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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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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令,那么你知道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的原因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的原因,希望能帮到你。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的原因

  汉朝推恩令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上的一项制度,推恩令是在西汉汉武帝时期确立起来的,之所以要颁布推恩令,是因为在当时一些权势大臣的势力过于大,已经影响到了皇帝的统治,皇帝为了改善自身被动的局面,便出台此制度来使得权势大臣的权利有所减弱,从而对自身的统治有所稳定。推恩令这项制度具体是这样实施的,因为诸侯王有很多的土地,自身的权利也很大,皇帝便要首先削减他们所拥有的土地,怎么削减呢?就是将诸侯王各自分为好几个国家,使得他们的子弟也享治理王国的权利,依次分封,这样便使得土地的权利掌握在多个人手中,而不是诸侯王一人手中,这样诸侯王的权利也就没有以前那么大了。这样给子孙分封,直到土地都分没了就停止了,到时候就不会担心诸侯王的势力过大而影响皇帝的统治了,以上便是汉朝推恩令的具体措施,这样的做法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削减诸侯王的权利,来使得皇帝的权利更加稳定。

  汉朝推恩令从根本上解决了国家发展的问题,诸侯王所拥有的田地也逐渐变少了,自然他们的势力也会有所减弱。汉朝汉武帝颁布的这个推恩令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因为这样就避免了那些诸侯王对皇帝所做措施的不满,从表面上使得诸侯王觉得是皇帝在对他们施加恩惠,实际上是有利于中央权利的集中。

  任何一项法规的出台,都会有其一定的价值和意义,也一定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都是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和功效。那么推恩令和附益之法分别是什么呢?它们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呢?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都是西汉汉武帝时期颁布推行的,用以解决诸侯国的一些问题的治国政策。推恩令的意思就是,规定诸侯的子弟,虽然依旧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但是诸侯其他的儿子们可以分别得到候位以及各自的封地,而且新封的候国就不再隶属于原本的诸侯了,而是由地区所在的郡来进行管理。这样,中央只是出名义,没有受到损失,但诸侯则被割得七零八落,势力也越来越弱,从此丧失了向中央集权挑战的实力。附益之法,也就是附议法,是西汉时期汉武帝为了解决诸侯国的一些问题而推行的法律。它的主要内容零散的记载在班固《汉书》以及范晔《后汉书》的注解当中。

  在西汉初期,由于政治破衰,经济萧条,汉高祖刘邦也是刚刚在楚汉相争中获胜,登基做了皇帝,因此,刘邦为了解决汉初政治经济的困窘局面,也是为了稳定边疆局势,铲除异姓诸侯王,刘邦分封了大量的同姓诸侯王,各自占据一方。到了汉武帝刘彻执政时期,刘彻采用了主父偃的建议。主父偃是山东临淄人,他是汉武帝内朝的顾问,对当时的政治很有影响,他看出了分封诸侯的弊病,于是他向汉武帝刘彻提出了推恩令,汉武帝觉得不错,于是出台了推恩令。附益之法是和推恩令一起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官员贿赂中央大臣这个问题而制定的。推恩令和附益之法都为汉武帝的中央集权统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之后封建帝王治理国家起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的内容

  推恩令是汉朝 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 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要求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用来传给自己的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 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 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 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诸侯国面积广大且领有军队,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在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景帝时期晁错颁布的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了让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的庶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司马迁在这些越分越小的百十个诸侯国,小到什么程度呢?“大国不过十余城,小国不过数十里”。而整个国家范围内,“汉郡八九十”,也就是作为直属中央的郡占全国国土面积的80%——90%,而且“形错诸侯间,犬牙相临,秉其扼塞地利”,意思是这些郡总是穿插进诸侯国土之间,郡的土地与诸侯国的土地犬牙交错,使诸侯国不能连成片,并且郡县总是占据或扼守着有利地形 [2] 。侯国再也无力与中央抗衡,中央集权得到有力的巩固。这使得诸侯王国在名义上没有被进行任何的削藩,以此避免激起诸侯王进行武装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诸侯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即使诸侯王胆敢倚仗自己拥兵自重进行叛乱,中央也能很快平叛。

  推恩令还规定诸侯王死后,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 列侯,列侯归郡统辖。允许诸侯王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 名号。按照 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 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武帝以后,王国辖地不超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