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技术壁垒论文
当前农产品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日趋强化。随着国际市场准入条件越来越苛刻,中国农产品出口也已受到严重影响蒙受了巨大损失。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技术壁垒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析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技术壁垒论文篇1
《浅析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技术壁垒》
近年来,中国出口农产品在商品结构、经营主体、出口模式和市场多元化等方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2006年,具有比较优势的园艺、畜禽和水产品逐步占主导地位;外资、民营企业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逐步推广,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获有机认证企业近千家,获出入境检验检疫和机构认证HACCP的食品出口企业近4000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有2800多家;市场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然而,加入世贸组织5年多来,中国农产品出口频频遭遇国外以质量、卫生和技术标准为借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规模受到制约,造成了很大损失。出口受阻的农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和水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技术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由于技术壁垒具有广泛性、复杂性、隐蔽性、灵活性等特点,现已替代传统非关税壁垒而成为新的最主要的贸易障碍。
一、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
1、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外贸出口额
我国农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出口产品结构落后、档次较低,一些出口农产品在安全和质量方面确实存在问题。有关统计显示,自2006年5月29日至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已对中国农产品对日出口产生了较大影响,而且风险在不断加大。2006年1至7月,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45.4亿美元,增幅较去年同期减少13.5个百分点。2006年7月,中国主要农产品的大部分产区对日出口的增幅都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一些大宗优势农产品出口也受到影响。一些原计划2006年7月出口日本的紫菜,也因上述《肯定列表制度》的限制,至今仍积压在产地仓库。
2、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部分农产品频频受阻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其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基本被规模小、技术差、质量低、不符合国外有关标准的劣势所抵消,对我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生了不利影响。例如,冻鸡曾是我国优势产品,但由于国外对我国冻鸡实行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出口总量减少,价格也有所下跌。2002年我国冻鸡出口总量减少8万多吨,出口额减少2亿美元,鸡农损失2亿多元,影响了105万人的就业。
3、技术性贸易壁垒大幅度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
我国出口农产品受阻在很多情况下是信息系统不发达、缺乏对进口国各种技术限制的了解所导致。一方面,企业要获取对方要求的标准、技术法规,只有通过贸易商社索取,常因交涉不利而贻误成交机会,由此造成的交易成本与机会成本也使得企业出口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我国许多企业现有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往往达不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势必要修改或改变设计、工艺,甚至推迟交货,相应地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
4、农产品类别与农业区域发展不均衡
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波及的农产品中,水、畜、禽产品所受的影响较粮食作物为重。据统计,我国79%的土畜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另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各省、市的外贸发展影响程度不平衡。分地区调查显示,湖南、贵州等内陆地区因技术水平较低,标准认证、产品认证不完善,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较重。这些地区接受调查的进出口企业全部认为出口受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而福建沿海地区接受调查的进出口企业有68%认为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受技术壁垒的原因
第一,是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近些年来,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所引起的自然灾害使人们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上发生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食品污染事件,如肆虐欧洲的二恶英污染畜禽饲料,比利时可口可乐污染,法国的李斯特菌污染熟肉罐头,日本“O-157”和雪印牛奶金葡萄菌污染,横扫欧洲的疯牛病、口蹄疫等,形成严重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许多国家因此而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卫生要求更加苛刻。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短期难以适应,甚至因为违反标准与法规而遭到禁运或退货。
第二,是各国为保护国内市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使我国劳动密集性农产品有极强的价格优势,能够大量进入国际市场。目前,我国农产品中的蔬菜、水果、禽肉、水产品已经得到国外消费者的认可,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WTO各成员利用关税手段保护本国市场与国内同行业的余地已非常小,便纷纷转而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这种名正言顺的办法行使贸易保护主义,使技术性贸易壁垒大大增加。
第三,美、日、欧盟三个技术性贸易壁垒发源地是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据统计,包括经香港地区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近75%的出口农产品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这三大经济实体是绝大多数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发源地,他们依靠先进的经济和科学技术优势,不断设置新的技术标准,提高农产品的进口门槛,而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不得不直面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威胁。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壁垒的措施
1、政府从宏观层面继续采取相应措施突破技术壁垒
(1)在全面、深入研究国际上各项农业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中国农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当前,对《肯定列表制》中的暂定标准、一律标准,更要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并加强对农药残留分析技术的研究。要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论证体系。(2)进一步加强有关农产品技术壁垒的信息、咨询、培训等公共服务,完善出口农产品的预警机制。要全面了解和研究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信息。组织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状况,建立技术壁垒数据库;及时向企业传递有关进口国的最新技术标准,定期发布国外技术壁垒的最新动态。(3)大力推进环保农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还要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环保农业的发展。还应强化环保执法,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通过科学规划和技术指导,建立起一批外向型农业生态示范区,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4)从政府角度,利用多边、双边渠道,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为中国农产品争取更大的国际市场空间。
2、企业应从微观层面采取措施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1)加快技术改造,完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企业应倡导农产品生产的协调和统一,保持病虫害防治的彻底性和同步性,提倡科学用药。
