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简析
王成君分享
论文关键词:密尔 自由 自由主义
论文摘要:J.S.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既承接了传统自由主义,又开启了新自由主义。具有里程碑意义。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具有功利性、折衷性和现实性。今天,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对其思想的探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J. S.密尔(1806一1873)是英国19世纪著名哲学家、政治思想家、经济学家、逻辑学家、伦理学家和文学评论家。他是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史上一位继往开来的里程碑式人物,其自由主义思想既承接了传统自由主义,又开启了新自由主义,对许多重大间题有精辟独到的见解。
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是处理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谁处于优先地位的问题,它强调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主张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应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自由主义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土地贵族的分化,新贵族在发展资本经济方面困难重重,参政要求更是举步维艰。思想意识上,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已深人人心,但封建势力却竭力剿杀。正是在这样一个资产阶级要求权利的时代,自由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起来。整个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自由主义我们称之为传统自由主义。
传统自由主义在政治上主张个人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中心,个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且要维护和尊重少数人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反对思想、言论的控制;经济上反对财产的公有,认为私人资产神圣不可侵犯;奉行“不干涉主义”,放任经济的竞争,“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宗教文化上,主张政教分离,强调理性和知识、教育的重要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人帝国主义阶段。这时,传统自由主义主张的个人主义和消极国家观念已无法应对日益加剧的经济政治危机。垄断资本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要求政治权力的集中和国家、政府权力的扩张;经济危机加剧,不干涉的“放任主义”受到严重挑战;工人运动蓬勃发展,民族解放运动日益高涨,传统自由主义陷人了困境。一种以提倡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兴起。这一时期的自由主义,我们称之为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反对个人至上的个人主义,主张依靠群体力量;提倡机会平等,反对个人为所欲为;提倡国家、政府的“积极干预”,认为国家是“必要的善”,反对不受干涉的“放任主义”和国家是“必要的恶”的观点。
密尔在自由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独自一人将新老自由主义之间的空隙连接起来”「’〕。他的思想具有过渡的性质,中和了传统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主张,有着明显的折衷性和现实服务性。
首先,对人的理性作用认识的转化。传统自由主义思想家大多坚持理性主义,认为理性是人的本质特征,人们按照理性追求自己的利益,人类社会就会走向理想状态,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使现实服从理性。对理性的崇拜,使这一时期的思想具有强烈的革命性。然而,法国大革命给他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对理性的崇拜很可能造成非理性的后果,最后自由本身也受到了威胁。密尔则走出了理性,开始重视情感、习俗、经验等因素对人的政治行为的影响,认为人们对政治权力的服从,情感、习俗、经验等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因为人们觉得服从要比不服从的利大于弊,快乐多于痛苦。这种转变表现出更多的改良色彩,对一个处于变革年代的社会更实用。
其次,对自由认识的深化。洛克以来的自由主义者都是从政治权力上考察自由,他们认为自由主要是从国家获得的,是人们“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口。这实际上是在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后来,资产阶级获取政治自由后,主张资本从封建残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国家奉行“放任主义”政策,不干涉个人的经济活动,这时自由的内涵拓展到经济自由的层面上。
密尔则进一步将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扩展为社会自由。在《论自由》一书中,他开宗明义指出:“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川’口‘可见,密尔是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角度讨论自由的,他既拓展了自由的范围,把自由引到社会领域,又对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认为个人自由与国家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即群己权界)应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这与传统自由主义者从天赋权力角度考察自由显著不同。他认为这个划分应遵循两条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m [3]102因此,个人有很大的自由,可以“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31io。但是,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个人行为的后果不能对他人产生不便,同时还要尊重别人同等的自由权利。对自由的上述理解可谓是对传统自由主义极力推崇个人自由和新自由主义中“积极自由”二者的折衷。
再次,自由的功利性。密尔说:“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和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这样一些利益是享有威权来令个人自动屈从于外来控制的,当然,只是在每人涉及他人利益的那部分行动上。由此可知,密尔强调的个人自由是以永久利益为依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但是密尔的自由功利思想,已经抛弃了边沁式的“个人最大幸福”的利己主义,表现出利他主义的倾向。他不再仅仅关注个人私利,而是强调人的社会性,将个人幸福和社会进步、人类的福社联系起来。他认为个人的最终价值体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而社会利益整体的进步又取决于全体精神的进步,精神的进步依赖于个人的自由,因为个人拥有自由才会精神舒畅,才会去为他人和社会服务,才会使社会整体进步。这样,密尔就把个人自由和社会幸福联系起来了。那么,判断个人行为正当的标准是什么呢?密尔指出,“功利主义者以幸福为标准定行为之正当,并非指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关的人的幸福”[‘〕,也就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这种幸福不仅有量的区分,更有质的不同,精神的幸福远远高于肉体的快乐。可见,他的解释已远远超出边沁,在协调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又前进了一步。
