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有关历史资料
澳门由秦朝起成为中国领土,从明朝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租借。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了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后,澳门成为葡萄牙殖民地 ,也是欧洲国家在东亚的第一块领地。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澳门有关的历史资料”,供大家参阅。
澳门的历史资料简介
世界三大赌城:中国澳门,美国拉斯维加斯,摩纳哥蒙特卡洛(门的卡罗)并称为世界三大赌城。
澳门(Macau),与香港相距三十八海里(七十公里),与广州相距一百四十五公里,原属广东香山县,1553年被葡萄牙人强占,历经400年后,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现为我国特别行政区之一。
考古发现,在澳门的路环岛黑沙的沙丘中出土了许多彩陶、玉器以及石斧等石器,已经被证明是四、五千年的历史文化遗存,同时也被证实是与在我国珠海地区出土的同类文物属于同一文化体系,这说明至少在新石器时代,澳门已经有中华民族的祖先在这里生息劳作。
之后,在澳门也出土了我国商周、春秋及战国时代的各种遗存;但这些只是文物遗存的考证,据史书记载,南宋建炎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宋高宗设立香山县,此时,澳门便隶属香山县,时称香山澳、濠镜澳,而澳门有华人定居,应是在南宋末年,南宋王朝的几十万大军溃退于此,南宋军民便定居于此,同时出现了澳门半岛上名为“永福古社”的沙梨头土地庙。
明朝成化年间(1465-1487年),居住在澳门的居民(来自福建和广东)共同在位于娘妈阁处兴建了妈阁庙,当时的名字叫做海觉寺。
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葡国商船来澳,在妈阁庙对面停靠船舶,进行贸易时,葡人询问当地居民当地地名,居民以为是问妈阁庙,于是随口便说“妈阁”,此音经广东话和葡国人两次转音后,就成了现在的“Macau”(广东话为“马交”),而这一名称后来就逐渐成为葡国统治下的澳门的名称。
明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以要晾晒船上被水浸渍的货物为由,登上澳门半岛,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开始在澳门长期居住,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葡人开始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每年500两白银。
明朝万历十二年(1584年),居澳葡人组成议事厅(后演变为市政厅),作为管理居澳葡人的行政机构。
清朝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在澳门设立“关部行台”,是当时中国的四大海关之一。清乾隆八年(1743年),清政府为了加强对澳门的管理,以肇庆府同知(府官的副手)移驻前山寨,设立海防军民同知,用于“专司海防,查验出入渔船,兼管在澳民蕃”。并且把香山县衙移驻到澳门望庆村,专门管理华民与葡人之间的纠纷和案件。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晚清政府兵败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葡萄牙也趁机发难,占领了关闸以南的澳门半岛,驱逐中国官兵,并宣布澳门为“自由港”,拒绝交租,并于清咸丰元年(1851年)和清同治三年(1864年)先后侵占氹仔岛和路环岛。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晚清政府与葡萄牙签订不平等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区治理它处无异”,但双方就条约中涉及的勘界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协议。
民国十七年(1928年),清政府与葡国签订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第四次期满,时中国国民政府照会葡国,声明终止该条约,并于葡国签订了新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条约共五条,没有涉及澳门主权的问题,葡国对澳门的占领没有改变。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并“宣布中国民族的完全自主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对于澳门问题在未解决前维持现状,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和平谈判解决。
澳门市名由来
澳门以前是个小渔村,它的本名为濠镜或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可称为“澳”,所以称“澳门”。澳门及其附近盛产蚝(即牡蛎),因此后人把这个名称改为较文雅的“濠镜”。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纪略》中说:“濠镜之名,着于《明史》。东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湾,规圆如镜,故曰濠镜。”从这个名称中,又引申出濠江、海镜、镜海等一连串澳门的别名。 澳门的金莲花标志
澳门这个名字源于渔民非常敬仰的一位中国女神──天后,即妈祖,她又名娘妈。 据说,一艘渔船在天气晴朗、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航行,突遇狂风雷暴,渔民处于危难。危急关头,一位少女站了出来,下令风暴停止。风竟然止住了,大海也恢复了平静,渔船平安地到达了海镜港。上岸后,少女朝妈阁山走去,忽然一轮光环照耀,少女化做一缕青烟。后来,人们在她登岸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位天后,名为妈祖阁。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葡萄牙人从当时明朝广东地方政府取得澳门居住权,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的欧洲人。当时葡萄牙人从妈祖阁(妈阁庙)附近登陆,向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因在妈阁庙旁,当地人便回答妈阁,于是澳门便被命名为Macau(妈阁葡萄牙语的译音),大陆多拼写为Macao。
澳门经济情况
澳门是中国人均GDP最高的城市。主要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
特区政府继续加强与新加坡、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经贸交流与合作。同时,有效发挥澳门与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2003年10月,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同时首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及“国际华商经贸会议”亦先后在澳门举行,突显了澳门连接珠江三角洲、葡语国家和世界华商之间的平台作用。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上,参与各方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确立了彼此间的合作,并同意在2006年再在澳门举行论坛和部长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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