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致胜的一字秘诀:中等生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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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生的“神话”
他是一位中等生。在湖北省组织的高三调考测试中,他的成绩只够“二本线”。但是,在其他同学还在紧张备战高考的时候,他却接连收到了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俄亥俄州立大学、佐治亚州立大学三所世界名校的录取通知书,创造了一个中等生的“神话”。
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中等生的“帽子”曾经压得他抬不起头。特别是在“小升初”、“中考”等重要考试中,他接连失利,甚至一度被老师放弃。面对这些挫折和困惑,他没有把自己放弃。不被老师重视,他就自己重视自己。他经常对自己说:“这门课很有趣,我一定能够学好!”这种先入为主的良性暗示让他养成了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这种习惯使他在不被老师重视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着积极而又健康的学习欲望。
初一的暑假,爸妈曾经打算把他送到补习班培优,可是,他坚决不同意。相对于培优补习,他更乐于社会实践。他说:“我不想成为一名新时代的孔乙己,我应该成为一名具有真正能力的年轻人!”在他的说服下,爸妈同意了他的观点。他利用节假日,参加了学习策划的模拟联合国活动,到星巴克咖啡店当前台服务员,还自学了吉他和速记。这些社会实践活动虽然短暂,但是,这让他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培养了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较强的社会能力。这些不被国内高考评价体系重视的方式和能力,而恰恰是国外高校录取的重要条件。
当然,让那三所名校看重的还有他的顽强的意志。初二那年,他患了膝盖骨积水病,膝盖发肿,疼痛难忍。这种病是没有有效药物可以治疗的,唯有加强锻炼。他选择了长跑。每次跑步,他都要忍受住巨大的疼痛。可是,他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这一坚持就是五年。五年过去,他不仅治好了自己的病,而且也有了一个强健的身体。在申请那三所美国高校的时候,他把这段经历用英语写成散文,寄给校方,让负责录取的考官感动得泪流满面。
他的名字叫卫榆松,2012年武大附中高三应届生。在申请这三所世界名校的时候,不少同学曾给卫榆松泼冷水。因为,佐治亚理工学院在世界高校中综合排名24,俄亥俄州立大学是美国最大的公立大学,而他申报的佐治亚州立大学生物医学专业更是在世界排名第一,这些都是省示范高中的尖子生才敢想的。作为一般高中的一般生,那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是,他做到了,而且俄亥俄州立大学还给出了全额奖学金。
当然,中等生的“神话”并不是空穴来风。谈起自己的成功,卫榆松说:“不要认为‘不务正业’就能够被外国大学录取。其实,这三所高校看重的是我的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特的思维方式、较强的社会能力和顽强的意志”。如果你能够做到这一点,你就会像卫榆松一样成功!
高三制胜的一字秘诀
决胜高考并非难事。以我们的实力,经过高三的磨练,一定能在高考中厚积薄发,一击制胜。这是我们每个人首要必备的信念。
其实高三很简单,一个“痴”字就能概括其全部品质。我们痴狂地学,痴心地想,痴迷地做。这个“痴”字源于信仰与责任,并勾勒出高三的总基调——单纯与痴狂。
我们要痴狂地学。
在这里“痴”是舍身忘己的心神投入,雷打不动,更是一种大智若愚的谦逊,从不自满,无论自己取得多大的进步,都不能以高手自居。事实上,任何一个高手都会将自己看得很低,他不会轻视基础,更不会藐视他们,不会在道路上另辟蹊径。在现在正在进行的一轮复习中,有人会觉得老师的进度过慢或只是过于简单,抛开大部队钻研难题与超纲知识。这其实是一种眼高手低的做法。我们每个人都不敢指望仅从几十套高考题中完成夯实基础、查漏补缺的工作。所以有这类似想法的人,不妨回归大部队,降低眼光,痴痴地学习一下基础知识。让无懈可击的基础成为你向上进发的基石,战无不胜的保障,而不是拖后腿的短板。
“痴狂”中的“狂”所代表的是学习中的一种疯狂与锐气,这也是我们超出一般学生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所谓疯狂,就是不拘于外物。我不介意在大街上大声朗读英语时人们诧异的目光,也不介意边走边看书时背后“伪勤奋”的评论。“疯狂”打破常人心中的羁绊,将向学的力量最大化,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不被外物气势压倒的锐气。难题吓不退,心中有种出生牛犊不怕虎的与困难斗争到底的决心。这些都让我们走得比常人更远。
我们痴狂地学,也要痴心地想,直白一点就是一种近乎狂妄的自信。限制我们进步的,除了自身的能力以外,就是自己内心设置的障碍。我们总会认为一些目标异想天开,于是望而却步。比如用高三一年的时间横扫四六级单词,将新概念4倍的滚瓜烂熟,狂刷三千篇阅读,是否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我在做。再比如每天一套数学理综,外加一篇作文,是否感觉难以完成,有人在做。不去超越自己的正常预期,就意识不到自己的潜力有多大,事情的极致在哪里。我们很需要一点《花开不败》中职烨的异想天开,我们中也缺少当年钱钟书“横扫清华图书馆”的豪情壮志。没有一个人有权说你的梦想不切实际,除了你自己。正如那块有梦想的石头,将你与梦想隔开的不是距离,而是内心的恐惧与退却。所以,我们每个人的高考目标都应该是720或730,因为我们找不到一个足够强大的理由、也找不到一个无法逾越的困难使我们无法到达这一目标。与痴心做伴,与梦想相约,岂不是一种浪漫?
我由衷地佩服《我们都不是神的孩子》的作者林丽渊,佩服她那份歇斯底里。当我们为一件事情走火入魔,痴迷其中时,世界会变小,而心却会增大。二百天后,当我们达到痴迷状态时,将会更深刻地体味这份痴中的甘愿与充实。我们不相信神话,但相信奇迹,不相信天才,只相信痴才。走脚下的路,在高三且做一个心思单纯却不单薄所谓“痴人”,十年后回首会发现,这份“痴”才是高三最闪亮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