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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分钟的演讲文稿

睿柠分享

  语文课前演讲是近年来新兴的教育方式,通过课前的锻炼不仅能够增强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还能够培养学生对语文的学习兴趣,更能够锻炼学生的胆识和联想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初中三分钟的演讲文稿,希望能帮到你哟。

  初中三分钟的演讲文稿篇一

  寒假快结束的那些天,在一个不冷的早上去老山林场玩,一进大门,就见高山耸立,古木参天,郁郁葱葱。林场有点偏僻,去游玩的人不是很多,所以空气特新鲜,环境特幽静。

  带着大自然的美丽一路轻松,在登上了山顶的瞬间,有种说不出的欣喜,站在山顶,深呼一口气,心情如此地舒畅,真有“荡胸生层云”之感,只是少了几只飞鸟。感受着那份天人合一、自然和谐的韵味,有一种惬意在心中流淌。向周围望去,露出云层的群山好似岛屿,一簇簇、一抹抹地悬浮着,仿佛踏入梦境的天地。那般的美妙自然紧紧拴住我的心绪,迟迟不愿离去,那一刻,望着天空飘渺的云雾,就如同享受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自由,整个儿有一种浮起来的感觉。

  由于我的坚持,那一晚,我就住在了妈妈的一个朋友家。

  那是一个在老山山脚养蜜蜂的老奶奶家,她是个热情的人。晚饭时,一直没顾上自己吃,而是在跟我介绍各种她自己种的蔬菜,几乎都是清炒的,每一种都挺大份的,虽然炒得不那么好看:几乎没修饰过的菠菜,不整齐地盛在大大的碗里;很多叶子残缺的青菜,凌乱地撒在火锅里。我便也不太拘束地吃着。饭毕,她正准备把碗拿去洗,我想到自己刚在前几天被要求洗碗,也许是出于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做,便想要帮忙去洗,一开始她说不用,见我“心意坦诚”,也就由我去洗了。我站在水池边,首先就要找洗洁精,因为妈妈教我的是把洗洁精先倒一些在大一点的锅或碗里,洗别的每一个小碗时蘸一些。找了很久却没有。我不敢自作主张,便问她洗洁精在哪里。她说没有,我心里想:怎么这么小气?嘴上却问:“那怎么能洗干净?”她解释道:一般不太脏的,用水洗就好了,如果实在洗不干净的,水池下面有碱块,可以弄碎一点点洗。这样洗得很累,不像洗洁精,不用什么力气就洗得干干净净。她在一旁看着我如此费力,就笑了:“那些个精呀怪的,洗得是快,但不见得好,就算不说对环境的影响,长期那么用,油是洗掉了,可碗上留着多少洗洁精啊?何况那些东西排到地下,想想都觉得不舒服啊,住在这边是没有什么优越的享受,就是自然。看着自然,活得自然呵……”

  是啊,那样美的天,那样美的景,哪里是都市的繁忙与热闹所能媲美的呢?很多人说西藏的天空蓝得可以让人忘记了呼吸,我没有去过。但我想,曾经,哪里的天不都应该是一样的蓝,一样的纯净?

  晚上,我坐在小床上看电视,白天日光下的小小暖意渐渐褪去,两层挺厚的被子也不能赶走冷意。我环顾四壁,目光停留在一个东西上,心中窃喜,我不好意思直接问她空调能不能开,我就问还有没有被子了。没想到她真的又抱来一床被子,她说:“你先盖着,要是还冷,我就给你开空调。”她又补充说,“这是儿子给我买的,一开始不知道,后来一算,这玩意用1个半小时就是1度电,虽然1度电就5毛多,重要的是排到空气里的都是些什么!”我有点惊愕,不是生气于她的“斤斤计较”,是对一个如此质朴的人的言语和行为的敬重。我想不止值得我一个敬重罢。

  第二天中午吃完午饭,我回来了,带着深深的思考。

  她说不清洗洁精到底排入地下有哪些不好,说不清使用空调到底会排放到大气中什么东西,应该更不知道“臭氧层空洞”罢。我知道,同我一样知道的人还有很多,但是,当我们看到她那么做,听到她那么说,我们还有什么资本去炫耀,又能炫耀我们的什么呢?我们既然更清楚危害性,更知道严重性,我们又切实地做过什么证明我们并非无知吗?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匆忙、有点要吞噬着生活的气势,我知道我无力改变,但每一个回家的路上,每一个天将黑前的那份纯净,分明透着生机与自由的气息。我心中暗自欣慰,头顶上有这样一片天守护着,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却不曾知晓会不会变成“幸运”?

