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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大雅既醉的原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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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雅·既醉》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为《大雅》的第十三篇。全诗八章,每章四句,通篇都是祝福词,描述周代统治者祭祀祖先,祝官代表神尸对主祭者周王传达神灵旨意,表示祝福,祭祀完毕后周王和诸侯尽情宴饮。接下来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诗经大雅既醉,希望大家喜欢!

  诗经大雅既醉的原文及注释

  既醉

  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

  既醉以酒,尔肴既将。君子万年,介尔昭明。

  昭明有融,高朗令终,令终有俶。公尸嘉告。

  其告维何?笾豆静嘉。朋友攸摄,摄以威仪。

  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其类维何?室家之壶。君子万年,永锡祚胤。

  其胤维何?天被尔禄。君子万年,景命有仆。

  其仆维何?厘尔女士。厘尔女士,从以孙子。

  注释

  ⑴介:借为“丐”,施予。景福:大福。

  ⑵将:美。

  ⑶昭明:光明。

  ⑷有融:融融,盛长之貌。

  ⑸令终:好的结果。

  ⑹俶(chù):始。

  ⑺公尸:古代祭祀时以人装扮成祖先接受祭祀,这人就称“尸”,祖先为君主诸侯,则称“公尸”。嘉告:好话,指祭祀时祝官代表尸为主祭者致嘏辞(赐福之辞)。

  ⑻笾(biān)豆:两种古代食器、礼器,笾竹制,豆陶制或青铜制。静:善。

  ⑼攸摄:所助,所辅。摄,辅助。

  ⑽孔时:很好。

  ⑾匮(kuì):亏,竭。

  ⑿锡(cì):同“赐”。类:属类。

  ⒀壶(kǔn):宫中之道,引申为齐家。

  ⒁祚(zuò):福。胤(yìn):后嗣。

  ⒂被:加。

  ⒃景命:大命,天命。仆:附。

  ⒄釐(lí):赐。女士:女男。又郑笺释为“女而有士行者”。

  ⒅从以:随之以。孙子:“子孙”的倒文。

  诗经大雅既醉的译文

  甘醇美酒喝个醉,你的恩德我饱受。祝你主人万年寿,天赐洪福永享有。

  甘醇美酒喝个醉,你的佳肴我细品。祝你主人寿不尽,天赐成功大光明。

  幸福光明乐融融,德高望重得善终。善终自然当善始,神主良言愿赠送。

  神主良言什么样?祭品丰美放盘里。宾朋纷纷来助祭,增光添彩重礼仪

  隆重礼仪很合适,主人尽孝得孝子。孝子永远不会少,上天赐你好后嗣。

  赐你后嗣什么样?善理家业有良方。祝你主人寿绵长,天赐福分后代享。

  传到后代什么样?上天给你添厚禄。祝你主人长生福,自有天命多奴仆。

  奴仆众多什么样?天赐男女更美满。天赐男女更美满,子孙不绝代代传。

  诗经大雅既醉的鉴赏

  《毛序》云:“《既醉》,大(太)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三家诗无异义。宋严粲《诗缉》云:“此诗成王祭毕而燕(宴)臣也。太平无事,而后君臣可以燕饮相乐,故曰太平也。讲师言醉酒饱德,止章首二语;又言人有士君子之行,非诗意矣。”对《毛诗序》之说认同前半部分而否定后半部分。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系“父兄所以答《行苇》之诗,言享其饮食恩意之厚,而愿其受福如此也”,但其说实臆测之辞,不可信。今人程俊英《诗经译注》谓“这是周王祭祀祖先,祝官代表神主对主祭者周王的祝辞”,高亨《诗经今注》谓“这首诗当是祝官致嘏辞后所唱的歌,可以称为嘏歌”,嘏歌是一种特定的祝辞,故程、高二说实际上相同,兹从之。

  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起得飘忽”,颇为中肯。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代表神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方玉润《诗经原始》指出:“首二章福德双题,三章单承德字,四章以下皆言福,盖借嘏词以传神意耳。然非有是德何以膺是福?”其说不为无据。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令人读来真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感。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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