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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研究论文(2)

秋梅分享

  国际贸易研究论文篇2

  浅析国际贸易出口风险防控策略

  摘要:近些年来国内出口商被国外进口商诈骗的案例越来越多,出口商钱货两空,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结合近二十年的出口经历,具体谈谈在我国最主要的海运出口中要注意防范的一些风险,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措施

  相比于国内贸易,在一般人眼里国际贸易看上去似乎更加高大上,外宾衣冠楚楚,彬彬有礼,买卖双方在高档场所推杯换盏,谈笑风生,看不出什么风险.其实就像在平静的水面下激流涌动,一不当心就会人仰船翻,光鲜的国际贸易中也有阴暗丑恶的一面,有些外商在和善得体的外表举止下隐藏着阴险动机.

  1指定货代和货代提单的风险

  1.1货代

  k出口商一般都是要通过货物运输代理公司(简称货代)向船公司订舱出运.一种是通过出口商自己经常合作或熟悉的货代来出运,风险较小,货物出运时间行踪都能及时了解掌握,货代往往提供海运提单,物权也不容易丢失.另一种是国外进口商指定的货代,要求出口商把货物交由它来安排出运.有些进口商每年的采购量比较大,往往有自己专门的货代来帮它安排货运和到港清关提货等手续,而且服务优良收费优惠,对进口商而言方便省心.

  1.2提单(BILLOFLADING)

  我们都知道提单不仅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契约,更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提单大体上也分成两种:(1)船公司签发的提单OCEANBILLOFLADGING(也叫海运提单);(2)货代签发的提单HOUSE/FORWARDERBILLOFLADING(业内也称house单).海运方式中真正掌控物权的是海运提单,船公司是不接受货代提单的,一般只认自己签发的海运提单,才会放货给提单持有人.而通过进口商指定的货代出运货物,货代把船公司提单掌握在它自己手里,出口商往往只能收到货代签发的提单.这样指定货代往往在进口商还没收到货款时就已经把船公司的海运提单转交给进口商去提货了,进口商也往往可以拖延付款时间,出口商就有钱货两空的潜在风险.(1)尽量争取通过自己熟悉的货代出运.(2)尽量要求指定货代提供船公司的海运提单.(3)要了解指定货代的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留档,发函要求指定货代做出书面承诺在未征得出口商同意授权下,不擅自放单或放货给进口商,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2电汇(T/T)和信用证(L/C)付款的风险

  2.1电汇(T/T)T/T

  收款的风险在于不能只看付款方提供的汇款申请单或者银行付款确认单就认为客户已经付款,可以寄单放货给客户了,一定要确认该笔款项汇到自己公司账上才算收汇.作者亲身经历了一个案子:十五六年前的一个春节前,一个柜的五金产品运到叙利亚港口后,客户发来一个黎巴嫩银行的汇款传真.由于外汇管制,叙利亚商人往往从邻国黎巴嫩汇款,逃避管制,因此,客户要求我方尽快寄单给他.考虑我国春节放假时间较长,节后才能收到汇款,货柜在目的港码头存放时间久了有可能产生滞期费,从服务客户的角度出发,而且考虑汇款单加盖了银行印章,就寄单给客户了.结果春节过后汇款还没到,经联系才知道由于其中某个问题,尽管银行印章不是伪造的,但是黎巴嫩银行并没汇出!

  作者不停催客户付款,后来客户借口货物所依照的标准不对,一直未付.损失了好几万美元.反思总结这个事情,得出一些教训:(1)一定要等到公司账上收到汇款才算,不能轻信客户的银行水单.特别是一些中东、非洲、南美国家的银行和货币兑换公司等汇款证明.客户有意无意稍微搞点差错,如收款人公司名字账号的错误,或把自己公司名字账号写错一点(这个更难被我们收款方核对发现),尽管事先可能拿到汇款单了,但还是有汇不出款或入不了收款方账户的可能.(2)掌握货物到收货人港口的时间,提前告知客户早点安排汇款.特别是临近双方节假日前,提醒客户要是等到放假后收款再寄单就有可能产生码头滞期费,对此我方不承担责任.提防某些不良客户选择利用节假日,如我国的春节,国庆,西方的圣诞新年,中东伊斯兰国家的斋月等,趁大家心情比较放松的时机,用假汇款单打时间差借口避免货物滞期费来诈骗出口商在未收到汇款时放单放货.

  2.2信用证(L/C)

  大部分人认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付款是最有保障最安全的,其实也不是绝对的.信用证虽然是用银行的信誉保证受益人只要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就付款.但是不要忘记信用证实际上还是进口商要求银行开出的,进口商有很大的权力影响开证行的付款决定.在市场形势或经济形势变坏或进口商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进口商要是不收这批货,就会千方百计找一些借口不赎单,开证行有可能不顾自己所承担的付款责任,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所以信用证付款的方式隐含了开证行和进口商不付钱的风险.有一些信用证条款里含有错误或自相矛盾,让出口商无法制作单据.还有一些信用证里规定了某个特殊条款,如要求出口商交单文件里要有开证客户的签字证书并且要跟客户留在银行的签字一致,这种其实就是陷阱或定时炸弹,很有可能被开证行作为不符点拒付的借口.

  为了规避一些信用证风险,出口商可以采取办法如下:(1)要求客户从国际性知名大银行在该国的分行开证.(2)选择我国银行推荐的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在进口国中信誉良好的银行开证.(3)针对一些高风险信誉差的银行,特别是来自一些亚非拉国家的信用证,要求要有我国银行或国际性大银行作为保兑行,这样付款安全性得到保障.(4)仔细阅读信用证,逐条分析,对有错误或无法做到的条款,坚决要求进口商修改再安排生产.

  3不同国家货物退运政策的风险

  由于种种原因,如质量问题或客户不付钱,出口商只好把货物运回,这在国际贸易中比较常见.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国家出于保护本国商人的利益,规定退运货物必须要征得原收货方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运回.实施该政策的国家基本上包含了亚非拉中东3大洲,如埃及,尼日利亚,南非,土耳其,印度,伊朗,沙特,俄罗斯,巴西等等国家海关都是这样规定要求的.多年前作者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案子:印度客户向中国一家公司采购手套,要求第一个柜先运出右手套,正常付款提货后,第二个柜装左手套运出,客户就联系不上了.虽然提单还在出口商手里,但没印度客户的同意,货柜运不回来,在码头超期堆放后被印度海关拍卖.由于是单只手套,不能凑成一副,所以只有原客户参加拍卖,以远远低于原进口价买进.这种就是属于客户恶意利用本国海关政策来设计诈骗货物,造成出口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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