  初中三分钟的演讲文稿篇二

  南方的夏末,天空微露淡蓝的晴,想起初遇你的瞬间,心底便是这样,安宁,纯粹,饱满以及隐忍。你从人群的尽头望向我,眼睛里晃动着臧蓝,那是一层水做的壳,薄而透明。

  这就是南方,这里阳光充足,空气里充满水仙花的香气,海岸线在氤氲着的花香中宁静,细碎的流沙绵绵地诉说着对海水的倾慕,归巢的鸟儿趴在浅水岸边,哼唱着夕阳。

  (一)她来自北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多天是大雪天。漫天飞舞的雪,这俨然成为一座雪城。在这里生活的人看不到太阳,没有夏只有冬。她喜欢夏,喜欢南方的夏,喜欢那金橙的太阳,就像南方人喜欢雪一样。她从小的愿望就是离开这,去南方,去看那金橙的太阳,在那晒着太阳,从日出晒到日落。她喜欢别人叫她兮,就像自己的名字一样。兮是顾城小说中的一位女主角,她喜欢顾城的文字,狂热的着了迷似的。哦,她还喜欢一幅画《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她喜欢这位爱跑到大溪地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去了。十八岁的花季。在她眼中她独立了。于是带着儿时的梦想,携着那份纯真,只身一人坐着火车来到了南方,追逐那金橙的太阳。一连几天的车程,她已疲惫不堪,但眼前的景象使她兴奋不已。一个人的旅途难免有些孤寂,她抬头望去,是金橙的太阳,是她渴望已久的太阳。夏日的太阳亮的耀眼,两行泪顺着眼睑流下,不知是刺痛的泪还是那感动的泪,又有谁知道呢?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她回过神,眼前是一个模糊的人影,也许是还不适应这金橙的太阳吧,她闭了闭眼,原来是一个戴着眼镜的高瘦男生,在太阳的照射下轮廓格外分明。又是几秒的迟疑,他开口道:“喂,你不觉得我的手很酸吗?”。她这时才看见他手里举了半天的纸巾,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接过纸巾,“我不叫喂,不过谢谢你的纸巾”。“那请问这位小姐你叫什么呢?”。她笑着说道:“你叫我兮吧,你呢?”。“佐”,他冷冷地答道,其实他对她的印象还不错,她好白,仿佛来自雪域,他喜欢她那披肩的长发和她那一裳的连衣碎花裙。一个人的旅程,一个人的孤单,她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想要把她所有的梦想倾述给他。“我是追寻南方夏日那金橙的太阳而来的,我喜欢你们这儿的太阳,我来自北国的雪城。。。。。。”。”砰”的一声巨响,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只是感觉全身格外的痛,是那种分筋错骨的痛。身旁是一辆侧翻的小车,不远处是兮,只见她身上的血一点一点的往外渗,鲜血染红了她的碎花裙,在太阳的照耀下,格外刺眼,他慢慢的闭上了双眼,只是隐约听到“救命啊,救命啊。。。。。。”。十四天后,他知道自己和她发生了一场车祸,只是她已经不记得了。医生说她失忆了,永远的失忆了。我笑着哭了,一个追寻梦想的女孩,她才刚踏上梦的旅程,连那金橙的太阳都还没好好的欣赏,不公,老天为何如此对她,只因为她不属于这吗?二十七天后,她喜欢上了画太阳,也行这是她梦想中残留的一丝记忆。她喜欢晒太阳,从日出晒到日落。晒太阳,无论天晴天阴,看到她呆傻的样子,他的心里有说不出的疼痛。

