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的意义有哪些
纽伦堡审判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那么你知道纽伦堡审判的意义有哪些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纽伦堡审判的意义,希望能帮到你。
纽伦堡审判的意义
“在多年研究德国处理战争罪责问题之后,我将目光投向东方,不禁吃惊,为何日本对同样的历史责任竟极尽推诿、视而不见?”德国历史学家曼弗雷德·基特尔对读者说。
基特尔是《纽伦堡和东京审判之后》的作者,这本历史学专著在8日开幕的法兰克福书展上备受关注。
在大量事实论据的基础上,基特尔作出一个基本判断:针对德国纳粹战犯的纽伦堡审判影响深远,而东京审判却似乎被人淡忘,这是导致战后德国与日本走上不同道路的重要原因。
这一结论道出了存在已久的事实。
根据美国公民权利活动家约翰·路易斯对战犯审判研究书目的索引,研究纽伦堡审判的书目共有1290种,而东京审判只有区区231种。
根据基特尔提供的资料,在战后错综复杂的东亚格局之下,主导东京审判的华盛顿当局有意不完整保留审判的卷宗档案,而且直至1977年审判终结近30载后才公布相关材料。
不过,纽伦堡审判与东京审判最重要的区别并不在此。在纽伦堡,包括戈林、凯特尔等在内的24名纳粹主要人物悉数遭到指控,11人被判死刑;后续审判中,至少有36名重要工业集团的领导人被送上法庭,还有各行各业无数可能与纳粹暴行有染的普通人在法庭上接受审问,庭审记录全部详录在案。而在远东军事法庭,作为日本最高权力代表的日本天皇却完全逃脱了罪责,日本宪兵队的重要头目以及卷入战争的民族主义组织与大财阀无一人被送上审判席。
德国著名法学家京特·威兰在其著作《纽伦堡:世纪大审判》中如此评论纽伦堡审判与东京审判的“决定性”差别:“纽伦堡的世纪审判把德国人的罪责明白而清楚地记录下来并植入民族的集体记忆——就如同凿刻在人类记忆中一样;而麦克阿瑟对日本天皇的宽恕行为则被国际舆论误解为从整体上减轻了日本民众的罪责。”
东京审判“被”淡忘,正源于审判的不彻底。如今,其与纽伦堡审判的差异已在现实中显现结果。例如,在德国政治文化中,有许多特指反思罪责的政策术语与概念;“记忆文化”就是指保存所有对纳粹大屠杀的历史记忆以促进反思。而正因如此,德国处处可见大屠杀纪念碑或博物馆,对纳粹历史的资料搜集挖掘从未中断。
又如,早在1946年,德国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说过:“我们中的很多人在内心深处是所有这些罪恶的反对者而没有行动……需要承担道德上的连带责任。”他从哲学高度谈及内心清理与忏悔的必要性。可以说,纽伦堡审判为德国举国上下在政治、社会以及个人心灵方面进行全面反思与清算奠定了基础。
然而,东京审判却未能起到这样的作用。长久以来,日本舆论一直纠结于谁该对战争失败而非对战争罪行负责,日本社会从未对其神道宗教文化进行系统性反思,一些战犯在战后仍身居要位。在历史清算缺位的另一面,则是有人以广岛、长崎之痛否定承认罪责的必要性,“忘记了”战争后果永远无法抵销战争造成数千万人死难的事实,以及战争中种种不亚于种族大屠杀的罪行。
从这个意义上讲,东京审判远未完成。随着东京审判原始文献的整理出版,国际社会对东京审判的关注与研究正逐渐增多。学术的理性之光必将照亮那一段黑暗的历史,而完成那场早该完成的审判,还需每个人的理性与良知。
纽伦堡审判的历史背景
二战临近结束时,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纳粹分子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争论,有人主张活埋,有人主张不经审判就处决,最后主张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的观点获得了胜利。用法律让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义、以理性巩固和平或许更为有效。
美国大法官杰克逊力排众议,主张通过建立国际军事法庭让罪人服罪。最后他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
1943年10月,反法西斯战争大局已定,苏美英三国外长聚首莫斯科,讨论通过了《关于希特勒分子对其所犯罪行责任问题的宣言》。宣言宣告,战犯“将被解回犯罪地点,由他们所曾迫害的人民予以审判”。
1945年2月,德意志第三帝国濒临崩溃,雅尔塔会议公报中重申要公正而迅速地惩办一切战争罪犯的宗旨。
1945年7月至8月,欧战结束后,苏美英三国首脑聚首柏林西南哈韦尔河畔的波茨坦,签署了《波茨坦会议议定书》,其中包括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条款。
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缔结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通过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共30条,对设置法庭的目的、任务及法庭的机构、管辖权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设立国际军事法庭的建议曾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的争论。苏联人认为,所有穿过纳粹制服的德国人都应该枪毙,至少应该让他们到西伯利亚服苦役。至于党卫军,也许活埋是个更好的方式。
甚至连法治传统悠久的英国也建议把第三帝国的主要战犯不经审判就处死。英国政府认为,这些人在策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就给自己签发了有罪判决书并送达了死刑执行令。
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坚持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他尖锐地指出:“如果你们认为在战胜者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这位雄辩的法官最终胜利了,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
纽伦堡审判的基本简介
1943年10月30日,苏、美、英三国签署的《莫斯科宣言》规定,战后将把战犯押往犯罪地点,由受害国根据国内法审判。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签署的《伦敦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进一步规定,由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和一名预备法官组成国际军事法庭,对无法确定其具体犯罪地点的纳粹德国首要战犯进行统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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