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祭祀文化
大千世界,与祭祀相关的活动众多。环境和民族的不同,构成了各具风格的祭祀文化。下面学习啦给大家整理了《诗经》中的祭祀文化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诗经》中的祭祀文化
祭祀诗起源于原始社会,一直沿至周代。《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内容十分广泛,以其丰富的生活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展示了殷商社会乃至远古社会的历史风貌。其中祭祀性质的诗歌以其本身所具有的浓郁的宗教气息和鲜明的思想特征而自成一类,体现了丰富的文化内涵。《诗经》中的祭祀诗是指那些在祭祀活动中咏唱的赞颂神灵、祖先、祈福禳灾的诗歌,所表达的内容有祭祀山川、祭祀农神等,但更多的是祭祀祖先的篇章,其突出的特点是浓厚的宗教观念与鲜明的政治目的,及对祖先、神灵的模糊刻画,展示的是人在回顾中追寻远祖的根源,将传统化为生存本领的一种精神努力。
在《周颂》31篇中,直接描写祭祀或与祭祀有关的诗有21篇,这21篇之中,祭祖诗占14篇;《大雅》中祭祀诗有8篇,其中祭祖诗就有5篇。可见与各种神灵相比,周人更加重视祖先神灵。《礼经・祭义》云:“建国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庙。”而在先秦时代,古人常以左为尊。《信陵君窃符救赵》中记载,信陵君迎侯赢时,就以“虚左”表示对侯赢恭敬之虔诚。“右社稷,左宗庙”则表现出周人对祖先神灵看得比社稷之神重要。
祭祀诗中以祖先为对象的居多,源于对祖先的崇拜,分为敬祖和敬宗两个方面。凡父之父以上皆称“祖”,天子祖七庙,即祭其父之父以上者六代以及其始祖。“宗”也是祭祖的名称,周公宗祀文王,就是以子祭父,又称其所自出之祖曰宗,从血统上推源其祖宗,而致其祭祀。祭祀对象为祖先最多的情况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周代社会政治和人们意识形态发展的必然结果。祭祀诗源于祖先崇拜,周王朝建立之初,祖先崇拜在承继血缘宗统、维系内部团结、凝聚宗族力量和强化本族统治方面起到重大作用,是祭祀诗最基本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
《诗经》中众多的祭祖诗反映出独特的祭祀文化,具有鲜明的政治目的,主要是为加强、巩固统治者统治地位服务的,其次是宣扬孝道,加强家庭、部族成员的凝聚力。
11具有鲜明的政治目的,为巩固统治地位服务
周人祭祖诗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宣扬上天授权周王统治天下。《周颂・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昊天,即上天,上帝;成命即明命;二后指文王、武王。即是说,文王和武王之所以统治天下,是上天授权使之然,是天意。《周颂・执竞》:“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是说成王、康王也是由上天授权统治天下的。《周颂・敬之》:“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这是成王规戒自己的言辞,是说自己按照天意当统治阶级很辛苦,很不容易。《周颂・桓》:“绥万邦。屡丰年。天命匪解。”这是说成王承天意统治天下,勤勉不懈。如此宣扬上天授权周王统治天下的诗句于祭祖诗中还有,不再一一列举。二是抬高其祖先神灵的地位,将其祖先神灵与上帝平等起来。殷人的祖先在上帝之下,听命于上帝;但周人心目中,其祖先地位远远超过了殷人祖先,俨然与上帝平起平坐。《大雅・文王》:“文王涉降,在帝左右。”这是说,文王之神灵在天上助天升降进退,时时都在上帝左右。而且周王祭上帝之时,常配以先王,似乎自己的祖先神灵可以直接与上帝对话。《周颂・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则表明一方面祭天帝时配以先王,又表明周人始祖后稷之德可以与天帝相比。《周颂・我将》之中也是祭上天时配以文王。
不论祭祖诗宣扬上天授权周王统治天下,还是抬高其祖先神灵的地位,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神化统治阶级,强化其统治地位。关于用祭祖加强其统治地位,历代统治阶级都明晓这一点。《礼经・祭义》云: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