最后,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力。密尔看到如果社会权力扩张,再加上社会对舆论和立法力量的应用,那就会导致“社会的暴虐”或者是“多数的暴虐”。那样,势必影响到个体的私域,个人自由或者少数的意见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所以,密尔主张思想、讨论自由,“一切意见应当允许其自由发表’,(3]5C}。他认为思想、讨论自由有助于保护真理(真理就是幸福的获得)。因为这个意见可能是真理;即便不是真理,也仍可能含有部分真理;假设得势的意见是真理,但是如果不争辩的话,就可能成为僵死的教条;这样,宗教教条也会失去至善性。所以,思想、讨论自由与人类的精神福扯密切相关。但这种自由“条件是方式上须有节制’,[3]S6, c。当发表意见的情况足以使意见的发表成为指向某种祸害的积极煽动时,也要失去其特权的。’,〔’」”可见,密尔的思想中始终存在折衷性和现实性。
思想是时代的产物,密尔自由主义思想与他所处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社会转型是密尔所处的19世纪英国的一个重要特征。他的自由主义思想作为开启和传承新旧自由主义思想的转折点,其合理成分对正处于转型期的我们来说,启发良多。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市场经济是追求自由、公平的经济形态,它主张个体在经济过程中自由、平等的交换,以个体对正当功利的自由追逐为其内在动力,这就使得市场经济中的个体自由有陷人极端个人主义泥沼的危险。从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中我们得知,若放任个体自由而无视公共权力,那么,市场经济发达和各要素自取其利的目标就不一定能达到均衡,相反,可能会导致市场的失灵和公平的流失;但若注重公共权力,追求公共福利,又可能会导致个体自由的弱化,这样就与市场经济的初衷相悖,并且有回归计划经济的危险。所以,在张扬个性的市场机制和关注总体幸福的公共权力之间应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需要第三元素的介人,它就是社会权力。如果这三者构成有效的三角,互相牵制,就会形成三角稳态。因为社会权力是个体权利和公共权力的联结点,它既可以吸收个体对公共权力的压力,又可以缓和公共权力对个体的张力。所以,在个体权利和公共权力两相扩张的社会转型期,我们应该去关注社会权力和社会自由,关注我们的市民社会建设,一个健康、独立的市民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市民社会,将在两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有效地弥合两者之间张力留下的裂痕。
密尔强调个人自由应有助于社会进步,同时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今天,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关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关注个体的自由和价值实现,关注社会本身的自我建设。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自由是社会前进的目标,但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川’〕。密尔思想为我们寻求“自由”和“枷锁”的平衡点提供了致思之路。
论文摘要:J.S.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既承接了传统自由主义,又开启了新自由主义。具有里程碑意义。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具有功利性、折衷性和现实性。今天,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对其思想的探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J. S.密尔(1806一1873)是英国19世纪著名哲学家、政治思想家、经济学家、逻辑学家、伦理学家和文学评论家。他是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史上一位继往开来的里程碑式人物,其自由主义思想既承接了传统自由主义,又开启了新自由主义,对许多重大间题有精辟独到的见解。
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是处理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谁处于优先地位的问题,它强调以理性为基础的个人自由,主张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应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自由主义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土地贵族的分化,新贵族在发展资本经济方面困难重重,参政要求更是举步维艰。思想意识上,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已深人人心,但封建势力却竭力剿杀。正是在这样一个资产阶级要求权利的时代,自由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起来。整个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自由主义我们称之为传统自由主义。
传统自由主义在政治上主张个人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中心,个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且要维护和尊重少数人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反对思想、言论的控制;经济上反对财产的公有,认为私人资产神圣不可侵犯;奉行“不干涉主义”,放任经济的竞争,“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宗教文化上,主张政教分离,强调理性和知识、教育的重要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人帝国主义阶段。这时,传统自由主义主张的个人主义和消极国家观念已无法应对日益加剧的经济政治危机。垄断资本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要求政治权力的集中和国家、政府权力的扩张;经济危机加剧,不干涉的“放任主义”受到严重挑战;工人运动蓬勃发展,民族解放运动日益高涨,传统自由主义陷人了困境。一种以提倡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兴起。这一时期的自由主义,我们称之为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反对个人至上的个人主义,主张依靠群体力量;提倡机会平等,反对个人为所欲为;提倡国家、政府的“积极干预”,认为国家是“必要的善”,反对不受干涉的“放任主义”和国家是“必要的恶”的观点。
密尔在自由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独自一人将新老自由主义之间的空隙连接起来”「’〕。他的思想具有过渡的性质,中和了传统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主张,有着明显的折衷性和现实服务性。
