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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本自由演讲稿

杨杰分享

  只要有蓝天,我们就可以自由飞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我们原本自由演讲稿,欢迎借鉴参考。

  自由

  我一直不太明白,中国人为什么那么爱做选择题,连人都是要非此即彼,鲁迅还是胡适,一看这样的文字,我就异常郁闷,就如非让我选择是吃萝卜还是白菜一样。

  在鲁迅所有文字中我最推崇的是《死后》,鲁迅生前即想到了死后所要面对的各种尴尬与耻辱,那些任意歪曲和篡改着他文字的人,是他死后所不能控制的,生前尚且有申辩的可能,死后是断无申辩的机会了。

  作为一定要钉在历史上示众的人,我常常以为他们是很悲剧的,如胡适,如鲁迅,尽管内心是多么的不情愿,他们丝毫不能阻挠死后被人利用,而且被利用得如此彻底,如此纯粹。有时他们的一句话,就可以被无限上纲上线,就可以作为养活别人的工具,杀死对手的利器。

  因鲁迅和胡适而成就了文化政治上敌我相向的两大阵营,选择一个,就意味着放弃另一个,这样的一种文化选择,是人的悲哀还是他们二人的悲哀?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很纳闷,为什么我们一直嘴里喊着的头上举着的至理名言,却在实践的时候抛到了九霄云外。

  胡适在《梦与诗》中有一句: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要别人做一样的诗歌,甚至做一样的梦呢?做不成鲁迅,也做不成胡适,是不是我们就不再是我们自己?当我们以为离他们很近的时候,实则是我们远离他们的时候,因为我们失去了他们两个人最基本的精神――独立与自由的精神。

  失去独立自由的灵魂,不过是依附于他人的奴隶,无论所依附的人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崇高,都改变不了奴才的本性。所以研究红楼梦的红学家终其一生写不出第二部红楼,不过是在一些残迹中搜索到可以赖以生存的残羹冷饭。于是文抄公遍地走,考证癖成通病。假如胡适先生跌碎了一副眼镜,我一点都不惊讶会有人去考证他眼镜的来历,跌碎的原因,当时他在想什么,做什么,为什么那眼镜就从鼻梁上掉到了地下,那地方是在他家里,还是在外面,在哪个角落都必须有特定的意义。放在显微镜下的人,是无隐私可言的,所以胡适的婚姻成了饭后茶余的点心,想怎么掰就怎么掰,想怎么揉就怎么揉,也不管胡适自己是不是幸福的,胡适夫人是不是满意的,就在那里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下结论,殊不知,幸福的结论是胡适与他夫人一起写的,是与旁人毫无关系的。

  胡适一生坚持自由,这自由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也是对别人。1925年,在《晨报》被烧事件之后,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信中写到:“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因此在晚年的时候,他能说实则他与鲁迅是一个阵营里的,而这个阵营就是自由之营。鲁迅与胡适无论曾经多针锋相对,有过多少公案,多少过节,都在自由的旗帜下站在了中国文化的顶峰,而通往自由的路上,跌倒的是大批的行尸走肉,多的是人云亦云的奴才与走狗。

