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学毕业论文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法学毕业论文篇1
试谈我国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与对策
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农村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精神因素,对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现实不容乐观,据统计,约58%的农民缺乏法律常识或者根本不懂法;27%的认为在被逼上绝路的情况下才会寻求法律帮助;只有15%的农民表示在利益遭受侵害时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可见,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造成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经济方面
虽说家庭承包责任制一定程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这种粗放型的小农经济并没有走出自给自足的局限。简单的经济基础抑制着农民对法律的需求,也降低了农民对法律学习的欲望。
(二)文化方面
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深受封建思想的荼毒,墨守成规和盲目的排外思想已经在农民的脑中根深蒂固,想要转变过来绝非易事。更有一些农民认为读书无用,即使考上大学顺利毕业还不一样出来打工,那还不如现在就去打工。所以说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
(三)制度方面
1.立法环节
一是目前我国农村工作的立法工作脱离了农村实际生活,没有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制定好的法律没有落到实处,很多法律农民都不知道,还谈什么寻求法律帮助。
2.执法环节
第一,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缺乏法律素养,执法过程中存在经验主义的不好现象。第二,执法人员执法方式不当及态度不友好,缺乏服务意识。2007年5月,广西某乡村环卫工人蔡某按规定来每户收取垃圾清洁费,王某因下个月就要搬走为由拒交垃圾清洁费。第二天凌晨蔡某就把一车垃圾倒在王某的店铺门口,致使王某无法开门做生意。蔡某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既不能解决问题,又破坏了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中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基本观点,法律意识的培育和提高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而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上去,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提高。发展农村经济首先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项基础设施的完善。其次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由粗放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集约生产经营模式。再次是发展乡村企业。由一些乡村企业牵头,将分散的农户和市场有效的链接起来,这样就形成生产销售一体化。
(二)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
第一,加大基础教育投入
一是政府在财政投入上,对农村教育特别是偏远农村教育应当予以倾斜,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予以大力支持,每年择优录用一批优秀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充实农村教师队伍。三是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加强城乡校际间纵横双向交流,将城区教师的评先评优及职称评聘与下乡支教挂钩,促进农村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第二,加大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力度
法教育应该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和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对于乡村干部和广大党员,由于他们的政治觉悟较高,可以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并充分发挥他们的领导表率作用,带领广大农民学法守法。对于广大农民群众,必须深入他们中去宣传和讲解与他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结合当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实例讲解法律知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使农民容易并且形象地学习法律。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首先,立法机关在制定与农业、农村相关的法律法规时,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农民的需求和心声,协调好国家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的习惯心理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其次,制定了基本的法律法规后,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和需要,对相应的法律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再次,要保障法律能够落到实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法律。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四)改善基层执法状况
在执法方面,要提高农村基层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他们的执法经验和执法的灵活度;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摒弃权力大于法律的思想;要加大对执法者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接受媒体与大众的舆论监督,实现阳光执法。
综上所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工程。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改变现阶段我国农村法治现状的重要环节。只有农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把我国建设成法治化国家的目标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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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学毕业论文篇2
试谈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
一、引言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深入开展背景下大批量涌入城市务工农民的统称,这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未能同步发展条件下出现的一个独特社会群体。几十年来,农民工在国家的城市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社会地位也在逐步得到认可和提高,国家官方文件中“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类似的表述就是明证。
客观地说,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升,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农民工的经济待遇、社会保险等都有了明显改善,但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依然很严重,尤其是在法律纠纷方面总是处于绝对“劣势”,可以说农民工依然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造成当前局面的因素固然多种多样,但是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欠缺无疑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也是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一个核心要素。
二、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现代社会中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主要包括两层涵义:其一,公民在认同尊重国家宪法与法律权威的基础上,以之为自身行为准则,进而自觉遵守法律;其二,公民能够基于平等观念要求他人和公共机构尊重法制权威,自觉在法律约定范围内做人行事。农民工法律意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子概念,是指农民工这一特定社会群体在特定环境下对社会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具体来说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为基础的法制体系下,农民工对当前法律以及现有法律现象的主观性综合认知评价,主要包括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对现行法律现象的价值评价、对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态度等。新时期以来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日益加速,持续增长的农民工已经接近3亿,而且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继续为城市建设做着贡献,尽管生活条件与社会地位依然在提高,但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欠缺的状况依然严峻。
