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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的基本介绍

邱惠分享

  《北史》,唐朝李延寿撰。纪传体,共100卷,含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上起北魏登国元年,下迄隋义宁二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北史的基本介绍,希望你喜欢。

  北史的内容简介

  《北史》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下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应当指出的是,隋代的最初九年即开皇元年至开皇九年(581-589年)的历史,可以作为北朝历史看待;至于开皇九年隋灭陈统一全国以后的历史,本是统一的封建皇朝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看成北朝史而写入《北史》是不恰当的。当然,也许是作者考虑到编纂上的困难,不得不作这样的安排,但我们今天来看待和叙述北朝史,则不应沿袭《北史》的这个做法。

  《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李大师(570-628),字君威,隋唐之际人。他熟悉前代历史,又长于评论当世人物,青年时代就产生了撰写一部编年体南北朝史的志向。但他着手做这件工作时,已是唐朝武德初年了。不久,他因生活条件的变化,又曾一度中辍了这件事。当他再次获得从事于此种撰述机会时,已是武德九年(626年),而他在贞观二年(628年)就去世了。他在临终之前,因“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父亲的事业和遗恨,深深地影响着李延寿,对他产生了一种感召的力量。李延寿,字遐龄,贞观初年参与《隋书》编撰工作,从这时起,他就决心把南北朝史写出来。以实现父亲的遗愿。李延寿用了十五、六年的时间搜集资料,而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因参与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便得以广泛阅读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朝正史,于是正式开始撰写《南史》《北史》。除八朝正史外,李延寿还参考各种杂史一千余卷,历时十六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据说唐高宗还为《南史》、《北史》写了一篇序,可惜这篇序文早已失传。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

  北史的创作背景

  充分注意到《南史》、《北史》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

  李大师为什么要写南北朝史?李延寿是这样讲的:“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该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这种情况,从上面介绍的《宋书》、《南齐书》、《魏书》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李大师所能见到的当时人的著作一定比这要多得多,因而感触也会更深。李大师认为应当“改正”这种不正常的作史态度,所以才打算“编年以备南北”,写一部贯通南北朝的史书。从史学跟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的历史著作、唐初,皇家组织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晋书》,只说“正统”和“僭伪”,不特别强调“华”、“夷”界限,只有在统一的政治形势下才能做到。这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李大师生活于隋唐之际,他提出“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计划时,“五代史”尚未着手撰写,重修《晋书》的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足见他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是十分可贵的_

  李延寿继承了父亲的这一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中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我们读《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以及在这个历史环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

  北史的艺术特点

  以“二史”同“八书”作比较。

  “二史”出于“八书”,但又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八书”,除了上面讲的两点以外,还表现在:

  第一,内容上有增删之别。“二史”对于“八书”的增与删,有利也有弊。其所删部分,多是皇帝册文、诏令,大臣奏议、文章,从而使史文紧凑、醒目,可读性强,这是利的方面。但是“二史”也删去了“八书”中的一些重要史实。这是弊的方面。其所增部分,因多采自杂史中的预言和故事,因而加重了某些史事、人物的神秘色彩,这是弊的方面。但李延寿撰写“二史”,参考的书籍比较多,因而增加了“八书”中原来所没有的一些重要史料,扩大了某些人物传记的篇幅,甚至还增写了一些人物传记。这是利的方面。可见,在增删问题上,“二史”与“八书”各有得失,不能作简单的看待。

  第二,书法上有曲直之分。南北朝时期人们作史,因多所忌讳而形成曲笔者甚多。《南史》、《北史》对这些曲笔有不少改正。如魏收在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撰《魏书》,凡事涉高洋父亲高欢在东魏所作所为时,多曲为回护;《北史》对此大多据实直书,予以改正。《梁书》、《陈书》虽是姚思廉撰成于唐初,但因部分史稿系继承其父姚察旧作,而姚察又多据梁、陈史官所录,故曲笔也不少。如《梁书》对临川王萧宏大加褒美,称赞他“性宽和笃厚”,“时称其长者”;而《南史》则揭露他是个品行低劣、恣意聚敛、贪生怕死之徒。《南史》改正《陈书》曲笔之处更多,“使奸恶不能藏匿”。当然,“二史”亦并非完全没有曲笔,但总的来看,在书法的曲直上“二史”是胜过“八书”的。

  第三,文字上有繁简之异。“八书”共五百三十七卷,“二史”只有一百八十卷,仅占原书卷数三分之一。这是李延寿“删落酿辞”、“叙事简劲”的长处。《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称赞《南史》、《北史》“叙事简劲,比于南北正史,无繁冗、芜秽之辞”,堪为“近世之佳史”,并认为陈寿之后,只有李延寿可以与之相比拟。正因为如此,“二史”比“八书”流传广、影响大。北宋以前,“八书”中有的颇多散失,而“二史”却完整地保存下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延寿自序说他补充的史料很多出于当时的“杂史”,即所谓“小说短书”,故事性较强,且多口语材料,增补入传,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更能反映当时真实情况。这类资料在南史的何佟之传,北史的东魏孝静帝纪、高昂传、斛律金传、李稚廉传、尒朱荣传中都可以发现。但因此也掺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谣言谶语、戏谑笑料,这又是它的严重缺点。总之,南北史就史料的丰富完整来说,不加八书,但也不乏胜过八书的地方。作为研究南北朝历史的资料,可以和八书互相补充,而不可以偏废。

  《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以“二史”与“八书”相比,不是说“二史”可以代替“八书”,或者相反,那都不是正确的态度。在“二史”与“八书”的关系的问题上,正确的看法应当是:

  (一)对于“二史”和“八书”撰述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对于它们的作者在思想上的异趣,以及它们在材料运用上和表述形式上的区别,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说明;(二)“二史”和“八书”在反映南北朝时期历史面貌方面,在保存和传播这一时期的历史知识方面,各自都有贡献,都有应当受到重视的理由和根据,我们不应在它们之间进行抑扬和褒贬;

  (三)对“二史”和“八书”作比较,目的在于总结和说明它们的特点和优点,以便更好地认识它们,运用它们所提供的而又确实经过我们鉴别的历史知识为今天的社会实践服务。读“八书”、“二史”如此,读其他史书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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