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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西夏的官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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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西夏、金都是少数民族政权,其中辽和金属于正统朝代,西夏只能算是地方政权。他们都仿汉制建国,那么他们的官制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金西夏的官制是怎样的,希望大家喜欢!

  辽朝官制

  辽朝初期官制比较简朴,以后随着统辖区域的扩大,逐步形成了一套双轨官制。所谓双轨官制,就是在皇帝之下,分设辽官和汉官两大系统。辽官称北面官,是契丹自立的制度;汉官称南面官,是入居汉地以后仿照唐、宋制度而设置的。辽官、汉官官署分设于皇帝牙帐的北面、南面。这种双轨官制既不同于中国历史上汉族王朝官制,也不同于以后金、元、清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官制,在中国官制史上尤具特色。

  北面官大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管理契丹部族事务的机构。契丹建国前分为八部。建国后把八部分编北府、南府。这里说的南府不属于南面官。统管北府、南府的是北府宰相和南府宰相。北府宰相通常由皇族成员充任,南府宰相由后族成员充任。辽朝皇族为耶律氏,后族为萧氏。皇帝称天皇帝,皇后称地皇后。地皇后权力很大,可参与军国大政。辽圣宗母承天皇后萧绰,“裁决国事”长达40年之久,是中国历史上很有影响的女后。耶律氏原属迭剌部,其军事长官为夷离堇〔jin锦〕,建国后分设北院大王和南院大王,职位仅次于两府丞相。两院大王平时居朝中参政,另设知两院大王事等官,管理部族军民事务。

  第二类是管理皇族、后族事务的机构。大惕隐司,设惕隐、知惕隐司事、惕隐都监,掌皇族之政教。大国舅司,设常衮〔gun滚〕、太师、太保、太尉、司徒、司空等官,掌后族事务。又有北、南宣徽二院,北院设知北院宣徽使、知北院宣徽事、北院宣徽副使、同知北院宣徽事,南院亦如之。掌北、南二院御前祗〔zhi支〕应之事。

  第三类是政务机构。在北面官中,北枢密院地位最高、权力最大。设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枢密院事。北枢密院最初为军政机构,掌握军权,以后发展到司法、刑狱、赋役、职官无所不统,成为实际的宰辅机构。皇帝的旨令通过北枢密院传达两府宰相,并直至各个部落。夷离毕院是掌管刑狱司法的机构。设夷离毕、左右夷离毕、知左右夷离毕事。大林牙院是主管起草文书、诏令的机构。与南面官中的翰林院相同。设都林牙、林牙承旨、林牙等官。敌烈麻都司是负责礼仪的机构。设敌烈麻都、总知朝廷礼仪、总礼仪事等官。此外还有大于越,位高而不任事,为功高年长者的尊号。终辽之世,只有极少的人得此尊称。

  第四类是军职机构。北面军官按宫帐、部族、属国等各自为军。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由太子、亲王担任。各军设大将军府,分统所治军之政令。大元帅,后期不常设。皇帝有侍卫亲军,设侍卫太师、太保、司徒、司空等官。又有宿卫司,设总宿卫事、总知宿卫事。宿直司,设详稳、都监、将军等。

  辽朝初建时,朝官中设有政事令、左右尚书和汉儿司。政事令相当于中原王朝的宰相,左右尚书相当于副相,汉儿司主管汉族事务。辽太宗时,在汉儿司的基础上设置南枢密院,取得燕云十六州后,又设三省、六部、御史台、诸寺、诸院、诸卫,大都效法唐制,兼采宋制,从而形成了南面官系统。与北面官相同,南面官中最重要的是南枢密院。南枢密院设官与北枢密院相同,掌管汉军兵马之政,下设吏房、兵刑房、户房、厅房等机构。尚书省最初由南枢密院兼任,以后独立出来,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书省初名政事省,中书令称政事令,中书舍人称政事舍人,兴宗时正式改名中书省。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典司礼仪之事。三省权力远不如唐代。南面官中比较重要的是翰林院。翰林院是掌管起草汉字文书、诏令的机构。设总知翰林院事、翰林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应奉、翰林待诏。契丹人任翰林职的称南面林牙。南面官不全是汉人,也有契丹人。

