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思考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有力武器。因此,加快我国跨国公司的培育,努力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既使目前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关键词]跨国公司微观对策措施宏观对策措施
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是党中央于上个世纪末,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做出的一项旨在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我国和平崛起的重要战略决策,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于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起步较晚,尤其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在规模和竞争力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落差,因此,如何积极全面推进跨国公司的培育,对于实施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就具有了关键意义。
一、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跨国投资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比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晚了10年~20年,但发展很快。截至2004年,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总额449亿美元,扣除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对境内投资主体的反向投资,累计对外投资净额(即存量)已达448亿美元,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的我国境外企业6000多家,这些境外企业分布在160多个国家或地区,在多个行业从事跨国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发展相比,目前我国跨国公司尚处于初步成长阶段,因此明显存在着多方面的不足。
1.企业的规模实力弱、国际化程度不高
从规模实力来讲,最新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与资产总额分别只相当于2005年世界企业500强同类指标的8.4%、7.0%、6.0%,2005美国企业500强同类指标的17.2%、12.5%、18.2%。从国际化程度上看,据统计,目前世界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资产、销售、雇员已经分别占这些国家资产、销售和雇员总数的41%、48%和48%。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相对发达国家而言,平均投资水平偏低,大多数以中小型项目为主,发展后劲不足;而且投资区域相对集中,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根据鲁桐(2000年)的实证研究,我国企业海外经营存在以下8个方面的劣势:销售网络、费用开支、文化差异、管理人才、缺乏市场信息、产品和服务质量、当地知识和管理水平等。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还比较低。
2.我国跨国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较弱,装备水平总体落后
从跨国生产和经营的产品来看,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高科技产品较少,一般性产品较多。我国工业主要行业总体技术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15年~20年,重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比例也不高。据统计,我国现有工业企业技术设备中,性能较先进的仅占13%,企业产品开发能力低下。世界500强企业R&D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在5%~10%,而我国大中型企业仅占1%左右,导致企业产品开发能力低,缺乏持续开发独特产品的能力,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3.产权不清晰,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由于内部产权不清晰,缺乏激励机制;大多数企业还没有按国际惯例完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并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需要,致使企业对外投资夭折或亏损。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我国已开办的海外企业盈利的只占50%左右,盈亏持平的占30%,亏损的占20%。
4.企业跨国投资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不协调
主要表现在:(1)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海外投资缺乏有效协调与管理,在企业资金区域投向和产业投向上,政府既缺乏总体战略,也缺乏政策引导,企业海外投资随意性较大;同时,海外投资多头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各自为政,致使某些监管业务重复与遗漏并存。(2)审批制度僵化,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国际经济活动中,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的跨国投资与经营活动。(3)对外投资后期监管低效与不力。(4)鼓励与扶持企业对外投资的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复杂,有的优惠政策实施牵涉多个部门,执行难度大。
5.鼓励企业跨国投资的法律体系建设滞后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1)存在以主管部门规定、行政法规代替国家法律的倾向,缺乏规范企业海外投资与经营的法律。(2)双边与多边国际投资协定滞后,增加了我国企业跨国投资的风险。
二、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微观对策措施
企业是开展跨国经营的主体,由于国际市场结构的复杂性、市场行情的多变性以及竞争的激烈性,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将面临者比国内经营更加复杂的环境、更大的风险和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要推动企业的跨国经营,首先就必须从微观层面着力提升我国跨国公司的竞争力。
1.培育各类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1)力争实现规模经济,建立高效后勤服务系统和大规模的分销网络。成本优势是竞争优势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而规模经济是获得成本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巨大的生产规模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又可以创造防止竞争对手进入的壁垒。同时建立高效的后勤服务系统和分销网络,并把分散在不同国家的分销网络改造成具有成本优势的全球网络,可以在竞争中获得成本优势。
(2)提高对R&D的投入水平,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产品。高水平的R&D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竞争实力,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深入市场进行调研,更好的理解顾客需求,并将之转化为具有明显优势的产品设计、性能和售后服务。
(3)争取牢牢把握企业价值链条中的“战略环节”。这种战略环节可以是设计环节、生产环节、营销环节,企业要保持竞争优势,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关系到竞争优势的“战略环节”,对这些战略环节要紧密控制。其次要考虑价值链的地理布局,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以实现产品成本的最小化。
2.培养跨国经营所需的国际化人才
国际企业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具有人才的优势,才能具有跨国经营的优势。没有足够的、素质较高的、具有丰富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很难保证跨国经营的成功。培养跨国经营人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强新老员工的在职培训;与大专院校联合开办人才培养基地,也可与国外学校合作办学进行人才培养;与国外跨国公司结成非资产投资型战略联盟,让员工到国外企业进行实际锻炼培养我们的人才;实行人才当地化战略。