第一,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欠缺。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农民工法律意识能否提高的基础,但是长久以来由于所处环境的限制,新时期农民工无法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导致他们对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相反其内心则是灌输了一套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法律文化”,即以“以情代法、以情为上、以和为贵”为核心思想的处事方式。早在200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通过调查指出仅有 16.7﹪的青年农民工对与之紧密相关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真正了解,78﹪的青年农民工只是了解很有限的一点常识,剩下的少数青年农民工对这些法规几乎一无所知。而年纪稍大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基础更是薄弱。农民工对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些与之工作生活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尚且了解不多,而对《民法通则》、《刑法》、《社会保险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更为具体法律法规的联系与区别更是“一头雾水”,因此当出现纠纷时,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农民工通常采取非法律途径来解决,要么是选择“私了”手段,要么是采取暴力报复、静坐上访、集体围堵等过激手段,结果造成形形色色农民工“自我救济式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影响了法制化进程。
第二,农民工对法律现象认识不到位。
除了自身法律知识不足之外,由于自身心理素质、传统观念以及某些社会不良现象的误导,农民工法律信仰严重缺失,从而造成对法律现象认识错位的现象。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深刻影响着农民工的价值观念,使其对权力或权威极度迷信依赖,尤其是看到社会上一些个别的典型“人治大于法制”现象时,他们更是对法律产生抵触怀疑情绪。一般来说,农民工自己也认为属于“弱势群体”,与用工单位相比,他们不可能找到更强大的“后台”,于是在处理各种纠纷时就采取非法律途径,比如农民工在处理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导致的职业病纠纷时,由于没有切实的证据,也一厢情愿地认为人脉关系不够,就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默认方式或者采取“跳楼自杀”、“武力要挟”等极端方式,这非常不利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第三,农民工对法律权利义务不清晰。
很多农民工基本都是在按部就班地工作,只要能拿到报酬就可以,而根本不会过多考虑过其应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其应享有的权力不是很清楚,导致合法权益轻易受损。我国各地区都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即农民工在当地工作时其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且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工作时必须支付额外工资,但不少农民工往往由于没有清晰的权力认识导致利益受损。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农民工应享有的合法权力,而且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有权不履行非法的劳动合同,而现状是不仅很多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而且在已签的合同中不少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是没有保障。农民工不仅对享有的权力认识不清晰,而且对应尽的义务也是模棱两可,比如农民工应当严格按照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安全生产、提高技能等,但是不少农民工习惯“我行我素”,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纪律方面“麻木不仁”,结果造成事故时双方互相推诿,权益得不到保障。
第四,农民工的守法意识不强。
农民工虽然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很薄弱,但在守法方面更是意识薄弱。据统计,在城市当中农民工已经成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群体,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这在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沿海地区最为明显,据广州大学人权中心对新时期农民工犯罪状况的一项调查看到:农民工犯罪低龄化趋势加剧,90﹪左右的人都在 26 岁以下,侵犯财产的案件达到 80﹪以上,其中抢劫抢夺的占一半以上,而且暴力化倾向日益加重。新时期农民工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而就主观来说,守法意识观念的薄弱是一个根本问题。
三、提高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对策分析
通过现状梳理发现,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行,而且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因此社会各界应当齐心协力,下大功夫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
第一,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强化农村基础阶段教育。
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在新时期农民工群体中,初中学历或低于初中学历的人数占一大半,他们很少采用法律手段去维权,而为数不多的较高学历者则在法律维权方面明显好很多,因此提高文化素质是根本之路。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虽然不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唯有青少年的文化素质提高了,他们才能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才能接触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进而提高法律意识。
第二,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
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知识培训,因此要加大对其法律知识培训。除了采用多样化的手段进行普法知识宣传外,国家要制定相关制度督促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农民工进行专业培训,首要的是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培训,既要让农民工明确应享有的法律权利,也要让其知道应尽的义务。
第三,建设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制度,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公正规范的执法行为本身就是农民工亲自参加的法律实践行为,也是对农民工的一场生动真实的法制教育。只有当执法、司法人员以其行动向农民工证明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农民工可以信赖的保护自身权益的救济手段,农民工才会对法律产生认同感,并最终树立自己的法律信仰。这样广大农民工才会相信法律,相信法治,才会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逐步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第四,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帮助农民工提高法律意识。
短期来看,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可能立刻提高,但他们依然是法制领域的弱势群体,这就需要国家及时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工作网络,拓宽、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渠道,同时一定要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简化手续,可以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随时随地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争取让其在没有或者减少负担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法律援助,既保障现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又要让农民工看到法律的权威和作用,从而引导提高其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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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学毕业论文篇3
