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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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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是经中央军委批准、由全军各大单位共同编纂,全面、系统、准确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80多年历史的第一套卷帙浩繁、规模空前的系列丛书。这套史料丛书所收录的资料大多为各大档案馆的原始档案,史料权威,其中不少为第一次向世人披露。为了编好这套史料丛书,全军先后有万余名编纂工作者30多年默默奉献,笔耕不辍;众多戎马一生、德高望重的老亲自主持、精心披阅;一茬又一茬学术造诣深厚的党史军史专家精心查证、审阅。可以说这套史料丛书熔铸了所有编审人员的集体智慧,是共同辛勤劳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这套史料丛书是反映人民军队全面历史的辉煌巨著,是荟萃80多年军史资料精华的集大成之作,权威之作,也必将成为传世之作。每个有幸参加这项伟大工程、并为此作出不懈努力的同志,都应该感到荣幸与自豪!下面由学习啦小编带领大家简单了解一下。

  解放资料丛书的基本情况

  (一)史料丛书的由来及规划

  史料丛书的编纂是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起来的。1981年7月10日,军委办公厅根据中央办公厅[1981]11号文件精神发出《关于成立各级党史资料征集组织和工作要求的通知》([1981]9号),据此成立了全军各级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起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的基本队伍,开始广泛征集党史资料工作。

  1985年3月5日,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50周年,经军委批准,军委办公厅根据1984年12月第三次全国党史资料征集工作会议精神,转发全军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关于编纂〈八路军〉、〈新四军〉、〈红军长征〉史料丛书的意见》,解放军史料丛书编纂工作由此开始。

  1986年9月24日,根据中办[1985]40号文件关于"按照中央、军队、地方分工,分头编辑出版各自的党(军)史资料丛书" 的规定,全军征委会印发《关于编纂〈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的安排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军史资料丛书43卷的编纂规划,共约250册,2亿字。

  2000年至2008年,军委相继批准了《国防大学》、《武装警察部队》、《济南军区》、《沈阳军区》、《兰州军区》、《新疆(乌鲁木齐)军区》、《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军事测绘》、《南京军区》、《福州军区》、《广州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西藏军区》和《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西南军区》等22卷和《国防科工委》(续编)的立项报告

  2009年3月,军委批准了全军编委会五年工作规划,其中新立项10卷,即:《中央军委办公厅》、《总装备部》、《军事科学院》、《军事工程学院》、《抗美援朝战争》、《军队建国后抢险救灾》、《技侦情报工作》(1931.1-1949.9)、《军需工作》、《财务工作》、《卫生工作》;续编卷11卷,即:《总参谋部》、《政治工作》、《后勤工作》、《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增编《八路军?文献》册。

  到目前为止,史料丛书共批准立项编纂75卷,12卷续编,另增编《八路军?文献》册,共约400个分册,4亿字。

  (二)史料丛书编纂的基本任务和作用

  基本任务:史料丛书编纂的基本任务就是全面、准确、系统反映我军建立发展以及革命战争发生、发展、结束的历史。具体来说就是全面汇集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历史时期军队作战、建设和履行使命重要史事的珍贵历史资料;系统反映中国人民解放军80多年艰苦卓绝的辉煌历程以及为创建、建设、保卫人民共和国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准确评价中国人民解放军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浓墨重彩书写灿若繁星的英雄群像。目前,全书近半数以上已出版,新立项卷大部分已展开编纂。可以说成效显著,硕果累累。

  作用:为资政育人提供丰富的史料;为学习、研究、宣传党史、军史提供可靠依据;为编写军史正本提供翔实、准确的资料和借鉴;正本清源,还历史本来面目,为社会人员了解和认识军史提供正确导向。史料丛书自1989年陆续出版以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已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必将继续发挥更重要作用。

  (三)史料丛书编纂的指导思想

  《丛书》编纂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历史。

  (四)史料丛书的编纂体例

  史料丛书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两种体例。根据"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原则,各卷书可依据其反映的内容确定采用哪种体例。但采用的体例应与所反映的内容相适应、相协调,不能削足适履。

  从已经出版和正在编纂丛书的情况看,75卷丛书中采用纪事本末体的卷有9卷,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地武装起义》、《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解放战争战略追击》、《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起义投诚》、《解放战争时期敌远后方游击战争》、《剿匪斗争》、《军事工业》、《建国以来抢险救灾》。其他66卷均采用编年体。纳入史料丛书系列的《武装警察部队》卷采用编年体进行编纂。

  这两种体例基本的要求是一样的,只是各部件的构成有所区别。编年体-按部件分册,一般分为"综述"、"文献"、"大事记"、"回忆史料"、"图片"、"表册"、"参考资料"7个部件(反映建国后内容的部件,如"文献"、"参考资料"受保密、资料的限制,多数卷可不编)。各部件基本按时间顺序记述和编排。根据文字量大小,可将7个部件或几个部件合在一起出版单本册;也可一个部件单独成册出版;如果一个部件内容太多,还可再出分册(如《新四军文献》有5个分册)。

  纪事本末体-按地区(单位、部队、部门)分册,另汇总编纂一个综合册,各分册和综合册均独立成册,按上述编年体7个部件(或几个部件)编纂。综合册的构成部件有综述,是总括全卷的,综合册的其他部件侧重反映全局性的、各分册中最重要的、最有代表性的内容,使读者能通过综合册概略了解全卷的总貌。除综合册以外各分册的综述部件改称概述,以示与综合册的区别。综述和概述的编纂方法及要求相同,但所涉及史料的层次、范围和记述的详略程度有所不同。