(2)研究国外市场的消费倾向,学习国外成功企业的营销经验,做到生产和营销两大环节同国际市场接轨,有的放矢提供符合进口国技术、环境标准的农产品,就会减少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壁垒的可能性。
(3)积极推进国际贸易中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工作。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来看,一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获得“白色通行证”——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获得国外权威机构的产品认证和安全认证,取得国际市场的“准入证”。
(4)积极实施绿色营销策略。绿色营销是以常规营销为基础,强调把消费需求与企业利益及环保利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一种较高级的社会营销。绿色营销的主要内容是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既可以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又能对公众的消费行为起绿色导向和强化作用,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中国农产品出口篇2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也迅速发展。中国作为农产品贸易大国之一,也越来越关注农产品贸易领域的发展,从长远看,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也是乐观的,但由于目前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化,许多国家开始采取新的更具保护性的措施,限制其他国家产品进入本国,致使国际贸易竞争愈演愈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加强,中国农产品面临挑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从市场和政府两方面提出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出口;贸易壁垒;市场集中度
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主要是以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为主,出口的农产品多为初级农产品,且所占比重也一直很大;从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看,中国农产品出口国主要集中在是亚洲、欧洲、北美及周边的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和欧美一些国家。日本、美国、韩国、我国香港始终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居于前四位,并且中国向这四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农产品的比重超过50%,而这些地区产品结构都是以技术密集型为主要,由此也是中国出口的农产品比重呈下降趋势。
一、中国农产品出口现状
1.出口地区发生变化
由于饮食文化差异较小,运输成本较低,亚洲一直是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2012年,中国对亚洲农产品出口量占农产品出口总量的60%。尽管中国对亚洲农产品出口量不断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但增幅并不是最高,2012年比2011年增长24.19%。2012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率位居前三位的大洲分别为:非洲35.93%,大洋洲29.99%,南美洲29.18%。这说明中国农产品出口地区在逐渐发生变化,非洲、大洋洲、南美洲正在成为中国农产品的新兴市场。
2.出口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
中国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中国农产品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2011年,肉类产品、水产品和果蔬产品这3种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4.2%。2012年,这3种农产品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尤其是肉类产品,2011年的增长率达到51.44%。相反,传统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优势地位正在逐步丧失,最具代表性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谷物2011年的增长率仅为17.90%。
二、中国农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
1.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新型的贸易壁垒形式,实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贸易形式,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伺的不平等贸易的体现,发达国家利用高科技水准来对抵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和标准的对其进行限制,设置壁垒。当然,国外对中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对中国出口既有正面效益也有负面的效益,一方面可以对中国起激励作用,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附加值。另一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出口受阻,竞争力下降。
2.绿色贸易壁垒
国外大多采用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限制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如因中国动物制品含有氯霉素残留问题,欧盟暂停进口从中国进口,英国停止中国蜂蜜在其市场流通,日本对我国动物制品、蔬菜及腌制食品实施严格检查等,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壁垒”事件屡见不鲜,再次说明我国农产品出口应了解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同时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技术检测力度,冲破绿色壁垒限制。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是以知识产权为名义,限制农产品的进口的措施。在当今经济自由化的今天,知识产权贸易保护在国际贸易中与日俱增,发达国家不断通过技术、产品、商标及地理标示对本国农产品加以保护限制国外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欧盟农产品及食品商标及地理标识保护、美国的337调查等其目的都是于借知识产权保护之名,打击国外竞争者,维护其本国市场的竞争优势。但是,中国对知识产权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屡遭国外知识产权起诉。
三、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对策
1.健全贸易立法
根据国外对中国设置的诸多贸易壁垒,中国应相应加强农产品贸易政策立法。在国内建立完善环境贸易立法,动植物检验检测、农兽药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立法和有效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与监控体系。对外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多变贸易谈判,在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下制定适合自己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
2.建立国际标准制贸易政策
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立法及国际会议。在世界贸易组织制度之下建立与之相符合的政策法规采用国际标准,实现国内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建立与国际制度相适合的法规政策。并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灵活解决贸易政策。
3.健全农产品出口政策体系
根据中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并结合中国现行的“绿箱”政策30,调整“绿箱”政策并利用黄箱政策扶持空间,提高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质量。首先,加强信息准确度,了解国外农产品需求信息,避免盲目出口,以及国外农产品贸易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加强国际合作与沟通。其次,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系和保障机制。根据国外农产品信息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出口措施以及农产品补偿制度。再次,改变出口商品结构同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扩大绿色产品出口。最后,加大政策支持。为中国农产品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政府资金支持以及出口优惠政策等。
4.加强经济合作中的农产品贸易
建立自由贸易区,削减关税,最终实现双边的自由贸易将在很大程度上产生贸易创造效应,也即通过促进区域分工与合作,从而对各自总农产品进口需求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实现区域内农产品的自由流通,减少关税壁垒,建立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或过渡性协议,不提高相应贸易壁垒,同时给予成员相应的优惠条款。
参考文献:
[1]黄祖辉,王鑫鑫,宋海英.《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和变化趋势》,《农业技术经济》,2009年第1期
