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期的励志故事
青春期的故事总是道不尽的,一起来看看关于青春期的励志故事吧。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青春期的励志故事,供大家参阅!
关于青春期的励志故事:青春期事件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扰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地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朦胧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和谐。我好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地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然。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关于青春期的励志故事:青春期特有遗忘
那天被老妈拉着逛街,心不在焉的敏嘉撞上了一个人,谁让他长得人高马大呢?
敏嘉对那个惨遭撞到的女孩子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后,继续跟着老妈逛街。10秒钟后,他猛一回头,却发现那女孩子还在看着他……
女孩名叫思仪,她脸色绯红,迅速逃离现场。
思仪发现敏嘉坐在候补席上,是在春天的时候。
思仪去水房打开水,路过篮球场时,发现了这个过年前在街上撞到过的拥有挺拔身姿的男生。他看上去很孤独,坐在边上傻乎乎地看着球场上奔跑的队员们。她想,怎么可能呢,这么挺拔的男生,打球应该很棒啊,怎么会傻站在旁边候补呢?
突然,一个被拦断的球落到了思仪这边。思仪被打断了心事,转身跑了。她好像看到敏嘉看到她时的微笑了。
敏嘉对着思仪微笑的时候心里在想的是,这不是那天盯着我看的女生吗?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他笑,是因为思仪差点被球打到时的那种害怕的神情,好像一只惊弓之鸟。
后来他将视线收回的时候遇到了教练的眼神。那眼神冰冷冰冷的。敏嘉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哪有一个父亲的眼神会是这样的呢?他到了隔壁的球场,默默地练习起来。他练得很入神,没发现打水回来的思仪正远远地看着他。
敏嘉渐渐发现,只要是有练习的下午,他总是能够发现思仪。当然他不知道思仪叫思仪,就像思仅不知道敏嘉叫敏嘉一样。
他们像两棵相互遥望的树。仅仅是遥望而已。
敏嘉很多天没有看到那个思仪了。他突然觉得胆小的女孩就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他不自不觉画出了一只兔子,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拿出A4的素描纸,淡淡地描出了树的形状,兔子的形状,然后找出蜡笔,轻轻地开始涂抹。运动员敏嘉同学只能这样作画。他除了幼儿园学的蜡笔画以外,基本可以称之为画盲。
完成作品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窗外有蛐蛐在叫。哦,夏天来了吗?
思仪却没再出现。夏天快来的时候,思仪奇怪地病倒了。她低烧不退,先是去校医那里看,然后是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省里的医生,北京的医生……
春天再来的时候,治病注射的激素,使得她胖了不止两圈。她孱弱得去不了球场观球,她不知道那个叫敏嘉的男生,是否还坐在候补席上。她不知道,敏嘉曾经用过一个夏天的柔情,等待着自己的出现,只想送给自己一幅蜡笔画。
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很多事情,在那个夏天发生,并且消失不见。
作为这桩青春事件的见证者我们姑且将其称为“青春期特有遗忘”吧。
关于青春期的励志故事:青春期典型事件
我的一个学文学的师弟在女博士楼前看见一个男子,当时正簌簌下着雪,那位绅士身上已经披了厚厚的一层,显然站在那里很久了。这时候,从楼上兜头泼了一盆水下来,把他淋个透湿。“他居然抖都没有抖一下,”我的师弟愤愤地说,“就是只狗也要抖一抖!”
我这个师弟是一个激进派,由于本身条件优厚,对别的男人就有些不体谅。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年轻的时候恋爱、颓废、狂热,都跟现实中的人或者事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有角色需要,需要那些个身份和情绪,跟内急一样不可忍耐。那会儿还喜欢说些注定的话,好像没有这个人就不会这样疯狂,其实最不注定了,就如同排泄物和某一个厕所之间一样,没有注定的关联。
这个男人也许只是在重复自己头脑中的某个场景,因为真正的伤心或恳求跟展览站立无关,他只需要一个,或者一些观众,站给你看。表演最怕的就是无声无息,至少从表面上看,他追求的那个女人还是很配合地肯给他那样豪华的一个道具。我劝我的师弟,人只有在青春之火烧得最旺的时候才有如此强烈的表演欲,这位大哥既然爱上的是女博士,估计岁数也不小了,你应该佩服他,因为他的青春期很长。
当然,人家闺门立雪是他自己的事情,只要没有堵着大门。只是他让我想到了其他的事情,比如人经常会被特别有形式感的行为打动,最后忘了自己本来是为了啥。而这个时候往往还顶着以前订立的名目,未免有点挂羊头卖狗肉,很不诚恳。换一个更精确的说法,这位大哥站在那里的前半个小时可能还跟爱情有点联系,迷茫啊,伤心啊,半个小时以后的事情就说不准了。
我们年少的时候大多都有那样的记忆,被人看了一眼,心就变成了鸡毛,飘在空中迟迟不肯下落;进而开始搔首弄姿地演绎理想形象,或洒脱或落寞或激进;再进而开始实践爱情小说,从对话到情节设计无不充满了盗版的痕迹,恋爱就像演对手戏,虽然对白早已了然于胸,但还要假装第一次听说。有人也终成正果了,就像有的歌手从模仿发展到了自成一家,多数成长着和成长了的人都深谙此道,只不过有技术高下之分,有观众缘和没有观众缘之别。
咱都自恋过,以为自己想象中的超凡气度已经溢于言表,故而有些顾盼自雄;都表演过,因为需要情绪上最直接的捶打,制造波澜壮阔的戏剧效果;都抄袭过,因为心灵寡薄,可供发挥的东西寥寥无几。但是这应该是一个短期行为,如果长期不能自拔的话,就像年富力强还硬要穿上开裆裤,只能理解为有暴露癖了。
我陷入了胡思乱想,如果我在,会走上去递一支烟给那位湿漉漉的男人,情真意切地说:“这位大哥,不容易呀,这么冷的天。您演得挺好,真的,绝望、热情、坚韧不拔的劲儿都出来了。但是如果那个女人不按牌理出牌呢?如果她这时候款款地走下来说:‘依你还是不依你,这是一个问题。’恐怕你要虚脱的哟!”大哥如果叹口气说:“谁说不是呢?我是有点做过了,现在大半个楼的人都在看着我,就这么走了未免太不负责。我打算天一擦黑就溜,走之前还要堆一个雪人,快天亮我再来接班。”那么他还是很让人敬佩的,因为除了青春长驻之外,人家还很有幽默感。但是事情百分之九十九会这样发生:他仇视地看着我,然后一言不发,拔拳打在当面。我这个时候就会用最后的体谅躺在雪地上摇着头说:“太投入了,真的太投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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