  辽朝设有五京,即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县大明城)、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市)、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辽的五京不是王朝的政治中心。辽前期的皇都上京和圣宗以后被称为都城的中京,都是名义上的国都。这是因为辽朝的政治中心在捺钵。捺钵,指辽皇帝四时外出渔猎时设立的行帐。宋人记载译为“行在”。圣宗以后形成定制:春捺钵在长春州鱼儿泊,夏捺钵在永安山或炭山,秋捺钵在庆州伏虎林,冬捺钵在永州广平淀。辽朝皇帝一年四季往返于四时捺钵,北南面官各机构主要成员,都随同皇帝在捺钵。冬、夏辽帝还要在捺钵召集北南臣僚会议国事。所以五京实际上是各自所在地区的行政中心。圣宗以后的中京也只有部分官员留守,处理一般事务。东、中、南三京各设宰相府,有左右相、左右平章政事。五京皆设留守司,为南面官。五京辖区称道,有上京道、中京道、东京道、南京道和西京道。契丹族主要分布在上京道、中京道,按部族管理,首领称令稳。圣宗时候有五十一部,首领改称节度使。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建置,称头下(或投下)军州。这是辽朝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将以俘掠的人口,建立起州县,集中奴役的一种形式。头下军州的节度使、刺史由中央任命,其他官员则由投下主自行委任。东京、西京、南京各道沿用唐朝制度,设州县,州有节度使、刺史,县有县令。

  辽朝灭亡后,契丹宗室耶律大石在中亚八拉沙衮称帝,当地的大小王朝纷纷归附,史称西辽。西辽皇帝自称“葛儿罕”,意为“汗之汗”,驻地称“虎斯斡耳朵”,即契丹皇帝的屯营。西辽王朝通过汗国的可汗及各部族首领管理各地,同时派沙黑纳(少监)对各地实行监督。

  金朝官制

  金建国之初,推行勃极烈制度。勃极烈是女真语,意思是“治理众人”,据满洲人说,即清代之“贝勒”二字异译,也就是官。金太祖以都(总)勃极烈即皇帝位,太宗以谙版(尊贵)勃极烈居守。其次则有国论(贵)勃极烈(相当于宰相)及左右国论勃极烈(相当于左右相)等,都是政府最重要的官员。所属各部长官叫孛堇,统领数部的叫忽鲁。以后随着辖区的开拓,金朝官制也不断变化。金熙宗即位后,废除勃极烈制,全面采用辽、宋官制。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省、六部、御史台、都元帅府、大宗正府、翰林院、太常寺等。值得注意的是,三省并不是各自分立,门下、中书二省地位低于尚书省,长官也由尚书省官员兼任。实际上是尚书省执政,中书省和门下省隶属于尚书省。到海陵王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改革官制,金朝官制才大致固定。设置如下:

  中央机构重要的特征是不设三省,以尚书一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设尚书令,是最高行政长官;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一度废除),相当于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不过尚书令地位过高,逐渐演化为荣誉职衔,真正统领尚书省的是左丞相。尚书省下又分左、右司,各有郎中、员外郎、都事,分管左、右司事务,并分察吏、户、礼三部和兵、刑、工三部。六部长官为尚书,下设侍郎、郎中、员外郎。地方如有重大变故,尚书省则向地方派出机构,称行台尚书省,也简称行省。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曾一度罢置,但不久恢复。行台尚书省设官与尚书省相同,惟不置令,级别也低尚书省一级。

  中央其他机构大体可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与军事相关的机构。枢密院是最高军事机构,长官是枢密使,下设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枢密院事。枢密院与尚书省下的兵部有相互制约的作用,枢密院是军队的统率机构,兵部则是军政事务的管理机构。总的来说,枢密院是受尚书省节制的。武卫军都指使司,负责守卫京城,长官是都指挥使。殿前都点检司,负责侍卫宫廷,长官是殿前都点检。军器监,主管修治兵器,长官为军器监。