试谈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与对策
摘要: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提高全民素质已迫在眉睫,而法律意识更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引导作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发展存在着较好的势头,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对法律问题关注不够、法制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欠缺、理论知识掌握与实践运用脱节等不尽人意的方面。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现状有很多表现,本文主要针对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不足和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程度不高等问题展开一系列讨论,并简要提出要努力构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体系和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等解决办法来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进行探讨。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对策研究
法律是硬性的条条框框,意识是人类的大脑本能产生的感觉。意识必须是不带感情色彩的,不带任何偏见,不受社会其他因素的影响,从本能出发,来看待法律问题。必须抛开社会任何人情,环境等任何因素的干扰,理智得对待法律。
一、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中坚力量,引领时代发展的潮流,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如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不少人在物欲横流的环境中迷失了自我,渐渐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从而渐渐走上不归路。会守法,用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越来越少,在这一社会大环境下,我们应该争取向更多的人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使他们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从而更好的武装自己。因此,高度关注法律意识迫在眉睫。其中,关注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效用更加显著。大学生群体无论选择什么专业,学习任何知识,只是丰富了文化修养,却在法律方面有所欠缺,所以必须加强法律意识的自我修养,从内心加强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完善自己,向更多的人宣传法律的基本知识以及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对我们的影响,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全民素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大学生在大学里可以受到优质的教育,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作为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一个群体,有很多同学的法律意识却出现偏差,很大一部分同学出现在学习态度上,还有的出现在对法律不准确的认识和理解上。的确,现在大学生基本刚刚成年,进入大学后开始独自面对社会上的人和事,心智难免不成熟,外加法律基础知识掌握的不是很牢固,难以加上自己正确的理解,若遇到一些突发情况,难免会摇摆不定,甚至会使自己的三观发生严重偏离,甚至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而造成这最重要的原因其实还是我们没有提高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没有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只有拥有了一定的知识,才能够在其基础上来熟练运用,从而实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一)缺乏参与法律实践的积极性
目前大学生关注法律现象的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对于一些社会问题,他们在解决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是否涉及法律问题,以及应该如何正确的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能够需要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的情况确实也并不多见,但是一旦我们或周围的人涉及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却很难去解决它,大部分都会选择默认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有的还会采用一些非常手段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所以,在平时就要把握机会,加以实践,积极主动的来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帮助周围的人,并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发展并完善自我。没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并不是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对法律的态度。
(二)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不高
大学生群体总觉得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所以觉得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件没有必要的事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什么作用,这与他们不知道法律在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有关。在生活中难免会碰到需要我们运用法律知识的时候,如果我们不学习法律知识,就无法很好的去解决相关的事情。如果我们不能提高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那么很多合法权益就不知道如何维护,导致会受到很多无关损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学生群体应该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三、解决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途径
(一)创新大学生法律教育体系
要创新大学生法律教育体系,就需要加强课堂和家庭的正确引导,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偏重于对条文的介绍和解释,内容枯燥,作用十分有限。可以适当尝试做一些法律宣传,与法律学院的学生合作举办法律校园行活动,也可以邀请法律专家来学校做法律专题讲座,与专家展开互动,解决同学们的疑难问题。家庭环境的作用同样不可忽略。一个人长大后的修养往往能够代表一个人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家庭的环境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家长平时的一言一行也能够影响孩子为人处世的态度,现如今,一个好大学便代表了光明的前途。在望子成龙的家长眼里,学习成绩便代表了一切,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大多停留在班级排名上,而对孩子平时的思想状态不甚关心。要改变这一现状,家长就要加大对自己孩子思想动态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这对子女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影响甚大。
(二)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有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当今社会法治环境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它仍然有着较为不利的一面。可以加大力度整合全国舆论的资源,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多开一些渗透着法律意义的讲坛节目,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同时,也可以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净化舆论环境。当代社会竞争激烈,每个人无论是学生还是成人都有着巨大的压力,而压力之下,许多人无法承受,可能会在思想上、行为上走向极端,偏激的思考问题甚至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而此时,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经过系统的法律基础教育之后,再面临同样的问题就能冷静的思考并且系统而全面的解决问题,在心理上也可以更好地承担压力,这也是我们需要学习并不断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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