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职业教育需要良好政策环境
政策是党和国家为了贯彻、实施方针、路线或完成某一重大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是统一和引导人们意志、行为的重要依据。职业教育要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更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职业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要素市场的劳动市场和人才市场正在逐步完善起来。但是,目前还很不健全,突出表现为:一是国家尚未完全建立起劳动准入制度,劳动市场还没有对就业者普遍提出必须具有职业资格的限制要求,导致了劳动者接不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照样可以就业的非合理的就业现状;二是企业用人缺乏职业资格标准和对劳动者不同学历实行不同报酬的基本规定,致使一些企业招工无标准,在用人的学历上盲目攀高,造成人才盲目消费、超前消费。
因此,政府应尽快建立和落实就业准人制度。早在1994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9年6月,劳动部、教育部、人事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提出从1999年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对新生劳动力(包括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行就业前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并于2000年 7月做出规定,对90个技术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就业者必须经过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方能被录用。劳动准入政策是实现合理就业的重要保证,也是制约就业者必须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从而抑制"普高热",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措施。因此,政府应加大劳动准入制度推行的力度,扩大"准人"的范围,使应该实施准入政策的行业、企业和职业岗位尽快建立劳动准入制度,确保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和职业教育的长久不衰。同时,还要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确定不同学历劳动者工资的低限标准,以此增强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意识。
二、要加大投入,体现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责任
从经济角度讲,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性质。职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除了受教育者个人和接受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外,社会则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职业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可以实现劳动力的合理就业和合理流动,减少社会失业。而这些正是政府所要追求的目标和应履行的职责。职业教育的这种"准公共产品"特性,是决定其必须由市场和政府共同提供经费投入和调节的理论依据。市场对职业教育的调节主要在效率领域;政府主要在公平领域。市场和政府共同调节,既可以提高职业教育的效率,又可以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公平。显然政府的调节十分重要,责任重大。从"投入"角度看,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我们应该实行学生受益学生缴费,企业受益企业出资,社会受益政府投入的政策。在受益者中,社会、国家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因此,政府应当是职业教育的主要投资方。
事实上,世界各国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政府都在千方百计加大投入,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日本在19世纪末为了大力振兴职业教育,在文部大臣井上毅的主持下,于1894年制定了《实业教育国库补助法》,有力地推动了日本职业教育的发展。美国在发展职业教育时同样也采取政府大力投入的办法。 1862年的《莫雷尔法案》,就是通过赠地实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1917年国会通过的《史密斯--休斯法案》,就是由"国家援助职业教育委员会"提出,经国会批准颁布的,规定联邦政府必须拨款,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投入约占职业教育总经费的50%。而新西兰政府的投入则高达70%。
尽管我国政府在职业教育方面也有很大的投入,但与国外相比,与事业发展实际需要相比就显得相当不足。而职业教育恰恰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实训基地建设和对学生实施技能训练,比普通教育要有更大的投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各级职业学校比普通学校要高出1-2倍的收费标准。在社会严重存在鄙薄职业教育的情况下,本应通过经济杠杆即降低收费标准来引导和约束学生的分流,满足家庭困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但是,我们所实行的高收费政策,无疑会加剧学生去挤"独木桥",影响职业教育的生源。因此,一方面,建议国家要制定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的政策,确保正常的教育经费;另一方面,测建议政府将职教与普教的收费标准拉平,甚至低于普教。然后将提高普教收费之所得,由地方政府统一调剂使用,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当然,职业教育不能期望完全依赖政府的投入,还必须激活自身的产业属性,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的教育资源
三、要对职业教育资源实施保护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我国已积累了相当雄厚的职业教育资源。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经济体制转轨,认识出现滑坡,导致了职教资源的严重流失。职业教育资源在短期内如此流失,实在令人费解。如不加以制止,不仅会影响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大量中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而且还会加深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鄙薄,削弱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使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艰难。
因此,针对当前职教资源流失的现状,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加以制止。一是要加强管理,严格职业学校的办、撤报批手续,防止由于某些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导致职业学校随意停办或改作他用;二是要加强职教法的执法检查,落实职教法中的要求,对于拒绝承担职业教育责任和义务的行业组织和企业,令其改正以至进行处罚;三是教育部门必须树立大教育观,彻底清除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管好、用好职业教育资源;四是职业学校自身要坚定职业教育的信念和信心,坚守阵地,坚持方向,义无反顾地走发展职业教育的道路。
四、要调整高职院校的招生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顾名思义,就是所培养的人才,一般来讲既要具有高等教育阶段所要求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同时也要具有比中级技能水平更高一级的高级技能水平,要实现这样的培养目标,关键是生源。目前,我国高等职业学校采取主要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的政策,是很值得商榷的。我国近几年之所以骤然出现普高热、职教冷,是与高校扩招尤其是与高职院校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有直接关系的。因为这使许多初中毕业生意识到,升大学已经不是难过的独木桥,只要进入到普通高中,就有可能跻身于教育塔尖,圆了上大学的梦。尽管高职也已经开了招收少量中职毕业生的口子,但终因数量太小,对初中学生缺乏吸引力。由此看来,高职院校的招生政策必须调整,由以招收普高毕业生为主改为主要从三校生中进行招生,以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为主。这样不仅可以实现高职院校培养高级理论与技能相结合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高等职业教育,而且还能利用中、高职衔接的政策优势,拓通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入高校的渠道,以此吸引、引导和制约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分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为他们继续接受更高的教育,不断实现更好的追求和发展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职业教育的困难和问题当然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从市场中找办法、找出路。政府也应该加强责任,为职业教育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是保障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