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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哪些条件可以满足报销

泽慧分享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生育保险哪些条件可以满足报销呢?

生育保险哪些条件可以满足报销

生育保险哪些条件可以满足报销?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 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 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

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参保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

2、参保职工难产的可赔付4000元;自然分娩可赔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00元。

3、参保用人单位的男性职工如配偶无工作单位,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计划 生育有关规定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补偿金1500元,并支付7天的生育津贴。

4、参保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因计划 生育手术、绝育等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为: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官内节育器术的一次性补贴100元。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大全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那么,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怀孕期间,企业是会拿到国家的生育津贴的,这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的,用来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至于有多少,这和公司在社保处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产假天数。;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申领生育津贴,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要想领取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时间必须符合当地医保部门的要求。

比如:在沈阳,女职工生育前,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必须满10个月及以上,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这10个月必须是连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生育津贴发放形式有几种

生育津贴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生育补贴2023年新规定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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