可见,古人将祭祀当做“治人之道”来看待的,而祭祀之中祭祖是最重要的。祭祖是发自内心的对祖先神灵的敬畏,“心怵而奉之以礼”。周王将自己的祖先与上帝等同起来,周王有“天子”的称谓,周王是作为天帝之子在人间统治人民的,借以抬高祖先神灵的地位来抬高自己的地位,神化其统治,愚弄人民,使自已的子民更加臣服于自己,表现出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潜在心理。祭祖中祭的是神灵,娱的是神灵,而实则借娱神来“治人”,这一点《国语・楚语》说得非常明白:
“合其州乡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弭百苛,珍其谗慝,合其嘉好。结其亲暱,信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
祭祖既有如此好处,绝非可有可无,而是治国的根本要政,当然受统治阶级重视。《尚书・洪范》中说,治国有八政,其中祭祀为第三位,足见统治阶级的重视程度。通过祭祖,周朝的统治者宣称上帝的意志就是政治理性,只有顺从上帝的意志,政治方能清明,国运才能长久,而自己又是“天子”,顺理成章,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上天的旨意,万民都应该遵从。可以说,周人祭祖是披着神的外衣,道貌岸然,神秘地凌驾于世界之上,实际完全根植于现实的土壤之中,并且像政治诗、怨刺诗、讽喻诗一样,有迫切的政治目的和功利性,其政治色彩远远大于宗教色彩,宗教只是外衣而已。
21宣扬孝道,加强家庭、部族成员的凝聚力
讲求对父母的孝敬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形成的优良传统与美德。中国古代社会以“孝”作为衡量人格的重要标准。《礼经・祭统》:
“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也。尽此之道者,孝子之行也。”
礼曰:“祭先所以报本也。”所以祭祖是报本反始之意。礼曰:“圣人反本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报者谢其恩,反者归其功,可见祭祖也有歌功颂德之意,重视孝思,“不忘乎心”,祖宗虽已死亡但祖宗之音容宛在。
古人认为灵魂不死,而周王处处在祭祖之中表现出自己的孝道与恭敬,因为在他的意识里,祖先神灵会给自己降福禳灾。周人的祖先都是杰出人物,所祭之祖有文、武、成、康、大王、后稷等。《维天之命》中“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既赞颂了周文王的丰功伟绩,又表明了追随文王的决心;《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贻我来牟,帝命率育。”中追忆后稷的伟大,认为只有后稷才能为万民之统帅。周氏部族最为重要的祖先是大王、文王、武王、成王等著名的先王,他们生前在现实生括之中都对本民族的发展发挥过重大作用。《诗经》中的祭祖诗一方面歌颂祖先的伟大功绩,使周部族实现了其发展史上的根本性转折,从一个普通的殷商属国一跃而成为至尊的华夏共主,另一方面表明自己追随先王的决心,要再接再厉,要固守基业,将周氏部族发扬光大。
周人认为,先祖死后,其灵魂仍能发挥重大作用,他们是后代子孙心目中的神圣先王和英雄,是本民族的保护神,而且比生前具有更强大的能力。周人通过祭祖的方式,赞颂祖先卓越的功绩,从本体膜拜发展到精神崇拜,是对推动历史前进的杰出人物的肯定,从而把祭祀者的感情统一到对其共同祖先的追思与崇拜上。对统治集团来讲,由于具有血缘关系,祖先成为子孙后代的最直接的保护神,而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不同姓来说,祖先崇拜具有最为强烈的排他性。
对祖先的祭祀态度是衡量其是否尽孝道的重要标准之一。周人相信祖先神灵于冥冥之中会关照自己的现实生活,并视自己的孝心来给自己赐福或降灾。既然祭祀祖先是福及自身、荫及子孙的大事,所以周人于祭祀之中常常表现出自己的“孝道”。参与祭典活动之人,除了国君以外,诸侯、外族也担任助祭工作。祭祀的祝词,以描述先王功德盛美,子孙宜信守师法之形式居多。
“祭则观其敬也”,祭祀时,子孙的孝道就表现在对祖先的“敬”中。每次祭祖,周王都要精心准备祭品,以示对祖先神灵的恭敬与孝心。祭祖对牺牲的要求非常严格,毛色必须纯。《小雅・信南山》载:“从以骍牲,享于祖考。”骍,赤黄色。古人尚赤,故用纯黄色的牛为牺牲。牛单是纯赤黄色还不一定就能用于作供品,必须“吉”才能用。祭品准备除严格之外,还要求“尽物”以示孝心。