[2]耿哗强.《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在中国市场竞争力研究》,《经济问题》,2009年第3期
[3]祝伟民,刘永.《金融危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机制分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4期
中国农产品出口篇3
《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的法律对策》
[摘要] 随着世界贸易的快速发展,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绿色壁垒门槛日益增高,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扭转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不利局面,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增强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持续性发展。本文从国内法层面进行探讨,提出了突破绿色壁垒,保护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 绿色壁垒 农产品 法律对策
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加以限制的贸易保护措施。从形式上看,绿色壁垒通常包括绿色技术标准、绿色包装制度、绿色环境保护制度、绿色卫生制度等。近年,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许多不利影响,破解绿色壁垒须从多种角度出发,采用不同的针对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
一、在现行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指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子孙后代的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注重保护环境。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保护与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此条并未规定可持续发展,因而有必要在该条后面规定“确保我国当代人民及其子孙后代均能满足其合理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标志制度
我国在1993年正式决定开始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同时也公布了环境标志图形。中国环境标志的中心是太阳、青山、绿水,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是由10个圆圈环环相扣而成的连环,表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积极参与。此外,国家环保局还分批发布了多种产品的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在1994年5月17日就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其代表中国对环境标志产品实施认证。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从法律上保证绿色标志制度在我国顺利实施,以便根据国际贸易惯例保护我国的环境,促进生产者进行绿色生产,增强农业产品绿色出口比例。对此,在立法上,可以通过制定环境标志管理条例的形式来规范环境标志制度,对环境标志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和程序、使用要求和期限、管理机构、监管制度、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由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执行上,要按照利用绿色壁垒的基本原则行事,鼓励和促进农业生产者进行绿色生产。
三、建立健全绿色包装制度
为了顺应全球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增强农产品的出口能力,必须完善我国的绿色包装制度。在对外贸易环节,绿色包装制度可以使进口产品的环境污染降到最低,起到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和国民的健康,又能作为一项合法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同时又是提高产品出口能力的重要保障。
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有关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但是还未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在大力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标签、减少包装对环境的危害,提高中国出口产品要求的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合理设置国内绿色包装制度。从而在实现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目标的同时,可以为我国出口农产品贴上绿色标签,为我国农产品顺利出口保驾护航。
四、建立健全绿色税收
环境税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资源而凭借国家主权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开发、利用、污染、破坏的程度征收或对保护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保护程度减免的税种。环境税是一项符合国际发展趋势、被广泛接受的手段,中国也应借此建立自己的门槛。
虽然实施环境税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产品成本,使产品失去国际竞争力,而且负担太高的环保成本,会使生活和工业水准降低。但从长远角度来看,开征环境税,一方面有利于改善我国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又可解决政府收支问题,用于环境建设、清洁生产和治理污染的补贴,做到奖优罚劣,促进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目前的环境管理中,虽然经济手段己有不少应用,但是主要还是以行政收费为主,经济手段只是行政干预和控制的补充,以税的名义收取的费用种类只占其中一小部分。这些环境收费的主要表现是:实施效果不佳,未能促进整个经济体系效益的提高,与相关部门政策的融合性不高。
因此,我国可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环境税收工作。开征污染物排放税、环境服务税、污染产品税和生态环境税等。改征收排污费为征收污染物排放税、逐步开征一系列污染产品税。通过建立健全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实现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农产品生产者进行绿色生产,从而实现农产品的顺利出口。
五、建立中国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和质量认证监测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
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完备的农产品标准和认证程序,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严重滞后,迄今我国己经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有2000多个,涉及的生产企业也超过千家,但现行的产品标准仅仅45项。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环节较多,而且,我国农产品生产总体规模较大,但仍然以小农生产分散经营为主,生产种植、养殖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仍然很低,这就给安全卫生质量控制的组织与管理带来很多困难。根据我国国情,在建立标准化体系方面应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推进逐步完善。从出口主力农产品抓起逐步扩展到其他出口农产品。
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目前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主要为质量体系认证,即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各省市自行开展的无公害产品认证;二是由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三是有机食品认证,目前的有机食品认证主要以国外机构为主。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产品认证体系。
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狠抓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农产品采标水平,整合利用认证资源和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加快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产品认证的互认与交流,将是我国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工作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徐淑萍:贸易与环境的法律问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P241
[2]李双元李先波: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问题专题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P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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