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分析及启示(2)
(四)与准则相关的其他法规
有关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成本法规除了成本会计准则外,还包括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FAR)。联邦政府规定,即使政府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服从于准则的规定,但仍要服从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FAR)。
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 于1962年被通过。它不仅适用于军事机构还适用于民用机构,它一般要求供应商和分包商为超过50万美元且能够为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通用性提供证明的合同或合同价格的制定(例如合同改变或修改)提交成本或定价资料。它也规定了一些豁免条款。谈判真实性法案(TINA)的目的是确保政府与承包商拥有同样的成本和定价信息,以备协商公平合理的价格之用,以及当承包商违背谈判真实性法案(TINA)时政府有权修改合同价格,以保护政府免于超额付款的风险,并且对供应商提交虚假的成本或定价资料的行为,规定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FAR主要是将执行机构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政策统一并编撰成法典。它由国防部、总务管理局(GSA)和航天局(NASA)的采购机构联合颁布和修订,并服从于联邦采购方针办公室(OFPP)的授权法案。FAR囊括了目前使用的成本原则,它规定了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定价以及合同条款所涉及的成本的确定、谈判和允许的成本原则和程序。共包括五个方面:合同成本的一般性规定(包括:总成本的组成、合同可允许成本的定义、合理性的确定、可分配性的定义、赊购、不允许成本的会计处理、建造和工程设计合同);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原则和过程的应用;有关承包商经营管理中各项成本的规定(例如:与公众的联系和广告成本、坏账、折旧、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研究和开发以及投标和申请成本、保险费及赔偿费、税金;运费成本;销售成本;专利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成本;商誉;由于企业并购产生的资产估价等,共52项,涉及企业生产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