  (五)史料丛书的分类

  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军委批准立项编纂的史料丛书共75卷。其中1999年以前先期编纂的有43卷,2000后新立项编纂的有32卷。按照编纂主体分类,75卷丛书大体可分为5个类型。即:

  ⒈专题卷,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地武装起义》、《红军长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等35卷;

  ⒉部门卷,如《总参谋部》、《政治工作》、《后勤工作》、《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中央军委办公厅》等6卷;

  ⒊军区卷,如《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西南军区》和《沈阳军区》、《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兰州军区》、《新疆(乌鲁木齐)军区》、《济南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西藏军区》、《南京军区》、《福州军区》、《广州军区》、《武汉军区》等19卷;

  ⒋军兵种卷,如《海军》、《空军》、《防空军》、《第二炮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铁道兵》、《公安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等12卷;

  ⒌院校卷,如《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工程学院》等3卷。

  按照其他分类标准也可以分成若干类。如,按编纂组织形式可分为汇总卷、主编卷等;按史料涉及的范围可分为全局卷、部门卷、军兵种卷、军区卷等。 《武装警察部队》卷与军兵种卷、军区卷属于同一类别。

  解放军史料丛书的质量要求

  总体要求:全面、准确、系统、具有权威性。

  全面:指史料齐全完整,能客观反映各历史时期或各历史阶段和各个方面的活动;

  准确:指史料真实,客观反映历史,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系统:指体例规范统一,内在联系紧密,相关卷册衔接照应;

  有权威性:指史料来源权威,编写机构权威,审查机构权威。

  (七)史料丛书的编纂组织

  史料丛书的编纂组织由四个部分组成:

  领导机构。指军委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史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军委早期批准成立的各卷编审委员会(如"红军长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八路军"、"新四军"、"淮海战役"、"平津战役"、"山西新军"卷编审委员会);各大单位批准成立的大单位编审委员会和编审领导小组;各大单位批准成立的卷编审委员会(如总参谋部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卷编审委员会等)。

  审查机构。前期为军委批准成立的"军委史料丛书审查小组",现改为全军编委会批准的由全军军史专家人才库专家组成的审定组(以下简称全军军史专家审定组),以及各大单位批准成立的本单位的审稿组(如总参、总政等单位都批准成立了审稿组)。

  编写机构。指所有参加史料丛书编纂工作的各编写组和编辑组。

  组织协调机构。指各级编委会和编审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或编辑部(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成立了编辑部,行使办公室的职能,如《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国防科工委》、《军事工业》、《总参谋部》等卷)。

  (八)史料丛书审查

  史料丛书实行初审、复审、终审的"三审制"。其中,"初审"由编写单位组织,"复审"由主编大单位或汇总单位编委会组织,"终审"由全军编委会办公室组织。

  2000年前立项的除军兵种和部门卷以外卷的"综述"、"文献"由军委史料丛书审查小组终审定稿,其余部件由军委批准成立的各卷编审委员会或承担任务大单位编委会终审定稿;2000年前立项的下限为1987年的军兵种和部门卷,初审、复审、终审均由各承担任务大单位编委会负责;军兵种和部门卷续编的"综述"、"大事记"(不统一出版"文献")由全军军史专家审定组终审定稿,其他部件由承担任务大单位编委会终审定稿; 2000年以来立项卷的"综述"、"文献"、"大事记" 由全军军史专家审定组终审定稿,其他部件由承担任务大单位编委会终审定稿。以上凡由军委史料丛书审查小组和全军军史专家审定组终审书稿的复审,以及由各大单位或各卷编委会复审和终审的书稿,全军编委会办公室和全军军史专家审定组的有关成员均予以指导、协助。

  审稿的总体要求是把好"五关",即:政治关、史实关、结构与文字关、保密关、规范体例关。

  解放军史料丛书的版本

  根据军委办公厅[1993]4号文件和全军编委会近几年的有关文件规定,史料丛书的版本基本分为三种:

  "公开本"。指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版本,主要为反映民主革命时期内容的各卷。

  "机密本"。一是机密卷,指:《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军事工业》、《第二炮兵》4卷(《国防科工委》卷的"参考资料"册、《军事工业》卷的"革命根据地军事工业"册为军内本)及《国防科工委》、《第二炮兵》卷的续编。二是机密册,指:军区、军兵种、部门等大单位卷、专题卷的建国后涉密部分(如"综述"、"大事记"、"回忆史料"、"表册"的机密册);《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卷建国后部分(建国前为公开本)等。机密本严格控制印数和发行范围,按照机密文件的要求保管使用。

  "军内本"。军区、军兵种和部门等大单位卷、专题卷不含机密内容的部件(如反映建国前的内容)出版军内本;含机密内容部件,如反映建国后历史的"综述"、"大事记"、"回忆史料"、"表册"含有涉密内容,先出版机密本,然后删去机密内容再出版一个军内本,以保持全卷书的相对完整性。军内本限军内发行。《武装警察部队》卷也须按此要求,分别出版机密本和军内本两种版本。

  (十)史料丛书版权

  史料丛书的版权即法人著作权,属于全军编委会。任何参加编写的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享有。对史料丛书的修订、再版、改编、转化等,都必须经全军编委会批准,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