  但有一件事,可以让她静静地呆在屋子里,那就是画太阳。只要一说画太阳吧,她就会很兴奋,握着画笔,在纸上一丝不苟地画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太阳。画好了,还问他是否好看,见他点头,听他说好看,她就会很开心的笑。然后把画好的太阳贴到墙上,边贴边念叨,看一看太阳就暖和了。

  有时她会很乖地坐在他的怀里,指着贴满屋子的太阳,快乐的自言自语:真好,有这么多太阳,你一定不冷了。其实不冷的是你,他想到。是的,不冷了,他轻轻地搂着她削瘦的双肩,宝贝似的。谁也没有想过在这南方的夏日,一个偶然的相遇能发生这么多的事。但谁又能参透过幻化的轮回,谁又大胆的爱过这伟大的变换。炎炎夏日里,所有的回忆都与青春有关,与幸福无关。(二)“哼唱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人海茫茫两陌路。满山点点野花拥抱着缕缕轻纱,了望着天空之城的那片臧蓝,耳边聆听柔美的高山流水,可谓醉清风,恋夏末,在南方。”我喜欢叫你才女,你这样描述着我们的爱情,只是我不喜欢:哼唱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句。你叫玬,你总说你喜欢简简单单的生活,却总是活的好复杂,像我一样的复杂,我觉得。而我却从不标榜自己是简简单单的活着。你说我是忧郁的,有装深沉的嫌疑。我笑了笑,我笑着说,其实我连我自己都不懂。我爱喝奶茶,觉得奶茶是我唯一的爱好。我喜欢坐在奶茶铺的角落里,听着铺子里放着周杰伦的歌。我喜欢嚼珍珠,也喜欢看着你。我喜欢拉上你陪着我一起去喝奶茶,我喜欢让你请我喝奶茶,因为我开始喜欢上你了。耳边响起地是周杰伦的《简单爱》,“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牵着你的手一阵莫名感动/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我喜欢这首歌,简简单单,就像你一样。五十四天后,我认识兮的第十四天。我们开始生疏,以至好长一段时间不联系,只是偶尔寒暄几句。”我没有什么心思,心思枯萎在昨天。我的心死在夏天的摇篮里。“这是你一篇日记的题记。是的,你没什么心思,因为你简简单单,你的心枯萎在昨天,因为你没有昨天,你的昨天连你自己都不懂。既是夏天的摇篮,一切条件都那么的好,为什么你的心要死在襁褓中。你说我们彼此都只是生命中的过客,爱情没有谁愿意等谁,你能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我感动。我说,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过客,仅此而已。繁华锦年,与你相遇相识却是个错误的时间。(三)他就是我,我叫佐。没什么特别的,除了忧郁点。我喜欢爱琴海的篇章:想枯枝会雕下我们的句点/想月牙会何时再从圆/想答案会让谁更思念/而你是不是只偏爱密语甜言/听花瓣会落下多少次留恋/听鸟儿会吟出谁的诗篇/听心碎会敲打谁的从前/而你会不会笑着忽略昨天。碎花裙的女孩,你不要再追寻那金橙的太阳了,它会永远把你甩在身后的,很远很远。简简单单的生活,一切都会好的。因为是你,因为是我,我的生命也曾灿烂。因为夏是夏天,南是南方。

  初中三分钟的演讲文稿篇三

  商店里的鞋子琳琅满目,可很难买到人工纳底的布鞋。由层层叠叠碎布粘成,底面上是针脚密密的线,这种鞋子的“出售者”是母亲,却不以金钱定价,而是以“爱心”售出,所售的对象也多是自己的儿女。我就是穿母亲做的布鞋长大的,那是农村人眼里极为普通的手工布底鞋。就像地里的农活一样,哪个季节做什么针线活都在农村女人的心里,她们有条不紊地追赶着日出日落,随着我们兄妹的增多,母亲在慨叹一双双大脚的同时,更多的是自豪和喜悦。

  以前,布底鞋很流行,母亲们心灵手巧,挑灯夜战,儿女们穿在脚上很自豪,似乎不是比试脚上鞋子的精巧,而是在比试谁的母亲手更巧。当生活好起来的同时,渐渐地,这种鞋子悄悄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名牌皮鞋。如奥康、意尔康、康奈、特步、红星尔克……不说城里,就是乡下也极少有人再做布底鞋,它几乎要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被收藏进历史词典之中。

