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博士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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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经济论文篇1
浅析物流成本最低研究方案
引言
企业物流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日益凸显出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和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物流成本明显偏高。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研究统计,美国、日本物流成本占GDP比例分别为10.5%、11.4%,而我国则为18.6%.另外,我国企业物流成本占货品总成本为30%,比西方发达国家高3倍。由于物流成本90%消耗在流通环节,在生产环节只占10%.因此,探讨现代企业如何加强物流成本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标
(一)从物流全过程的角度来降低物流成本
物流成本控制应该从物流全过程的角度来控制物流成本,考虑物流各功能之间的相关性,实现物流总成本的降低,实现物流系统的合理化。控制物流成本不仅是追求本企业的效率化,应该考虑从原材料的购买、产品制成到送到最终用户整个供应链过程的物流成本效益,要求企业能有效地缩短商品周转时间,做到迅速、准确、高效地进行商品管理。这要求企业自身的物流体制高效率化,还要企业协调好与其他企业以及顾客、运输业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整个物流供应链活动的效率化。追求成本的效益化要求企业中物流部门、生产部门、经营部门以及采购部门协同,将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标贯彻到企业的所有职能部门。追求物流全过程环节的合理化。
(二)大系统整体优化
利润是物流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随着物流功能的大范围、纵深化发展及物流需求的高度化延伸,带来物流量的急剧膨胀,对社会和周围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一方面,巨大的物流量在没有有效管理和组织的情况下,极易推动运输、配送车辆的增加,而车辆、运行次数的上升导致城市堵车、交通阻滞的现象;另一方面,巨大的物流量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环境。因此,企业不能限于物流系统或相关企业的效益,要从关注追求小系统局部最优转向追求大系统整体最优,还要从全社会的宏观社会经济效益方面来认识。
二、物流企业成本运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物流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具有运输、装卸、仓储、搬运、加工等功能,它提供的服务也是多样性的,由于其业务具有横跨几个行业的特点,因此,各物流企业无论被归入哪一个行业,执行哪一个行业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都难以实现物流企业会计信息的规范、准确、可比的目的。在我国,物流服务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时期,物流业务创新速度加快,物流管理模式不断变化,这种行业发展局面使得政府对整个物流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物流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十分欠缺,物流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物流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在这些问题中,物流企业的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显得尤其突出。
(一)协调难度大
我国在制度层面上尚未建立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统一标准,物流成本的概念、范围和计算口径也极不统一。以前,我国物流管理体制存在较严重的条块分割的现象,没有专门的产业管理机构或协调机构。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上,中央政府没能从整体上合理规划、加以引导和协调,任由不同运输方式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规划与投资,其结果是布局不尽合理、资源浪费、管理不顺、物流运行效率下降,难以形成统一的物流市场。
但是,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中已明确表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是一项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此项《意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条块分割的问题。
我国的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应是物流行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主要制定部门,但由于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历史短,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其运输、装卸、仓储、搬运、加工等物流业务管理又分散在相关专业行业部门,因此,目前在我国作为社团性质的物流管理机构,难以代表行业研究制定物流行业“专业核算办法”.又由于物流业务涉及几个行业主管部门,哪个行业主管部门都不宜代表物流行业制定物流行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当然,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这些年中,也还没有哪个物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物流企业的“专业核算办法”.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曾出台任何针对现代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的规定或会计核算制度。
(二)成本信息失真
由于我国政府及物流相关组织机构至今未能制定出有关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规范,在实务中我国物流企业一般根据本物流企业业务的运作模式自行定义其物流成本,设计物流成本核算程序。
1.成本概念不明确
目前我国企业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没有单独的科目核算物流企业成本,理论界还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物流成本概念、物流成本的构成要素及其计算标准。一般物流成本的各个项目分散在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不同会计账户中,散见于诸如“营运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核算中。较难对物流企业发生的各种费用做出明确、全面的计算与分析。物流企业对物流成本的定性千差万别,加上现行成本核算制度使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成本很不准确,无法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这使得许多物流企业仅将向外部运输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和向外部仓库支付的仓储费用作为企业的物流成本。这种计算方式下,物流企业连自己的物流总成本都无法说清,所以无论采用什么先进的物流管理模式和技术,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物流企业系统的合理化。
2.成本核算不完整
由于物流企业成本的多样性,除运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费等能用单据反映和计算的显性成本外,还有大量的隐性物流成本:如采购物流费用、库存商品资金占用、物流设施设备的闲置、紧急运输等例外发货的费用、提供额外服务发生的费用、企业利用自己的车辆运输、利用自己的库房保管货物和由自己的员工进行包装装卸等费用等都没有很好的在物流费用列表中体现出来。这样显性成本所体现的只是物流企业成本的小部分。如果物流企业只重视物流的显性成本而忽略了隐性成本,很容易造成成本信息失真,会导致物流企业成本管理进入误区,降低物流管理的效益和对顾客的服务水平。
3.成本核算标准不统一
