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职法制教育困局
摘要: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中职法制教育的相关问题,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法制教育是我国践行法制社会,建立法律体系的根本保障,法制教育是适应我国践行法制社会,建立法律体系的基础。特别对于中职学校来说,现在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是塑造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最佳阶段。
关键词: 中职 法制教育 困局
一、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特点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了解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要对中职学校的学生的自身特点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够从中发现相应的问题,普遍来说,中职学校的青少年年龄多数为16岁到18岁之间,处于敏感期,他们的心智发展并不完善,自身的辩知能力很差,心理不够成熟,并且一部分学生不爱学习,自卑,不爱劳动甚至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无法自拔,这些孩子极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甚至被归为问题少年的行列当中去,而中职学校同样存在着这样的特点,在教学生活管理方面来看,中职学校与普通学校相比管理上比较宽松,社会交往、网络普及的影响的程度也很大,这都会使中职学校在学生法制教育管理方面出现了困局,而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我们要重视起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相关特点,对于法制教育相关的问题进行积极解决显得格外重要,刻不容缓,所以我们说分析解决中职法制教育困局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整个社会的法制教育工作具有着重的意义。
二、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与社会教育没有密切的联系
我们必须要清楚的意识到目前种植法制教育出现的显著问题,任何的教育理论以及知识构成都应该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进行的,而特别是对于中职法制教育来说,理论知识的运用价值正是体现在了我们日常的实际生活中,而与社会实际不相符的甚至脱离了社会教育的法制教育必然是存在极大问题的,结果也必然是失败的。而现在从目前的中职法制教育来看,大多数还是沿用了以前的老模式进行,仅仅依靠国家的宏观法制法规来作为基础,却缺乏对于细节性、实际性的运用了解,也就直接导致了当前条件下,中职法制教育存在着学生对于法律知识了解不透彻,实践过程中不能够随机应变,灵活运用的问题。并且法制教育的讲解过程中,往往也在采用着传统的教育方式,缺乏必要的实践活动以及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仅仅是以理论为主的单一化、狭隘化的教育,而单纯的对于理论知识的法制教育更倾向于封闭式教学,这样很难促进中职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更不可能真正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为整个社会创造更高价值的技术型优秀人才。
(二)中职法制教育过程中缺乏人性化的教育
首先,法制社会是“以人为本”为基础的社会价值的体现,所以我们说在中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和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展现法制教育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在整个中职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为了教育而教育的理念是不科学的。在教学中,教师的教育模式和方法直接关系到中职生自身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而平时的教学中老师过多的忽略了那些对于学生不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方法,仅仅采用自己习惯的方式进行传授,不当的教育方法直接就导致了中职生对于法制教育的理解有了更大的偏差,和教师的教学过程难以达成默契,无法真正掌握法制教育的意义。与此同时,过多的照本宣科,照搬书本知识的现象成为了一种固定的框架知识结构,很难有所变化,这样的教育模式过于单一,不能达到与学生的共鸣。
其次,对于中职法制教育,学生积极性不高,没有兴趣;中职法制教育以及其枯燥的方式传授所谓的法律知识,这就造成了中职生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融入到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这对于整个法制教育课程的开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我们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法制教育对于中职生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这更是困扰着整个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只有解决这样的困局,才能够进一步发展我们的法制教育工作,才能够发挥中职法制教育的重大作用。
三、分析中职法制教育困局出现的原因
(一)中职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大
我国处于社会经济经济迅速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转变发展人们的思想也有了不同的改变和冲击,一些领域的道德规范就有了新的变化,特备是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滋长等社会上各种消极的情绪和现象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教育领域内,特别是对于学校学生的影响作为严重,冲击着青少年的思想,影响着他们,而中职学校更为不同的是绝大多数中职生的中学阶段被家长和学校所忽视,心里本身就受到一定的影响,而本身与大学生相比,离家的年龄更是偏低,心智不成熟,对于社会整体的分辨能力还是很低,所以就更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
(二)家庭对于中职生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高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基石
家庭环境以及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环境以及家庭教育都要对于青少年负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例如单亲家庭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难以估计得后果,家长的粗暴教育会造成青少年逆反心理强,从而导致他们走向犯罪的道路。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永不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只能是对学生造成负面的教育,让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方面受到了严重的误导和不良的影响,而不良的道德影响直接导致了后期对于法制教育遗失的缺乏,也就出现了中职法制教育过程中的一些列问题。
(三)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些误区
我们说就目前来看,中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仍存在着很多的误区,他们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中职学校目前仍存在着“重技能,轻德育”的现象,他们仅仅类似于生产产品一样的培养的学生,甚至类似于订单式的教育模式,就完全忽略了中职法制教育的根本问题,只能说明目前我们的中职学校对于法制教育的重视性以及紧迫性的认识不足,甚至有些中职学校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而象征性的设置法制教育课程,有的中职学校更是根本没有任何形式的法制教育课程;而与此同时,中职学校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方式、方法过于简单化,真正的法制教育不仅仅是简单的开设法律课程,进行法律报告演说,这样的流于形式,生硬的传授方式,学生难以接受,造成了中职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大,同时一般的中职法律教育课程没有专业的教师人才,更没有相应的法制教育机构和制服,而这就直接导致了相关的中职学校缺乏统一、有效、完整的管理。
四、针对中职法制教育困局的相关对策
(一)中职法制教育需要政府和第三方的共同支持
对于目前正在处在中职生人生关键阶段的他们来说,自身的法制教育基础就很薄弱,本身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这与中职生从小的生长环境和自身素质有直接关系,而很多中职学校仅仅依靠通过当地的法律法制机关部门进行相关的宣传是不够的,这样的狭隘的教育方式使中职生所接受的都是不全面的法制教育,这直接影响了学生对于法制教育的认识和理解,所以我们在需要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更需要第三方的支持和影响,不仅包括整个社会对于法制法规的宣传和影响,而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的法律教育的渗透和积极引导也能够更好的培养我们中职生的法律意识,这对于学生都是具有极其积极的作用的。
(二)积极加强教师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
在我们的中职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自身肩负着培养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以说教师自身应该做到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能够取长补短,为学生的法制教育提供一个积极良好的环境范围,同时,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能够灵活的运用法律思维,为我们的中职生的发展教育提供有力的的基本保障,与此同时,一个正面的具有人格魅力的教师不仅是能够促进好师生关系的关键因素,更能够通过自身的素养去影响和感化学生,着能够为我们的中职法制教育提供一个合理良好的氛围。
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存在的困局,通过研究当前法制教育的相关问题,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能够有效地解决并促进中职法制教育的发展脚步,发挥其自身的重要作用。中职法制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法治社会推进的步伐,我们通过科学有效地教育方式,运用创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来促进中职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为整个社会的中职教育提供一个更为有利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