首先,对人的理性作用认识的转化。传统自由主义思想家大多坚持理性主义,认为理性是人的本质特征,人们按照理性追求自己的利益,人类社会就会走向理想状态,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使现实服从理性。对理性的崇拜,使这一时期的思想具有强烈的革命性。然而,法国大革命给他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对理性的崇拜很可能造成非理性的后果,最后自由本身也受到了威胁。密尔则走出了理性,开始重视情感、习俗、经验等因素对人的政治行为的影响,认为人们对政治权力的服从,情感、习俗、经验等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因为人们觉得服从要比不服从的利大于弊,快乐多于痛苦。这种转变表现出更多的改良色彩,对一个处于变革年代的社会更实用。
其次,对自由认识的深化。洛克以来的自由主义者都是从政治权力上考察自由,他们认为自由主要是从国家获得的,是人们“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口。这实际上是在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后来,资产阶级获取政治自由后,主张资本从封建残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国家奉行“放任主义”政策,不干涉个人的经济活动,这时自由的内涵拓展到经济自由的层面上。
密尔则进一步将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扩展为社会自由。在《论自由》一书中,他开宗明义指出:“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川’口‘可见,密尔是从个人和社会的关系角度讨论自由的,他既拓展了自由的范围,把自由引到社会领域,又对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认为个人自由与国家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即群己权界)应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这与传统自由主义者从天赋权力角度考察自由显著不同。他认为这个划分应遵循两条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m [3]102因此,个人有很大的自由,可以“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31io。但是,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个人行为的后果不能对他人产生不便,同时还要尊重别人同等的自由权利。对自由的上述理解可谓是对传统自由主义极力推崇个人自由和新自由主义中“积极自由”二者的折衷。
再次,自由的功利性。密尔说:“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和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这样一些利益是享有威权来令个人自动屈从于外来控制的,当然,只是在每人涉及他人利益的那部分行动上。由此可知,密尔强调的个人自由是以永久利益为依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但是密尔的自由功利思想,已经抛弃了边沁式的“个人最大幸福”的利己主义,表现出利他主义的倾向。他不再仅仅关注个人私利,而是强调人的社会性,将个人幸福和社会进步、人类的福社联系起来。他认为个人的最终价值体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而社会利益整体的进步又取决于全体精神的进步,精神的进步依赖于个人的自由,因为个人拥有自由才会精神舒畅,才会去为他人和社会服务,才会使社会整体进步。这样,密尔就把个人自由和社会幸福联系起来了。那么,判断个人行为正当的标准是什么呢?密尔指出,“功利主义者以幸福为标准定行为之正当,并非指行为者自己的幸福,而是指一切相关的人的幸福”[‘〕,也就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这种幸福不仅有量的区分,更有质的不同,精神的幸福远远高于肉体的快乐。可见,他的解释已远远超出边沁,在协调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又前进了一步。
最后,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力。密尔看到如果社会权力扩张,再加上社会对舆论和立法力量的应用,那就会导致“社会的暴虐”或者是“多数的暴虐”。那样,势必影响到个体的私域,个人自由或者少数的意见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所以,密尔主张思想、讨论自由,“一切意见应当允许其自由发表’,(3]5C}。他认为思想、讨论自由有助于保护真理(真理就是幸福的获得)。因为这个意见可能是真理;即便不是真理,也仍可能含有部分真理;假设得势的意见是真理,但是如果不争辩的话,就可能成为僵死的教条;这样,宗教教条也会失去至善性。所以,思想、讨论自由与人类的精神福扯密切相关。但这种自由“条件是方式上须有节制’,[3]S6, c。当发表意见的情况足以使意见的发表成为指向某种祸害的积极煽动时,也要失去其特权的。’,〔’」”可见,密尔的思想中始终存在折衷性和现实性。
思想是时代的产物,密尔自由主义思想与他所处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社会转型是密尔所处的19世纪英国的一个重要特征。他的自由主义思想作为开启和传承新旧自由主义思想的转折点,其合理成分对正处于转型期的我们来说,启发良多。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市场经济是追求自由、公平的经济形态,它主张个体在经济过程中自由、平等的交换,以个体对正当功利的自由追逐为其内在动力,这就使得市场经济中的个体自由有陷人极端个人主义泥沼的危险。从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中我们得知,若放任个体自由而无视公共权力,那么,市场经济发达和各要素自取其利的目标就不一定能达到均衡,相反,可能会导致市场的失灵和公平的流失;但若注重公共权力,追求公共福利,又可能会导致个体自由的弱化,这样就与市场经济的初衷相悖,并且有回归计划经济的危险。所以,在张扬个性的市场机制和关注总体幸福的公共权力之间应达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需要第三元素的介人,它就是社会权力。如果这三者构成有效的三角,互相牵制,就会形成三角稳态。因为社会权力是个体权利和公共权力的联结点,它既可以吸收个体对公共权力的压力,又可以缓和公共权力对个体的张力。所以,在个体权利和公共权力两相扩张的社会转型期,我们应该去关注社会权力和社会自由,关注我们的市民社会建设,一个健康、独立的市民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市民社会,将在两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有效地弥合两者之间张力留下的裂痕。
密尔强调个人自由应有助于社会进步,同时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今天,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关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关注个体的自由和价值实现,关注社会本身的自我建设。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自由是社会前进的目标,但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川’〕。密尔思想为我们寻求“自由”和“枷锁”的平衡点提供了致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