  在个人自由与国家命运发生矛盾的时候,胡适勇敢的放弃了个人自由而选择了与国家共进退,这绝对不是有些人单纯意义上所说的向政治靠拢,向政权妥协,胡适从一个政府的批判者而转成政府的建言者,这种角色的错位实则是对自由更大意义上的一种诠释。国之存亡,匹夫有责,胡适报效之国,绝非所谓的某个政府掌控之国,而是中华民众之国,当这个国家遭受到外来侵略的时候,个人的政治观点与哲学理念是要和国家当时的环境相靠近或者暂时妥协的,因此,不难理解一个一向坚持自由之灵魂的胡适何以能在1938年接受蒋介石政府的驻美大使之职,当时他的日记是这样记载的:“二十一年的独立自由的生活,今日起,为国家牺牲了。”这样的悲壮,该是怎样的一颗爱国之心,无论是否对他的政治主张或者哲学思想赞同,我都为这样的一颗心而感动。在美任职期间,给他的夫人江秀冬女士的信中这样说:“我是为国家的事出来的,吃点苦不要紧。我屡次对你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国家是青山,青山倒了,我们的子子孙孙都得做奴隶。”,我想这话已经充分诠释了胡适关于国家与自由的关系。在对这段经历的回顾中,有一段话我以为今时今日之官员们该是羞愧汗颜的:“本人在美任大使数年,赴美各地演讲400多次,从未带过随员,自己提皮包。如此而作,实系为战时国家节省外汇。”,在两个月没有领到薪俸的时候说:“我过的日子总算顶舒服的了。比起打仗的兵士,比起逃难的人民,比起天天受飞机炸弹的惊恐的人民,我这里总可算是天堂了。”为学与为官,不管身份的差异存在多大的不同,在人格上胡适却让他们统一了起来。梁实秋在纪念他的文章中写道:“大使有一笔特支费,是不需报销的。胡先生从未动用过一文,原封交还国库。他说,旅行演讲有出差交通费可领,站在台上说话不需要钱,特支何为?”这样坦荡的人格,做官与做学问,又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如若为学只是误人子弟,为官只是为祸一方,那么官也好,学也罢,终究是要被唾弃的。在自由面前,胡适是真正做到了平等,他不因与自己的政治主张不同,就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他摈弃这些存在的不同,而对于所谓的异己大加提拔和帮助。这样的自由才是自由之精髓,才是自由之灵魂。只虚有其表的自由,实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专制,是对自由的践踏。在党派之中打转的人,是不会从桎梏中挣脱出来,获取真正的自由的。只有超越了党派的隔阂,在坚持自己信仰和主张的同时,尊重别人的信仰和主张,并努力捍卫别人的自由,这样的人才是把自由实践的人,才是在自由的隧道中自由穿梭的

  人。胡适对于这些有一段相当精辟的文字:“思想切不可变成宗教,变成了宗教,就不会虚而能受了,就不思想了。我宁可保持我无力的思想,决不肯换取任何有力而不思想的宗教。”党派也好,宗教也罢,都是为了使得人的思想高度统一,保持一致,不容许有不同声音出现,于是自由成为了相当奢侈的华丽外衣,可以披着这样自由的外衣为自己的党派或者宗教争取到党徒和追随者,党外之人,便成为了异己,于是自由失去。

  无论是沈从文,还是罗尔刚,这些没有学历的人是得到了胡适充分肯定的人,他从来不因为形式上的限制而忽略人本身具备的真才实学,因此他能在任何时候都提拔这样有才华的人,让他们不因自己的学历而失去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给予他人以真的自由,是胡适对于自由的实践。困守在一种陈规陋习中,自由失去,发展无从谈起,因此,胡适总是能打破旧有的规范,从《文学改良刍议》开始,他就一直在破除坚冰的道路上艰难行走,从未曾动摇。

  最能体现一个人对待自由精神的就是如何对待那些所谓的异己态度。在对待如鲁迅,陈独秀或者其他一些人,胡适向来是能帮则帮,而且从来是仗义执言,不因与自己对敌就落井下石,反而是仁厚待人,努力为对方的困境伸出援助之手。如历次对陈独秀的拯救,劝苏雪林放弃对鲁迅的攻击,并为鲁迅抄袭罪名进行洗清等,这不仅仅是一个人品格的高贵,而是对于自由之信仰,之追求,之坚决捍卫。在对待反对者的态度上,有一个事例很让人感动,林琴南是反对新文化运动的急先锋,为了阻止新文化运动曾妄图借助北洋军阀的力量来铲除新文化运动的骨干,因此有人作小说以影射林琴南,攻击他,编辑把小说转给胡适时,胡适的话就算是今天说来给人听,也是让很多人惭愧的,所谓君子坦荡荡,恐怕也就如此吧:林琴南并不曾有在路上拾起红鞋的事。我们可以不赞成林先生的思想,但不当污蔑他的人格。这也就是为什么陈独秀与他在思想上分歧,但始终是挚交的原由吧,也曾假想,当鲁迅在天国听见胡适对于他的维护并做的评价,该是怎样的心潮?当然,在鲁迅生前,除了观点的交锋,胡适几乎未对鲁迅人格有过微词,也并无恶言相向,始终保持着君子的风范。有人说胡适之49年的哀号,是为了蒋介石政府的倒台而伤,实则是把一种政治观念上的肮脏俗套强行的加在了他的脖子上。他所哀伤的是他一贯提倡的自由不能实现,循序改良的主张中断。这最多是他对于新政府没有抱希望,但绝对不能算做蒋介石的忠实走狗,这是有质的区别的。