3.鼓励企业实行联合经营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战略联盟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际战略联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企业要借鉴国际上一些大的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强强联合,组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集团、大公司,形成各种战略联盟,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1)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企业跨国经营中竞争与合作的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竞合关系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流,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已成为企业获取外部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国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发展的必然性,并学会这种既竞争又合作的本领,这对于发展壮大我国企业实力,“走出去”成长为跨国公司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2)扶持和培育我国跨国企业集团。现在我国海外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竞争力不强,缺乏与国外企业结成战略联盟的强大优势,因此,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国企业集团就成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特别是要促进工业型、贸易型、金融型企业集团的有机结合,发挥整体优势。(3)充分利用产品品牌联盟,实施名牌战略。(3)在战略联盟实施、运行过程中,要注重提高我国企业的经营技能
三、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宏观对策措施
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跨国公司,主要应由企业面向市场自主发展、自我壮大,同时政府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需要政府从宏观上建立有效的服务与管理体系。
1.要制定我国跨国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明确指出:“促进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中国对外经济发展战略正在调整,从“引进来”为主,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中去。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把跨国公司的发展纳入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规划中去,制定出中长期发展目标。可以参照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所创造的销售额与出口额的之间相应比例的平均水平来设想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的五年规划。
2.根据我国的比较优势,优化投资战略
应从我国具体的经济技术特点出发,制定出与国际市场需求结构相适应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战略,为此我国跨国投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投资区域安排上,巩固亚太作为投资的重要区域,继续保持对欧美这两个市场的投资,积极开拓东欧、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地区)的市场;在投资行业安排上,发挥企业自身竞争优势,以制造业为基础,逐步向高科技产业扩展。目前,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产业结构已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在适用技术如家电、纺织、食品等方面的优势开始衰减,而我国企业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应作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其次,以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为对外投资突破口;再次,积极发展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投资;三是在投资形式上,坚持独资、合资、新建与并购相结合,针对不同的情况,方式灵活多样。当前,跨国并购正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最主要形式,虽然发达国家是跨国并购的主体,但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跨国并购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不仅在尝试借助跨国并购引进外来投资,而且还积极鼓励本国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实现其全球化战略;四是在选择合作伙伴上,要有与世界知名跨国公司结盟的战略意识和气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在生产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已成为现代企业加强其国际竞争力的又一形式,战略联盟也应成为我国跨国公司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
3.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完善公司制治理结构。只有激励机制落实到位,体制效应才能真正发挥出来。不少上市股份制公司做了大胆尝试,例如股票权计划、模拟股票期权计划、MBO(管理层收购)等,取得了一定成效,要继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跨国公司激励机制。
4.建立健全企业海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
涉外经济活动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的规范和支持,我国的涉外经济活动法制建设,应做到既要符合国际惯例,又不偏离我国国情。当前,一要抓紧制定《对外投资法》,作为规范我国对外投资的基本法;二要加快制定对外投资的单项法规建设,包括《中国企业海外合资经营法》、《中国企业海外合作经营法》、《中国企业海外独资经营法》,以及配套法规如《海外投资保险法》、《海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三是要主动参与国际条约和国际多边、双边协定。政府应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多边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建立与规范对海外投资的财政与税收支持体系,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5.建立促进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有效风险防范体系与运作系统
跨国生产经营活动比起在国内将要面对更多和更大的风险。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起步较晚,积累的经验不多,特别是在企业遇到经营风险时,易受到利益损害,因此,进行风险防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要尽快建立对外投资保险制度;第二要建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风险预警与防范系统,它由两个子系统构成:一个是咨询系统,可以是半官方的松散型联合机构,由商务部、研究机构、中国银行海外机构、国家驻外使馆的商务参赞人员组成海外投资信息服务部,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另一个是海外投资保障系统,以分散海外投资风险;第三建立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促进中心;第四建立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中心,主要内容有:加快建立权威的自信评价机构,为中资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融资便利;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尤其是要发展我国大的大型投资银行,重点开展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有关的业务,真正担负起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职责;扩大涉外律师队伍,提高为跨国投资的法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