各物流企业对物流成本的计算和控制,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来把握物流成本的,缺乏统一的统计口径,全国甚至各个行业都没有有关物流成本的统计数据。仅仅是物流企业根据自己对成本概念的理解,运用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成本。物流企业成本计算的随意性加上传统成本计算方法的局限性使物流企业所计算出来的成本数据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这样就带来管理上的问题,即物流企业间无法就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也无法得出行业平均成本。由于物流企业缺乏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物流成本计算办法,计算口径的不一致导致物流企业之间的物流成本无法进行量化比较,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物流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效率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从而不利于物流企业的融资和投资活动。
4.成本核算方法不合理
主要是间接成本分摊的不合理使现行的成本核算方法无法提供相对准确的物流成本信息,有时甚至会导致物流成本严重失真。这种现状非常不利于物流企业的成本管理与控制,更不利于物流企业的经营决策。
5.未能核算物流服务合同成本
在一般物流企业的成本核算中,通常只是根据物流服务所涉及的环节记录和计算总体物流费用,而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物流服务产品即物流服务合同单独记录和计算物流成本,这就使得物流企业很难准确把握某一物流服务产品的成本信息。特别是对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缺乏有效和全面的控制,造成此消彼长,物流服务合同整体效果不佳。
物流企业由于缺少准确成本信息造成的物流管理能力低下是阻碍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运输和仓储的过程非常复杂,使得运营成本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当我们完成一个订单的时候,我们无法确信是盈利还是亏损。应该说,成本管理己经成为物流企业发展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它已经跟不上物流企业本身的快速发展。
物流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必将导致物流成本核算的失真,不利于企业管理者进行决策,因此很有必要寻求一种新的成本核算及管理方法来合理解决上述问题。
三、我国物流企业成本最低方案的现实选择
通过对营运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的差异比较,从我国物流企业的业务运作现状出发,对我国物流企业采用这两种成本管理方法提出选择建议。
(一)根据战略目标定位选择
在物流企业的起步阶段,其发展战略通常确定为如何抢占物流业务市场,如何展现自身的业务品牌。在这一阶段的物流企业将目标锁定在物流业务市场份额上,至于承接某一项物流业务以后这项业务是盈利还是亏损则是考虑的次要问题。为了抢占市场,即使是亏损的业务也会承接。我国物流企业绝大多数还停留在起步阶段。此时,鉴于物流企业发展战略中物流业务的盈利能力并非首要目标,由此影响了物流业务成本信息决策有用性的充分体现,决定了该阶段的物流企业可以暂时放松对物流业务成本信息的准确性要求。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物流企业没有必要选择能够提供相对准确成本信息但核算代价大的作业成本法而应选择营运成本法。
在物流企业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或者说在物流企业抢占的物流业务市场基本饱和阶段,物流企业的战略目标发生重大的变化。物流企业起步阶段的亏损期待发展阶段盈利的弥补,实现扭亏为盈。战略目标的改变表明物流企业开始关注其承做的物流业务的盈利状况。物流业务的盈利能力取决于物流业务收入和物流业务成本两大因素。当物流业务收入上升空间不大时,物流企业会将管理重心落到如何降低物流成本上。此时,选择作业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作业成本法显示了营运成本法所不能比拟的优势,即作业成本核算信息的相对准确性和作业成本管理的相对科学性。
(二)根据物流业务成本特征选择
如果物流企业发生的这些间接费用的比重较低,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物流企业可以考虑选择营运成本法来核算物流业务成本。由于物流企业的物流业务成本的特征与物流企业采用何种业务运作模式直接相关。如物流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是全程外包,此时物流企业履行某一份物流业务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绝大多数为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比重较高,选择营运成本法来核算物流业务成本。即使有某一物流作业量也分配间接费用,也不需要选择作业成本法进行核算与控制。如果物流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选择的是自营模式,此时物流企业履行某一份物流业务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属性相对复杂。自营模式下特别是全程自营模式下,“运输共同费用”、“仓储共同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所核算的间接费用的金额比重占物流业务总成本的比重较高,而归属于物流业务直接费用的比重较低的情形下,考虑到作业成本法下物流业务成本信息相对准确性特征,物流企业可以考虑选择作业成本法核算其物流业务成本。需要注意的是,物流业务间接费用占物流业务总成本较高比重这一业务成本特征是物流企业选择作业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流企业必须选择作业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与控制。
(三)依据物流企业人员素质和信息系统水平选择作业成本法能否在物流企业有效实施有赖于物流企业的软硬件条件的完善程度,其中,关键的软硬件条件是物流企业人员的素质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人员素质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水平高,可以选择作业成本法核算;反之,则选择营运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的实施首先要求成本核算观念上的重大改变,要求物流企业上到董事会、管理层,下到现场物流业务人员均能改变成本核算观念,充分认识到作业成本法核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业成本法的有效实施对物流企业的团队合作精神提出了挑战。作业成本法在作业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传递程序上有着严格的要求,缺乏合作精神的团队很难做到作业数据收集、整理和传递程序不出纸漏,进而影响作业成本法的实施。另外,作业成本法的作业数据收集、整理和传递程序要求准确和及时,这就要求物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有运作特色,能够准确、及时反馈物流管理信息,否则就不可能在物流企业中实施作业成本法。
结论
企业物流成本管理问题是一个新课题,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尚未设置物流成本核算科目,不能直接核算企业物流成本,对企业物流成本的管理无章可循。物流成本管理方面仅仅停留于理念上的认识,物流成本管理方法大多凭经验管理。有的企业即使核算物流成本,但没有与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相融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从长远角度来讲,不利于物流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本文针对前述中我国物流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企业物流成本管理的对策,并对企业物流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进行了阐述。但关于企业物流成本控制方法的研究仍不够完善,作业成本法在企业物流成本管理中应用,涉及到的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方法的相融合问题,本文研究得出的结论和提出的思路、方法,还有待于今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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