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科学发展的哲学思考(3)
第一,我国核电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当今世界各国在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既有合作的需求,又有为使本国利益最大化而相互竞争甚至斗争的一面。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没有哪个国家会把自己的核心技术转让或售卖给别的国家。相反,会采取种种办法对自己的核心技术加以严格保密和高度保护,尽一切手段防止核心技术外流他国。
我国核电起步较晚,在技术、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曾指出: “中国核电的最大差距还是体现在研发能力上,无论是核电新技术的开发、核电主要设备的研制、核燃料技术研发,还是燃料后处理技术、核电站的运行抢修技术及保障服务水平等,中国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环保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说: “因为我们在核电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短板、瓶颈,比如说总体技术人员短缺,设备制造、运营管理能力还不是很强。
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情形下,要加速我国核电事业的发展,认真学习和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核电技术,无疑是必要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别人的核心技术是严格保密的,是不会轻易让我们引进的。因此,要促进我国核电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就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而是要紧紧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大力开展核电技术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迎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应该说,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我国核电在自主创新方面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例如,在工程设计方面,我国具备了 30、60 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自主设计的能力; 在设备制造方面,可以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30 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成套设备; 在核能技术研发方面,实验快中子增殖堆和高温气冷实验堆等关键技术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在核材料回收方面,我国取得了重大突破,成功掌握了动力堆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是继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印度等国之后又一个自主掌握该技术的国家。可见,我国在核电技术的自主创新方面是有较强能力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应当充满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核电自主创新道路。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据此,可以说自主创新是促进我国核电科学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二,我国核电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加强国际合作。当今世界是一个既充满竞争又需要合作的开放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脱离世界、脱离他国而孤立发展。因而相互学习,加强交流与合作,对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我国的核电虽然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不俗成果,但是由于起步较晚等诸多原因,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学习和引进别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加快我国核电发展的步伐。一是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核电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 二是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核电站管理经验以及核电人才培养模式; 三是要学习借鉴国外重视核文化建设、重视核知识宣传普及、重视公众意见表达的成功经验; 四是要以保障核安全为主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例如,建立核安全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与其他国家一道共同研判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等等。
总之,在我国核电发展的战略方针上,我们首先要坚持以我为主,自主创新。同时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弥补自身的不足。只有把自主创新、自主开发与加强国际合作相结合,才能促进我国核电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