  有这样悲观的情绪并不难理解,曾经有一段时间,无论胡适还是鲁迅都把苏俄看作是中国未来之走向,而后又深深失望,因为一个专权的政府是和他们的独立自由民主之主张是尖锐抵触的,毫不相容的,因此胡适也好,鲁迅也罢都很快放弃了这一梦想,而重新回到各自的理想上去。因此坚持苏俄路线的中国共产党的政府得不到胡适的青睐也是自然的,而且从后来发生的历史事件来看,我以为胡适之去美国,鲁迅之早逝,未尝不是一种幸运。最少在某种程度来说,我们没有看见他们如一些人一样出现人格的被侮辱和人格的分裂,保持了他们的人格独立完整和尊严,这该是中国近现代文化史上最值得欣慰的事。

  抛开政治不谈,胡适的清醒不仅仅体现了其人格的高贵,更主要的是,他始终不曾放弃自由的追求和信念。在上个世纪国内对胡适的清算中,胡适的态度再次让人钦佩:“儿女们被逼着控诉父母,家庭没有温暖与私人生活。个人的尊严与价值,已被剥夺净尽。没有任何基本人权,甚至没有不说话的自由。”说的自由被剥夺已经很可悲了,连不说的自由也被剥夺,该是怎样扭曲的一个社会。在自己的思想被肆意歪曲和篡改的时候,在自己的思想得不到公正对待的时候,让我们再次领略了一种大家风范,这些光有宽容与理解是不够的,更多的是人性的悲悯,一种深入骨髓的自由信念的支撑和散发。

  从纯粹自由精神的角度说,鲁迅的一个都不放过和胡适的谁都放过,都是社会需要的,我们无须选择,批判与宽容在自由中得以释放和融合。

  中国向来不缺乏热血,亢奋与激进的人,但是惟独缺乏冷静思考的人,中国人的血是热的,总在沸腾着,中国人的火是一点即着而且燎原之势不可收,但是在理性思维上始终欠缺着,泼冷水的人一向是被列入另册的,妄想翻身何其难哉。胡适曾经抛出的自由主义之旗,被国民党和共产党无情践踏于脚底,但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二十一世纪给胡适平反。那么这面沉在水底的自由之旗终将浮出水面,飘扬起来。

  中国孩子的自由

  中国各地区的家长:

  大家好!我是五年(6)班李嘉钜同学,很高兴能与你们谈论让中国孩子自由的事,也很高兴我能发表我对中国孩子自由的看法。

  在我的眼里,中国孩子不自由有很多种方面,下面我为你们一一讲解我的看法:

  1、中国孩子不自由,大部份都是因为中国还是没成熟的国家,所以不可轻意放松小孩子,因为现在小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如果一放松,中国的未来就不堪设想,便让中国孩子一年最多八十几天是自由的,而外国孩子一年最少也有一百多天自由时间,所以使中国孩子缺少了自由的时间。

  2、中国孩子的作业太多,成长压力太大,使中国大部份孩子一天到晚都在做作业,没自由的时间。做得快的人还好说,做得慢的人就整天头晕眼花。

  3、中国的孩子太懒,因为中国实行的是一孩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所以父母都惯着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自己干,不让孩子干,后来老师提醒了,家长才强补“自家大少、千金小姐”(儿女)自然就没自由时间了。

  对于这些问题,我设想,假如我能改变一切,我会让中国孩子一年最少也有一百天休息时间,每天最多四个作业,如果放假的话,最多十个作业(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共)。

  可是一切都是设想,不切实际,可是在未来,相信中国孩子一定会改变。

  中国的孩子也能更加自由!

  自由为主题的演讲稿

  朋友们,大家好!

