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期权——项目投资中的新思维论文
实物期权是一种期权,其底层证券是既非股票又非期货的实物商品。又叫股票期权(equity option)和指数期权(index option)。是管理者对所拥有实物资产进行决策时所具有的柔性投资策略。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实物期权——项目投资中的新思维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物期权——项目投资中的新思维全文如下: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往往面临着这样的决策,是否应该投入大量的现金开展某项目以提高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加企业的综合能力。长期以来,人们都运用以净现值(NPV)为核心的现金流贴现法进行投资决策。然而面对动态的商业环境,NPV法已经不能适应不确定性很小的“现金牛”业务,忽略了项目的柔性价值,从而人们在投资决策中引入了实物期权的思维,将战略与基于价值的管理结合在一起,以便用更全面的信息来修改和校正项目的投资决策。
一、传统NPV法面临的挑战
传统投资决策方法是以NPV为核心的现金流贴现法,其主要思路是先估计项目未来的预期现金流,然后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选择与项目风险相适应的折现率来计算项目的净现值,若净现值为正,则接受该项目,反之则拒绝。NPV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全面分析了项目预期时间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并进行折现,为项目决策提供了量化分析依据。相对于非贴现的静态财务分析法而言,NPV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事实上,由于NPV方法总是假定一种预先确定的方式而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其有效性也面临了挑战。
第一,NPV法认为项目投资是可逆的,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投资者可以随时撤回投资,而且在计算净现值的时候也可以不考虑撤出时造成的损失。但事实上,当企业放弃某项项目时,其所有的初始投资均视为沉没成本无法收回。进一步而言,实物投资也有不可逆性,固定资产的专用性及政府管制等问题会导致资产的变现价值低于购买价值。
第二,NPV法认为项目投资决策不能延迟,且是一次性完成的,当项目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所使用的决策方法是静态不变的,忽视了投资项目的柔性。NPV法没有把投资者在外界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投资项目所做得调整考虑在内,然而在实务中,投资者具有延迟投资的权利。当项目的预期收益发生重大变化时,投资者可以选择终止投资或延迟投资直至不良因素消失。此外,企业无需采取刚性的实施或放弃策略,可以充分运用管理柔性分阶段投资于项目中,并选择在投资前景良好实施该项目。
第三,NPV法认为项目的现金流是在一个可预计的范围内发生的,投资者往往运用CAPM模型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来确定风险报酬率,以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当投资者依据其主观判断认为未来的风险较高时,会采用较高的折现率来对冲和规避风险,从而导致项目的价值减少,财务估价与市场价值不一致。这与现代投资理论当中认为的高风险高收益的观点相违背。
总的来说,NPV法假设在投资决策中,企业只是被动的接受和拒绝某项目,而不能针对具体市场环境能动地利用资产和机会做出灵活决策,也不能对投资项目的未来做出有效评估。因此,对那些诸如R&D投资、信息化投资这些通过提升组织内在能力创造未来有利投资机会的战略性项目而言并不适用。
二、实物期权的兴起
实物期权的兴起源于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传统投资决策评价的净现值技术的置疑。
Black and Scholes 1973年在《美国经济学》发表了“期权与公司负债定价”一文,开创性地提供了对期权进行定价的正确方法。同年,两人又共同构建了著名的基于不支付红利股票的欧式看涨期权定价模型(简称BS模型 )。由此,引发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衍生金融工具研究的热潮。
Myers在1977年首次指出,当投资对象是高度不确定的项目是,传统的NPV法低估了实际投资。同时,Myers首次提出了“实物期权”一词,认为一个项目的价值不仅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而且还包括一个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权。接着,又进一步表明这种机会的价值主要反映在经营柔性和战略相互作用的增长期权中。
Ross(1995)提出项目的价值主要有三个来源,即项目的NPV,项目本身内含的期权价值和因资本、价格变动所带来的期权价值。他认为期权普遍存在于所有的项目中。
Trigeorgis(2000)指出,项目的价值应由静态净现值和灵活管理的期权价值两部分组成。
由此,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思想在金融市场以外的实物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领域的最新运用,是赋予投资者的对投资项目的一种未来决策权而非义务。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当前的实际状况选择是否投资、投资的时间、方式,可以根据未来环境的变化改变投资的项目、扩大或缩小相应的投资规模,甚至于终止投资。
三、实物期权的比较优势
1、实物期权具有非独占性及先占性
实物期权多为多个投资者共同拥有,具有非独占性。其价值不仅取决于影响期权的诸多因素,如波动率、时间价值等,还取决于投资人的决策。同时,又由于实物期权往往是企业创造出来的,很难获得排他性的产权保护。因此,先执行该期权的投资者会占有先机,他们率先占领市场份额,确立其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参与剩余市场的竞争。
2、实物期权具有多重不确定性
