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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的例子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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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文字狱,大概是新的政权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施行的一种政治手段,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文字狱的例子,看看文字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供大家阅读!

  文字狱的例子

  北宋和以前——《汉书》上说,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魏末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司马师“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史称“乌台诗案”。

  金朝——翰林学士张钧是金国有史可查的第一个文字狱受害者,因为一场天灾为金熙宗起草“深自贬损”的诏书,被萧肄诬陷而被劈开嘴巴剁成肉酱。《金史·熙宗本纪》:'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入上寝,烧帏幔,帝趋别殿避之。丁丑,有龙斗于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风坏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飘扬十数里,死伤者数百人。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变,肆赦。命翰林学士张钧草诏,参知政事萧肄擿其语以为诽谤,上怒,杀(张)钧。’《金史·佞幸列传》:'萧肄,本奚人,有宠于熙宗,复谄事悼后,累官参知政事。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自外入,烧内寝帏幔。帝徙别殿避之,欲下诏罪己。翰林学士张钧视草。(张)钧意欲奉答天戒,当深自贬损,其文有曰:“惟德弗类,上干天威”及“顾兹寡昧眇予小子”等语。肄译奏曰:“弗类是大无道,寡者孤独无亲,昧则于人事弗晓,眇则目无所见,小子婴孩之称,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卫士拽(张)钧下殿,榜之数百,不死。以手剑剺其口而醢之。赐肄通天犀带。’

  元朝——公元1323年,已出家为僧的宋恭帝怀念宋朝,写了以下的诗句:“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被认为是“讽动人心,图谋不轨”。触怒元朝朝廷,赐死。

  明朝——有明一代,太祖朱元璋因出身寒微,疑心极重,群臣往往因为一两个字,而被认为讪笑他的过去,因而招致杀身之祸。明代的所谓文字狱,在正史中基本都查无实据,只有一些稗官野史、笔记小说中提到。如祝允明写《野记》称文人高启因写作了《上梁文》与苏州知府魏观同案处斩。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明初文字之祸》中摘引《闲中今古录》称:“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礼臣大惧,因请降表式。帝乃自为文播下。”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内有“体干法坤,藻饰太平”八字,“法坤”被读为“发髡”(即光头),“藻饰太平”当作“早失太平”,作笺者也被处死。

  清朝——近人柳诒徵称“前代文人受祸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来,志节之士,荡然无存。……稍一不慎,祸且不测。”。顺治四年(1647年),发生清朝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案”。一位法号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书”《变记》而被逮捕,后来流放到沈阳。除此之外,顺治十八年(1661年)还发生了“明史案”,于两年后结案。

  文字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翻开中国历史巨册,关于文字狱的记载不绝于书。

  最早的文字狱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也见诸于史书记载最早的,公元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权臣崔杼杀史官的事件。是年,身为齐相的崔杼因私怨杀了国君齐庄王光,正直的史官如实记载了这件事,不料招来杀身之祸。《左传》记载道:“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那位令人敬佩的史官和他的弟弟不畏权臣的淫威,本着史家秉笔直书的良知,如实记载崔杼弑君的丑行,终因“直书”而丢了性命,成为这场由“记史”引起的文字狱的殉难者。史官的另一位弟弟继承乃兄遗志,临危不惧,坚持直书,完成了任务,正义最终压倒了邪恶。他那视死如归的精神同样令人钦佩。然而,到了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君主集权的“大一统”时代,文字狱的当事者、牵连者们却没有那位齐国史官的另一兄弟幸运,遭受的结局往往十分悲惨。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制造了一起大规模的文字狱惨案,即对后来历史影响极为恶劣的“焚书坑儒”。公元前213年(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听到儒生发表的反对废封建、置郡县的言论非常不满,认为他们是一伙危险的势力,决定予以严厉惩处。

  秦始皇于当年下了“焚书”令,把《秦记》以外的史书,除博士官收藏之外的《诗》、《书》、百家语等书籍统统焚毁。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以“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把460多名儒生坑杀在秦都咸阳。秦始皇的长子扶苏看到这种作法的危害性,规劝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不料,乃父勃然大怒,在训斥一顿后,发派他出守上郡,不许留在京城。“焚书坑儒”事件是封建君主专制野蛮性的大暴露,是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一场浩劫。秦以后,文字狱伴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强化而日益蔓延,诸如东汉末曹操杀崔琰、孔融,崔浩编修北魏史书《国记》而五族被夷,北宋迫害苏轼的乌台诗案等,都是发生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前期文字狱的典型案例。而到封建社会后期,尤其在明清时期,封建君主专制的集权程度达到顶峰造极,而文字狱之风也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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