  第二类是与监察、谏议、司法相关的机构。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构,长官是御史大夫、副贰是御史中丞。下设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登闻检院,初隶御史台,负责向皇帝报告尚书省、御史台处理不当的事情。登闻鼓院,初时亦隶御史台,负责向皇帝报告御史台及登闻检院处理不当的事情。两院各设知院、同知院事。章宗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登闻检院、登闻鼓院从御史台分出,自成独立机构。谏院是负责向皇帝进谏的机构,有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拾遗、左右补阙。审官院负责奏驳任命官员中的失误,设知院、同知院事。大理寺,负责司法刑狱,与宋制相同。

  第三类是与经济财政相关的机构。金章宗时候,户部从尚书省中独立出来,改称三司,成为最高财经机构,长官是三司使,宣宗初年罢。劝农使司是主管农业的机构,长官是劝农使,宣宗时改为司农司。太府监是主管国家财用钱谷的机构。少府监是主管手工业生产的机构。都水监是主管水利工程等事务的机构。各监设监、少监等官。

  第四类是与礼仪、教化、文翰等事务相关的机构。有主管礼乐、祭祀的太常寺,主管朝会、筵席、殿庭礼仪和监制御膳的宣徽院,主管纂修国史的国史院,主管学校的国子监,主管经籍图书的秘书监,主管校译经史的弘文院。这些机构设官大多与辽、宋相同。

  第五类是为皇帝家族服务的机构。大宗正府是主管完颜氏皇族事务的机构,设判大宗正府事等官,金章宗时改为大睦亲府。卫尉司是主管皇后中宫事务的机构,设中卫尉、副尉、左右常侍等。宫师府是为皇太子专设的官署,有太子三太三少,下设詹事院,由詹事、少詹事总领东宫庶务。

  金朝地方分路、府、州、县四级。有十九路,分以京为名的路和一般的路。金置五京:中都(今北京)、南京(今河南开封)、北京(今内蒙宁城县)、东京(今辽宁辽阳)、西京(今山西大同)。以这些京为名的路置留守司,主管一路政务,设留守、同知留守、副留守等官。又置按察司,主管一路司法监察,设使、副使。兵马都总管府,主管一路兵马,设都总管、副都总管等官。一般的路只设都总管府,主管一路军政。路的治所称府,府设府尹、同知、少尹等官。金的地方官制较为复杂,以诸京留守司留守带本府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为第一级,诸府府尹兼都总管为第二级,诸府府尹不兼都总管为第三级。州分节镇州、防御州、刺史州,分设节度使、防御史、刺史为长官,总领一州军政。县一级设令、丞、主簿、尉等。与县相仿的镇、城、堡、塞,各设知镇、知城、知堡、知塞,都是从七品小官。关津路口则设巡检,负责稽查奸伪盗贼。

  与州县并行的还有猛安谋克制度。猛安谋克是女真内部军政合一的一种组织。金国建国前,猛安是作为部落和部落长的称谓,谋克是作为氏族和氏族长的称谓。各部落成年男子平日生产,战时参战。建国后,女真军由猛安(千夫长)、谋克(百夫长)逐级统领。在燕山以南、淮陇以北的广大地区,猛安谋克人户实行计口授田,保聚土地,无事耕作,有事战斗。猛安、谋克也就既是军事首领又是行政长官。宣宗以后,猛安谋克逐渐瓦解。

  西夏官制

  西夏是党项羌建立的国家,创建者为拓跋部的李元昊。党项早在隋代开始“归化”中原王朝,李元昊的先祖在唐代被封为夏州定难军节度使,赐姓李。元昊之父德明也曾被宋朝封为西平王。李元昊于公元1038年称帝,国号大夏,因其在辽、宋西面,故史称西夏。西夏以兴庆府(今银川市)为都城,统辖包括今宁夏、陕西、甘肃、青海和内蒙的一部分地区。元昊自称“兀卒”,也就是“青天子”,意与宋朝“黄天子”并列。在西夏建国前后的十多年中,李元昊在原夏州政权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模仿唐宋官制的官僚系统。据《宋史·夏国传上》记:

  其官分文武班,曰中书,曰枢密,曰三司,曰御史台,曰开封府,曰翊卫司,曰官计司,曰受纳司,曰农田司,曰群牧司,曰飞龙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学,曰汉学。

