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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装修提取流程

泽凡分享

住房公积金,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公积金装修提取流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积金装修提取流程

1、带上已经办好的离职手续,到公司人力资源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前往你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去指定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个人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与复印件(若办理人是未婚,则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士需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缺一不可。在此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人士也需出示身份证及复印件。

3、需出示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此项针对的是有房人士,假如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出示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此条针对的是离休或退休人士而言,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需向相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条针对的是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而言,但需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去办理。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需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性住房,而且是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形。

2、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处于离休和退休的情形。

3、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是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属于重度残疾的,并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4、公积金提取申请人需要出国定居,或者是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定居的情形。

5、公积金提取申请人购买自住性住房,偿还银行本息贷款的情形。

6、公积金提取申请人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15%的情形。

7、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属于进城来务工外来人员,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需要返乡的情形。

8、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属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形。

9、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者是属于特困救助待遇的情形。

10、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没有再就业的情形。

11、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因为家庭成员发生重特大疾病,或者是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形。

12、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因为天灾人祸等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形。

关于提取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2、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未申请住房贷款的,截止日期为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截止日期为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的当月;购房支取中一次购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偿还贷款支取须在贷款满一年(包括一年)后申请。除一次性还贷支取外,原则上采用对月还贷支取方式,即应在办理贷款相应月份申请支取。还贷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贷额。

4、房屋租赁支取一年一次,以相对应完税凭证月份确定支取额。

5、配偶、共处一室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分别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同意提取的书面证明。

6、由他人代为办理的要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7、职工在离、退休前,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还贷不能挪作他用。

8、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并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逾期贷款的,停止一年住房公积金还贷款的提取。

9、提前部分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还贷时须提供上一年度银行提前还贷记录。无法提供有效证明,不予提取公积金余额;采取欺骗手段的,管理中心有权追回提取款项。

  办理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申请材料

1.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销户提取的,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委托公证书原件。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办理场所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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