  当得知我获得一等奖并且要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我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他们都有这样一个疑问:你读美国的书?写一篇关于美国人生活的征文?获得一等奖?现在还要到现场去说一说美国优点?我理解他们的意思,我不是不爱国,相反,我更爱国!今天,我就和大家说一说我读完这本书后的真实想法。

  我一直怀着忐忑的心情在读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这本书;一直在思考林达的内心深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忧虑?况且这种忧虑还是深藏于历史深处的。

  现在我知道了,林达以他在美国普通阶层亲身的经历和感受写下了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公民自由以及他的历史的深刻观察和认识。最令我眼目一新的是这本书用书信的形式,用委婉的笔触、朴实的文风、说故事的方式将美国复杂的人口来源、历史背景、深远的法律和制度的渊源梳理得井井有条,让大陆读者读到的不是法律的繁文缛节,也不是政治理论的高深晦涩,而是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深远的道理、复杂的过程和美国人两百年来的思考娓娓道来。

  接下来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自由VS代价

  从我对美国开始产生印象起,他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自由的国家。感觉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支,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这足以令一个身在中国而没有此特权的我难以理解。

  但林达告诉我:“要想理解美国的自由,你得先看到美国的不自由。”在欣赏美国自由的同时,我们不能忽略的是美国人为了自由而付出的代价。美国人热爱自由,他们甚至可以为了自由而选择承受随之而来的牺牲,即使在经历了诸如恐怖袭击、种族冲突、信任危机等情况下,也不轻易放弃自由,虽然有时候,他们为了自由,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

  高中学习美国这段历史的时候,一直对这样一个问题冥思苦解。那就是在罗斯福实施的新政使美国联邦政府膨胀之后,美国人为什么对美国联邦政府权限的扩大怀有重重戒心了。因为他们对自由的向往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他们坚信“不自由,毋宁死”,我想,这句话在美国也算是得到了最好的诠释了。

  二、权利VS法律

  《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当我读到这样的语言时,不禁让我感慨。美国赋予公民的权利太超乎我的想象了。它并不没有说“宪法规定人民有拥有武器的权利”或“宪法赋予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美国一直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恩赐的,而是“天赋人权。”书中给犹太裔美国人诠释说: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但从这种枪支管理的宪法文件中我们依然看出了美国人为保护公民自由而赋予他们的权利。

  美国人一直崇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但他们表示:自我言论的内容完全中性化,与真理无关,这只是他个人表达自己的权利。同时,我也看到,美国人虽然非常注重个人权利,但也告诫自己: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谁也不能立身其外,坐享其成,维护他人的权利也关系到自己。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必须为他的个人行为负责。所以,再大的权利背后依然是神圣的法律在约束着你。

  三、历史VS忧虑

  或许对于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枪支弹药的权利我们中国人依旧无法理解,但是对于经历过““””的大陆同胞来说,就很容易理解美国这种做法了,因为美国对他们的政府也抱有担忧。假如当时的中国也有持枪自由的话,那么““””中的无数抄家批斗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了。只可惜,历史无法假设。

  我并不是想表达中国政府也应当赋予国民此权利的观点。但可以肯定的是,持枪自由与否,两害之间的权衡,不论是对美国还是对中国,都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命题。

  几年前,在大陆,为了争取沉默权,法学界,特别是刑法学界,呐喊了很久,最后仍是无果而终。在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中,这一权利被这样表述:“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在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屈打成招不时曝光的中国大陆,引进沉默权,应该已经是迫在眉睫了。然而,就现在来看,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大陆同胞还要继续等下去。

  当然,在引进沉默权之前,我们也要学会接受美国“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做法。如果我们不愿意支付这一代价,那么我们就必须继续忍受刑讯逼供和屈打成招。那么,不仅仅是““””那段值得我们深思的历史,现在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将会成为我们今后深思的对象。历史必然重蹈覆辙。

  中国历史的忧虑不仅仅是过去,更是现在和将来。在林达的最后一封信《他们就是美国人》中,我看到了一群自立自强、重视公益的美国人。而他们的自立自强,对当下“啃老”严重的中国社会是一面很好的镜子。我们不要羡慕“富二代”、“官二代”,不要抱怨自己投错了胎,更不要问父母能为我们做些什么,而是要问我们自己能为父母做些什么,能为他人和社会做些什么?

  最后,我想说的是:历史不只是过去那个真实的事实,它依旧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而伴随在我们身旁成为现在的事实。而我坚信,世界的每个角落,总有一天,一定会存在更多地用自己理性眼光看待这个国家的亲身经历者,他们的所见所闻必将让更多的读者了解到一个真正的事实。到那时,历史的忧虑不再是一个国家的,而是整个人类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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