  中书主管行政,其属有侍郎、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舍人、司谏等官。枢密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主管国家兵防边备,其属有枢密、同知、副使、佥书、承制等官。三司主管国家财政贡赋,其属有正使、副使、盐铁使、度支使等官。御史台主管司法监察,其属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殿中御史、监察御史等官。开封府是因袭宋朝管理国都事务的衙门名称,此处是指管理西夏都城兴庆府衙门,其属有六曹、左右军巡使、判官、左右厢公事干当等官。翊卫司主管宿卫军,其属有马步都指挥、副都指挥及诸卫上将军、大将军。官计司主管官吏的调动增补。磨勘司主管官员的铨选考绩。受纳司主管仓庾贮积给受。农田司主管农田水利和平易物价,其属有司农卿、少卿、丞、主簿等官。群牧司主管畜牧业,其属有制置使、副使、都监等。飞龙院主管御用马匹,同时兼领“防护宫城,警捕盗贼”之事。文思院主管供应皇室衣饰服用。蕃学、汉学负责教习蕃、汉官僚子弟。

  北宋仁宗宝元二年(公元1039年),元昊又增设尚书令一职,总理西夏国一切庶务。尚书令是名副其实的宰相,改变了西夏早期官制中百官无首的状况。同时又改宋朝二十四司为十六司,即经略司、正统司、统军司、殿前司、皇城司、三司、内宿司、巡检司、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农田司、閤门司、群牧司、受纳司、承旨司。毅宗时期,西夏官制进一步调整。中书机构设各部尚书、侍郎,又增设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官。这些变化使西夏官制与中原王朝官制更为接近。

  西夏除模仿中原王朝官制外,还保留了原有“蕃官”体系,如宁令(大王)、谟宁令(诸王)、祖儒(大首领)、吕则(首领)、枢铭(副首领)等官称。蕃官的设置,目的在于保证党项贵族在中央政权中的主导地位。据《西夏书事》记载,蕃官还有昂聂、昂星、谟个、阿尼、芭良、鼎利、春约、映吴、广乐、丁弩等称谓,由于西夏文献散失过多,今天已很难详其全貌。此外,由于宋朝与西夏的交往,有关宋代文献中还保留不少蕃官的名号,如叶令吴聿、领卢、丁拿、旺精、令能等。这些称谓大多为使节名号,反映出蕃官体系在西夏与宋的交往中有重要的职能。

  西夏后期官制更趋复杂,且有上、次、中、下、末五品司之分。上等司主要是对持文武二柄的中书、枢密。次等司主要是主管监察、宗教及负责宫廷、京城事务的机构。中等司主要是管理经济的部门和行政事务机构。下等司主要是管理边区的机构。末等司主要是管理手工制造业的机构。此外还有不入品司。

  西夏重视佛教,佛教中的高级职衔有帝师、国师、法师、禅师等。帝师地位仅次于皇太子,国师地位也在中书、枢密之上。管理佛教事务的机构称功德司。有僧众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和护法功德司。三个功德司与御史台并列次等司,可见佛教在中央政权中的地位。

  西夏地方行政分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除州县之外,也有府、郡设置。郡设于边防要地,多以诸王镇守,如蕃和郡(肃州)、镇夷郡(甘州)、五原郡、灵武郡。府有兴庆府、西平府,号称东、西京,设官仿自宋朝,在甘州同时设有宣化府,负责处理对回鹘、吐蕃等族的宣抚事宜。府州郡县也依据职事繁简及地理位置重要与否分为上、次、中、下、末五等。

  在地方行政上,西夏仍保留较强的军事管理特色,地方官多由部落首领充任,并担任军事职务,军权与行政权常常混一。西夏地方军有两厢十二监军司的设置,即把全部地域划分为左右两厢,每厢统六个监军司,十二个监军司分驻于重要州府,从而把全境分为十二军区。十二监军司共有兵员50余万。每一监军司设都统军、副统军、监军使各一员,例由党项贵族担任。下设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若干,由党项和汉人混合担任。监军司长官实际上成为地方一个区域内的军政总管。西夏这种军事管理特色是当时西夏与左右强国为邻的形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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