:《浅谈新闻道德评价中的动机与效果――以“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为例》,《新闻世界》2012年第6期
[3]张时碧:《 新闻媒体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引导功能研究》,《中国报业》2012年第10期
关于新闻职业道德方面论文范文篇2
浅析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及对策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新闻媒体在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新闻记者队伍中一些思想偏见,愚昧无知以及职业道德缺失的人员,导致低质量的新闻报道,违背新闻专业主义客观,真实,准确的三大原则,即影响记者整体队伍的信任危机,又引发社会的信任危机。本文以彭宇案为例,分析探讨当前新闻记者道德确实现象及策略。
【关键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新闻专业主义;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新闻媒体在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新闻记者队伍中一些思想偏见,愚昧无知以及职业道德缺失的人员,导致低质量的新闻报道,违背新闻专业主义客观,真实,准确的三大原则,影响记者整体队伍的信任机,进而引发社会的信任危机。
一、新闻专业主义内容
新闻专业主义作为新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新闻工作者最主要的职业规范。要求记者以客观、真实、准确的态度去报道事实,挖掘事实的真相,把事实的本来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
新闻工作者要求保持中立的态度,客观报道新闻事实;同时,新闻工作者要把好关,以新闻价值为中心进行报道呈现,要反映客观事物的原貌,不能仅达到部分真实,而且必须达到整体真实。
二、彭宇案事件回顾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扶起一跌倒老人徐老太前往医院检查,随后徐老太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自称乐于助人,被指为肇事者。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开始漫长民事诉讼。
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浩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因视野限制,无法判断,被告彭宇赔偿原告徐老太45876元,诉讼费1870由徐老太承担。
2007年10月15日中共江苏省书记李源潮关注此案,并在十七大江苏分省分组讨论会发表讲话,提到此案,标示着官方公开表示此案以庭外“和解”告结。但“和解”内容并未公告媒体。
2012年1月16日,瞭望新闻周刊发表文章《彭宇承认与老太碰撞 “彭宇案”不该被误读》。南京市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事实真相是:徐寿兰(徐老太)经过一辆公交车后门时,彭宇正从这辆车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
三、记者职业道德缺失具体表现
在“彭宇案”事件中,众多媒体报道转载,让原本模糊的事件,更加不真实的进入公众视野,大多说媒体都扮演彭宇的角色,报道明显的带有偏见性,使得整个社会陷入空前的道德危机之中,媒体报道的不真实、不客观、盲目,偏见,显示出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新闻记者的道德缺失。
1.虚伪的客观性。各传媒集团在分切受众市场这个固定蛋糕时,份额的占有率成为传媒集团生死攸关的问题,怎样得到受众的识别、认可,这是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派全线新闻工作组前往新闻源进行现场采编报道,以第一新鲜的、真实的新闻资讯传播给受众,势必会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但是,绝大多数传媒忽略了新闻报道最终呈现的虚伪客观性,也即伪客观性,就是真实的新闻最后报道出来的大多只呈表面化现象,并没有完全报道出新闻事件的真相,欺骗公众,以致传媒发展出了一套奇怪的客观性——有半真实,不完全,不全面导致的伪客观性。[1]
2.“人咬狗”的新闻趋势。19世纪下半叶美国著名报人戴纳说过“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若新鲜事件无法具体报道吸引受众眼球,那就会诱使新闻工作者去猎奇,追逐耸人听闻的消息。[2]这种记者道德优越性也会随着出现,预立立场进行,不公平的报道。
3.缺乏社会责任感。由于市场的固定性,“奇”新闻也就成为各大新闻媒体首选报道之一,吸引受众眼球成为最有利手段之一。但是,媒体采编者往往忽略了“奇”新闻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一味的迎合,吸引受众眼球,缺乏对社会责任感,蒙蔽民智,提供不雅娱乐,崇拜金钱,使受众混淆基本道德定义。
四、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1.媒体商业化运作,利益驱动。我国媒体高速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媒体发展竞争的背景下,使得其更多的对资本市场形成一种依赖性或依附性。媒体商业化,娱乐化程度的加剧,大多数媒体在类似博眼球报道,没有亲自去采访证实,盲目跟风,大批量转载,使事件如同滚雪球越滚越大,使事实真相越来越渺小。在对真实事件上,媒体只是一味进行主观性的批评,抨击。使得新闻评论缺少真正的客观性,理性思辨不足,而没有成为社会真正的记录者。
2.专业素养的缺失。作为新闻工作者,每一次报道都是对社会的负责,并更好的进行舆论监督,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对整个事件的了解掌握,还原事实真相。这都需要专业技能,专业素养,专业精神。
3.新闻法规政策的不足。当前我国新闻媒体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相应法规政策不够完善,导致许多媒体工作者习惯于边缘化新闻工作报道。奖惩机制不配套,也使得新闻工作者怠慢新闻事件。
五、重建记者职业道德
1.新闻的客观性。新闻工作者的主要任务就是能够将当日事件赋予其意义进行真实,全面的报道。但是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部分报道出来的新闻不够完整,读者容易陷入自我意境,歪曲事实意义,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报道前,公正,客观的采编,面面俱到。严格把握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区分,用确凿的事实客观的评论引导大众舆论。
2.社会责任感。新闻记者作为社会信息传递者,应以服务社会大众为最高职业追求。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好新闻“把关人”的的位置,做一个有责任的媒体人。社会责任理论的一个大前提下就是自由与责任相伴而生,新闻传媒对当今社会具有重要的传播意义,肩负着从上到下的社会责任使命,不仅要为政府服务,宣传利国利民的正确思想,还有监督政府,此外启发民智,提供“好”娱乐等都是传媒应尽的责任。
3.填补专业素养,加强自律。在新闻事业高速发展期,大量记者涌入媒体行业,良莠不齐,长短不一虽带来生机和活力,但是也成为媒体行业一诟病,这就需要我们新闻记者填补基本常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按照新闻职业道德原则与规范进行自我提高行动,不仅要从行动上提高,还要从精神情操上提高。
4.完善法规,监督机制。虽然新闻记者自律是关键原因,但是完善监督机制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加强新闻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素质,很多国家都纷纷制定了新闻工作职业道德守则。1991年,我国全国记协就正式颁布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并与1994年和1997年两次进行修改。[3]
在道德准则下进行新闻工作,进行适当的奖惩机制,发挥新闻工作人员的热情作用,并让大众对其监督,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①弗雷德里克s希伯特 西奥多·皮德森 威尔伯·施拉姆 《传媒的四种理论》76
②李良荣:《新闻学导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第9264页.
③窦小忱:《由假新闻看记者职业道德的失范》,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