首先表现在标的资产的当前价格难以确定。在实物期权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构建一个由无风险借贷资产和标的资产形成的组合来对冲项目的风险。 Trigeogis(1996)主张在市场上找到“类似证券”来复制资产价值的变化,这里的“类似证券”是指与资产价格完全相关的正在交易的证券。但实际上,实物资产是一种有形资产,不具备自由交易的特征,即使发生交易也不是连续的,甚至是非市场化的,这使得在市场上很难找到“类似证券”。
其次,执行价格和执行时间不确定。Bowman&Hurry (1993)认为,企业决定是否执行期权可以根据两种市场信号判断,即机会到来和机会损失。对于实物期权而言,投资项目处于一个动态的竞争环境中,需要通过对各方面因素的变化进行综合权衡后才能做出决策。这些因素包括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创新情况,项目未来价值变化等。另一方面,期权的执行价格也不固定,需要考虑一系列成本和收益随时间的延续和项目进程的变化,而不能仅仅以某一时间的现金流量现值为标准。
3、实物期权具有关联性
为尽可能的降低风险,投资者往往采取组合投资。项目投资组合的管理具有灵活性,这使得实物期权往往也以组合的形式出现,且彼此间具有相关性。这种相关性不仅包含在单个项目内部的前后期,还包含在组合中各个项目之间。后面的期权能增加前面期权的潜在价值,同时,前期期权的实施也会改变标的资产价值和后面期权的价值。实物期权的关联性使实物期权组合的价值不等于组合中单个实物期权的价值之和,即具有不可加性。
四、实物期权在项目投资中的应用
实物期权经常隐含在公司的整个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其核心就是将项目投资看成是企业的一项权利。实物期权在项目投资中的运用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实物期权是或有决策,可以用来设计和管理项目投资。
不同项目中蕴含的不确定性和选择权是不同的,企业要根据项目的特性、判断和挖掘项目中包含的不同期权,重新设计和管理好项目投资。在不确定条件下,对项目进行的初始投资可以视为购入了一项看涨期权,拥有了等待未来增长机会的权利,企业可以在控制损失的同时,利用未来的不确定性获取收益。伴随着初始投资而来的不仅是前期投入产生的现金流,还有一个继续选择的权利。当未来的增长机会来临时,可以进一步投资,且新的投资可以视为期权的执行,执行价格为新投资的金额。当增长机会没有出现时,决策者可以不执行这个看涨期权——不投资于此项目,企业的损失仅为初始投资。但若项目中隐含着延期期权,那么投资者可以选择暂缓投资,等待市场利好消息的出现。如,投资一些不可收回且投资大的项目时,一旦投入运行,再收回投资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则可以采用推迟项目投资的方法。又若项目中隐含着转换期权,则企业可以在多种决策中进行转换。如,企业在项目设计时可以考虑多种方案,当某一方案在未来发生变化时,企业具有灵活选择的权利。
总的来说,企业在进行决策时,不能仅考虑项目的净现值,也要考虑投资期权的价值,因此,需要对NPV进行修正。Trigeorgis(1996)将修正后的NPV定义为战略NPV,等于项目的NPV加上该项目所包含的实物期权的价值。当进行项目投资评估时,战略NPV〉0则进行投资。
(二)、投资者具有管理柔性,可以通过构造实物期权提高柔性价值。
管理柔性价值的存在改变了净现值的概率分布对称性,增加了投资获利的概率,减少了损失的可能,从而扩大了投资机会的实际价值。在应用实物期权时,管理柔性所具有的价值受到诸多价值杠杆的影响,如项目的到期日、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延迟投资的收益等。因此,投资者可以凭借对这些价值杠杆的管理来提高投资项目的价值。
首先,企业可以增加预期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未来现金流较大的波动性并不意味着更大的损失,因为实物期权理论是在项目投资的不可逆转性、不确定性及投资时机选择的相互作用下处理不确定性的。或有决策的制定会限制不利后果造成的损失——最多仅为初始投资,同时,期权的特性使得投资者能获得有利变动。因此,较大的不确定性能够增加投资项目的价值。
其次,企业可以推迟投资决策的时间。实物期权理论认为投资虽然具有不可逆性,却可延迟。项目的许多不确定性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消除,不同的投资时机有不同的信息支持,具有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也不同。投资者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有效地扩张项目的价值。
再者,可以减少实物期权的价值漏损。在金融期权中,人们往往把标的资产的红利称为价值漏损,红利的支付会减少看涨期权的价值,提高看跌期权的价值。而在实物期权中,Amram&Kulatilaka(1999)将价值漏损表述为现金的支付、租金的收入、保险费用等多种形式的综合体。实物资产经常有价值的漏损,如实物期权实施日前发生自然增长的现金流,便利收益不确定的现金流等,导致在实物期权的存续期内,标的资产价值的变化会很大程度影响项目的价值。投资者可以充分的把握这点,调整定价模型,提升项目的价值。
(三)、实物期权分析采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可以针对所有类型的实物资产复杂的损益进行定价。
金融期权定价理论是建立在运用标的资产和无风险接待资产构建等价资产组合的前提之上的,主要有Black—Scholes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两类。实物期权定价理论则是在金融期权定价思想上发展形成的,由于实物资产的独特性和投资项目的复杂性,对实物期权的分析往往采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相对于传统的NPV法而言,二者都是建立在对未来现金流估计的基础上,但实物期权的价格是根据动态复制的数学思想做出来的,不是主观确定的,更能够从实证来考察,更能解释实际的投资行为。具体来说,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优点在于:
第一,可以应用于大多数实物期权定价中,避免了无法构造无风险资产组合的情况;
第二,融入使用了金融市场的输入量和基本规则,不需要根据投资者个人的风险偏好对折现率进行修正;
第三,具体列出了不确定性和或有决策的各种结果,同时保留了折扣现金流的形式,有更好的实用性。
实物期权是项目投资领域中的一次革命,它将金融期权理论有效的运用于项目投资及战略决策中,避免了NPV法在投资决策把握方面的缺陷,同时又考虑了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另外,实物期权认为不确定性产生期权,且不确定性越大,期权价值越大,从而更好的解释了经济主体的项目投资行为。总的来说,在不确性项目投资决策中,实物期权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