  春天天气晴和,风高气燥,这时还没到农忙季节,正是一年当中备鞋底、鞋帮的最佳时节。母亲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包裹,打开包裹,露出了做鞋的各种工具,木鞋楦、木垫板、铁锤、铁针夹、铁顶指、针盒、纳鞋底的蔴线、叠得整整齐齐的碎布。蔴线是将蔴砍倒剔掉蔴杆,用水将蔴浸泡再剥掉蔴皮,晒干后所得较白的蔴,将蔴搓成线后就是蔴线,因蔴线极其牢固,纳在鞋底上,就算常常被水浸透也不易烂掉。碎布多是从坏得不能再穿的衣服上裁剪下来的,也有少量新的花布块点缀其中,就像单调的日子里有节日相伴一样。那一块块碎布被母亲用米粉糊一层层粘在门板上,布块之间严密无缝,也就粘贴三四层,抚平后放在阳光充足的屋檐下,只须一个晴天就干透了,揭下来就形成了一张完好的布壳。把鞋帮纸样定在布壳上,依样剪下,将布壳夹在选好的面、里料中间,搭配合适的上口料、鞋边料,用针线手工缝好,针脚越短越漂亮,然后在木垫板上敲平,接着再在布壳上剪下鞋底样,剪下三四层布壳后叠在一起,用麻搓成的线一针针地纳起来,鞋底纳好后,把先做好的鞋帮与鞋底缝合,再用楦头定型一个晚上,第二天便可穿着。那时我们家七口人,一年的单鞋、棉鞋就够母亲一人忙活的了,经常半夜醒来还看见母亲在冒着黑烟的油灯下,哧啦哧啦的抽着麻线,每纳几针便将针在头发上擦一下以防卡针,但针还是常常会卡在鞋底里,不得不用针夹将针取出,然后又继续飞针走线……有时铁顶指没能将针从鞋底里顶出,反而铁顶指穿了,指头上会冒出点点殷红的鲜血,母亲便含在口中,那动作便定格在我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缝好了一双又一双、弟弟的、妹妹的……只要邻居有什么新款鞋子穿出来,母亲便会在两、三个晚上加班加点赶出。随着我们的脚板一年比一年大,母亲手上的老茧也一年比一年厚,裂口一年比一年深,多少慈爱、多少希望都纳进了鞋底、熔在了老茧里、渗透进裂口中。记不清母亲为我们兄妹做了多少双布鞋,记得清楚的是母亲做的鞋漂亮、合脚、穿着舒适,就这样穿着母亲做的布鞋走完了从小孩到青年时的第一段里程。

  定婚后,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年前都会收到妻子手工做的布鞋,似乎妻子的手艺更胜母亲一筹。有时想起老电影《乡情》歌词中唱到“阿妹给阿哥写封信,不拿纸笔拿线针……一行行针脚一行行字,行行都是相思情。”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后来在轧花厂上班后,第一次用半个月工资买了一双“火箭”式皮鞋,感觉洋气多了,后来又换成了两接头、三接头、系带式、扣带式、一脚蹬,随着款式的不断变化,脚病也随之而来,比如脚痛、烂脚丫、脚板掉皮等等,便翻出尘封已久的布鞋换上,走在办公楼道里,常常招来男男女女惊异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看向自己的脚上,啊!明白了,我脚上的布鞋太老土!我便会风趣地说:是不是羡慕我的布鞋漂亮?想拿皮鞋换布鞋?我才不换呢!

  原来妈妈、妻子给我做鞋,觉得这是她们的责任,只是没有用心去感悟,转眼之间,几十年过去了,今天回想起来,布底鞋不知纳进了多少爱、多少柔情。原来布底鞋穿着舒适,是因为里面有看不见的“爱”、要用“心”才能感受到的“情”。今天的市场上名牌比比皆是、款式多得数不胜数,但呈现在我眼前的仿佛是一双双手工布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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