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了,除了要好好备考之外,还有很多家长和学生想要了解今年的加分政策,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2022福建高考加分政策_高考加分政策,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看点1
高考加分分三档 最高20分
高考加分分为20分、10分、5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分为现在高考最高加分,对象是烈士子女考生;10分的加分对象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从去年开始,高考加分大缩水,最高20分加分,被舆论认为是“最该给”。
看点2
户籍在鼓浪屿的少数民族考生有加分资格
从去年开始,少数民族的5分加分,仅限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从这个条款看,厦门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户籍在鼓浪屿的符合“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才有加分资格,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不过,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看点3
“三侨”和台湾籍考生可加5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子女称为华侨子女。要注意的是,华侨本身和归侨的孙辈,都不具有加分资格。
看点4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都可以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A级青年志愿者要求志愿服务1500小时。
看点5
这类学生可免试录取大学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教高考)的考生还拥有以下加分政策。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此外,有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可以抵职教高考的技能测试。
【温馨提醒】
3月10日前
完成资格申请
省教育厅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高考加分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一)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2021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19个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我省19个民族乡包括: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区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惠安县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
“3年完整户籍”:指考生高中阶段具有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区域内连续完整3年以上户籍(时间截至高考当年7月1日)。
“3学年完整学籍”:指考生所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从入学之日至毕业,均在考生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并有连续完整的3个学年学籍。
“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指考生在“3学年完整学籍”的高中学校实际就读连续3个学年。
如考生在提出高考加分申请后至考试当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所在地,或将学籍转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高中阶段学校,视为自行放弃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照顾资格。
(二)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同等优先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不符合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二、少数民族考生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流程
(一)申请。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下载打印《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份应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高考报名信息表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审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申请表》中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籍、实际就读和户籍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考生户籍情况时如发现考生户籍情况变动异常,可移送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核实。审核好的《申请表》统一登记造册,填写《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花名册》,送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审核考生少数民族成份。
(三)公示。经审核认定的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特征信息,须在考生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班级、民族、所在学校、享受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对于享受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还应公示考生户籍迁入现所在地时间和在该就读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就读的起始时间。未经审核公示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各地各校公示结束后,考生高考录取照顾特征信息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2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1年6月30日前因相关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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