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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晓晴分享

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防范。那么你知道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吗?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失业保险怎么领取,供大家阅读参考。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1、失业保险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所以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只需要拿着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然后去指定银行进行领取即可。

2、失业保险领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就业证或社会保障卡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

3、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告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相关权利;

(2)用人单位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材料提交给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3)失业人员在失业60日内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失业保险金;

(4)失业保险管理中心7日内审核失业人员失业金期限;

(5)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无误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还可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也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怎么申请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可以异地办理吗

失业保险可以异地办理,只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即可。

具体流程如下:

1、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转给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迁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

3、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

4、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及时审核,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只能领一次吗

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很多次,只要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的;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

3、有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的。

满足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根据失业保险缴纳的时长领取相应的失业金(各地区有所差异),如:

1、失业保险缴纳1年——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

2、失业保险缴纳2年——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金;

3、失业保险缴纳3年——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金;

4、失业保险缴纳4年——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

5、失业保险缴纳5年——7年的,可以领取15个月的失业金;

6、失业保险缴纳7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6个月的失业金,往后失业保险缴纳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是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需要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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