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的重要影响_马关条约的赔款是多少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接下来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马关条约的重要影响,希望大家喜欢!
马关条约的重要影响
对中国
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国际地位急剧下降。
中国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如义和团运动。
对日本
得到巨额赔款和台湾等战略要地,不仅促进了本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便利了日本对远东地区的进一步侵略。
对远东局势
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争夺,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明显地反映了列强在侵华问题上既相互勾结又相互争斗。
第一、《南京条约》规定割香港岛给英国,而《马关条约》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而辽东半岛是北洋门户,与山东半岛相合环抱渤海,南端是旅顺军港,割让辽东半岛直接威胁了京津地区的安全。台湾省是中国沿海第一大岛,包括本岛、澎湖列岛及其他大小岛屿七十多个,与福建省隔台湾海峡遥遥相对,具有极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经济价值。日本占领台湾,不仅是掠夺了资源的宝库,而且又是侵略我国东南沿海各省的基地。
第二、《马关条约》的赔款数额更大,两亿两白银,而《南京条约》赔款是2100万元,巨额赔款严重破坏了中国财政,大大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当时的财政收入,一年不足九千万两。为了偿付赔款,除了加紧搜括人民外,只得大借附有苛刻条件的“洋债”。这笔巨额赔款,相当于日本全年收入的三倍多,其85%被日本政府充作军费,日本迅速发展成军事帝国主义,成为侵略中国的主要敌人之一。
第三、《南京条约》开放的五处通商口岸都在东南沿海地区,而《马关条约》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便利了日本及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掠夺中国最富庶的长江流域特别是江浙两省的财富。第四、条约规定日本可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便利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资本输出。从此,帝国列强取得了在中国直接投资开办工厂的权利,剥削廉价劳力和掠夺原材料,严重阻挠了中国初步形成的民族工业的发展。
马关条约背景
日本明治维新后,蓄意对外扩张,逐渐形成了以侵略中国为中心的“大陆政策”。其第一步是攻占台湾,第二步是吞并朝鲜,第三步是进军满蒙,第四步是__,第五步是征服亚洲,称霸世界。
1871年,近代中日两国签订了第一个条约——《中日修好条规》,该条约第一款就写明:“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但日本不顾条约中“两国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之规定,于1872年入侵中国属国琉球,1874年入侵中国领土台湾,还透过《北京专约》迫使清政府间接承认琉球为日本属国,并于1879年正式吞并琉球国,改设为日本的冲绳县。同时,日本还入侵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于1875年制造“云扬号事件”,1876年以此为借口强迫朝鲜签订不平等的《江华条约》。
其后日本又利用朝鲜发生的“壬午兵变”和“甲申政变”进一步扩大在朝鲜的势力,排挤朝鲜的原宗主国——中国,并于1885年与清政府签订《天津会议专条》,在事实上取得了与中国在朝鲜半岛的对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投入全国国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以进行一场“国运相赌”的战争。
可见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前,日本就已经染指台湾和朝鲜,并取得一定进展,而日本在甲午战争的胜利及《马关条约》的签订则使日本的野心变成现实。
1894年,以朝鲜东学党起义、朝鲜政府向中国请兵为契机,日本派大军进入朝鲜,并挑起了甲午中日战争。中日两军在陆上的主要战役有成欢之战、平壤之战、鸭绿江江防之战、金旅之战、辽东之战等,海上的主要战役有丰岛海战、黄海海战、威海卫之战等,日军基本上节节胜利。其中清军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战和黄海海战中的相继失利,使战局急转直下,战场亦由境外转移到中国境内,而1895年2月威海卫之战清军的失败,更是使北洋水师全军覆灭,清廷无心恋战,日本则继续保持军事压力,大有海陆并进直捣京师(今中国北京)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清廷早就从1894年10月起便不断透过欧美列强向日本求和,而到战争后期,日本亦认为“日清战争不能无限期继续下去,媾和谈判的时机早晚必会成熟”,因此也同意媾和。就这样,中日两国最终坐到谈判桌上,开始了马关和谈。
马关条约内容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由于马关条约中规定将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危害了沙俄在东北的权益,故于马关条约签署后六天则受俄罗斯、法国及德国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于是被迫同意归还辽东半岛,但清廷须缴付三千万两“赎辽费”作为补偿。
马关条约的赔款
日本透过《马关条约》从中国手中获得了2.315亿两白银(赔偿军费2亿两,赎辽费3000万两,威海卫守备费150万两),分8次偿还,附有利息,实际上4次还清。按当时的汇率,这笔赔款相当于3亿6000万日元。而日方公布的甲午一役日本陆海军军费总支出额是20047万日元,两者相抵,日方赚得16403万日元。
而日方公布的甲午一役日本陆海军军费总支出额是20047万日元,两者相抵,日方赚得16403万日元。而日方公布的甲午一役日本陆海军军费总支出额是20047万日元,两者相抵,日方赚得16403万日元。而日方公布的甲午一役日本陆海军军费总支出额是20047万日元,两者相抵,日方赚得16403万日元。那么,日本又是如何使用这笔巨额赔款的呢?应当说,对于如此巨款,明治政府相当“珍惜”。
该项赔款的主要用途是:1、扩充陆海军军备。这几乎占去全部款项的一半。引人注意的是用于海军的资金投入力度颇大,其后的日俄海战及二战中日本海军的不凡记录,应与其早期吸纳甲午赔款得到发展相关。2、用作币制改革的准备金。甲午战时,日本仍实行银本位的货币制,谋划中的改为金本位的货币变革因资金匮乏难以启动。明治政府用7260余万日元的赔款金作为银元兑换的准备金,于1897年10月始确立金本位的货币制度。此次变革成功,使日本迅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3、设立基金。计有:军舰水雷艇补充基金3000万日元,灾害准备基金,教育基金,各为1000万日元。4、其他支出。如台湾经营费和特别献给皇室的费用等等。
所谓“台湾经营费”,数额1200万日元,于1898年度拨出,归入“台湾总督”的财政,日本政府欲长期开发和经营台湾岛的计划已初露端倪。至于献给皇室的费用,数额高达2000万日元之巨,确是日本“皇权政治”的一种反映。甲午战胜,日本举国若狂,明治天皇大肆封赏有功贵族和重臣,众多大臣、将军受奖晋爵,相关支出一时间颇为浩大。故而以高额“献金”回报皇室,当然带有追加补偿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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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关条约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