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辽金的历史事件讲解_宋元辽金的历史事件介绍
辽金先后与两宋并列对峙,辽金文学后来又融入元代文学之中,这是辽金文学独特的外部文学环境。因而,将宋辽金元四代文学综合在一起研究,今天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宋元辽金的历史事件,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宋元辽金的历史事件一: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发生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为苏轼政治生涯重大转折,几至于死亡,后经力保,改谪黄州团练副使安置。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
乌台指的是御史台,汉代时御史台外柏树上有很多乌鸦,所以人称御史台为乌台。
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又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一关就是4个月。李定等人曲解了苏轼以前写的诗词,并对苏轼严刑拷打,“诟辱通宵不忍闻”。
由于王安石的求情,苏轼虽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总是习惯于在谴词造句上表现得十分微妙,而读者也养成一种习惯,本能地寻求字里行间的含义。比如御史台里的“新进”们。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技。这里还有一点背景,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和变法派斗争激烈,两派领袖分别是两位丞相司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给后者的长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击变法的习惯用语;“新进”则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罢相。
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们恼羞成怒,必然对苏轼进行报复,同时也是借新法谋私利、打击异己的一个步骤。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偏偏凑巧,当时出版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给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念dǎn)经过四月潜心钻研,找了几首苏轼的诗,就上奏弹劾说:
“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宋元辽金的历史事件二: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欲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北宋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1068年,神宗赵顼即位。神宗在位期间,宋朝初期制订的制度已经暴露出诸多流弊,民生状况开始倒退,而边境上辽和西夏又虎视眈眈。1069年,想要有所作为的神宗任用王安石进行改革。
北宋中期,土地兼并剧烈,阶级矛盾尖锐,国家出现财政危机。王安石为富国强兵,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他主张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因此在这次改革中,发展生产是当务之急。他提出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来发展生产。在王安石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定了诸如青苗、免役、均输、市场、农田、水利等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改革军事制度,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并改革教育制度,王安石亲自撰写了《周礼义》、《书义》、《诗义》,即《三经新义》,为学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军事实力明显提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在与西夏的交战中,取得了熙河之役的胜利。这在宋夏交战的历史上是很少见的。然而由于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王安石被迫辞职。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废除。
宋元辽金的历史事件三:靖康之变
靖康之耻是指中国历史上的一次著名事件,发生于北宋皇帝宋钦宗靖康年间(公元1126~1127年)因而得名。靖康二年四月金军攻破东京(今河南开封),除了烧杀抢掠之外,更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以及大量赵氏皇族、后宫妃嫔与贵卿、朝臣等共三千余人北上金国,东京城中公私积蓄为之一空。又称靖康之乱、靖康之难、靖康之祸、靖康耻。靖康之耻导致北宋的灭亡,深沉刺痛汉人的内心,南宋大将岳飞在《满江红》中提到:“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靖康元年(1126)1月,金军南下,渡过黄河,直抵北宋东京开封城。宋钦宗派使者赴金营求和。金军提出:宋须交金500万两、银5000万两、牛马骡各1万头匹、驼1000头、杂色缎100万匹、绢帛100万匹;割让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河间三镇(称三镇,即包括其所属州县);尊金帝为伯父;以宋亲王、宰相作人质,送金军北渡黄河,才许议和。金军攻城,宋守军多次击退金军。但宋钦宗仍继续与金议和,答应了金赔款和割地的要求。金撤军北归。同年8月,金军再次南侵,东京城破。宋钦宗亲赴金营,献上降表。从12月起,金军大肆搜刮宋廷的府库及官、民户的金银钱帛。次年4月,金军俘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掠去。北宋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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