“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食。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苛可为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
君王祭祖所穿的服装制作精心、复杂,而且还要占卜,选那些“吉”的世妇“使缫”,染成朱绿色、玄黄色,而后才制成君王祭祖仪式上所穿的服装。此外,祭祖时周王态度恭敬有加,也是孝道的表现。祭祖时,周王是“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其孝敬之心至也”。
对祖先崇拜本是原始社会就有的,但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却不断制度化,被纳入到约束人们行为的封建规范一制之中。与其他宗教崇拜形式相比,祖先崇拜具有更为突出的现实性和功利性,形成加惠本族,排斥他姓的心理暗示。同时,祖先崇拜的对象是全民族的共同始祖和祖先,在祖先崇拜力量的作用下,民族始祖是凝聚全民族的旗帜,是民族种姓的象征,也是全部族的精神核心和象征,通过祭祖这一形式,从先祖的神灵那里获得精神的鼓舞和福佑,使福佑施之于统治者及其所代表的宗族,达到了预期的心理暗示,加强家庭、部族成员的凝聚力,强化家族、部族观念,巩固新生政权的统治基础。
祭祀文化的起源与发展
中华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作为宗教内容之一的祭祀活动曾经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祭祀就是通过固定的仪式向神灵致以敬意,并且用丰厚的祭品供奉它,请求神灵帮助人们实现靠人力难以达成的愿望。祭祀的产生与人类早期对自然界感到神秘、恐惧有关。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人们已经具有较为发达的灵魂和鬼神观念,并且产生了大规模的祭祀活动。有关祭祀的最早记载,见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远古先民对于自然界的事物不甚了解,对自身存在的困惑不解,对自然变迁的无知无奈,使他们只能抱持慎惧的心态,进而产生崇拜、祈求自然的行为。从本质上说,祭祀是对神灵的讨好与收买,是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
原始时代,人们认为人的灵魂可以离开躯体而存在。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认为是有神灵主宰,“万物有灵”的观念也由此产生,人类感激神灵,但也对他们心存敬畏,而古代先民们又相信人死后具有灵魂,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祭祀便是这种灵魂观念的派生物。
最初的祭祀活动比较简单,也比较野蛮。祭祀对象包括所有的神灵:天地祖宗、社稷山川之神、前哲令德之人、天之三辰、地之五行。祭品多用食物,包括猪、牛、羊、鸡等。毛色纯一的牲畜称牺,体全为牲,牛、羊、猪合称三牲,是最隆重的祭品。还有以玉帛、人、血等作为祭品。祭祀场所主要有平地、坑、坟墓、宫庙、坛等。祭祀方法多有燔烧、灌注、瘗埋、沉没、悬投等。民间祭祀仪式繁多,祭品五花八门。主祭者一般为巫师、祭司、家族长等。祭祀对象多为自然神、图腾物、祖先及鬼魂等。除部分带有迷信色彩外,祭祀已成为人们寄托感情的方式或民族习惯。
众多的祭祀诗文及相关记载也形成了独特的祭祀文化。祭祀文化的兴起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与文化内涵。《左传》中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国之大事也。”祀即是祭祀的意思。祭祀和征战,反映两个现实层面问题:直接的交战,决定国家存亡;间接的祭祷,透露生活安定的愿望。《战国策》中有云“祭祀必祝之”。《管子・轻重己》中:“以春日至始,数九十二日,谓之夏至,而麦熟。天子祀于太宗,其盛以麦。……天子祀于太祖,其盛以黍。”详细记载了祭祀的礼节、祭品及服饰。《礼记・祭法》中:“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记载了古代制定祭礼的原则。”《礼记・祭统》中也有“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诗经》中更有诸多的祭祀诗文,彰显出独特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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